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科技创新是未来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影响因素,也是国家发展过程的核心动力之一。本文以青海省为例,通过对青海省科技型企业资金投入情况进行分析,对青海省科技金融发展状况中的问题进行梳理,探究它在当地科技型企业的运行状况,分析青海省科技金融在目标企业内运行时出现的不足点,对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关于如何更好地完善科技金融政策、完善相关金融科技系统,为更好地促进科技类企业提出有效意见和措施。以期推动青海省科技型企业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科技金融 科技型企业
中图分类号:F832;F061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2096-3157(2020)26-0112-03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国的奋斗目标为打造世界级科技强国。不断增强创新驱动力,将科技应用到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提高创新系统在开发产品方面的能力。发展科技金融是改善创新体系发展空间的重要模式。现阶段我国是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型的科技金融发展模式。在构建金融体系过程中,政府起引导性作用,是科技金融体系的重要构成要素。强化科技型组织是创新领域企业获得新的经济增长点、完善创新体系活动空间的必要条件。政府需要从经济上以及人才上给予科技金融企业大力支持,使其能在更加安全的环境下为科技型企业投放足够的资金,让对方能为社会提高更多的优质产品。
在当前这个社会中,政府采用什么样的方式使社会的优越性活跃于创新活动中?政府需要通过经济体制的优势为技型企业成长创造必要的环境。政府需要制定什么样的创新科技金融政策,才能有效提升各类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使其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科技型企业的发展活动中,这对科技型企业在创新方面得到的成果,转为热销的产品非常重要。本研究选择建立于青海省的具有科技型性性质的企业为样本,探究如何借助正在运行的金融政策,使科技型企业的集聚效应得到良好的实现,以促进青海省经济向更利于居民利益增加的方向发展。
二、研究综述
新时代下的经济增长强劲的助力更多地体现在技术和金融两个方面,技术的创新,金融的推动,使经济增强了无限动力。本研究通过对与科技创新等有关的数据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发现其中探究与科技金融理论有关的学者较多,国外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较早。Solow(1957)在“金融—技术—增长”方面的研究具有非常强的研究价值。该理论为之后学者对金融与企业之间作用的探究提供有益的知识。许多学者都指出,科技金融的大力发展,必然会给科技企业带来许多的发展资金。政府可凭借自身的影响力,以及权利,设计使科技金融发展的政策,以此为基础促使城市金融集聚效应尽快形成并进入科技型企业,成为后者发展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我国很多学者更愿意将关注点聚焦在政府对科技金融发展的作用层面,崔兵就是其中之一,他从科技金融的两种模式即需求追随型和供给主导型方面对政府参与行为进行了阐述和研究。近年来科技方面的财政投入在不断发生改变,针对科技金融业在运行方面的投入产出效率进行分析研究的学者不在少数(崔兵,2013)。学者们在研究过后,都产生了一个较为一致的观点,那就是金融资源配置结构不太合理,并没有实现金融资源最优化配置。这是科技金融组织在投入产出方面获取的利益不理想的方面之一。
实际上,从理论层面对科技金融运行带给科技型企业利益的影响因素等要素进行研究的资料,多是以如下层面(但不限于)为切入点展开的活动:一是政府层面,二是银行层面,三是金融市场层面。其研究视角单一,忽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科技金融发展模式研究,对于政府参与、市场引领的科技金融发展模式研究也是相对比较缺乏。对于科技金融政策在实际应用方面产生的不足,本研究提出把它落实于目标企业内的方式。关于如何使把科技金融资源有效而且合理的给予目标企业,本研究提出合理利用与科技金融有关的政策,使科技金融能为目标企业的成长提供其需要的资金。
三、青海省科技型企业的发展现状
1.发展现状
青海省科技厅近年来也加大了对科技创新的战略指引,积极推动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技术变革,将企业认定工作也落到了实处。2019年,青海省积极推动科技型技术企业发展,带动了人才、技术、资金的积极流动,提高了全省经济发展中的科技含量,对于全省市场资源整合起着重要的推进作用。一是企业发展规模持续扩大。2019年,科技型技术企业达到432家,无论是工业总产值还是总收入都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实现净利润33.88亿元。二是行业集中度提升。电子信息、新材料和资源与环境技术领域的科技型行业企业数呈增长强势,年平均增长率均超过30%。高技术服务业中生物与新医药技术两类合计占全省科技型企业数量的56.94%。资源与环境业、生物与新医药业,从业人员合计占全省高技术产业从业人员的64.25%,成为全省科技型企业从业就业的主要渠道。三是绿色发展能力稳步提升。截至2019年年底,青海省资源与环境行业、新能源与节能行业科技型企业数量分别为29家和28家,与2016年相比,分别增加了16家和6家。但是,相对于国内发达省份,青海省科技型企业整体力量较弱,处于相对较低的发展水平,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企业经济效益下滑、研发人员数量不够稳定、企業创新能力下降等问题。
(1)科技型企业的R&D经费支出以企业资金为主,政府资金占比不断提升
目前阶段,青海省从以下四方面(且不限于)筹集科技金融活动需要的资金:一是政府,二是企业,三是境外,四是其他方面。本研究把青海省科技型企业在研发(R&D)支出的经费记录于表1中,该表显示研发费用的主要提供方是企业,且每年都在增加。企业提供的研发费用占其同项目所有资金的比值在下降,前者依然占后者的50%以上。政府在这方面的比值在上升,它于2010年在这方面得到百分比比值为31.35%,在2018年得到的此百分比为38.65%。境外资金与其他资金占比极小,其他资金在2010年~2018年的占比整体呈现下降趋势;境外资金在2010年~2013年期间占比一直下降,2013年~2018年间占比为0。
(2)R&D经费占销售收入比重逐年下降
科技型企业在以下行为方面波动较大,即创新产出行为。其研发费用支出逐年上升,但是研发费用在销售收入中的占比却有减无增。从表2的创新能力指标情况不难看出,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从2016年~2018年都相对比较平稳的呈现增长态势,仅2019年有下降趋势,但是科研人数占从业人员比重却是2016年~2019年逐年下降,比重由2016年的30.39%下降到2019年的22.39%。研发(R&D)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由2016年的5.50%下降到2019年的2.33%,不利于科技型企业的创新发展。
(3)科技金融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仍有较大空间
如表3和图1所示,截至2019年年底,青海省科技型企业数量由2016年的256家增加到2019年432家,增幅达83.83%,年均增长率达23.44%;科技型企业从业人员期末数量由2016年25827人增加到2019年57717人,增幅达123.48%,年均增长率为34.87%。
“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青海省的科技型企业规模也在不断壮大,科技型企业数量从2016年开始到2019年已经增加了176家。由此可见,青海省科技型企业发展规模有巨大的空间。如果资金在青海省科技型企业内进行正确的投入和引导,青海省科技型企业将会迎来更大的发展窗口。
2.存在问题
青海省虽在响应国家号召基础上,设计与制定比较完备的金融政策,并能根据实际情况为科技金融的实施提出对应的措施,但政府在金融经费提供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1)资金“错配”,导致融资难
青海省是我国内陆省份,居于我国西部,在创造财富方面经验不足,民间组织拥有的闲置资金总量偏低,无法为企业提供大量的资金。因此,国有银行依然是当地企业获取资金的主要渠道。由于规模较小科技型企业具有的以下特点,使国有银行不愿意为其提供贷款:一是企业资产实际市价不易评估,二是评估该类资产的方式无案例借鉴。国有银行依然是金融企业中资金非常雄厚的机构,是信贷资金的重要提供方。该类银行在贷款方面实施的资金“错配”策略。使信贷资金大量进入物质资源丰富的大型科技企业,而很少为发展能力弱的中小科技企业提供信贷资金。
(2)资金“空转”,导致融资成本高
青海省在自身境内设立科技支行1 家。监管部门对它在以下方面实施的政策相对比较宽松(不限于):一是等级评定,二是绩效考核。采用普通银行提出的考核标准向科技银行实施绩效评定作业,会使信贷业务员办理此类业务的积极性降低。另外,近年来金融体系在不断发生变革,其间货币政策的传导很容易存在问题,这就容易使得资金空转。其传递成本会从货币利率方面显示出来。结果是其融资成本随着法定货币空转次数的增加而提得更高。
(3)科技金融产品品种有限
青海省在监管部门的支持以及有效引导下,针对科技型企业的新发展实施新的策略。由此取得一些经验,但其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产品品种有限,二是产品的设计没有从长远的角度立足,三是产品的设计缺少整体观念的融入。另外在产业结构升级换代过程中,金融服务的供给明显不足,科技类的中小企业依然面临融资困难的局面,这些问题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四、科技金融推动青海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建议
1.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体系
在科技型企业发展过程中,科技金融的政策支持将会为其带来强劲动力,所以应当积极鼓励科技金融对科技型企业的政策扶持。实行“园区+企业+银行”“企业+担保机构+银行”等融资合作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将政府、银行、企业以及科技市场都带入进来,着力构建银行、政府、企业的互助合作平台,通过平台上的业务对接、政策宣传、信息交流,帮助科技型企业获得发展资金方面的支持。
2.切实提高企业竞争力
通过妥善利用市场内外以及各利益方的资源,把市场潜力化为以下两种能力:一是企业发展的动力,二是企业在发展方面的能力。面对自身在市场竞争方面能力薄弱的现象,科技企业应在供给侧改革的大环境下,明确产品质量在发展方面的定位,尽力使自身优质产品具有更好的稳定性,提高企业在服务客户方面的水平;通过市场调研掌握市场各产品方面变化规律,从客户需要角度为起点,提高企业在市场环境中的竞争水平。
3.加快提升科技型企业价值彰显度
科技型企业需要对资金贷款方在科技融资方面的要求进行细分与了解,通过整合自身的资源,把自身产出的产品介绍给金融机构,使后者对前者在偿还外债方面的能力有更清楚的认识。同时贯彻执行《青海省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及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实施方案》中的政策措施,将国家针对科技型企业开展的减免税收、技术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支持和引导企业从事科技型技术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鼓励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到国家的各类科技项目中来,依据青海省当地的实际情况,发展相关科技产業,进行科技创新和科技人才的培养,完善科技发展战略,将科技型企业价值不断凸显出来。
4.加强监管,提高信贷资金的配置效率
高科技企业不但能使社会总体经济收益得到增加,还能为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资源。政府需要设法使高科技企业能够与目标银行有更多的交流机会,让前者对后者在其产品创造方面的能力有清楚的了解。政府还需要为科技融资提供对应的措施,一方面,为对方的科技融资行为注入一定比例的资金,与对方共同承担由科技融资行为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要完善金融结构监管机制,为科技型企业构建一个良好的投资氛围,将信贷资金用到实处,向实体经济流动。政府通过鼓励对应机构利用投联袋模式,把创业期经济体提供给风投机构等组织,让其为创业期经济体的发展提供资本资源。
5.提高企业财务营运效率
从目前青海省的科技型企业发展状况来看,多数科技型企业存在生产能力不够、效率低下、利润增长点较低等问题,为此要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入手,加强财务营运效率,提高企业的盈利增长点,提升生产效率,改善生产方式方法和工艺水平,激发企业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进而增加财务收益。同时,科技型企业需要通过设计与完善完备的内部机制,提高自身在风险管控方面的水平,着力使自身财务信息更规范、更完整以及透明,赢得金融企业的社会认同度,拓宽融资渠道,打开融资方式。
6.优化人才环境
从项目、资金、平台、服务等方面出台政策,积极吸引科技金融人才服务科技型企业发展。发挥好青海大学等本地院校的金融人才培养基地作用,培养更多适合本地经济发展的科技和金融类人才。并和高校以及企业签订相关人才培养协议,不断加大对本土人才的培养力度,大力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参与到科技类企业的发展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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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文系青海省科技厅项目“青海省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十三五评估研究”(项目编号:2019-ZJ-601)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刘雪,青海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司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