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旅游管理专业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构建

2020-12-08 11:57:04翟向坤田岚
魅力中国 2020年30期

翟向坤 田岚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酒店管理学院,北京 100048)

一、高等教育旅游管理专业校企协同育人相关概念界定

(一)校企协同育人

所谓校企协同育人是指以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为主体,以政府及行业机构为中介,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和市场规律相结合,通过人才、知识、物质资源交换与共享,将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目的的系统性活动。

(二)高等教育旅游管理专业校企协同育人

所谓高等教育旅游管理专业校企协同育人,是指专业教学主体不再是单一校方,而是将企业方也纳入,将理论知识与企业工作实践深度融合。双方共同完成课程开发、教学、实习实训等,共同完成实用型人才的培养等的系统性活动。

二、高等教育旅游管理专业校企协同育人机制现状分析

(一)高等教育旅游管理专业校企协同育人基地选择

旅游管理专业素来有“旅游酒店不分家”之说,对于旅游管理专业的校企协同育人基地而言一般有三种选择:旅行社、旅游景区和酒店。

但相对于旅行社、旅游景区而言,目前旅游管理专业的校企协同育人基地更多地选择酒店。除了两者之间的专业重合度高之外,酒店作为劳动力密集型企业亦需要大量学生的加入。

(二)高等教育旅游管理专业本专科在校企协同育人上的不同

旅游管理专业专科生与本科生学制、教学计划、教学要求的不同导致本专科之间的校企协同育人亦有细微差距。

首先,国内的专科生大多采用2—3年学制。对专科生的培养更注重实践操作,旨在培养出迅速适应社会需求的实践性人才。因此专科生的在校学习时间与在企业实训时间需要高度结合,不要产生工、学割裂。故现在专科生的校企协同育人更多选择工学结合的方式,即在完成系统的、专业的、集中度高的阶段性校内课程之后立即进入旅游企业中开始实训。此种方式需要确保高校旅游管理专业与企业方的高合作默契度,可以对接受工作状态中的学生以一定的频率阶段性离开或进入工作岗位。

其次,对于旅游管理专业本科生的培养则与专科生有一定的区别,对本科生的教学培养要求更高,除了学习基本的操作技能更需要掌握更多管理层相关知识。虽然本科生的在校时间一般都在四年,但鉴于理论知识的增多、对知识掌握层次的需求更高,故相对于专科生而言,本科生可以加入企业中的实训时间更少。为了确保知识能够系统全面的被掌握,本科生一般会选择1—2学期进入企业内相应的岗位进行实训学习,同时亦可邀请业内知名高管加入本科生的课堂中进行专业度更高的课堂讲解。

(三)高等教育旅游管理专业校企协同育人的优势

相较于其他管理类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对实操技能的要求要高于对理论知识的掌握,所以校企协同育人更适合旅游管理专业。一方面可以让在校生更快更早的与专业实践相结合,将理论知识更好的转变为工作技能;另一方面则可以提前了解到专业相关工作内容,有利于学生提前做好择业选择。

第六种是降低研发成本效应。Mcevily等认为加快创新速度意味着创新效率的提高,可起到分摊创新成本的作用。④

(四)高等教育旅游管理专业校企协同育人的劣势

对于目前旅游管理专业的部分学生而言,其实尚未做好类似于提前进入工作状态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故对此存在一定的抗拒心理。这种抗拒心理广泛的体现在学习与实践中,具体表现为对校内课堂教学内容的消极逃避,对老师的教诲与指导表现出抵触;在实践过程中在岗位上懈怠,不配合企业方与校方安排等。

此外,校企协同育人的劣势还表现在部分学生的学业完成度欠佳,易出现两种极端不平衡状态:一类学生抵触进入企业,只注重在校学习,认为校企协同育人与传统的在校生实习一样只为得到一纸“实习证明”;另一类学生过于则是过于注重实践经验,认为理论知识对日后就业的帮助低于实践经验的积累。

三、高等教育旅游管理专业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构建

高等教育旅游管理专业校企协同育人机制的构建不同于传统的在校生的实习实训,而是将校内学习的“课本知识”与实际旅游工作中的“操作过程”深度融合的系统性活动。故涉及学校、学生、企业、政府部门及家长方等多路径主体的合作度与契合度。

(一)高等教育旅游管理专业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构建的关键路径主体

高等教育旅游管理专业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构建须抓住两个关键路径主体:一是取得学生的认同与配合,二是达到与旅游企业方的互利共赢。

1.校方与在校生之间的协调

在校生与校方之间的协调问题一直是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构建中的较大阻力。作为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构建的主要参与者,在校生若对机制不认同或不接受的则此机制很难顺利进行。

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构建中,对于对校企育人机制存抗拒心理的在校生。校方应及时进行有效的精准疏导工作,让学生充分认识到专业的特殊性以及社会生活与校园生活的结合是十分必要且有益于自身成长的。同时应向学生强调理论知识源自实践经验的提纯和简化,掌握好前人已经总结归纳好的科学理论并将其应用于实际工作中之后的受益良多。

2.校方与旅游企业之间的协商

校方与旅游企业之间的协商更多集中在确保双方互利共赢合作模式的形成。即旅游企业方不把实习的学生仅当作低廉的临时劳动力,校方亦不把旅游企业方看成学生见习的踏板。鉴于此,校方首先应做到与旅游企业方签订的相关合同公平合理,确保学生进入旅游企业后的首要任务是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相结合,而非仅充当劳动力。同时亦应确保旅游企业方在合作中能获得一定的收益,校方可推荐优秀毕业生进入合作旅游企业,为其提供人才储备。

(二)高等教育旅游管理专业校企育人机制构建中其他相关路径主体参与

为保障高等教育旅游管理专业校企育人机制的构建亦需其他相关路径主体的参与,如在和旅游企业方的协同合作中如有政府的参与,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将更有利于合作的达成;在同在校生的协调中,如能取得学生家长的支持与理解则可以更好地消除学生的抗拒心态。具体如下:

1.增强政府部门对校企育人机制的正向调节

鉴于校企合作中校方与合作旅游企业的目标不同,若政府部门给予参与旅游企业一定的政策支持(如资金补贴、税费优惠等),则可以起到一个正向调节作用,鼓励更多的学校和企业参与到校企协同育人中,增强校方与旅游企业方的选择面,提高校企育人合作机制的成功率。

2.学生家长对校企育人机制的支持与配合

虽然高校学生在年龄上已进入成年人行列,但是由于大多数学生都是在父母的照顾下成长,思维方式仍不成熟,故解除学生对校企协同育人机制的抗拒心态亦需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同时家长的心态和对社会的认知程度亦有利于学生了解校企育人机制的真正意义。家长与校方的合作引导会使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更顺利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