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刚松,宋宛颐
(1.山西大同大学外国语学院,山西 大同 037009;2.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十九世纪美国现实主义小说家马克·吐温被喻为美国的一面镜子。许多评论家指出,吐温的作品均是自传性或半自传性作品。了解吐温的生平显然有助于理解其作品,同样,阅读其作品有助于了解其生平。“马克·吐温在1890 年的一封书信中说:‘在创建小说中最有价值的可用资本、文化以及教育,是个人经历。'”[1](P134)显然,用埃弗雷特·卡特的话来说,他最擅长将其个人经历的矿石变成“回忆的金子、传记以及自传性的小说”。[2](P388)某种程度上,马克·吐温是自己的传记作家,他花一生将自己“可用的过去”艺术地转变成文学。
马克·吐温原名为塞缪尔·朗荷恩·克莱门斯,其童年是在密西西比河畔小镇汉尼拔度过的。在那里,在那条大河边,幼小的塞缪尔·克莱门斯为密西西比河边的璀璨生活所着迷,像汤姆·索耶一样开心地长大。很明显,十九世纪四十年代的汉尼拔对一位孩子来说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回顾在那里度过的孩提岁月,马克·吐温深情地回忆起无数个快乐的场景:在俯视整座小镇的古树苍苍的假日山上野餐;在当地到处都是的石灰岩洞中冒险,他曾经与一名女孩一起走丢过;与三两个小朋友一起去看来汉尼拔巡演的黑人说唱演出或者马戏演出,[3](P4)等等。吐温说,这村子“对男孩子来说就是天堂”,给他提供了永远不会忘记的保护与恩典:狩猎与捕鱼、河中深潭游泳、不可避免的坟地、格拉斯科克岛上的逃课日子以及对镇上酒鬼的儿子汤姆·布兰肯希普的无拘无束自由的羡慕与希冀(逃课永远不会带给他良知和责骂的惩罚)。
当然,还有那河。在汉尼拔,你总是会意识到那条河的存在,那条泥泞、壮丽、宽阔的密西西比河,那条向南滚过帝国般城市圣·路易斯,然后流向新奥尔良的大河。那河是游泳与垂钓的神奇地方。只是看看那河也是很有趣,因为在那些日子里那河承载着沉重的货运。成百上千的筏子,由圆木或者方木造成,在洪水四溢的六月,顺流而下,蔚为壮观。在这成群结队的木筏当中,总会出现几艘体态臃肿、横冲直撞的巨型蒸汽轮船,激发着孩子们的想象力。
做一名汽船领航员是镇上孩子们的雄心壮志,而且,汉尼拔的男孩中的的确确有几个,包括那个名叫塞缪尔的雄心勃勃的年轻人,最终成了蒸汽轮船的领航员。这是他一生中最激动人心的经历,也最令他深深满足——这可以解释为何当他最终离开大河,开始从事文学生涯之际,借用了一个领航术语马克·吐温作为自己的笔名。那是一种召唤英雄过去的方式。
还有那宁静、美丽、永远驻足在吐温记忆中的田园风光。听听马克·吐温自己是如何描述那个密西西比小镇的美丽风光的吧:
我能看见穿着秋日盛装的树林,紫色的橡树,沐浴在金色中的山胡桃树,闪耀着深红火焰的枫树与漆树;我能听见我们跋涉其中纷纷落叶发出的飒飒声……。我知道野黑莓的样子,它们的味道,也同样知道番木瓜、榛子、柿子的样子与味道;我能感受到我们在落霜的清晨出去与猪群争抢山胡桃果与核桃果时,山胡桃果与核桃果雨在砰砰撞击着我的脑袋,是阵阵劲风吹落了它们。……[3](P14)
马克·吐温童年幸福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他母亲简·克莱门斯的性格。表面上很严厉,其实她是一个热心肠、幽默、开朗豁达之人。她爱她所有的孩子,孩子们也爱他。她的脾性就是马克·吐温的脾性,她对吐温的影响无所不在。她是个长老会信徒,但是不狂热,她的宗教对她来说从来就不是个负担。她也异于常人。年轻时,她是肯塔基州的美女,热衷于跳舞。她喜欢剧院而不喜欢家务。一段时间,她还抽烟斗。特别时刻,她会极其的义愤并且英勇无畏。
从她的身上,马克·吐温继承了许多的特别喜好与性格——他对红色的热爱,他对动物尤其是猫的疼爱,他的迅捷的、冲动性的情感,他终生保护流浪汉和不幸者的习惯等。
于是,我们在《汤姆·索耶历险记》中又见到了那个儿时开心的塞缪尔。就像塞缪尔有一个慈爱、严厉的母亲一样,汤姆有一个表面上严厉、认真,实际上对其体贴入微、关怀备至的波莉姨妈。汤姆像塞缪尔一样,有一个温暖的家庭,每个人都疼爱他,虽然那个西德弟弟不时地打小报告告密他。
汤姆很淘气,喜欢搞恶作剧:他逃学、随时随地偷吃果酱、糖果、面包圈;他捉弄姨妈,哄骗其他小孩替他刷篱笆。他有良知,富有同情心,而且很勇敢:发现波特被冤枉,他的良知折磨得他不能入眠,最终勇敢地出庭作证。像小塞缪尔一样,他也很迷信:他知道用空心老树桩中的雨水洗手来除掉手上的疣子,虽然并无效。
年幼的塞缪尔或许未必像小汤姆一样的聪明、勇敢、正义、顽皮和多情,但是,圣彼得堡的确像汉尼拔一样,是小男孩们的“天堂”。塞缪尔幼时未必情种一个,未必有过小情人,但是,他的确曾与一名小女孩在岩洞中走失。幼时的塞缪尔确确实实没有在洞穴中找到一整麻袋的金币,但是的的确确发财梦就是他儿时就有的“美国梦”。[4](P477)
而那条滔滔不绝的、让马克·吐温一辈子魂牵梦萦难以忘怀的密西西比河更是其早期生活的现实,她从《汤姆·索耶历险记》的小说世界一直流淌进《哈克·芬历险记》的艺术世界。
然而,马克·吐温的父亲,却是一个不同类型的人。他是一个自豪、沉默、严峻的人。克莱门斯家的感情气氛相当冷淡。晚上,家人们握手后上床休息。的确,马克·吐温后半生中记得只有一次他看见全家人彼此互吻。实际上,那是他那垂死的父亲搂着他妹妹的脖子吻她的时候,嘴里说,“让我死”,[3](P108)然后他就死了。克莱门斯与父亲之间不存在意气相投。那男孩易变的脾性明显超越了父亲的理解力。吐温总结自己与父亲的关系是“武装的中立”。
这样,在汉尼拔,塞缪尔并不全是开心。在汉尼拔,孩子们也有可能遭受孤独的痛苦。而且,他不得不适应暴力随时都会在眼前爆发的丑恶可能性。虽然汉尼拔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不再是一座边疆小镇,但是边疆精神仍然弥漫于汉尼拔的空气中。那些撑筏者以及滨河地区的暴徒们只知道一种方式——刀子与拳头——来解决争端。除此之外,向西、向南的移动还在其它地区进行着,正在无休止扩张的美国的壮丽的,有时是谎话连篇或者凶神恶煞般的朝圣者穿过汉尼拔,或逆流而上,或顺流而下,或跨过大河向西走向大平原。年少的塞缪尔,就像任意一个男孩,可能钦佩地,但也是恐惧地目睹过一样,一定亲眼目睹过这一切。
还有奴隶制。克莱门斯一家,虽然并不富有,然而也雇佣着一个名叫三迪的小黑人,他就是《汤姆·索耶》中的小吉姆。关于黑人,马克·吐温在他的《自传》中写道:
所有的黑人都是我们的朋友,对于那些我们的同龄人,他们实际上是同志。在我上学时期,我并不讨厌奴隶制。我并没有意识到它有什么不妥。我从未听说有人控告过它;当地报纸没有说过抵制它的话;当地的圣坛教导我们说,上帝允许它,那是个神圣的东西,如果有质疑者希望让其内心平静,只需读读圣经就好了——然后,圣经文本被高声读给我们,以使我们确定;如果有奴隶们自己讨厌奴隶制的话,他们很聪明,从来不说什么。在汉尼拔,我们很少看到奴隶受欺凌;在农场上,从未。[3](P6-7)
然而,尽管如此,马克·吐温生动地记得,曾经在路上看见有十几个黑人男女被铁链彼此链在一起,等待着被船运到南方的奴隶市场。还有一次,当一名白人由于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小冒犯而将一名黑人杀死时,他发现所有人似乎都冷漠、无动于衷。
于是,我们发现在《哈克·芬历险记》中哈克的两次深刻的内心斗争原来是有情可原的。哈克对奴隶制的不了解就像小塞缪尔当年在汉尼拔时对奴隶制的茫然,他为了救下教会认可的奴隶主私人财产的老吉姆宁愿“下地狱”。
因此,在汉尼拔,恐怖不仅仅是有关神秘洞穴以及令人悚然故事的美味可口的浪漫事情,那是实实在在的客观存在。塞缪尔在恶梦中、梦游中,总是记得这些东西——那些粗暴、大话以及恐惧。
不管怎样,开心的日子很快结束,因为当塞缪尔十二岁时,他父亲去世了。父亲去世后,克莱门斯家的孩子们被投入到一个长期的、令人灰心的、为生存而进行的挣扎中。年少的塞缪尔做了当地印刷工的学徒,然后又做了哥哥奥莱恩印刷厂的排字工人。汉尼拔五年印刷工学徒时期一件值得注意的事情是,年少的塞缪尔曾经为自己取过一个“漫步者”的笔名,一个更多是表明渴望漫游之情而不是其它的署名。我们今天不清楚那时这种渴望有多强烈,但是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那就是做一名汽船领航员一定是其愿望之一,虽然他还未长大,不够资格,或者他尚在其母、其兄的严格控制之下。
于是,在《汤姆·索耶历险记》,我们同样看到了伊甸园中的阴影。汤姆的世界并不全是灿烂耀眼的光明,毕竟,伊甸园中同样有蛇与撒旦。圣彼得堡的舞台上同样上演着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的斗争,还有成人世界与儿童世界之间的控制与反控制斗争。
《汤姆·索耶历险记》中浪漫的以及令人捧腹的欢闹气氛掩盖了汤姆的不少不开心。贝琪的冷眼让他不开心,让他度日如年;学校的讲课、教堂的弥撒让他感到枯燥乏味;虚伪的模范男孩让他恶心;墓地的杀人场景让他胆寒;加尔文的暴风雨让他遭受良知的煎熬;撒旦式的印加·乔威胁着他的安全;成人世界的一切让他痛苦不堪。毕竟,惩罚同样是伊甸故事的主题之一。上帝主宰着伊甸园,恣意惩罚是加尔文上帝的本性。即使是那个汤姆最羡慕的不去上学,不去教堂,没有母亲,没有姨妈,只有一个父亲的哈克,在遭受其痛击时也能感觉到这一律法。所有的这些不开心,由于被包裹在一种孩童玩闹的氛围中,使得读者不易发现或者被故意掩盖。
在汉尼拔,还有一个重要的东西我们不应该忘记,那就是阶级的存在。在其《自传》中,马克·吐温写道:
在密苏里的小镇汉尼拔,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每个人很穷但是他们不知道自己很穷;每个人很舒适却都知道自己很舒适。有各种社会的等级:好家庭的人们、未分类的人们以及没有家庭的人们。每个人了解每个人并且对每个人和蔼可亲,没有人在明显地装腔作势,然而,阶级的界线被清楚地划出,每个阶级熟悉的社会生活被限制于那个阶级。那是一点自由、平等以及七月四日的民主,而且,也真是如此。然而,你感受到贵族的污点就在那里。它就在那里,没有人为此抱怨过,或者曾经停下来反思,其存在本身是不协调的。[3](P30)
吐温孩子时认识到的这种“不协调”,务实的哈克在其《历险记》一开始就感受到了。哈克告诉我们,汤姆·索耶计划成立一个强盗帮,哈克可以加入,条件是“他必须回到寡妇家里,变得令人尊敬起来,”而且,汤姆称其强盗帮为“汤姆·索耶帮”,而不是任何别人的。当然,更糟糕的是当强盗帮宣誓的时候,哈克差点被踢出强盗帮,原因是,如果他泄露强盗帮秘密的话,他没有家人被杀死。哈克说:“我几乎要哭出来了,但是,我马上想出一个办法,我给他们提供出华珍小姐——他们可以杀死她。”他属于“没有家庭”的阶级。哈克甚至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开始感到社会的疏远。
面对生活中的不如意,汤姆与哈克想出的办法是逃脱,于是,逃跑成为《汤姆·索耶历险记》与《哈克·芬历险记》共同主题之一。汤姆选择短暂地躲到杰克逊岛上,而哈克则更进一步乘木筏沿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一幅更加广阔的、丑恶的边疆生活图景在《哈克·芬历险记》的世界中呈现出来,不过,批判的主角也由汤姆变成哈克。
《哈克·芬历险记》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理解,可以被看成一个男孩与一名黑人为争取自由的逃跑,也可理解成哈克对南方堕落文化的认识过程,同样可以被看作成马克·吐温童年时代“不开心”一面的大汇总。
于是,我们发现马克·吐温或许未必完全客观。虽然在其反映儿童生活的两部作品(1875 年出版的《汤姆·索耶历险记》与1884 年出版的《哈克·芬历险记》)中,吐温少年生活的开心与不开心均有表现,但是,在出版时间相差将近十年的这两部作品中,这种开心与不开心的成分在其作品中呈现出一种此消彼长的趋势,即开心的成分变少,不开心的成分变多:《汤姆》中的开心成分很多,不开心成分很少;而《哈克》中正好相反,开心成分很少,不开心成分很多。在吐温的作品中,这种趋势延续下去,最终,在其晚年的作品中,开心的东西彻底消失,不开心终于占据了其作品的全部。
马克·吐温,甚至在其童年时期,对自由——本土边疆精神的光明一面——有着特殊的热爱,这一情感长期植根于其心中,成为他的社会理想。早年家道的衰落使其对爱默生那时极力鼓吹的“自立自强”信条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5](P85)同时,在童年时期,他对人性的邪恶的一面——杀戮、欺诈、边疆精神的粗暴一面有了初步的认识,这种认识最终转化成其作品中的社会批判。传统文化中相互对立的这两个方面深深困惑着他,并且预示着他晚年对“该死人类”的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