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军民融合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2020-12-08 11:57:04庞楠
魅力中国 2020年30期

庞楠

(华北理工大学心理学院,河北 唐山 063000)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政府致力于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战略,并将军民融合发展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在此背景下,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不断推进,发展层次也逐步加深,以此不仅健全了科研装备生产体系,还推进了军队人才培养。在获取到发展成果的同时,还应当感知到我国发展现状相较于发达国家,依旧存在一定的差距,要想以军民融合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二、军民融合的必要性

(一)军民融合可促进实现科技兴军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与此同时,科学技术也是推动军队战斗力转型升级所不可或缺的动力。随着近年来科技兴军的不断推进,其根本上是为了实现向科技要战斗力,从具体要素角度而言,可将军队战斗力划分成人、武器及人与武器的组合方式,不论是哪项要素的状态发生转变,均会对战斗力的生成模式与效果产生巨大的影响。军民融合从多个不同方面出发,包括地域、对象及作用方式等,无不重要影响着战斗力要素的素质及状态,因此,其同时也是当前时代背景下实现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

(二)军民融合可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及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动力来源。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不断推进,科技创新有力推进着经济发展与国防建设的相互融合,创新驱动可实现乘数效应,一方面可直接转化成现实生产力,另一方面可依托军民融合的方式推动军民资源不断交互,使一系列生产要素的生产力得到不断放大。通过推进军民融合,可切实推动区域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军民融合体系建设,进一步实现安全与发展、富国的全面统一。

(三)军民融合可促进供给侧改革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目的旨在优化经济结构,实现一系列要素的理想配置,进一步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及数量。现阶段,我国改革事业已经迈入攻坚阶段,为切实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转变的应变能力,应有效发挥区域创新资源整合优势,通过军民融合的途径,开拓生产要素范围,建立完善生产要素调配机制。基于此,推进军民融合体系的有效创新,调动起军民融合的主观能动性,推动供给侧与需求侧的理想对接、军民对接,促进经济发展模式不断由数量粗放型朝质量效能型变化,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新改革的一条重要途径。

三、现阶段军民融合的现状

(一)军转民缺乏主观能动性

在体制因素影响下,军工企业特别是重点保军工企业接收由国家交付的任务订单往往较为充裕,企业鲜有会感受到来自经营发展的压力,因此开拓民品市场的欲望十分有限。与此同时,民品开发面临日趋白热化的市场竞争,再加上经济效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以此也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传统军工企业在发展民品的积极性。

(二)民参军步伐较慢

民口企业要承接军品科研生产任务,必须预先得到诸如军品质量体系认证、军工保密许可、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等一系列资质认证,然而对于该部分资质的申办,不仅要历经繁杂的手续,还要投入极大的时间精力,以此使得大多数民口企业都会因此知难而退。与此同时,同样是受体制因素影响,国有军工企业一方面可有限获取军品订货,另一方面可获取财政划拨用以技术优化及产品研发,此外还可获取税收优惠,而民口企业基本上要依靠自身投入,进而便产生了不公平竞争。总的而言,行业门槛高、信息不对称、突破技术标准难等原因无不削弱了民参军的积极性。

(三)资源整合不力

因为军民融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缺乏有力的支持,使得服务平台建设不完善,服务水平偏低,服务功能还难以得到有效发挥,一些地区军民两用资源无法实现有效共享及按需流通,重复配置、资源浪费的现象仍旧十分常见。且主要表现为:基础设施整合不力,军民两用的相关检测、实验等技术存在或多或少的闲置情况;人才资源、技术资源整合不力,有的核心技术人才没有建立起与企业利益的紧密联系,使得人才引进难、人才流失易等。

四、以军民融合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路径

(一)搭建军转民平台

结合区域发展规划,全面调研军民融合发展的现实条件,基于对军转民的有力扶持,推进对各项创新资源的优化整体,消除融合障碍,不断探索构建特色军转民模式及运转体系,有序解决发展不全面深入的问题,并在此过程中逐步完善军民融合的发展模式及经验做法。具体而言,一方面,有效发挥国防科技优势,强化军工技术引领。积极建立军民技术的共享机制,并确保与地方企业、中小微企业等的有效对接,促进军民资源有机融合,将军转民高技术产业化发展转化成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有生力量。与此同时,不断探索建立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的新型服务模式,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提升民品质量,将军工技术优势转化成区域经济发展优势,切实消除发展失衡的矛盾。另一方面,依据科学配套、有效激励的要求,在相关保密规定基础上,推进军工企业、军工科研人员攻击,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引导军工企业、军工科研人员以开发合作、科技成果入股等途径前往地方兼职或创建科技型企业,为军民两用技术搭建民用平台。加大力度承接军工企业、军工园所的订单任务,切实发挥军民融合在项目落地、平台建设中的有效作用,进一步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推进民参军稳步发展

应当紧随时代发展脚步,把握改革发展契机,不断进行开拓创新,紧扣国防科技发展规律及融合需求,有序扩大军民融合发展的参与主体,构筑包括军工企业、社会企业、高校等各方共同参与、充分挖掘潜力的军民融合发展局面。具体而言,一方面,扩大军民融合参与主体,为军民融合提供可靠支撑。基于技术、需求导向,积极引导掌握核心技术、具备自主知识产品的重要企业,在进行技术开发过程要秉持国防意识,应当优先考虑技术的军民两用性,与此同时,推进与军工企业、军工院所的产学研合作,鼓励军民关键技术协同攻关、技术成果相互转化等,尽可能在军民融合两用技术研发及应用上收获成果,创造出理想的综合效益。另一方面,利用优势领域的长期技术累积及丰富产业资源,引导优势企业、优势技术、优势产品参军发展。发挥政府牵引、推广功能,有效借助多种不同方式途径推进与国防领域相关部门的交流合作,从产业、人才、技术等多个方面着手,通过营造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调动起民参军的主观能动性,促进优势企业参与国防建设。

(三)建立完善法治制度

军工企业改革会对国家对国防的掌控力造成削弱与否,是大部分研究人员担心的一大问题,这也是推动军民融合所需解决的一大难题。面对该项问题,可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并非控制权便等同于掌控力,唯有建立完善法治制度,凡是依法行使,便可实现对军工企业发展方向的有效掌控。为此,为推动军民融合,不仅要建立配套的制度来进行科学引导,还要建立完善法律制度,以确保全面军民企业发展有法可依。另外,还应当加强对各个主管部门的全面统筹,通过建立良性互动,打造信息交互的开放型平台,优化民品企业进入军工领域的流程,打破军地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五、结语

总而言之,在军民融合不断推进背景下,应当全面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从搭建军转民平台、推进民参军稳步发展、建立完善法治制度等多方面入手,提升军民融合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共享水平,达成富国、强军的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