武丽君
(山西大同大学法学院,山西 大同 037000)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成熟和稳定,网络民主价值成为一种新型的价值形态。最近,许多人敏锐地观察到互联网给现实民主价值带来的变化无处不在,“全世界的社会正在以互联网的方式扩展民主价值,并且强化民主形态……如果我们不认真理解传统的民主模式,就无法展望民主未来的发展潜力,也就无法更好地理解和充分利用未来民主发展的潜力”。[1]此种观点认为,未来互联网的民主与传统民主有着一定的联系,互联网民主只是传统民主的影射。从目前互联网的民主价值实践角度观察,除了网络技术发展为民主价值拓宽了渠道,其余与现实民主价值似乎没有多大区别。为了更好理解网络民主价值对于现实民主价值的影响,我们先观察一下网络民主价值的实践发展过程。
在现实生活中,倡导网络民主价值的“网络公民们”有着一个实现更和谐、更公正的社会心态,力求通过互联网技术改变现实生活中的不平等,建立一个和谐、平等、民主、公正的社会,这也是“网络公民们”通过网络实践民主价值的源动力。[2]
21 世纪席卷欧美的金融危机,打破了欧美现实民主价值的完美性,进而促发了人们对现实民主价值机能失调的反思。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全球普及,网络民主价值体系应运而生。“网络公民们”开始主张应当适应信息时代的到来,变革现实民主价值体系里的陈旧观念,从根本上变革现有民主形态。这种主张从发生学的视角观察,应属于外生式民主,通过互联网技术促进民主价值的实现,如:普通民众的更广泛、更积极的民主活动的参与性等,形成一个内外呼应和交互作用的“渐进式嫁接模式”的民主路径。[3]“渐进式嫁接模式”的民主路径具有一定的社会亲和力,可以满足网络民主价值与现实社会价值的交融。
尽管大多数人已经承认互联网技术促进了全球治理结构的发展和变化,但大量研究成果也表明网络民主价值并没有对现实民主治理产生实质性的变革。网络民主价值很大程度上是对现实世界民主价值的一种复制,或者说是一种镜像,而不是网络民主价值改变现实世界的民主价值形态。也就是说,网络民主价值在很大程度上重新型塑了现实世界的民主价值的需要,但只是形式上的型塑,满足了现实民主价值适应信息时代发展的要求。换言之,运用互联网技术推广民主价值观念,只不过是为了政府的公权力可以具有更大的影响力以及拓展公民参与现实民主的路径。因此,不是互联网技术具有内在的变更动力影响现实民主价值,而是运用现代信息通讯技术把包括现实民主价值在内的所有现实事物进行了转向,让其实现利益诉求的方式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互联网民主价值形态利用互联网资源共享优势,引导普通参与者积极参与社会公共治理,及时、快捷地将自己的利益公开诉诸于政府主体,从而不断提升民众的社会主体意识。[4]
从互联网技术本身来看,它不仅仅局限于媒介传播信息领域,而且渗透到社会生产、现实生活的各个方面。如果没有互联网技术也不会有今天的信息社会,或者说我们需要更长的时间才会进入信息社会,又或是根本不会迎来信息社会。可见,互联网技术搭建的诸如微博、微信、YouTube 等数据通信平台改变了人们传统的交流方式、思维方式和认知方式,同样,对现实生活中的民主价值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是,互联网技术既不会扮演网络民主价值创造者的角色,也不会成为一个被动的技术结构,它只是推动现实民主价值向更纵深、更广泛发展。
2016 年的美国总统大选堪称21 世纪最有意思的总统选举,在网络民主价值得到深入推广的背景下,两位候选人都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为自己拉选票,广大民众也利用互联网技术投票。据统计,美国民众在大选期间通过互联网参与选民投票是美国建国以来最高的一次,同时,由美国参议院发起的参选参议院的代表与选民通过互联网的交流活动,选民们几乎100%参加。本次活动得到广泛的好评。美国民众经历了一场互联网上的“公民潮”。[5]这让许多美国人开始重新评判对传统民主价值的认识,他们认为数字化的兴起,计算机的普及,使得传统民主价值正在悄然嬗变。为了迎合这种观点,有人甚至提倡为网络民主价值设定标准,从而提供制度上的支持,推动网络民主价值理念倾向于系统化发展。不管网络民主价值的标准是否可以指定,可以肯定的是,互联网的技术是可以改变传统民主价值的形态的,甚至可以预示一个人民主权式的精英政治的到来。
种种迹象表明,互联网技术已经开始影响传统民主价值形态的各个方面,虽说还没有制定有关网络民主价值的标准,但是相关的网络民主价值标准以默认的形式被社会治理机构所采用,比如相关机构的治理意见,通过互联网技术广泛征求 “网络公民”的建议。但是不得不承认,即便在互联网上存在更突出的民主价值体现,更平等地对待,更开明地对话,并且对现实的社会治理机构决议有更多的话语权,也无法掩饰互联网的民主价值通常映射的还是离线的现实民主理念。为什么这么说呢?虽然互联网技术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了平等参与社会治理的平台,但从网络民主价值社会实践过程观察,相关机构的治理意见在发布前,并没有充分的挖掘全体社会成员对此的价值认知,而且形式也多是在互联网平台上让社会成员通过E-Mail 留言等方式进行,使得对于相关治理意见的讨论辩证性不足,其核心价值合理性不能得到充分论证。
广大社会成员在互联网平台上所获得的大量的、多样的交流渠道,为“网络公民”依据自身民主价值观念自由选择出个性化的网络信息菜单提供了途径。换言之,现实民主需要互联网技术,通过新型的技术吸引社会民众参与的积极性,使互联网技术成为发展现实民主价值体系的工具,从本质上改进现实民主价值体系。不过针对此观点,也有相反的意见,认为只有“自由辩论”在网络民主价值发展过程中占主导地位还远远不够,应该在更多、更广泛、更高层次的社会治理机制中发展网络民主价值理念,这样才能深入促进现实民主价值体系的进步。
在现实中,对网络民主价值理念深入观察所得到的结果,经过梳理,不外乎以下三种观察路径。
互联网技术在民主价值方面的运用导向了普通公民的拥护和促进现实民主价值理念的优化。此种观察结果主要通过网络教育的应用推进普通公民熟悉民主价值理念,网络教育水平越高,普通公民的民主价值理念越全面,网络教育与网络民主价值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另一方面,通过网络教育增加对普通公民网络民主价值理念认识程度,让其充分理解网络民主价值倡导的核心理念,从而培养出网络民主价值体系的健康活力。网络技术虽说是一种信息技术,但是很难量化普通公民和政治精英们直接参与网络治理机制的效果。对于普通公民而言,互联网技术吸引他们关注网络治理机制的信息,并且愿意通过E-mail、阅读和撰写博客,分享维客,观看和共享YouTube 视频等多元化方式参与治理机制,这种多元化方式能够调动公民的积极性,促进社会自治性,提升民主的健康指数。网络民主价值的推进普及以建立信息联盟为常态化,互联网越普及,从事网络民主治理机制的公民越多,网络民主价值进程的发展就越具有乐观前景。
第二个网络民主价值理念适用的路径是电子政务系统的长足进步。在普通公民有意愿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民主价值体系的发展,并且政治精英们也愿意通过电子政务变革现有民主价值体系的双重作用下,电子政务系统得到了飞速的进步。从实践经验来讲,把实体政府转型为现代信息化的政府,就是政府政务办公以电子政务为主导,普通公民积极参与为辅,在两者良性互动中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培养信息时代的公共行政文化和民主价值观。无可否认,电子政务有自己特有的优势,比如公民可以通过网上预约政府服务、查询公共信息、查询个人的税单和医保信息,以及为改善公共服务向社会民众征求建议等等,这种方式可以保持与基层民众紧密联系,而且在电子政务的努力下,可以增加政府政务的透明度和问责制。电子政务的这些努力使公共政策更加接近公民,通过电子政务这一个政府网络服务的过程,政府所作的决策通过电子政务方便了社会普通民众参与评议机制,所以说电子政务在公民和公共政策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全世界大多数政府都在努力实现电子政务,电子政务是在网络民主价值体系下构建的,它作为一种公共服务的销售,公民是这种公共服务的消费者,可以及时处理和获取足够的信息,公民们成为消息灵通的信息接收者和满意的电子消费者。电子消费者往往是静态的、被动的,作为电子消费者的公民经常以静态方式使用互联网技术进行交流沟通,对于社会治理他们有时候会愤怒,但只要在电子政务系统中反馈或投诉相关的建议,大多数问题会被相关部门加以解决,使得在维护良好社会氛围的情况下减少了普通公民聚集在大街上向政府表示抗议或者示威的可能性。[6]这一点也被学者们认为是网络民主价值体系的一个突出贡献,作为公民可以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而不是被动地接受不合理的政务主张。
电子政务的倡导者认为电子政务使政府信息化,便于公民直接参政议政,它是一种民主价值的诠释。正因为如此,电子政务一方面通过互联网技术迅速实施政府政策,并且确保实施的有效性,实现网络民主;另一方面公民们不再需要去政务大厅等待,不再需要通过电话联系官员等待其回复,方便公民们的生活。电子政务透明的组织形式和友好的用户界面,吸引公民投票参与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政府政策,而政府部门通过电子政务与受服务的公民客户单独或者分组交换相关信息,这种方式减少了政府部门之间的重复记录和重复的服务,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并且政府官员通过电子政务清晰地了解工作的不足,进而对政策评估,有助于细化和改进政策。
在网络民主价值体系进程中,公民确实可以分散政府权力,这就是一种强有力的民主价值参与体现。但是,这种政府主导的电子政务民主模式忽视了一个关键的问题,那就是政府可以在多大程度上保证公民不是基于满足个人的需求或是自己偏好的人或团体的事务,来行使网络政治权利选举并实现自主民主模式的。
最后的观察路径是发现网络民主价值本质上并没有突破现实民主价值,只是现实民主价值的映射而已。暂且不说网络民主价值,就说现实民主价值,如果你问大家赞成民主治理模式吗?大家一定会说赞成,但问他们民主价值是什么?你会发现每个人所理解的民主价值都不一样。[7]一种对任何人有任何意思的词汇,这个词汇很容易陷入毫无意义的危险境地。今天所适用的民主价值理论大概有:政府为民所有、政府为民所治、政府为民所享。现实民主价值的理论完全适用于网络民主价值,也就是说线上与线下的民主价值术语是一致的。
互联网上一个重要的电子民主组织是e-democracy.org,网上注册的名字为Minnesota E-Democracy, e-democracy.org.该电子民主组织以发展为使命,以扩展自己为目标,通过信息通讯技术的力量和策略参与社会民主治理。正如其网站所述,e-democracy.org 的全年目标是利用互联网提高公民参与度和真实世界的管理需求,通过互联网在线讨论、信息和知识交换,实现参与社会治理。正如这个定义所表明的,互联网上的民主是一个高度易变和充满活力的概念与实践,似乎互联网民主价值的出现就是努力映射互联网技术对现实民主价值体系的变革。
根据上述三种不同的观察路径,网络民主价值实践所要考虑的是,民主价值如何在互联网平台上操作,这就需要一些相关概念夯实民主价值概念,如宽容原则、政治平等、多数主义、直接民主、代议民主等。然而更困难的是将这些概念应用到网络民主价值体系中去。伴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人民期望这些概念在互联网平台会对现实民主价值产生变革,否则在网络平台上更难理解民主价值的含义。结果是网络民主价值的发展路径无人可以预测。
社会科学家所作的研究表明,一味追求网络民主价值,背弃现实民主价值的可取之处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比如网络民主价值将导向民主政府的危机——无政府主义的泛滥。大多数人希望看到网络民主价值推动现实民主价值的发展,通过互联网收集到相关信息,并且使用相关信息,进而思考社会未来发展趋势,抑或是经济问题,更希望的是这种思考达至深思熟虑,而不是随心而发。网络民主价值的巨大作用离不开现实层面民主价值的支持,否则网络民主价值无从谈起。利用互联网技术确实改变了传统民主价值体系,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也要看到网络民主价值只是现实民主价值的缩影,改变不了现实民主价值的实质。网络民主价值更多的是为现实民主价值带来了活力,是对现实民主价值体系的补充和完善。
网络民主价值所推崇的网络民主是快节奏的、非线性的,可以跨越地球的不同文化,达致信息共享。传统现实社会中,民主参政渠道狭窄、闭塞,人们对于公共事务的参与长期处于被压抑状态,对于现实社会中很多公共事务持不满情绪,一旦不满情绪爆发,必然影响到政府社会治理的根基。网络民主体系的出现,为人们参与公共事务提供了一个新的获取信息以及与政府部门沟通的渠道,改变了传统权力使用方式,使得公民诉求渠道畅通,提高了参与社会治理的效率。
进一步讲,互联网民主价值推动现实民主价值体系的变革,只不过这种变革不是那么激进。我们希望并且相信互联网技术一定会融入到现实社会民主治理中,通过网络民主价值理念的普及,促使政府与公民进行有效沟通,而且这种沟通增强了公民社会治理参与程度,同时制衡现实中强大的政治权力,进而形成政治权力、公民社会、市场经济三者之间的一个动态平衡。但是通过理性民主价值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相关问题需要时间和耐心,而且需要公民们克制群体极化所产生的偏激观点,毕竟互联网技术所产生的民主价值虽然拓展了言论自由和个性化的权利空间,但是要想及时解决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不太可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