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保胜 刘保国
(河南农业大学 a.经济与管理学院;b.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郑州 450056)
提要: 科技创新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驱动力,通过科技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机制的创新使各种资源要素进行最佳配置,有效解决农村部分地区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现阶段部分地区仍存在着科技创新驱动能力不强、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内生需求衔接不充分、载体不突出等问题,制约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由此,在充分认识乡村振兴对科技创新诉求的外在动力基础上,厘清科技创新的功能和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内在逻辑,跳出对既有政策惯性的路径依赖,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际情况,加大科研针对性和成果转化率,加强科技创新的有效供应,完善乡村对接机制,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序建设,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2019年1月14日国家科技部发布实施的《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2年)》指出,科技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新动能,更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关键[1]。由于机制、体制的原因,现阶段部分地区仍存在着科技创新有效供应不充分,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内生需求衔接度不够,制约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2]。面对新常态下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基本特征,科技创新怎样支撑和引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其宏观带动机理和微观传导机理又是怎样?制约或影响科技创新采纳的因素是什么?科技创新和乡村振兴如何对接?基于这样的考虑,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对科技创新的诉求和科技创新自身功能的内在逻辑视角,跳出对既有政策惯性的路径依赖[3],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际情况,加大科研针对性和成果转化率,加强科技创新的有效供应,完善乡村对接机制,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序建设[4],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自20世纪初熊彼特在其《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提出“创新理论”以来,许多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对科技创新理论进行了多方面研究。一是科技创新支撑带动经济发展宏观效应方面:科技创新理论始终寓于经济增长理论之中,每一次科技进步,都推动了传统产业的改造,导致新兴产业诞生,带动社会经济整体水平提高[5]。熊皮特在1912提出,当经济出现均衡时,必须通过技术创新来打破均衡,利用新技术促进经济发展[6];Solow.R.M依据经济增长与技术创新关系,构建技术驱动经济增长模型,该模型阐述了经济增长不仅取决于资本增长率和劳动增长率,还取决于技术进步[7];张润旺和任怀玉指出世界上任何先进国家或地区的先进生产力及其高度繁荣都以创新作为支撑[8]。二是科技创新驱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微观传导机理与路径方面:Edosomwan提出利用科技创新边际报酬递增的特性,改变生产函数去提高增长曲线的位置,发挥科技创新内在推动效应,实现乡村经济增长[9];Peneder.M指出利用新技术和新工艺对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生产体系的优化,促使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10];魏后凯认为科技创新成果扩散是一个建立在知识共享基础上的量的扩张过程,随着技术创新成果被使用者使用次数增加,平均共享成本下降,从而产生规模效应[11];黄季焜指出科技创新对农村发展的外溢性扩散路径是先经过试点,然后发挥“羊群效应”,由点到面扩散整个农村区域,提高农业产业的竞争力[12]。三是科技创新驱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制约因素及应对措施方面:Hacklin.F提出科技创新成果的扩散受知识的储备、技术的创新、应用主体的接收能力以及与产业融合度等方面影响[13];Peneder.M认为科技创新驱动农村经济发展要以要素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为核心,以优化产业结构、扩大产业效益为目的的经济发展方式,逐渐渗透到农村各个领域[10];何卫平和葛扬认为资金、地理位置、生产管理和组织形式会影响科技创新对农村经济的驱动效应[14];魏后凯认为乡村人才紧缺、建设资金不足、农民持续增收困难是科技创新驱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难题[11];张润旺和任怀玉认为要实现科技创新驱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应强化市场化思维,借助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提升农业定制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科技成果的转让和对接,实现农村发展的弯道超车效应[8]。
综上所述,已有的研究成果从不同的角度对科技创新如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行了研究,但大多是从表象方面阐述了科技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关系,很少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科技实际需求与科技创新的有效供应二者如何均衡的角度进行分析。因此,从科技创新如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微观机理入手,厘清科技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逻辑关系,分析影响科技诉求与科技创新的有效供应二者对接的因素,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构建科技创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对接机制,并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推进科技创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15]。
为了解科技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对接融合情况,课题组成员于2018年和2019年暑假和寒假对农村人口较多的河南省和山东省进行了实地调查和访谈。在河南省选取了70个县(市),200个自然村庄、300家企业、1000名农民、60家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为调查样本,在山东省选取了60个县(市),160个自然村庄、260家企业,800名农民、60家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为调查样本,通过两个阶段调研,结合相关数据,进行处理与分析。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行规划时,应融入科技创新要素,利用其边际效率递增效应,发挥其引导、带动功能,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通过对河南、山东两省130个县(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编制情况进行调研,发现部分县(市)在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行规划过程中,科技创新理念融入程度不强,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契合度不够,科技创新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能力有待加强。一是部分县(市)规划缺少创新发展理念。如表1所示,在调研的130个样本中,有79个县(市)(占60.77%)编制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缺少创新发展理念,致使部分县(市)的农村经济缺乏创新理念指导,呈现产业链条短、生态环境差、社会治理不健全等问题。二是部分县(市)没有规划技术培训、孵化基地建设项目。有82个县(市)(占60.08%)在规划中没有列示技术培训、孵化基地建设项目,致使部分地区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成长和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不能对技术供给进行有效对接,科技空间服务无法满足。三是部分县(市)缺乏相关的高新技术产业引进和技术成果转让的保障措施。规划中没有制定相关高新产业引进保障措施的县(市)有78个(占59.23%);没有制定相关成果转化保障措施的有74个(占56.92%)。由于没有相关保障措施,高新技术产业落户有难度,技术成果转让得不到保障,乡村产业振兴缺乏龙头产业的引导、带动和技术更新,企业高耗能、粗加工的发展模式得不到彻底改善。
表1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中科技创新融入情况
科技创新必须结合当时实际情况,围绕当地的资源,研发新技术,开发新设备,发展新兴产业,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为了解科技创新的针对性,课题组2018—2019年度通过对河南、山东两省120家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针对乡村振兴科研成果及效果情况进行调研,发现科技创新针对性不强,科技创新成果与市场经济发展相脱节,科技创新与实际应用“两张皮”现象严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支撑力不足。一是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围绕乡村振兴开展科技创新,事先没有进行广度的实地调研,研发的新技术与当地实际科技诉求不匹配。如表2所示,有79家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占64.17%)在进行科研前,没有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科技诉求进行事先了解,造成实际研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与乡村振兴实际需求不匹配。二是科技创新的研发没有考虑实际操作者的接收能力,没有一套成熟的操作流程,科研成果的利用效率不高。所调研地区科技成果转让、转化800项,有459项成果(占57.13%)在操作过程中由于操作流程复杂,技术要求高,实际执行较为困难。三是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新方法实际应用时间较短,创新链各环节衔接不够紧密,需要技术研发部门及时跟进指导,保证科技成果充分使用。有89家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占74.17%)没有设置相应的新技术服务平台,致使后续技术服务指导不到位,科技成果执行效果不佳。四是科技创新供给机制尚不健全,供给社会经济发展的科技产出能力过程中还存在诸多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有86家部门(占71.67%)没有构建相应的科技创新推广、转让制度,保障制度的匮乏,抑制了科学、技术、劳动力、资本等要素有效融合,从而对科技创新有效供给能力和效率产生消极影响。
表2 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围绕乡村振兴开展科研及效果情况
科技创新行业分布均衡化,能够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和产业布局规范,促使产业规模扩充有序,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从而实现乡村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对2018—2019年度河南、山东两省120家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针对乡村振兴进行的科研创新成果集中度进行调研,发现科技创新成果行业疏密度较为明显,科技创新驱动力不强。一是第一产业科技创新较为集中。在所调研的800项科技创新成果中,有364项(占45.50%)集中在第一产业,多数还属于种植技术和新产品培育方面,但第一产业容易受到自然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不确定性较大,市场需求量起伏明显,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二是针对第二产业转型升级进行了大量研发。在科技创新成果中,有关第二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研发成果有276项(占34.50%)。尽管围绕第二产业的研发成果较多,但由于受资金和外在环境管控的制约,产业发展受到限制。三是第三产业的创新成果占比不高。在科技创新成果中,有132项(占16.50%)集中在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行业。由于缺乏技术创新支持,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产值不高,示范带动能力没有充分挖掘。四是产业融合、协调、管理等方面创新能力不强。在科技创新成果中,有28项(占3.50%)集中在管理制管理方法方面。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各种资源要素缺乏强有力的组织协调,管理机制和方法落后,一二三产业融合机制缺少创新,产业链条拓展受阻,转型升级缺乏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后劲不足。
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是指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处于科学前沿,其推广转让能突破生产力提升与“资源限制”间的矛盾,因此提高要素使用效率成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首要动力。通过调研发现科研成果低端化明显,科技成果重叠性严重,落后产能、不完善的产业结构较为突出,科技创新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驱动作用不显著。一是科技创新成果重叠性较高。如表3所示,实际转化应用的800项科技成果中,有587项(占73.38%)属于模仿、引用相近技术,致使产品的同质化严重,市场竞争力不强。二是科研成果低端化比较明显。实际转化应用的科技成果中,有679项(占84.87%)属于低端化科技创新项目,造成产业链条短,产品初次加工率较高,二次以上深加工率较低,产品科技含量较低。三是科技研发动态性不强。科技研发一定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同阶段的实际需要,对研发成果进行不断完善、补充,以适应现实诉求。但在调研中发现由于科技研发持续性较弱,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实际诉求有脱节,并没有形成很好的驱动、协调作用。实际转化应用的科技成果中,有477项(占59.62%)属于科技创新持续性较弱的项目,致使产业后续发展缺乏动力支撑,上下游供应链带动不起来,链条难以形成产业升级受阻。
表3 围绕乡村振兴开展科技创新成果特征情况
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动态工程,不仅是农业农村的发展战略,还包括产业结构、社会治理以及城乡关系等领域的整体协调,对农业农村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由于现有资源要素的配置无法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从外在的客观现实情况看,需要技术的改进、机制的创新来优化农业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农业供给质量和效率,改善社会环境,利用市场配置资源有效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发展规划作为一种战略性、前瞻性、导向性的高层次布局,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引领作用,体现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方向和重点,科学合理的战略规划有助于政策、方案顺利实施,能协调区域内各要素之间的分工协作,增强区域集聚、辐射、带动能力,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进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时,要融入科技创新的理念,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进行谋篇布局,统筹协调农村环境缓冲力与科技转化力的内外部动力,通过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观念创新等内容的融合,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摆脱过去旧有的路径依赖,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换、从追求规模速度目标向追求质量效益目标转换、从模仿跟踪型主体支撑向创新型主体支撑转换、从看重GDP增长速度向实现可持续发展转换、从出口和投资拉动向服务业和社会消费拉动转换、从政府推动向市场主导转换、从大规模要素投入向科技创新研发转换、从产业价值链中低端向中高端转换、从做大做强单个产业向产业集群协同转换的整体性工程。
产业兴则百业兴,产业兴旺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的关键。通过产业振兴促使农村资源整合、产业链条培育、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解决乡村内生性发展问题,实现乡村振兴。美国经济学家罗默尔指出,哪一类产业的技术创新活动越活跃,其对创新成果的吸收和渗透能力越强,带动能力也就越有力度,科技创新成果的市场化、产业化越迅速,适应市场需求的能力越强,这个产业的发展速度就越快,规模就大,影响就广泛,其关联性和波及效果比较显著,将会引发新一轮的产业变革甚至产业革命,由此将会导致产业结构突变——促使产业结构的根本性调整和升级。因此,乡村振兴急需科技创新介入驱动产业兴旺,利用新技术和新工艺渗透、扩散、催生新业态,通过高新产业的技术优势、产品竞争优势获得高额利润,在一定范围内起到示范效应,从而吸引较多的企业跟进,形成乡村产业集聚,进而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使产业发展产生马太效应,促使供应、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环节的纵向一体化,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价值链增值,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使产业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换,促使产业链持续产生高附加值,推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发展,实现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和合理化。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构建完善的乡风文明要求技术创新与应用,农村一般是自然、社会、经济特征融合为一体的地域综合体,同时又兼具社会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方面多重功能,农村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是国家治理系统中的“末梢神经”,涉及农村社会价值的判别和培育以及相关政策、制度的制定执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要求提高乡村治理水平,乡村治理能力、效率和水平的提高要依赖科技创新的支撑,充分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新的管理机制,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形成乡村社会发展新秩序,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提高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在农业增产增收的同时实现资源和环境的利用、保护和修复等多重目标,解决日益严重的土壤污染、水污染等问题,发展绿色生态新产业、新业态,推进乡村文化建设,促进生态宜居和乡风文明形成,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重要基础。
社会各阶层共同富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基础上适时提出的发展新理念,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其实质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其根本目的是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在各方面的利益诉求,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使人民真正享受到改革发展的红利,共同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使全体人民在权利、机会和规则平等的基础上共同参与到改革发展进程之中,给人民以更多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共同富裕的实现需要加大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通过科技创新发展提高生产效率,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增加社会生产总量,为共同富裕提供物质前提;利用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理念创新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补齐发展短板,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建设,解决覆盖面和保障水平之间的平衡问题,化解社会贫富两极分化的状况,有效解决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使社会各阶层人民更加公平地享有改革发展红利,实现共同富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也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驱动力。科技创新利用自身外溢性的特征,发挥其集聚、推拉、倒逼、渗透、扩散等功能,从内在逻辑上改善资源要素的流动环境,对各类要素进行合理配置,以提高资源要素的利用效率,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全方位的有力支撑。
W.W.罗斯托研究指出,某个产业(或行业)率先取得技术突破,或受科技创新的影响更大一些,该产业将进入快速增长时期和规模报酬递增阶段,由于科技创新的某种“偶然性”在不同产业中的分布是不均衡的,科技创新的经济影响在时间和空间上从某一生产分支转移到另一生产分支。其内在逻辑是由于不同类别产业的经济技术基础和“技术机会”不同,不同类别产业的科技创新成果及其对相应产业扩散、渗透的影响存在着明显差异,这类差异通过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反映出来,作为科技创新的结果,哪个产业的劳动生产率高,哪个产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会低于整个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就会获得更多的利润,不同行业利润的差异,导致生产要素从低收益产业向高收益产业流动,出现“羊群效应”。马歇尔认为知识或技术外溢所带来的正外部性能引起产业集聚,最终形成规模效应,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科技创新的集聚功能和规模经济效应,加大科技创新研发力度,开发新产品、研发新的生产技术和新的管理方法,通过科技创新成果对生产诸要素渗透、融合,提高资源的边际效率,使其他产业在一定时空条件下有规律的汇集,形成各具特色的创新产业集群和规模经济,降低了社会管理、服务总成本,提高业内整体运用效果,有利于营造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实现乡村集约发展,农民收入得到提高,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战略实施。
熊彼特认为,技术创新就是导入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通过新技术对生产要素重新组合,推拉上下游产业联动,达到完善全产业链效应。其内在逻辑是技术创新通过提高劳动者素质、改善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扩大劳动对象范围、提高管理水平等使产业进入高增长率和报酬递增的阶段,行业报酬的增加推动产业规模扩大。产业规模的扩大纵向上会拉动上游供应产业提供机器和原料产业的生产需求量,向下推动产品购置行业消化、吸收转移的存量,打造全产业链条,拉动上下游产业联动,促进一二三产业高度融合;横向上能整合聚集各类创新要素,促使相互关联、高度专业化的产业有规律的集聚在一定区域内,促进它们所在区域经济全面发展,形成新的主导产业群。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技术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推进与诸多生产要素的融合,在不增加投入的情况下增加产出,从而使得生产要素发挥出最大的效益,提高了产品的市场份额,也同时拉动了市场需求,促使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规模得以扩张,进而向前关联上游产业,带动农产品种植、初加工产业和设备供应产业生产;向后关联下游产业,拉动销售和消费相关行业发展;旁侧关联服务配套产业,推动相关物联网、农村电商等新业态迅猛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注入了新动能。
钱德勒认为通过技术创新、技术变革等技术进步引起部门生产率变化,并伴随生产要素从低生产率部门向高生产率部门转移,引起资源在部门之间重新分配,而资源的重新配置将进一步改变产业的产出结构,最终导致产业结构发生改变。其内在逻辑是某项新技术的研制、开发和应用,使某些产业部门的产出量大幅度提高,如果该产品的市场需求弹性小,就会造成该行业产品销售受限,存货增加及利润下降的情况,该产业的某些生产要素就会流入收益较高的产业部门,从而导致该产业规模萎缩;对于哪些产品市场需求弹性较大的产业,其价格对成本的反应以及市场需求对价格的反应都比较敏感,产品生产数量的提高将有可能获取较高的收益,生产要素就通过利润率平均化的原理,从其他产业纷纷流入该产业,刺激该产业的扩张。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通过采用先进的设备、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低品位资源向高品位资源的转化率,改变各种生产要素的相对边际生产率,促使劳动和资本等资源要素从生产率低的部门(农业)向生产率高的部门(高新技术产业、第三产业)转移,促使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扩展产业发展空间,各种生产要素在一二三产业进行有序转移,推动“资源推动”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向“创新驱动”型的经济增长方式结构转型,从而形成产业供给结构调整与优化,形成以创新为引领的乡村内生性发展产业体系,促进乡村产业竞争力的提升。
拉斯姆森提出一般科技创新通常是在一种非均衡的条件下发生的,当现有的机制与社会需求不融合时,它以不同的强度首先出现于一些增长点或增长极上,对过去旧有的落后的观念、机制和格局调整和改变,形成新的管理机制,把生产力诸要素更好地结合在一起,综合效能得到成倍提高,达到科技创新与良好的社会秩序内部协调统一。其内在逻辑:当主导产业进行科技创新研发和技术使用时,其区域内的相对应的社会生态环境、各项管理机制等与之不相协调,主导产业的科技诉求与社会生态环境、各项管理机制等要素的有效供给不均衡,形成错配局面,倒逼社会生态环境、各项管理机制等要素进行整治、创新,以适应主导产业的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所需,达到协调互补的联动效应,发挥出科技驱动经济发展效果。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利用科技创新倒逼功能,构建生态农业功能、空间、结构、模式及资源科学优化的生态增值技术体系,利用生态环保、生态修复、节能减排等技术对生产、生活的排放废弃物进行处理,变废为宝,营造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降低社会管理服务总成本,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最终实现乡村宜居、乡风文明和治理有效的新局面,达到生产集约高效、生态山清水秀、生活宜居舒适的效果,为区域内主导产业科技创新的研发和利用创造外围条件,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需要科技创新全面支撑,对科技创新有现实的诉求,同时,科技创新又具有推动经济发展、创新管理制度、改善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功能。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完善科技创新的现实诉求和有效供给的对接机制,对于促进乡村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社会治理效率的提高、社会服务均等化的实现、乡风文明和乡村宜居的形成以及农民收入水平的提升,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随着国家深入推进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科技创新在经济全局中的地位不断增强,做好科技创新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是乡村振兴战略稳定建设的保证。因此,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增添科技创新要素,界定科技创新战略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的定位与意义,明确未来科技创新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塑造新时代乡村科技创新服务理念,勾勒中长期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保证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实施。首先,在编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时,要树立科技创新的理念,突出科技创新的地位,把科技创新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详细规划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的重要内容,并在各级政府的政策制定中要得到充分认可,从宏观层面提高科技创新的社会和法律地位,为科技创新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开局谋篇;其次,在编制科技创新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详细规划前,培养科学技术预见能力,结合区域未来发展定期额,通过对社会经济领域前瞻性技术、关键共性技术进行科学预判,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把握科技创新发展方向,寻找科技创新介入乡村振兴建设的途径,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需要的科技创新提供方向性的指导;再次,结合农村区域内对科技创新的实际诉求以及区域内自然条件和外围资源等诸多因素,综合运用政策、规划、标准、资金、项目管理等手段措施,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技资源,构建科技创新项目孵化平台,保证高科技产业在空间上产生集聚效应,强化科技创新在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科技创新有效供给是以经济、社会、管理机制的特定需求为目标,以科技资源优化配置为基础运作平台,以制度创新安排为最佳外部环境,以高附加值的技术创新成果为产出,以研究开发先进适用的技术成果与技术需求对接,并将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途径的技术成果的供给,从而达到供需动态均衡。首先,需求拉动供给,科技创新研发方向选择的正确与否,影响技术供给有效性的实现,要求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要应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了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实际科技诉求,确定研发的方向,明确研究目的,激发科技创新原发活力,针对性进行技术研发和推广,催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其次,需求结构配套对接,基于多数农民或需求者的教育水平低,技术操作能力差,这就要求提供的科技成果在设计、研发、试验到技术推广应用等环节简单便捷,易于操作,便于农民和需求者掌控,以利于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并转化成为现实生产力的能力,保证科技创新成果的有效供应。最后,科技创新一般周期长、难度大、实践性较强,在推广应用时,要求相关科研部门要全链条设计,全程化跟踪服务,及时了解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使得科技创新成果更具活力、更具可持续性,同时,要加大现场实际指导力度,保证技术落实到实践操作的每一步骤,使新技术在实际操作时不走样,扩充供给能力,促使科技创新供给能力实现质的突破和系统性提升。
科技创新的效应是通过技术成果的推广运用来体现的,科技成果通过实际推广应用转换为先进的生产力,促使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跨越,但技术成果的接受消化能力也是决定技术成果推广运用的关键,若接受消化能力不匹配,技术成果的作用将无从发挥。首先,面向农业全产业链配置科技资源,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对使用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集中培训,或到对田间地头、生产车间进行现场演示,提高技术使用人员掌握和应用先进技术或现代化设备能力,培养和锻炼技术和管理人才,提高技术成果的对接能力,扩大新技术使用效果。其次,由于农业的弱质性,乡村企业规模小、效益不高,农户收入水平低,这就要求科技成果技术推广转让时考虑乡村企业和农民需求者的经济实力,降低转让费,提高技术需求者的经济承受力度,从而形成一定的技术市场购买力,扩大技术成果的推广运用力度。再次,针对技术成果应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相关金融机构建立技术转移“风险基金”等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当使用新技术没有达到预想效果,给使用者造成一定损失时,给予一定补偿,解除新技术使用者后顾之忧,提高新技术广泛应用。最后,结合乡村区域的优势、特色产业,要选好试点,打造新技术运用样板平台示范,推进和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做出成效,利用科技成果提质增效的“群同效应”,带动经营主体和农民使用新技术,实现科技资源的集约性配置,促进科技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提高乡村各产业协调发展能力。
科技资源行业分布均衡性是指从事科技活动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组织、管理、信息等软、硬件要素在一二三产业的分布是否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研发成果在一二三产业的转化利用能够促使各类资源最佳使用和配置,促进各产业的融合,发挥科技创新的牵引驱动,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首先,对农业领域内现有科技资源进行调查评估,了解农业科技的投入分布情况是否符合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性以及建立现代农业体系等方面需求,有无不足或重复错配情况,现有的科技资源是否充分利用,对哪些重复的或闲置的科技资源要停止继续配置农业领域,进行跨行业转移,保证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其次,对工业领域内科研力量、创新能力、技术的转化利用情况进行判断及分析,考虑产业振兴的需求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领域或问题,确认需要追加投入的科技资源数量、类别,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进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利用科技创新技术对传统产业改造,实现产业升级。再次,将技术创新更多地融入第三产业的发展要素中去,拓宽第三产业发展路径,构建培育物联网农业、“互联网+”农业、电子商务农业、节庆会展农业、设施农业等新业态,充分挖掘第三产业发展潜力,实现第三产业多样化发展,提高产业的带动能力,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最后,乡村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整个管理机制都应有所创新,应打破原有的管理组织形式的束缚,以新思维形成新的组织形式,有利于整合社会力量,形成资源优势,引导产业融合,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性的战略任务,在经济新常态下,提高科技创新的研发质量和持续性,满足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需求。首先,为适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需要,相关科研部门要全链条设计,全程化跟踪服务,科研人员应及时了解前期研发成果实际运用情况,不断收集技术应用中的反馈信息,以全面掌握有关供给技术的效果、经验以及改进情况,对科技成果进行修订完善,进行相应的调整,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保持成果的先进性和实用性研发要有动态持续性。其次,加快推进基础科学研究深度与广度,激活创新活力,加强新工艺、新材料的发明应用,开发新产品,提高新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加其附加价值,加强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渗透和嫁接,以实现生产自动化、设计信息化、管理严密化,从而提高传统产业的生产效率、管理效率,以便企业将更多的时间放在产品研发、品牌提升方面。再次,补齐科技创新驱动不足的短板,全面激发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科研人员进行针对性的科学研发和技术创新的能动性,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将各类创新要素聚集起来,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动局面。最后,确定合适地点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工业园区,通过优化高新区的软硬件设施,将创新要素贯穿其中,最大限度地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形成科技创新催生新供给并实现供给扩张良性循环,从而推动科技创新有效供给能力,实现乡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科技创新需要政府加强宏观控制、政策引导、资金支持、信息交流机制的构建以及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措施的制定等,围绕科技创新出台相配套的政策、制度,从宏观层面引导、扶持、激励科技创新,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科技诉求和科技供给有效对接提供法制环境。首先,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科技创新二者介入融合点,建设完备的重大科研基础项目研发实验平台,完善相关数据库等资源,实行网络协同开放共享机制等,并加以法制化,为技术突破提供支撑,为科技创新主体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其次,结合科技创新介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路径轨迹,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明确科技创新的所有权、收益权、使用权和交易权在内的界限,制定技术转移条例和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实现科技立法的权威性、持久性和有效性,使科技创新的各个环节更具备法律、法规的实际操作性,使科技创新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再次,科学划分科技创新政策的效力等级,确立科技创新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各项技术标准,并上升到法律地位,促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各项科技创新要素具有法律权威性,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优化各类资源配置中的协调作用。最后,健全科技创新相关政策、制度执行的保障机制,具体包括人才引进培养、财政转移支付、税收减免、金融扶持等,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科技诉求和科技供给有效对接。
进入21世纪,我国“三农”战略不断进行适度调整,从统筹城乡发展到新农村建设,再到新时代的乡村振兴,反映出我国农村经济要实现转型发展和新的边际增长,亟待科技创新替代投资和外需导向。当下针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科技诉求与现有的科技创新的供给不吻合,科技的供给与需求对接机制不匹配,二者结构性矛盾凸显,制约乡村的可持续发展,影响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因此,要结合乡村振兴的实际诉求,因地制宜做好科技创新战略规划,从法律、法规层面完善科技创新环境建设,对现有的科技创新资源进行科学调配整合和空间置换,建立统一的数据规范标准和数据共享机制,完善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构建科技创新动态化管理模式,实现技术有效供需的对接,增强农村公共价值的文化依托,形成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最终带来乡村可持续发展,乡村振兴建设的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