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晶
潞安矿业有限公司常村煤矿,山西 长治 046200
开展监督的目的在于找出问题、改善问题,将问题扼杀在苗头。对于纪检监察部门而言,监督是其最基本的职责,也是党内章程及宪法所给予的政治权利,监督是否有效、是否做细做实,直接对审查及问责惩处的效果造成了影响。如果要将监督工作做实做细,就必须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强化自身的监督职责,勇于监督、敢于监督。
各级纪检干部应当善于承担,将自身、思想及工作融入进去,切实做好引领作用。严格遵照法律制度中的规则、流程及权限来履行自身的权力,履行监督责任,做到公平公正,把握好惩处的尺度。各层纪检监察部门应当树立起正确的监督意识,不能存在以办理大案件来论英雄的观念,积极创新监督的理念及方法,在以往的基础上开展好各项监督工作,以更好、更高效的履行党内章程和法律赋予的责任。
当今,积极推动从严治党,必须具有一个专业性较强、勇于承担的干部队伍。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严格监管就是厚爱,在干部监督方面应当彰显一个“严”字。严格核查反映出干部问题的线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凸出审查的核心,形成较强的震慑力,利用监督工作来传递“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信息。但是,监督执纪工作常常需要扮演黑脸、出演反派,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极有可能会碰见“保护伞”,肯定会开罪很多人,还可能与履行主要职责及监督职责的党员干部产生冲突,甚至也会出现打击报复、威胁利诱的现象。面对这些问题,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干部要勇于承担,放下面子,避免“老好人”,要敢于做战士,敢于面对邪恶,要较强的勇气,切实提升监督、问责的力度,保持监督的尺度及节奏不放松。
不管监督工作是政治性,还是专业性,都必须下足力气、花够心思。纪检干部必须具备较高的能力,才可以更好地实施监督,并取得较好的效果。只有拥有较强的本领,才可以取得成功。细化到监督责任,还有一部分能力要求,例如:积极了解各个事件,充分掌握其中的人与事,同时要把握面上的状况,促使监督工作具备较强的针对性;拓展干部与群众的联系途径,掌握群众的实际需求,收集充足的线索与材料,并确保材料及线索的质量;积极适应监督执纪的新工作及新状况,提升监督执纪的高效性,促使工作策略与实际工作相同步。而对于监督工作而言,干部所具有的各个本领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都必须充分掌握及领悟。只有积极提升干部的专业水平,才可以使监督工作具备较强的高效性、严谨性。监督职责不仅仅是责任与权力,也是对监督干部忠诚、智慧及政治担当的考验。党组织的相关章程赋予了执纪、监督、问责等工作一定的权力,相应的法律制度也赋予监督部门调查惩处的权力,各个监督部门应当时刻围绕着监督的核心责任,全力聚焦于监督,责任抓紧向监督压实,力量逐渐向监督倾斜,严格遵照法律法规来开展日常化的监管工作,在监督方面切实做到严格全面,切实将监督工作做实做细,保障党组织内部监督与国家监督的全面性,避免出现空白,全面推动从严治党的深入发展。
作为党组织及国家监管的特定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使命和政治责任。这就要求我们在开展工作时应当时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导,以政治监督为基本职责,利用党组织的纪律及政治制度,及时找出和改善政治偏差,促使纪检干部树立起强烈的“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强化“两个维护”落实思想及行动的自觉性。在开展监督工作的过程中,必须将政治监督放在核心位置,重视“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的问题,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干部进行严格排查与惩处。时刻围绕着党组织的政策及决策部署的执行状况来实施监督工作,采取有效的监督手段,以确保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企业得到落实。
自十九大以来,随着纪检监察机制的深入改革,形成了一种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查监督“四位一体”的格局。这个格局弥补了监督方面的空白,清除了真空区域,为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提供了可靠的制度支撑。对于基层纪检监察部门来讲,若要充分发挥制度的优势,并将其转变为治理效能,就必须积极弥补监督的不足、提升监督的效果。自今年以来,我们将工作重心放在监督工作的做实做细上,将党风及政风的监察归入到全企业监督的范围内,使监督工作得以创新,由以往各顾各的转变为共同参与,极大增强了监督力。在监督体制的完善方面下力气,建立完善的党风廉政及巡查机制,对于所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给区领导,利用层层压力传导来促进问题的改善。加快建设基层纪检组织,推动企业纪检监督部门的标准化建设,基层纪检监察部门的履职能力得到较大的提升。
将监督职责进行做实做细的核心就在于建造一支敢于、善于及勤于监督的纪检监察队伍。特别是面对当前反腐倡廉的新工作,监督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性和专业性,这就要求干部人员在增强监督职责、提升监督能力、端正自身作风的方面弥补自身的不足。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切实贯彻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的相关要求,积极提升自身的监督能力,从而将监督工作切实做实做细。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坚持以政治建设为核心来引导监督工作的开展,针对中心组制定相应的学习日制度,在审查团队及巡查团队中成立临时党支部,通过开展常态化的政治知识学习,全力提升人员的政治担当。加快建设干部的监督能力,开展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班,选聘干部人员参与巡查、监督等工作,不断提升自身的监督水平。监督人员应当树立起强烈的监督意识,建立完善的廉政档案,树立典型的案例模型,开展常态化的政治家访,避免出现“灯下黑”的问题,通过自身的素质来承担起人民及党员赋予的使命及责任。
总之,在纪委监委所承担的所有职责中,其最核心及根本的职责就是监督。要将监督挺在前面,在将监督职责进行做实做细的过程中持续下功夫,为促进监督、执纪、问责协同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