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侗族习惯法中的结婚规则

2020-12-07 10:55向玥
时代人物 2020年25期
关键词:侗乡习惯法侗族

向玥

摘要:侗族习惯法是指存在于侗族社会中,通过多种途径产生但非国家制定或认可,有外部强制力或其他公认的强制力保证实施,与国家法并存的社会规范体系。这些社会规范是与当地特殊的地理环境、生活方式和文化背景相适应的。本文作者于2019年暑假期间,到通道的侗族村寨,就侗族习惯法中结婚规则进行了深入的田野调查。本文试图以田野调查资料为基础,描述和分析侗族婚姻习惯法中的结婚规则。

关键词:侗族习惯法、婚姻

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厅一般项目“湘西地区侗族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9C1456)。

通道概况

通道位于湖南省西南边陲,在湘、桂、黔三省(区)交界处。全县有侗、汉、苗等24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88.1%,其中侗族人口占77.9%。是湖南省成立最早的少数民族自治县,通道是越楚边缘之地,受封建礼教影响较少,男女间的情感能够自由表达,婚姻关系基本上以自由恋爱结合而成,父母包办婚姻的现象很少。

侗族青年恋爱方式

在通道侗族青年男女有许多独特的恋爱方式。可以概括为以下五类:

站黄昏。夕阳西下,青年男女梳妆打扮,三五成群来到寨旁的古树下、福桥边、或巷子里约会唱歌,谈情说爱。

坐夜。在通道侗族年轻人坐夜的方式多种多样,有火塘传情、聚堂谊、坐仓楼、走寨作客等等。以火塘传情来说,姑娘们结伴于木楼上纺纱织布,后生也结伴从远处吹着侗笛或弹着琵琶缓缓而来。姑娘们闻到笛声或琵琶声后故意把门掩上,后生们看到门是关的,又知道有姑娘在屋里,就会走进门边轻声唱歌,求姑娘开门,姑娘也用歌来对答,唱到动情处才开门。

玩山。这是侗家姑娘和后生相会交往的一种方式。在通道播阳、牙屯堡等地,由于行歌坐夜不让进屋,因此白天上山玩山行歌。在节日、劳动之余或赶场路上,侗家青年男女都会利用这种形式进行谈情说爱,对歌和赛歌。经过多次玩山行歌,双方建立感情,互换“把凭”,最终喜结良缘。

种公地。这又是青年男女集体谈情说爱的活动。时间从农历三月初三延续到八月十五。持续时间长,活动项目多为侗族特色的娱乐交友活动。如在八月十四这天举行的收割仪式,各寨的年轻人在芦笙坪上摆着一个大南瓜,南瓜上面插满树枝花朵,吹着芦笙,抬着红猪,牵着大黄牛来到主寨,和主寨姑娘一起跳芦笙舞、吃茶、对歌、吃合拢宴。

换把凭。当男女双方在行歌坐夜中,确定了感情,双方都愿意建立恋爱关系后就换把凭,表示真心实意,有物为证。姑娘一般会把银项链或银手镯从自己脖子上或手腕上脱下,心甘情愿的送到男的手中,男的也会将自己身上穿的新侗布衣服脱下来送给姑娘。交换信物也并非订婚,明媒正娶婚姻还需得到双方老人同意后才确定订婚、嫁娶。

结婚的特殊规定

设卡对歌。通道侗族在男方家办完婚宴酒后送新娘回门。从夫家回娘家时,男方家属和亲戚派出一支队伍陪伴新娘回娘家。娘家寨上的姑娘们则用纺车、织布机、油茶滤、杉木尾、禾秆草、干辣椒、柚子枝叶、木马之类的东西步步设“卡”,歌手摆开阵势,众乡亲围观助威。要求男方唱歌和开路,男方队伍唱对一样,女方寨上搬开一卡,对答不上的,喝大碗酒,過“卡”之人,个个必喝,最后路障全部撤除,迎客进寨。

姑敬酒,嫂敬茶。南部侗族有些地方在新婚宴席上,首先敬酒的不是新郎新娘,而是新郎的姐妹来敬客人的酒,表示全家人对来宾的敬意,宾客接过酒说上几句吉祥话,还要放上一些陪杯的零钱,这就叫“姑敬酒”。“嫂敬茶”即指新娘在客人酒兴最浓时,由陪伴“买伴”端着茶盘,逐人敬油茶,以示对来宾的尊重。客人唱几句吉祥之类的歌或几句吉祥语,吃完后要放些零钱作为陪碗。不能空碗退回,这种习俗在侗族叫“满敬歇”。

族内不通婚。在侗族的“补拉”当中,有同宗房族和异姓房族之分。同宗房族就是众所周知的父亲学系的大房族,凡属共祖者,不论多少代,都不能通婚。所谓异姓房族就是在一个村寨中,由于有的姓氏人丁发展较慢,只有几户人家,在这种情况下,要操办红白喜事有点困难,就出现了由几个姓氏组成一个房族。如桥寨村的杨姓、粟姓、朱姓、伍姓等几个不同姓氏的小房族,组成一个大房族。不论红白喜事都如亲兄弟般帮忙,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亲如手足的异性房族,族内虽然不同姓,但也不能通婚。

结婚形式

明媒正娶侗语称“买通光”,意为正大光明的婚姻,这一婚俗主要分布在县域西部地区,其特点主要是青年男女自由恋爱,愿结秦晋之好,而双方父母又都同意。这种婚姻,一般经过媒人说亲,合八字、择吉日迎亲、办喜酒、新娘回门等程序。男方选定结婚吉日后,由媒人通知女方。

拐婚或逃婚拐婚,顾名思义,就是将姑娘“拐”到家里做媳妇。拐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男女青年通过自由恋爱,即将喜结良缘,但女方父母不同意。一种是姑娘已有心上人,但父母又将其许配给他人。在临近举行婚礼之时,姑娘与心上人约定,选择一个吉日晚上一起逃到心上人家。不论是哪种形式的拐婚,男方把姑娘“拐”到家后,必须到女方家赔礼道歉,也就是所谓的“认亲”。男青年邀上伙伴,到女方家办上几桌酒,请女方家的亲戚来吃喜酒,一来赔礼道歉,二来相互认识。在酒席上双方协商选定吉日再举行婚礼。

逃婚。男女青年经唱歌恋爱愿结终身夫妻,而双方家长都不同意,或双方父母将儿女的婚配另有所指,而青年男女均不愿将就,只好约定日子双双逃走,去亲戚朋友处匿居。也有的男女干脆远走他乡,待有小孩后才回家看望父母,报答养育之恩。

深夜迎亲侗族迎亲一般都是在深夜,但迎娶人员各地有所有同。不管迎亲的队伍有多少人,只带一盏灯笼,不带其它礼品。通道南部则要带上足够约定好的白砂糖去,给女方家做糖羹招待客人。通道侗族姑娘出嫁,不兴哭嫁,不随带嫁奁,出嫁时仅用一只新竹篮盛几件换洗衣服。

不落夫家侗族“新婚不同房”,婚后“三年上五上下”、“不落夫家”。若是结婚后即长住夫家,则被人笑话和非议。不落夫家期间,男女双方仍可行歌坐夜。这是古代“走婚”的遗风。

在“不落夫家”期间,亲家之间有许多来往。夫家往往派女性去接新娘。新娘要假装推托或躲藏起来。男方妇人劝之又劝,甚至要小姑娘哭闹。新娘“不得已”才答应去。第一次到夫家圆房,新娘顶多住上二三天就回去了。此后,农忙时节,或有红白喜事,夫家婆婆就去接新媳妇来帮忙。三年五年,接上接下,直到怀孕。女儿怀孕三个月后,娘家邀家族中的妇女带上女儿纺织布的工具,送女儿到夫家。

侗族婚姻习惯法的传承与变迁

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初期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初期,通道侗族地区还保留完整的侗族习惯法的婚姻制度,笔者在调研时发现,在通道红香村,当地村民杨伍龙在1980年结婚时,没有到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的意识,与妻子属于事实婚姻,婚礼的仪式也是按照当地侗族习惯法中的规定来举行,在办完婚礼后他的妻子就回娘家了,杨伍龙的妹妹去嫂子家请了三次才把嫂子接回家。

新中国成立后虽然全国上下实行依法治国,但是偏远的少数民族地区受外界影响小,普法的宣传还没有深入,侗族地区的经济水平和生活状态跟新中国成立之前没有太多差别,所以在婚姻的选择和婚姻的形式上仍然采用侗族地区的习惯法。

从改革开放初期到上个世纪末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偏远落后的湘西侗族地区人们为了谋求更好的发展,家中多余的劳动力都涌向沿海发达地区去寻求机会,随着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走出侗乡,接触发达地区的先进文化和理念,经济收入也逐渐提高,他们把沿海地区现代化的思維方式和经济方式带回侗乡,当地人们的观念受到冲击,在婚姻方面的表现有,法律意识提高,在笔者调研过程中发现,在这一阶段结婚的侗乡青年都到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使婚姻合法化。举行婚礼的仪式不再局限于侗乡传统的规定,更多的是趋向于现代化的婚姻,比如,不落夫家在这时候已经基本消失。

从2000年至今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全国各地经济水平的提升,通道侗族地区的经济也逐步发展起来,人们的观念也随之改变,同时国家制定法已经基本取代侗族习惯法,在当代侗族地区的婚姻制度基本趋于现代化,年轻人都有结婚需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的意识。笔者于2019年在通道侗乡参加婚礼,婚礼的仪式还保留一些侗族特色,比如,新郎新娘在迎接客人的时候都穿着侗族的民族服装,新娘戴着侗乡特有的头饰、项圈、手镯等,在新郎出发去接新娘时,接亲队伍最前面两个年轻人分别举着一根细长的竹子,代表着一对新人在未来的生活中节节高升,接亲队伍中两个小姑娘分别提着煤油灯去新娘家,再提回来,灯在接亲的过程中不能熄灭,代表着这对年轻夫妻在未来的生活红红火火。

参考文献

[1]周世中.尊重民族习惯法构建国家法与侗族婚姻习惯法适用良好互动的思考[J]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0(04)46-49.

[2]袁泽清.侗族传统婚姻家庭习惯法的伦理思想[J]贵州民族研究.2014(05)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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