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公平正义思想的三重维度与习近平的治藏方略

2020-12-09 12:51曲新英王乐群
西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3期

曲新英 王乐群

(①青岛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②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 山东青岛 266071)

马克思的一生,是为人类谋解放、为人民谋幸福、为世界谋发展而不懈奋斗的一生。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和思想体系,是在为人民求解放、谋幸福的实践中产生、丰富和不断发展起来的,为建立没有压迫、没有剥削、人人平等、人人自由的理想社会指明了方向,为人民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了强大精神武器。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 周年大会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给我们留下的最有价值、最具影响力的精神财富,就是以他名字命名的科学理论——马克思主义。这一理论犹如壮丽的日出,照亮了人类探索历史规律和寻求自身解放的道路”[1]。实践已经证明,“无论时代如何变迁、科学如何进步,马克思主义依然显示出科学思想的伟力,依然占据着真理和道义的制高点”[2]。习近平总书记对马克思的科学评价,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巨大时代价值。公平正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灵魂,对指导国家当下及未来发展与建设实践有着重要的指导和启发意义。本文着重从实现共同富裕、追求权利平等、崇尚并享有自由这三重维度,概述马克思的公平正义思想,并对马克思的这一思想与习近平的治藏方略的关系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探讨。

一、马克思公平正义思想的三重维度

作为人类文明史上最伟大的思想家,马克思有着丰富而且深刻的公平正义思想。它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实现共同富裕

反对贫困和实现共同富裕,是马克思公平正义思想的核心内容。只要我们看一看马克思是如何谴责资本主义对劳动者的剥削以及对贫困的制造,就知道马克思对贫困是极为反对的。他认为资本压迫带来的贫困,是对人性的压抑和侮辱,是对人权的践踏。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和对社会主义的高度评价,所依据的就是他的这种公平正义思想。

马克思穷其一生不懈追求的是人民的彻底解放和社会的共同富裕,他一以贯之地对资本主义剥削制度进行口诛笔伐、无情批判。在他看来,资本主义只能实现资本家及其他剥削阶级的富裕,却使工人和其他劳动者陷入贫困的境地,因而根本不可能实现无产阶级和其他被压迫者的自身解放和社会的共同富裕;只有推翻资本主义制度,才能从根本上铲除剥削制度,也才能使无产阶级翻身得解放,进而实现人类的共同富裕,最终实现人类最美好的社会——共产主义。马克思之所以满腔热情地讴歌社会主义,就是因为社会主义能实现人类的解放,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

马克思不遗余力地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揭示其运行规律,批判和鞭笞资本主义私有制,揭露资本家剥削的秘密。他认为,在这种生产方式下,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者的劳动成果被各种剥削阶级瓜分和占有,而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者却不能享有自己的劳动成果,而且工人的社会地位却是每况愈下。正如马克思所说:“所有权对于资本家来说,表现为占有别人无酬劳动或产品的权利,而对于工人来说,则表现为不能占有自己的产品”[3]。其表现就是收入分配的极大差异——即马克思所说的“两个积累”,即“在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同时另一极,即在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方面,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的堕落的积累”。[4]就像马克思所阐述的那样,资本积累造成了资产者和无产者的贫富两极分化:一个是剥削阶级财富的无限的积累;一个是劳动者贫困的代代积累。换言之,资本主义的本质就是剥削,资本家、地主、土地所有者这样的剥削阶级以及资产阶级国家拥有财富坐等富裕,而广大劳动者终生辛劳,却一无所得或者得之甚少,陷入了赤贫状态。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只是一小部分人的富裕,大部分人的赤贫,这就是这个制度的最大“不公”“不义”,也是资本主义难以为继并最终被先进的社会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主义制度取代的根本原因。

在马克思看来,工人的“绝对贫困”,是一种他们在市场上被剥夺了物的财富后,除了拥有自身的劳动能力以外,一无所有的状况,这是资本主义经济规律的必然体现。这就是说,正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造成了工人和劳动者的普遍贫困,造成了社会上富裕和贫困的严重对立,造成了消费上的浪费和不足的严重差别。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工人和其他劳动者“由于缺乏营养而引起疾病或者加重疾病的事例是举不胜举的”[5]。在这里马克思所说的贫困,绝不是指因为游手好闲所导致的贫困,恰恰相反,指的是“勤劳的人的贫困”[6]。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经济规律的深入研究,揭示出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本质和无产阶级贫困的根源,就在于资本家对工人之间残酷剥削和无情压榨的关系。为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在资本主义寿终正寝之前,应在有限的条件下,运用社会的文明成果,如法律条款等,对工人及其他劳动者的贫困状况进行改善。

“马克思公平正义思想的总体导向”[7],就在于通过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马克思提出,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8]。马克思的这一公平正义思想被我国领导人尤其是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所继承和发扬。邓小平在晚年曾多次强调:“坚持社会主义,首先要摆脱贫穷落后状态,大大发展生产力,体现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的特点。”[9]他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10]他还特别强调:我们坚持“真正的马克思主义”,“首先是要摆脱贫穷”,因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们的目的是共同富裕”[11]。

邓小平作为一位深谋远虑的革命家,用他那惯常的简洁和明智,一语道破了马克思主义的本质,那就是消除贫困和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邓小平还提出了“先富”“后富”的思想,但其本质和目标是共同富裕。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通过“先富”带动“后富”的示范效应和激励手段,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的大目标,是一条引领人民齐心协力奔小康的幸福之路,也向世界昭示了小平同志谋划国家发展战略的高瞻、睿智及追求。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共同富裕”不是绝对平均主义,也不是同步富裕和同等程度的富裕,而是指一个社会的低收入群体、弱势群体甚至中等收入群体都能共同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一种分配状况,或者说是社会的财富、资源越来越为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所共享的一种分配状况。

(二)追求权利平等

马克思的公平正义思想不仅表现在经济上追求共同富裕,还表现在追求人的平等权利方面。马克思曾明白无误地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平等应当不仅是表面的,不仅在国家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各个领域实行”[12]。

在马克思看来,在资本主义社会,穷人和富人之间存在着“极端的社会不平等”[13],因而无产阶级不可能真正拥有平等的权利。马克思说:“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文化发展。”[14]所谓的“平等的权利”“公平的分配”,“是资产阶级的权利”,“还是被限制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框框里”[15]。无产阶级权利平等的要求,是对分配不公以及由此造成的贫富悬殊的自发反应,“是从对资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反应中产生的”[16]。这就是说,无产阶级权利平等的要求,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下权利的不公正、不平等现象的必然产物。

马克思提出工人和劳动者“为他人创造财富,为自己创造痛苦”的论断[17],体现了马克思对人的生命的关注和对资本主义社会不平等现象的批判。马克思在第六届莱茵省议会有关“森林盗窃案”的辩护中,对贫苦人民表示了极大的同情,他站在贫苦人民一方为其辩护,指出资产阶级的法律站在林木占有方,将利益上升为权利,而将拾捡枯枝败叶的贫苦人民贬低为盗窃者。这表面上是公正的,但在公正的背后却隐藏着极大的社会不公。他指出了正是由于劳动者的赤贫状态,导致了盗窃案的发生,而不应就事论事地只看表面现象,而不去追究事情背后的政治、经济因素。马克思曾说:无产阶级“不要求享有任何特殊的权利,因为威胁着这个领域的不是特殊的不公正,而是一般的不公正,它不能再求助于历史的权利,而只能表现于人的权利”[18]。因而,“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19]。为此,马克思强调,无产阶级要真正获得平等的政治、经济等权利,就必须消除阶级压迫,消灭私有制。所以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就是历史的‘末人’,他是最后的解放者,这就是这个阶级‘存在的秘密’。由于阶级的最后的解体,无产阶级也扬弃了自身,公共权力失去了阶级社会的政治性质。”20]

通过这些论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在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里,每个公民都应该平等地享有政治、经济等权利,没有人能有超越他人的权利。社会的一切成员,人人享有平等的各种权利,这既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固有本质,也是社会主义应该遵循的价值原则。由此可见,消除不公,追求权利平等就是马克思公平正义思想的第二重维度。

马克思的权利平等的思想还具有三层意涵:第一,权利平等是重视和强调人权的表现。如果单纯地强调人权,而又没有权利的平等作为保障,那么人权就难以落在实处,得不到充分体现;第二,权利平等还是共同富裕的保障。公平的分配权利和平等的政治、经济、社会、法律等权利,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最基本保证。第三,权利平等的前提是消除不公。生产资料为少数人所拥有,是造成人剥削人、压迫人的社会不公的根源所在,因而,铲除私有制是实现平等的政治经济权利的先决条件。同时,追求权利平等是实现共同富裕和人的自由发展的动力。权利平等与共同富裕是相辅相成的。而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不仅是实现共同富裕、人的自由发展的现实基础,也是保障人们拥有平等的政治、经济等权利的现实路径。

(三)崇尚并享有自由

作为千年第一思想家,马克思在追求共同富裕、权利平等的道路上,并没有偏离人类精神文明的大道,而是积极倡导人的解放和保护人的自由,对人类社会所创造出的各种优秀思想包括自由思想都给予高度的评价和赞扬。倡导打破禁锢,崇尚并享有自由,这构成了马克思公平正义思想的第三重维度。这是因为,自由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自由思想也必然成为时代精神精华的重要组成部分。

马克思认为,人的自由是共同富裕、权利平等的前提。马克思对统治阶级所奉行的禁锢人们思想和自由的制度一向深恶痛绝。他认为,这是“把专横提升为法的制度”,是披着合法外衣的“破坏人格原则的”制度。事实上,这些制度不仅仅是统治者的“自我欺骗”[21],也是他们愚弄人民的工具。只有打破制度和思想的枷锁,才能实现自由并享有自由。所以,马克思指出:“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受屈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22],即消灭一切阶级压迫关系和思想统治关系,才能真正实现自由。

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马克思公平正义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其不倦追求的价值目标。在马克思的著作中,他多次对自由进行概念阐释和高度评价。他说:“自由是在于根据对自然界的必然性的认识来支配我们自己和外部自然界;……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23]。马克思认为,自由不是在于幻想摆脱自然规律,而在于人们可以自觉地认识和利用这些规律为人类服务。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中提出:“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24]而这种自由,不是来自阶级统治下的虚假共同体,而是来自现实的共同体,各个个体“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25]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对于自由作了进一步的阐释,明确指出:“自由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6]很显然,马克思公平正义思想的“价值目标始终是为了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27]。马克思多次强调,“人就是人的最高本质”,“人的根本就是人自身”[28]。社会主义是对“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因而是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29]。也就是,在社会主义社会,每个人都享有生存和发展的自由。崇尚并享有自由,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一方面消除了阻碍人的自由得以实现的制度根源——生产资料私有制;另一方面,为实现人的真正自由而充分发展提供了时间和物质方面的保证。马克思设想在未来社会,人的自由时间会不断增加,这就为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创造了条件。他说:自由支配时间的扩大,“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等方面得到发展”[30]。而从整个社会来说,“增加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31],“也就是创造产生科学、艺术的时间”[32]。从马克思对自由的憧憬和高度评价,我们可以看出,在马克思心目中,自由具有何等崇高的地位!人的自由对促进社会的经济、文化、科学、艺术事业的发展具有何等重要的价值!

马克思所崇尚的自由,是摆脱了盲目自然力压迫和社会关系压迫的必然产物,是人的彻底解放和全面发展。这样的自由,只有在未来的联合体,即在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但是,马克思又认为,即使在共产主义社会,个人的自由也不是无限度的,个人与集体也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和谐共存的关系。马克思说:“人是全部人类活动和全部人类关系的本质、基础。首先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体对立起来。个体是社会的存在物”[33]。在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在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的联合体中,社会和个体不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和谐相处的关系。因为,没有个体也就没有集体的发展,同样,没有集体,个体也很难生存。“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34],个人发展了,整个共同体的成员都从中受益,共同体也就发展了。所以,社会不会漠视、忽视个体,而个体是共同体存在的基础,个体的幸福就是共同体的幸福。同样,共同体发展了,共同体中的每个个体也会从中受益。这就避免了以往社会“重新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人对立起来”的弊端,使人们和谐相处,平等相待,自由发展。也即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个人才能既作为个体性,又作为社会存在而得以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实际上不过是“人本身作为社会存在的完全回归”[35],它是个人自由发展的条件。

人的解放和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是衡量人类社会是否由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标尺。自由是人作为人的本质特征。人不能像动物那样仅仅满足物质欲望,人还应该有自己的精神追求,这是人之为人的本质。人的精神自由不仅是人的价值的集中体现,而且反过来又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充分证明,正是依靠人的自由,尤其是人的精神自由以及建立在其上的创造性活动,推动了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与繁荣兴盛。

马克思关于公平公正思想的三重维度——实现共同富裕、追求权利平等、崇尚并享有自由,是息息相关、紧密联系的。没有自由,就谈不上权利的平等,更谈不上共同富裕。因为共同富裕不是靠恩赐得来的,而是靠人们的努力——靠生产力的解放和大发展得来的,是靠制度对权利的保障得到的。而人的自由,作为人类的价值追求,作为社会主义的固有本质,也不是凭空得来的,自由的实现,其最基本最现实的基础,也有赖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简言之,实现共同富裕、追求权利平等以及实现并享有人的自由,都离不开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这一最基本又最现实的条件。党的十八大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将“自由”列于其中,显示了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公平正义思想的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

二、习近平的治藏方略

习近平总书记非常关心西藏的稳定与发展,把它置于党和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加以重视和强调。在刚刚召开的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提出了“十个必须”的新时代治藏方略(以下简称方略),“十个必须”的方略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构成习近平“治国理政”战略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方略不是偶然得之,而是习近平长期以来在遵循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尤其是其公平正义思想的基础上,在对西藏进行大量实地考察以及对中国大势和世界大势精准把握和科学研判基础上酝酿和产生出来的战略构想。这一方略内容丰富,言简意赅,但又统领全局,高屋建瓴,体现了习近平对治藏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驾驭大局的政治家气魄,是我们党和政府“治藏”“兴藏”工作的根本遵循,是新时代推动西藏建设发展的行动指南。

一是在政治方面。习近平治藏方略的关键和核心是政治上“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36]。这既是习近平对党几十年来治理西藏工作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新形势下治理西藏再获成功的关键,更是今后成功治理西藏的根本指针。历史的经验表明,西藏之所以能从这样一个落后的封建农奴制占统治的地区,一跃而成为欣欣向荣的社会主义家园,根本的原因就是落实了“三个坚持”,即不折不扣地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西藏和平解放69年来,党和政府高扬人民民主的旗帜,为实现西藏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使之真正成为新中国和新社会的主人,进行了不懈努力并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障。西藏各族人民在党的指引下,平等拥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不仅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宰者,也成为管理西藏社会事务的主人;不仅为西藏的安全稳定、经济繁荣和社会跨越式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而且也成为西藏新社会的建设者和改革发展的主力军,成为发展成果的真正享有者。今后,西藏要实现政治上的稳定、经济上的发展、文化上的繁荣、人民生活的幸福,靠的还是这一条。离开了这一条,一切都无从谈起。所以,我们认为,这是习近平治藏方略的核心和底线,是我们必须要清楚认识和掌握的。

二是在经济方面。方略特别强调“富民兴藏”“改善民生”[37]。就是要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解决西藏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以发展格局的优化为切入点,实现西藏高质量大发展和西藏人民共同富裕。即,不仅要使300多万西藏人民在小康路上不掉队,而且还要和全国人民一起,享受到更富裕的物质文化生活。富民兴藏,是习近平治藏方略的根本目的,也必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更是西藏各族人民之所思、所想、所愿、所盼。富民兴藏,就是要把满足西藏各族人民需要、推动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作为党的治藏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改善民生是实现富民兴藏、实现西藏各族人民共同富裕的基础工程。习近平一直把改善民生作为党的“富民兴藏”的头等大事来抓,多次强调要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西藏各族人民最根本的利益问题,“努力使全区各族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38]。西藏连续26年以两位数速度实现经济增长,内地对西藏的对口援助还在不断加强,党和政府正在举全国之力,以特殊的优惠政策和举措,推进西藏发展和进步。这都使西藏与全国共同发展、共同进步,西藏人民与全国人民共同发展、共同富裕,有了经济上的保障,也使习近平的“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39]的具体指示,落在了实处。

三是在法律方面。方略强调“坚持依法治藏”,就是要把西藏事务的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这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证西藏人民根本利益、确保西藏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依法治藏也是打击各种分裂西藏图谋,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西藏社会稳定、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以落实的根本要求,“要坚持依法治理、主动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40]对西藏的治理,不是一味通过权力强制推进和进行的,而是首先要依法进行。即在西藏的整个治理、发展过程中,在所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和运行中,都必须依法行事,按章办事,都要尊重和保障西藏人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都要使西藏人民享受到社会主义法治的阳光。在西藏,不能仅仅满足于西藏人民吃饱穿暖,享受现代的物质文明,而且还要保证西藏人民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和当家作主的权力。

四是在文化方面。方略还要求“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群众树立“五观”,强化“五个认同”[41]。就是说,要着眼于民族团结,贯彻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这一基本原则,而维护民族团结是我国民族问题的核心,最能体现中华民族最高利益之所在。民族团结的本质就在于文化上的认同,所以,要引导西藏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和宗教观”[42],不仅要实现西藏政治、经济、法治的大发展,还要实现其文化上的繁荣与进步,使西藏各族人民享受多姿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它表现在很多方面:一是必须使西藏人民享受到传统的和现代的丰富文化生活,从精神上和心理上都得到愉悦、满足和陶冶;二是在西藏的文化发展中,一定要增强文化的认同,突出表现在“五个认同”:即增强西藏人民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伟大祖国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这一系列的文化认同,为增进民族团结和西藏的长期稳定奠定了一个坚实的思想、精神和心理基础。这是从更深层面实现西藏的政治稳定、长治久安的举措,将会对西藏的治理和社会进步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

五是在观念方面。在方略中,习近平提出西藏发展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43]、“两个结合”等观念。强调“坚持生态保护第一”,保护好青藏高原这一中华民族的生态屏障,把生态文明建设置于西藏发展的更加突出位置,这就是坚持对人民、对历史、对世界负责任的态度。强调把“促进生态保护同民生改善相结合”[44],强调把中央支持、全国支援同西藏各族干部群众的各方积极性紧密结合起来,使西藏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建良好生态、共享美好生活。我们认为,这是党和政府治理西藏的观念上的一个新的突破。过去我们一提到西藏的发展,更多地想到的是如何从外部对西藏“输血”,源源不断地为西藏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物质支持。这当然是完全正确的,而且几十年来党和政府也是这样做的。但在新形势下,习近平从统筹两个大局的高度,把“促进生态保护同民生改善相结合”“发扬老西藏精神”与调动西藏各族干部群众各方积极性相结合。突出强调“两个大局”“两个结合”,我们认为这是观念上的一个很大进步。因为两种力量都得到重视,发挥作用,就会形成合力,更加有利于改善西藏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西藏各族人民具有创造精神,曾在过去的几千年创造出了灿烂辉煌、独具特色的西藏文化,今天又有改进自身政治、经济、生态面貌的决心和信心。因此,习近平“两个结合”“两个大局”观点的提出,恰逢其时,为西藏今后的全面发展打开了新思路。

六是在人才方面。方略还有一个显著特点,那就是特别注重“党的建设”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如第十个“必须”就提出:“必须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强调“全面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基层组织建设”[45]。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论述,把党的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来认识。治藏工作方方面面,上上下下,千头万绪,但每一项工作都需要人才去推动、去执行,否则,就会流于空谈。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的因素,习近平以人才建设富藏兴藏的方略,高度重视西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就是这一思路的发展。它使西藏的发展和振兴有了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的支持和保证,将会使西藏的工作做得更好,使美丽、文明、和谐、富裕的前景更加可期。

习近平的治藏方略是一个覆盖全面、高瞻远瞩的方略,阐明了新时期党治藏兴藏的新思路、新部署,是我国实现西藏的长期稳定与繁荣的根本遵循。因此,我们必须全面认识、理解和切实执行,为实现西藏的稳定和全面发展服务。

三、习近平治藏方略是对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思想的彰显

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正义思想和习近平的治藏方略,两者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正义思想是习近平治藏方略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习近平的治藏方略则是对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思想的彰显和践行。

第一,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正义思想,为习近平治藏方略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撑。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正确理论来源于社会实践,而正确的理论一旦形成,就会对实践产生强大的指导作用和理论支撑。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正义思想,是习近平治藏方略的理论基础,并为其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撑。马克思的公平正义思想告诉我们,必须建立和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实现全国人民共同富裕、实现民族平等和各族人民自由而全面发展,才能实现公平正义。而在习近平提出的治藏方略中,把在西藏建立和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强调到非常重要的程度,是“十个必须”中的第一个“必须”。这是习近平对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思想一以贯之的坚持、坚守的集中表现,也为习近平的西藏治理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在西藏只能建立并坚持社会主义制度,而绝不允许建立其他的制度,其底气就来自于马克思的公平正义思想。习近平认为,西藏工作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着眼于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而绝不允许国内外反动势力(包括达赖集团)把西藏从祖国大家庭中分裂出去。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底线,是毫不含糊,决不能动摇的。否则,西藏就会陷于混乱之中,四分五裂,民不聊生,会极大损害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还有,习近平的治藏方略从头至尾强调的都是“兴藏”“富民”、改善民生,强调的都是西藏经济融入全国经济的大发展之中,强调的都是西藏人民享受到全国经济的发展成果。习近平明确指出,要动员全国之力,支援西藏的经济建设,“对口支援西藏”“长期建藏”,这“是我们党西藏工作方略的丰富和发展,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体现”[46]。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正义思想为习近平的治藏方略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撑和思想遵循,使该方略有了合理性、合法性,使之能经受住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并能给西藏人民带来和平与安宁、福祉和利益。

第二,习近平治藏方略浸润着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正义思想。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思想的本质,就是最大限度地符合和满足人民的利益。这一思想完全浸润在习近平的整个治藏方略中。即治理西藏的根本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符合和满足西藏人民的利益。

方略提出政治上要做到“三个坚持”,即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只有做到这“三个坚持”,西藏才能有安宁、稳定的社会秩序,才能有经济的发展和繁荣,才能实现300多万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说,政治上的“三个坚持”,与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还有,强调“治边先稳藏”,就是强调稳定的根本目的是兴藏、富民,因为只有兴藏、富民,西藏人民祖祖辈辈渴望过上幸福、富裕、文明生活的愿望才能变为现实,才能实现西藏各族人民的共同富裕和精神的满足。

方略还从经济上描绘出西藏经济发展的蓝图,从根本上反映和体现的也是西藏人民的物质利益的实现。这一蓝图的逐步实现,将会使300多万西藏同胞和全国人民一样,享受到全国经济发展的丰硕成果,享受到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幸福和温暖,而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思想在经济上的体现。

方略还主张依法治藏,这一点也与西藏人民的利益有高度的关联性。因为法律的本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权力的限制。这就是习近平所说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而对权力加以限制,就防止了权力的不当运用,防止它影响和危害人民的利益。二是对权利的保障。就是依靠法律保障人民的利益不受侵害,即依靠法治保证人民的政治、经济等一系列权利。所以,习近平依法治藏思路,必然表现在从法律层面,最大限度保障西藏人民利益的实现。这是完全符合西藏人民的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是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思想在方略中的完全体现和具体表现。

方略还特别提出要高度关注和重视西藏文化发展。而文化发展既能使西藏人民享受到现代的文化生活,更能增强西藏人民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认同,增强他们对我们的祖国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增强他们对党的领导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认同。这种文化认同,将使西藏人民与整个中华民族联系在一起,将西藏和整个祖国联系在一起,将西藏的政权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联系在一起,将西藏的发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联系在一起。这一切都从根本上保障了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而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思想的核心内容。

方略还提出要进行观念的更新。这是因为西藏的形势、中国的形势和世界的形势都在发生着迅速的变化,这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习近平认为,只有我们的观念也与时俱进,才能更好地实现治理西藏的目的。习近平主张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保护生态和改善民生相结合,强调发挥老西藏精神、调动西藏人民和全国人民支援西藏两个积极性,实现西藏人民和全国人民智慧的结合,这是推动西藏各族人民共建良好生态、共享美好生活的根本理念,这一观念的更新,就必然使西藏的面貌发生更快的转变,使西藏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以改善,使各族人民根本利益和权益得到全面的实现。而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思想的核心理念。

方略还强调,治理西藏要有党的干部人才队伍的保障。这也是方略的亮点之一,即全面加强各级领导班子、人才队伍建设,这就抓到了西藏治理的组织建设的根本。因为人才兴、事业兴是千古不变的至理名言。有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的强大人才队伍的支撑,西藏就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强大政治力量。唯有如此,西藏的各项工作才能有条不紊、兴旺发达,生机勃勃,后继有人,西藏才能实现“一年一小变,五年一中变,十年一大变”,也才能使西藏人民享受到社会主义的阳光,充分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而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思想的重要内容。

结语

马克思终其一生,一直都在思考如何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而习近平坚持的正是马克思主义的这一最本质的东西,并娴熟地运用于勾画西藏未来发展的蓝图,从而使他的治藏方略能够提纲挈领,总览全局,高屋建瓴,并能全面、长期地指导党和政府的治藏工作。习近平不仅善于抓住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加以学习和运用,而且非常善于创造性地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如在习近平的治藏方略中,紧密地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正义思想与人民性思想联系起来。即全面贯彻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正义思想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全体人民的最大利益。很多西方学派也强调公平正义,也有一整套的公平正义思想,但是它们的公平正义思想却未必能与人民性相统一。或者说,他们的公平正义思想之贯彻和实现,未必是人民最大和根本利益的实现。如在此次全球抗击新冠疫情中,有些国家实行的是“全民免疫”对策。他们认为这就是公平正义的。其结果却使大量无辜的人民罹患疾病,有的甚至不幸离开了人世。

总之,习近平在治国理政中,特别是在治藏方略中,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正义思想与人民性思想实现了高度的统一,不仅为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作出了表率,而且也为我们将马克思主义运用于社会实践之中作出了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