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路曼
摘要:郭店楚簡《老子》甲本第8号简之“”,学者对其有几种不同的校定。如《楚简释文》将其校为“微溺”,彭浩先生校为“非溺”,尹振环先生校为“隐弱”。另外,“”字与《帛书老子》甲乙本 “微眇”,今本“微妙”又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本文对楚字“”进行深入辨析,着重梳理“弱”、“溺”、“妙”、“眇”、“渺”、“伆”、“徇”等相关汉字的传世文献,论证其与“”字的关系,从而判断此字隶作“溺”,校作“弱”。并分别从文字起源与流变、思想内容与义疏等多个角度探讨“”字释作“浮”,义为“弱而不溺”,引申为“浮沉”。最后据此推测出楚简版与帛书版非源自同一祖本。
关键词:郭店楚简;马王堆汉帛;《老子》;文字源流;文字考证
中图分类号:H02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0768(2020)03-0019-09
郭店楚简《老子》甲本第8号简中“玄”字上有一字“”(为行文方便,下文用“△”代表)未见于他简,其写法似“人兽行于水上”,属于会意字,然长久以来学者对其具体所会之意有多种不同的认识。校之以帛书乙本及王弼本《老子》,此字所在之句分别作“微眇玄达”与“微妙玄通”。由于后者流传较广,“微妙”之用法更是深入人心。再者,前贤亦多以帛书本“微眇玄达”校之,亦有学者如彭浩先生校为“非溺”,尹振环先生校为“隐弱”。今重新审视楚简之字形,从周朝金文、战国楚简、说文小篆、汉代碑文、传世文献中查证并作梳理,试探讨“△”字本字以及其与“妙”“眇”“渺”等汉字之间的关系,以厘清《楚简老子》《帛书老子》与今本《老子》之关联。在第五章中,通过对《帛书老子》“众眇之门”与《楚简老子》“弱也者,道之用”句义进行分析以理解战国至秦时期《老子》的思想体系。在第六章中进一步推测《楚简老子》与《帛书老子》并非同源。另外,在第四章中亦提出不同校释的可能性。
一、辩“弱”与“溺”
《楚简释文》将“玄达”[1]8校为“微溺玄达”,而彭浩先生《校读》亦将其校为“非溺玄达”,注曰“非溺,读作微妙”[2]16。从字义上来看,字书“溺”字条皆具沉没之义,但《老子》之“虚无、平易、清静、柔弱、纯粹素朴”之道,与《庄子·山木》所说“乘道德而浮游”亦非指万物沉没。这里将老庄并举,是为取其思想中的共通性。若作“溺”解,固无迹可寻。相反的,相传黄帝可“入水不溺”[3],《庄子》又曰,“至德者,火弗能热,水弗能溺”[4]。此“非溺”之人便是《老子》所说“善为士者”,即指得“道”之人。故就“△”字释义而言,绝非释作“溺”,而是“溺”的反义。且《庄子·山木》有“一上一下,以和为量,浮游乎万物之祖”[4]之说,可见“△”之义同于“游”“泳”“泅”“浮”,而从另一方面来看,又指向“形”“物”“像”。
故彭校作“非溺”甚为合理,但其注音有一定的讹误。考《说文》“溺”字条,曰“从水弱声,而灼切”,上古音属日母药部(1),而“弱”字宋本《集韵》《韵会》曰:“日灼切”,上古音日母药部。“妙”字宋本《广韵》为“弥笑切”,上古音属明母宵部。可见“溺”与“弱”音同,当是同源字,而此两字非与“妙”同音,且尚无显证表明在战国楚语中此两字音通,故彭注不可取。从字音上来看,其本字校为“溺”“弱”皆通。“溺”与“妙”通显然并不在读音,推测其是参考今本“妙”的缘故。
持不同观点的又有尹振环先生,其校作“隐弱”,并认为“溺”为“弱”同声之假借,此说亦有其道理。李学勤先生指出,“溺,甲骨刻辞用为弱义”[5],其说可立。但经查证,古已有“GFDA6”字表“沉没”。《康熙字典》曰,“GFDA6”字疑为今文“溺”之古文[6]603。又曰,今文“溺”疑为“弱”之古文。今《禹贡》弱水通作弱,无水旁(2)。“弱水”之连文亦可见于宋本《楚辞》(3)。由此观之,“GFDA6”、“沕”、“溺”、“弱”在某种程度上当是相通的。既然有此文献说明,那么《楚简老子》此字本字是否即有可能为“弱”之楚语,换言之,是否即为尹氏之校“隐弱”?考《楚简老子》甲本全文,其两处今文作“弱”字处皆写作(本字“溺”)[1]33-37,确与“△”十分相似,最显著的区别仅右部字形有一笔之差,皆属鸟兽或毛发之象形。如按楚字笔画之随意性来看,此两处“弱”字句亦可理解为由“溺”字借作“弱”使用。
除此之外,其字义又近于“沕”。《楚辞·招隐士》有“罔兮沕,憭兮栗,虎豹穴。”(4)其注曰:“潜藏也”,其卷首有序曰:“虽身沉没名德显闻与隐处山泽无异”[7]尔。帛书甲本中 “沕身不怠”句,盖是取此义。今本作“没身不殆”,乍看相去不远,然今文“没”与“溺”义相近,实则不同,译作“殒没”则误解原义,当以“沕身不怠”校之。由此观之,“沕”之原义当与“溺”之原义相近,在秦汉之际或为通语,故帛书本之文亦有迹可循。而帛书乙本之“望呵沕呵”句,当以“罔兮沕兮”校之,非是“恍忽”也。是故按尹氏校作“隐弱”亦可通文义。然若对“弱”字作进一步辨析,“隐弱”之校便暴露出其局限性。
《楚简老子》中“弱也者,道之用”句,《文子》注释为“故道者,虚无、平易、清静、柔弱、纯粹素朴,此五者,道之形象也”[8]。虽《文子》一书成书晚于《楚简老子》,但其对《老子》思想延续之忠诚度与还原度最高,故引以为辅证。其说认为,“柔弱”为“道”的五个形象之一。若以“弱”审视“道之用”,所谓 “众弱”确实可以将“虚无、平易、清静、柔弱、纯粹素朴”囊括在内,似可贴合“弱也者,道之用”之说,又与“脆”“微”“未有”“未乱”之“反弱”之道不谋而合。且《老子》中多次盛赞“弱”者与“水”者,如帛书本之“天下莫柔弱于水”,并以“弱”为其理论核心,想必不无缘由,盖是将楚字“△”解为“弱水”。既取其“弱”而不“溺”之义,又指上下浮游之状,如鸿毛浮于水面,物载于水上,人行于水中,而近于“游”“泳”“泅”“浮”,包含“形”“物”“像”。如作此解,尚可见此字之匠心。无独有偶,此义正与郭店出土的另一部逸书《太一生水》中“天道贵弱”和“太一藏于水”(按:一作大)之思想一致。两者之思想与内容有重合之处,又抄写于一前一后,盖师出同门,事出有因,可为互证。故“△”即是《楚简老子》所指“弱也者,道之用”,“△”字之本义即是“弱”,此句句义将在后文第五章中进行详述。联系其水字部,当隶作“溺”字,校作“弱”,而释为“浮”。其与“”连文,则指其飘忽浮沉。
二、辩“妙”
《楚简释文》将“微溺”释为“微妙”,今本亦作“微妙”,而《帛书老子》甲乙本皆写作“微眇”。此三种版本有何关联?尹振环先生将《帛书老子》之“微眇”校作“微妙”[9]47-61。徐志钧先生在校释帛书本时认为,“眇”与“妙”同,“妙”为后起[10]158。戴维先生则认为“古无妙字” [11]82。然考《说文》女部,时有“姼”字(图1)“妴”字(图2)“婉”字(图3)“GFDA8”字(图4)“奻”字(图5)等而未收录“妙”字。此两说可信,“妙”是今本之误,尹校则非。
徐氏又指,“自汉以来,又借为美好之称,因改其字从女作妙。”其说有两处存疑。首先,“妙”字起自汉代是否准确?《说文》仅有“GFDA7:妙也”一条。可见“GFDA7”比“妙”字更古,故而以汉时今字“妙”释之。由此可知,“妙”字的出现大约与《说文》同期。《康熙字典》收录有东汉时所造《汉·三老袁君碑》,曰:“朕以妙身” [6]256,碑文又可见于欧阳修《集古录》所载《后汉袁良碑》(5),曰刻于“永建六年二月卒” [12](公元131年)。然此碑无拓本传世,现已不可考,其碑文首次出现当是宋人洪适辑录之明刻本,今校作“妙身”[13],仅此一证本不足立,且其注亦有曰“穷极幼眇读曰要妙”(6),实属可疑。此外,汉代诏书中皆写作“眇身”(7),故不能排除洪氏或明刻时其编校者将“眇”自校为“妙”,而后被《康熙字典》收录。即使此证无误,也仅能说明东汉永建六年立碑之时,即公元133年时已有“妙”字,并不能证明此前的西汉乃至战国亦有此字。且从文字数量上来看,秦至汉初之时可用文字仅约有三千三百,至扬雄班固时约有六千一百二十字,而至东汉时才大幅增加,仅《说文》收录者就已有一万六百三十九字[9]127。以此观之,“妙”字出现于汉初至东汉间的可能性很大。
进一步推算“妙”字出现的时间。从另一个字义角度来看,《说文》收录之“娑”字(图3)释为“舞也”,是为“长袖善舞”者(8),“妙”字极有可能是由此字省“水”而成,本义为女子之舞姿。西汉扬雄之《方言》曰:“娥、GFDAB,好也。秦曰娥,宋魏之间谓之GFDAB,秦晋之间,凡好而轻者谓之娥。自关而东河济之间谓之媌,或谓之姣。赵魏燕代之间曰姝,或曰妦。自关而西秦晋之故都曰妍。好,其通语也。” [15]诸侯各国尚不用“妙”字,而又有“吴楚衡淮之间曰娃,南楚之外曰嫷,宋卫晋郑之间曰艳,陈楚周南之间曰窕。自关而西秦晋之间,凡美色或谓之好,或谓之窕。”“秦晋之间美貌谓之娥” [15],盖统一文字后以“妙”字表“娑”与“好”两义,此种情况可与徐说吻合,故推测其出现时间至少在秦汉。以《方言》此条校宋四部丛刊本《楚辞》,仅《怨思》(一作《远逝》)“承皇考之妙仪”一处写作“妙”,且其注曰:“妙一作眇” [7],故可知此处与《袁君碑》情况相同,可能曾经过剜改。而《楚辞》中又有“娥”和“姣”句,并多以 “好”代之,与《方言》所载相符。由此可见,战国乃至西汉刘向编选《楚辞》之时很大概率还没有造出“妙”字。
又考西汉之《史记·吕不韦列传》载有“吕不韦取邯郸诸姬绝好善舞者与居” ,而东汉之《汉书·外戚传上》有“延年有女弟,上乃召见之,实妙丽善舞” ,《汉纪·孝武皇帝纪五》亦有“李夫人亦善舞,甚姣丽有宠”。此几例皆言“长袖善舞”,其义为“娑”与“好”之结合,并且其时未见有他字可表此义。故《汉书》此句当是“妙”之首例,不曾经过剜改,徐说可信。由此大致便可判断,自东汉起始乃有“妙”字,义与“好”同,言“好而轻者”。而汉代以后,“妙”之“好而轻”之义又与“眇”之“微小”之义相近而混用,故而产生“微妙”一词,《说文》用“妙”注“GFDA7”则亦在情理之中。立于北魏太和二十年(公元496年)的《姚伯多造像碑》“大道幽玄,以妙寄宗”[16],北魏正光三年(公元522年)的《张猛龙碑》之“烟月妙简” [17],盖是如此。
从具体时间上推测,班固之《汉书》所载止于地皇四年(公元23年)成于东汉建初年中(公元80年左右),而《史记》所载止于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9)而成书于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報任安书》之前,故“妙”字的出现大致锁定在西汉公元前101-前91年至东汉公元23-80年。故抄写于战国时期之《楚简老子》“△”本字当非为“妙”字。
另一方面,清代学者王昶《金石萃编》曰:“长膺淸下洪作妙。按古无妙字”,“然此石本今尚可见,止一少字居中其左并无女目等字之偏旁,或当日省作少,即是眇字乎若,释为女旁之妙则非也。”[18]其所指即东汉永兴二年(公元154年)《孔谦墓碣》中“长膺清妙斈”句,此碑现与东汉另一碑文中有“妙”字之《武斑碑》皆已模糊,不可复按。若按王氏之说,东汉当无“妙”字,与前文所证亦相符。其又曰:“眇字即今妙字方言,眇小也,此当为妙之正字,凡书妙字者当以是碑为据。” [18]王氏所指今时是为清代,如按王氏之说,“眇”是当时已有之“妙”字的方言或古体字。《康熙字典》亦曰《集韵》有:“妙与眇通”。若“眇”确为“妙”字古体,则“妙”亦不可能早出于“眇”。按此说,《老子》今本中出现之“妙”字当是剜改自“眇”字,且时间上至少应在帛书成书之后。又考敦煌唐写本《老子》亦作“眇”字,若敦煌本与帛书本源自相同的祖本,则传世本《老子》由“眇”改作“妙”至少应在唐以后。故不论从哪方面来看,“△”皆不可取今本《老子》之“妙”字。
三、辩“眇”与“渺”
如以《帛书老子》校之楚简,“△”本字亦应为“眇”。马王堆《帛书老子甲本》作“微眇玄达”,其中有“玄之有(又)玄,众眇之门”与“亘无欲也,以观其眇”[19]19句,其“眇”字写作。考此帛书之字体,凡“水”字部皆书为“氵”,“德”下之“心”还与篆书同,是介于篆与隶书之间之秦隶。此帛书墓主为汉初长沙丞相利苍之子,是为上层阶级收藏之版本,虽有借字情况,但字迹工整书写可靠,必定为当时之藏品。且甲乙本皆作“眇”字无误,势必不存在誊写之误。考虑到“及李斯删籀而秦篆兴,程邈造隶而古文废。汉初草律,明著厥法”[20],而自汉以来“渺”字又多与“眇”字混用,帛书本之“眇”字或是由“渺”简写,那么《楚简老子》“△”字之本字便应为楚字之“渺”。“眇”字为“渺”之省“水”的结果,当在情理之中。需要注意的是,此处对《楚简老子》“△”为“渺”字的可能性作出的假设,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假设前提,即《楚简老子》与《帛书老子》出自同一祖本。
从字形来看,可以肯定的是,楚简字可拆分为人(甲骨文)或尸(金文)或千(甲骨文)、彳(说文小篆)或勿(说文小篆)或犬之卧状与水(金文)的组合。倘若将“水”移至左侧,上部结构左右置换,则“△”最初简化之汉字字形确与“渺”有几分相近。
如按此说,“眇”大致应与“渺”同义,或至少“眇”应包含“渺”字字义。但考《说文》收录之 “眇”字,仅曰:“一目小也”[21]。其小篆字体之“目”旁虽已由表示眼睛的符号(金文)简化,而“少”字字形又与《帛书老子》不同,前者当是汉代小篆成型时期之字形,而后者为成型前之字形。仅以《说文》为据何以确定战国时是否已有“眇”字?再往前查阅,果然《列子》有“目将眇者先睹秋毫;耳将聋者先闻蚋飞”[3],与《说文》同义。其“眇”明确曰为目疾,故此字不可能经过剜改,可见战国时已存在此字无疑。《释名》亦有曰:“目匡陷急”[22],故后来有“眇眛”连文之属,如《抱朴子》之“眇眛乎其深也”[23],亦可为旁证。
马王堆汉帛《老子甲本》中另有“唯(虽)知(智)乎大眯(迷),是胃(谓)眇(妙)要。”[19]26句,其“眇”字有徐注曰“精微”,当是“一目小也”之引申义。倘若东汉之时“眇”字作“目小”解,则早于《说文》成书时间之《帛书老子》将“眯”字与“眇”字对举亦是情理之中的事,此两字皆与视力有关,等同于“眇眛”连文。《帛书释文》将“眯”校为“迷”实为谬误。
以此类推,“众眇之门”则当直译作“使众人眇目的门”。何为“使众人眇目的门”?观其字形,“众”字头顶之形在金文、楚系帛简中确已由甲骨文之“日”改作“目”,可视为人群聚焦于“目”,“眇目”则是指众人观“玄”因其深远幽微需要聚焦视力。“以观其眇”同样应直译作“以观察其使人眇目之状”。“眇目”之用法一直持续到《列子》成书以后一段时期,其与徐注之“精微”仍存在细微的偏差。如依今文,将“眇”释为“妙”,则损失掉了这部分文义。
经过前述的分析,以《说文》校《帛书老子》之“眇”字,可以肯定“眇”字在《老子》全篇中具有一定合理性,故《帛书老子》“眇”字的誊写基本可信。而以《说文》小篆“眇”、《帛书老子》两种隶书“眇”字之字形来校郭店《楚简老子》“△”字之字形,可以判断出,由郭店《楚简老子》誊写的时代到《帛书老子》誊写的时代,“眇”字确已无“水”字部。至于“眇”字是否由“渺”字籀文改,《说文》为何仅收录“眇”字本义而未收其引申义,则在下文中作进一步考证。
如果“渺”字为籀文,则其早期使用频率当高于“眇”字。但考爱如生数据库现存汉代文献“眇”字约有335条,而“渺”仅12条;晋时分别约有115处与9处;南北朝分别约有649处与95处;隋唐五代共分别约有1547处与873处;宋分别约有5597处与6090处;明分别约有7633处与16142处;清分别约有12615处与42309处。以上资料并非完全可靠,因现存文献多为宋及其以后版本,故不排除后人校宋代之前文献时有所剜改。但由此仍可察其端倪,宋代以前的文献中用“眇”字多于“渺”字。杨明照先生言“渺”为后起字[24]5,大约指此。而宋代以后文献则使用“渺”字多于“眇”字。
虽然以上结果仍不能说明问题,但在现存碑文中,除去缺损部分,其校刊结果当较为可靠,可以旁证之。从碑文中此两字使用频率来看,考中国金石总录“眇”字东汉至南北朝约有77处,隋及以后约有215处;汉碑无“渺”字,南北朝约有5处,唐及以后约有162处。综合文献与碑文此两字之使用情况来看,可知杨明照先生所言“渺”为后起字则是谓唐至清代之后起。而从字形来看,所谓“自晋来用字,率从简易,时并习易,人谁取难”[20],“眇”确比”渺”简。且“眇”字颇具南北朝时期风格,为时人所热衷,如北魏煕平元年(公元516年)《吴光墓志铭》之“化违常眇,眇去邈归”。因佛教、道教、玄學的兴盛,其字义亦在此一段时间内逐渐丰富,大大超出了《说文》收录之本义。
按说楚国与楚国文学诸如《楚辞》之属,是后人竞相模仿的对象,具有相当长久的影响力,如果楚语中有“渺”字,应当多为时人或后人所用。但从汉字之使用情况来看,“渺”字为唐后起,亦未查阅到汉代碑文中使用“渺”字的情况。且考《说文》水字部亦未收录“渺”字,只可见于“淼”字条:“大水也,从三水,或作渺”[21]。《说文》均是用今字释古字,此种情况,说明“渺”字极有可能并非籀文,故而《说文》未收录。“渺”既非籀文,故“眇”字亦非由“渺”字简化,而是“渺”字由“眇”字添加水部而成,因此《说文》“眇”字条仅有其本义。如此一来,楚简“△”对应之本字亦非“渺”字。
既非“渺”字,“眇”则无法作为楚简“△”字之隶化,此种现象,难道是誊写之误或誊写之人按照其个人理解而剜改?观《楚简老子》与《帛书老子》字迹未有涂改,恐怕非是。又或者帛书之“眇”字与楚简之“△”字本身并无关联,分别对应两个汉字。这就意味着,《楚简老子》与《帛书老子》并非出自同一祖本。
四、辩“伆”与“徇”
除了以上证据外,本文在此提供另一种校释的可能供读者参考,即“△”或可隶作“伆”或“徇”。众所周知,楚地境内多水域,楚人对山川河水具有与生俱来的崇敬之情(1)。观郭店楚简之字形,不仅楚语中多有“”字部,且崇拜的神灵亦多与水有关,如“浴神”、“大(按:一作天)水”等[1],前文已论述部分带水字部楚字之情况。但在楚文字系统中,其本字大多与隶化后的汉字字义不尽相同。即便大多是被奉为经典的作品,为了有更明确的指向和更适应时代的解读,后世多省略或改写其字符,进而大大削弱了楚字的多义性。如“浴神”之“浴”字便是一例,其本义是言河水穿过山谷,但后世皆写作“谷”,盖因楚字“浴”与汉字“沐”重义。此“浴”非“谷”,当释作“溪”。此种因字义重合而被后世省略或改写字符之现象亦不可忽视,特别在秦汉以后。或者说,楚文化在某种程度上存在被秦汉文化掩盖或隶化。因此对楚简本字的考察,亦将有助于还原楚文化的原貌。
考虑到这种差异性,楚字字符最直接的变形,当是省去“水”字部。“△”字省去水字部,除了校作“弱”字,又或为“伆”乎?扬雄《方言》曰:“伆、邈,离也。楚谓之越,或谓之远。吴越曰伆”[15],“邈”字又可见于《楚辞·怀沙》:”汤禹久远兮,邈而不可慕” [7]。或许秦汉之际人们未搞清楚两字之区别,故将“伆”与“邈”混用,又楚语“邈”与“眇”音近,故而抄写《帛书老子》之人以为此字为楚语之“眇”。此种可能性虽小,但由前文来看,亦无显证可证伪。
“△”字又或为“伆”之异体“侚”,即今文“徇”乎?观此字字形,上部人形与鸟兽形皆作佝偻状。《墨子·公孟》有:“思虑徇通”,《庄子·人间世》亦有:“夫徇耳目内通而外于心知”[4],“通”乃“达”,其义与“徇”相反也。然何物可与“玄”对举? 《庄子·天下》“以道为门,兆于变化,谓之圣人” [4]之“兆”可与“玄”对举,《论衡·道虚》“能飞升之物,生有毛羽之兆;能驰走之物,生有蹄足之形”[25]之“兆”或“羽”亦可与“玄”对举,因其皆与“形”相近。是故《楚简帛书》“非”或有可能借作“兆”或“羽”,校作“兆徇玄达”。或为《楚简老子》之“其未兆(上有艸字部)也,易谋也”[1]25之“兆”,或为《列子·黄帝》中“年老力弱,面目黎黑,衣冠不检”[3]的商丘开等“善为士者”之“兆”,文义皆可通。只是 “兆徇”连文之用法甚少,查仅有清代杨叔峤先生之“帝启降神之兆徇衰”[26]一例。若作“羽弱(溺)玄达”,作上下浮沉解,亦可通文义。
此两说虽通文义,但皆具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总而言之,仅由目前的证据来看,“△”字最有可能为楚字“溺”,而借作“弱”也,尹说最可取。隶字“弱”正好与东汉“妙”字“好而轻者”之义吻合,且此种用法并不是无迹可寻,《楚辞·招魂》中“弱颜固植”中的“弱”即是用以夸赞女子容貌之姣好。因后世“弱”字更多地倾向于贬义,故若有后人将与楚简同祖本的这部分传世本中“弱”字改作“妙”字,亦合情合理。另一部分与帛书同祖本的传世本亦由“眇”而改用“妙”字,大概也是受前者影响。故可知“妙”字并不是清代才有的方言,传世本中“妙”字亦不是完全不可取的改动,不应一并视为错字俗字而校为“眇”。而还有一部分“眇”字并未改作“妙”字的传世文献,其未改之缘由盖是因其并非言“好而轻者”,此类亦不应一并释为“妙”。
这大概是所谓“同出而异名”的巧合,惊叹妙哉也。如此再以之校《帛书老子》中之“眇”字,亦即是“小而不可忽视”的意思。如果没有这部楚简的存在、没有翻阅《楚简老子》原文的人,大概难以意会其中之妙趣。
五、“弱也者,道之用”义疏
经过前述的论证,应将“”隶作“非溺”,校为“微弱”,指在水面上浮沉之状,用以比喻“善为士”之人。以此为基础,现将早期《老子》之思想内容作进一步梳理。尹振环先生认为,帛书本继承于楚简本,分别为《老子》的成型期与形成期[27],其说举证详实可信。帛书本确在楚简本基础上有所增益,并且在思想上与成书时期均较为接近,故可将帛书本作为理解楚简本的辅助工具。《帛书老子》甲本中增添有“众眇之门”一章,作为言“道”的重要补充。如果“△”在某种意义上等同于“眇”,那么反观“众眇之门”,“眇”是否亦具有相似的含义?《帛书老子》甲本释文(缺字以《楚简老子》补之)曰:
“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无名,万物(傅本作天地)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恒无欲也,以观其眇;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嗷。两者同出,异名同胃。玄之有玄,众眇之门。”
“道”,是先于“天地”的存在。是《楚简老子》之“有状虫成,先天埅生”[1]147者,亦是《帛书老子》 “道生一”[19]37之“一”,故而可以用“一”来表示“道之状”。在《楚简老子》中,“道”存在两种写法,另一写法有“保此GFDAA者”“GFDAA亘亡为”[1]138-140。故推测第一个“道”指“一”,第二三个“道”则指道路[28]40。
“名”,庄子《外篇·天道》有“形名已明”,故可知,“名”乃与“形”性质相当。“无名”,《楚简老子》曰:“未知其名”[1]21,故可知,“无名”当译为“不知其名” 而并非“没有名字”。楚简“名”字字形似人耳,再考其金文字形,“名”从口。“欲”与“谷”皆为“名”之形声。《说文》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是故从“口”之字皆与“可知”有关。《老子》所说之“有名”,包括“天地”“万物”“门”,“名”等等,“无名”则包括“道”“玄”“命”等等。故可以推测,“有名”“无名”乃是具体与抽象事物的代指。
“天地”,先于万物,有“名”。在上为“天”,在下为“地”,“天地”连文即是指“玄”所存在的空间。
“天”为“一”与“大”的结合,“一”即是天之“道”,故有《文子》曰“道”为“大之根”( 按:一作天)。是故“一”(道)为“天”之體,“大”为“天”之用。
“玄”通天地,为万物之“门”,其“用”既有“有欲”,又有“无欲”。统称作“玄”,皆为“道”之用也。其体为“门”,即“大”之体,故《列子·天瑞》有“玄牝之门,是谓天地之根”[3],此皆为象形。故又有“五”为天地“玄”数之说,为“中”为“常”为“亘”也。
“母”即是“牝”,为指事,即“生化”之义。又有“生物者不生,化物者不化”[3],“牝”可释作“生”或“化”之一。
是故“眇”为“玄”之用,即“无名”之义。
“门”本义为“门户”,可供开启可供进出。道家将天地视为万物之居所,故《鹖冠子·道端》曰“天者,万物所以得立也,地者,万物所以得安也。” [29]又将“一”,即“道”,视为万物进出之“门”,与“始”同义。故《庄子·渔父》曰“道者,万物之所出也” [4],鹖冠子有“此万物之本GFDAC,天地之门户”[29]。后又用于抽象之物的具体形象,如《文子·道德》“福之门”、《说苑·谈丛》“祸之门”、《论衡·道虚》“天之门”、《太玄经》“得亡之门”“大幽之门”“大人之门”“群鬼之门”等。
故此章大致可以直译为:道一,可以到达,但不是始终可到达(对应“道”的显隐)。名,可以言说,不是全都可言说(即“有名”“无名”皆是“道”之体)。(其后讲“道”之用)不可言说的“道”是万物的肇始(按:“始”同于“门”),可以言说的“天地”也是万物的肇始(按:“母”即孕育,同于“门”)。所以常有不外显的无形之物(“欲”为“名”之形声),以此可观“道”之隐(按:“眇”大意为《帛书老子》之“深不可志(识)”之义,故以“隐”代之)。常有外显的有形之物,以此可观“道”之显(按:“有欲”必与“隐”相对,故以“显”代之)。这两种“道”之“用”,出自相同的“一”,但“名”不同,都叫作“玄”。“玄”作用于“玄”,是众多看不见的事物的“门”。
因为“天”字的字形,所以在《老子》的体系里,“玄”统领“显隐”为“一”之“门”是毋庸置疑的。而“门”作为万物之肇始,是“玄”之体,“一”即为“道”,故“玄”是“道”之体,亦是毋庸置疑的。
既然“玄”是“道”之体,那么《楚简老子》所说的“弱也者,道之用”[1]37中,“玄”与“弱”有什么对应关系?《文子》释曰,“故道者,虚无、平易、清静、柔弱、纯粹素朴,此五者,道之形象也。”[8]故可知,“弱”乃“道”的形象之一。然而老子既言“道”之无名,又何来的形象?由字立说,其对抽象概念之形象的想象,盖是来自于字形。从前述对“天”字、“玄”字、“门”字等字形与释义的分析便可以看出,早期战国时包括老子在内的思想家要想立言必先在文字字形上作文章。以字形立说之习被诸家采用,前有《周易》释“天”而后有董仲舒释“王”。如果将“众眇之门”之“眇”替换成楚字“△”,则以上五种形象似乎皆可看作“△”之会意,可圆其说而又不损原义。因“玄”为道之体,此五者又可称为“玄”之用。由此反观“△”字,“△”即为“玄”之用,亦是“道之用”,是故帛书本之“眇”由楚简本“△”字演变而来,当是合情合理。据此,“非溺玄达”便是指的御变于通之道。
六、楚简版与帛书版非同一祖本
按前文之推断,则早期《老子》的祖本至少有两个。一个是以《楚简老子》“非溺玄达”为代表的楚系版本,另一个是以《帛书老子》“微眇玄达”为代表的非楚系版本。如按尹振环先生之说,帛书本当继承于楚简本。但此种思想上的继承,并不见得是直接抄写继承的体现。此两本在文字与思想上均有所不同便是其直接证据。除本文所举“非溺玄达”以外,还有“绝智弃辩”、“绝考弃利”等,彭浩先生已在其专著中详列其异。除此以外,帛书本为非楚系版本之旁证还有二:
一则为其甲本抄写于秦汉之间而不避“楚”字,楚汉相争之前尚立有故楚国王室后裔熊心为义帝以从民望,而相争之时局势亦未明朗,时人岂知天下为汉?不避“邦”字便是其证。且至项羽自封西楚霸王,其势力远超刘汉。虽未立国号,想必汉立以前,楚人皆怀有“向楚”之意,唯有与楚国无关之诸侯国之人所抄写之书尚不避讳“楚”字。而乙本晚出于甲本,或与甲本抄自同一祖本,此两本同源皆属于非楚系《老子》。如仅从避讳学角度来看,尚可以汉立之前或许避讳并不严谨来驳斥,不足为证。然按彭浩与尹振环两位先生之校,“非溺”“隐弱”当为楚语,若帛书本之前有秦时居于楚地之楚人抄写流传下来的楚本,此人应深谙楚国文字与通行文字之异同。就算有所删改增补,其传本亦当写作“非溺”“微弱”或“隐弱”等,而在帛书本抄写时一次性将其改为“微眇”几乎不可能。由此可见,在《老子》完整体系问世以后,其书在抄写过程中因抄写者理解上的偏差而至少产生了两个不同版本。故在校定楚简本与帛书本时应留意两本之异同,不可全盘对释。
至于哪一个版本更接近老子本人之思想,这是显而易见的。从地域语言特征来看,据《史记》记载,老子为楚国苦县人,《楚简老子》的语言与之最为接近。而从内容来看,“弱”本是“道之用”,而“眇”义为难以明察,是为“弱”之用也。此两者并非在同一范畴,从性质上来说,“眇”仅可表示“弱”的一个特性,“微眇玄达”无疑将句义范围缩小。由此可见后来的河上公本、王弼本等与《帛书老子》出自相同的“众眇之门”的祖本,与《楚简老子》之祖本不同。“妙”本是取“好而轻者”之义,是对“弱”进行的褒义的替换。从句义范围来看,“众妙之门”的版本极有可能本身就与《楚简老子》出自相同祖本,而按照抄写者之理解进行的改动。由于魏晋玄学著作的兴起,如《抱朴子》等,“妙”字的词义扩大,成为宗教用语,可见于北魏神瑞元年(公元414年)《净悟浮图记》所载“妙宗”。故而使得此章越来越模糊,深奥难解,但“众妙”本义是言“虚无、平易、清静、柔弱、纯粹素朴”等“道之用”。两者进行词义替换,大约亦是在魏晋时期。
《老子》不同版本的改动皆是在后人对前一版本的理解基础上进行的再创作。不论从楚简还是帛书来看,早期的《老子》都是以奉劝君王为写作目的,“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與“天人感应”有相似之处。其“崇弱”思想虽起始于形而上,但皆有具体所指,最终落实到“人道”“政道”“君道”[27]89-102。相比庄子而言,老子之学说是实用得不能再实用的政治哲学。可惜后世却往往取其中道篇的部分,将之神秘化而忽视了德篇的内涵。而“崇弱”正是连结德篇与道篇的关键,从这个角度来看,上述两种改动都是将其思想割裂的原因之一。至于为何“眇”之版本流传而“弱”之版本亡佚,或与王权有关,如秦焚诗书、唐玄宗钦定篇次等,有待学者作进一步考证。
前贤对楚简和帛书的发掘与研究无疑是文学史上伟大的贡献,本文旨在抛砖引玉,在瞻仰前贤的同时亦拭目以待更多研究上的突破。而今去圣久远,文献弥追,所识有限,仅以此拙文之考释及个人之浅见就正于专家和读者。
注释:
(1) 此采王力音韵系统,参见王力《汉字古今音表(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
(2) 如“弱水既西,泾属渭汭”。
(3) 如《哀时命》之“弱水汨其为难兮”。
(4) 此诗作者淮南小山为淮南王刘安门客,而淮南在今安徽,楚宣王、楚威王时期楚国疆土北至今河南中部、安徽,其作品使用楚字当在情理之中。
(5) 宋代收录此碑的还有娄机《汉隶字源》,除洪适《隶释》外皆无碑文著录,其来源待考。其碑文后为清人转录。
(6) 此版本刻于明万历年间,有学者认为明人多爱剜改原字,尤乾隆、嘉靖为盛,故叶德辉《书林清话》有“明人刻书而书亡”之说。
(7) 参见《汉书》中《武帝纪·元鼎五年十一月辛巳朔旦》、《武帝纪·元封二年夏四月癸卯》、《昭帝纪·始元五年夏六月》、《宣帝纪·本始二年夏五月》;《后汉纪》,《肃宗孝章帝纪·永平十八年冬十月丁未》、《孝和孝殇帝纪·永元元年闰月丙子》等篇。
(8) 即“长袖善舞,多钱善贾”,出自《韩非子·五蠹》。
(9) 此从顾说,详见顾颉刚《史林杂识初编·司马谈作史》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页42。
(10) 楚人信仰与文字的关系参见陈长松《楚系文字与楚国风俗》,《东南文化》,1990(4)。
(11) “大水”为神灵一说出自徐在国,详见徐在国《新出楚简文字考》,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7年,页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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