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难的成因及对策探析

2020-12-07 18:25:43刘飞
魅力中国 2020年47期

刘飞

(山东省阳谷县高庙王乡臧庄村66 号,山东 阳谷 252300)

引言:现阶段,我国人民法院在开展执行工作时普遍会遇到各种复杂情况,实际工作很难得到落实,引发了一系列的严重后果,如诉讼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法律的权威性受到挑战,难以对广大公民起到良性引导,这些都会破坏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市场经济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都会陷入到巨大的危机之中。如何能够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利益,实现依法治国理念,可以说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当务之急是要有效开展法院执行工作,维护法院的超然地位,让被执行人能够得到应有制裁,以此来肃清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大幅推进我国的法制化发展进程。

一、法院执行难的成因分析

纵观法院执行难的问题现状,发现其成因可谓多种多样,大致可以概括为社会因素、环境因素、制度因素、人员因素等等,只有深入分析并准确把握法院执行难的原因,才能有的放矢,不断提高法院执行工作效率,促进相关工作体制的优化和创新。具体而言,法院执行难的成因涵盖以下几个层面:

(一)各组织部门缺乏联动

虽然我国法律法规中明确指出,各组织部门在法院执行工作中应该积极进行协调配合,可是有些组织的利益与诉讼人的利益出现了冲突,为了防止自身利益受到损失,这些组织部门就会以各种理由阻挠法院执行工作的实施,用虚假材料蒙混过关。殊不知这种做法不仅会制约法院执行工作的全面落实,而且一旦揭发出来还会破坏组织形象,失去广大群众的信任,其发展脚步就会受到极大的限制。

(二)执行程序和制度不健全

一方面,我国缺少统一的执行机构和完善的工作制度,各级法院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业务不能够顺利对接,这些都给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只能起到业务指导的作用,却不能实时动态的监督下级法院的财务状况,各级法院经常需要与地方组织部门打交道,面对的社会关系较为复杂,很难保持法院执行工作的独立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了实际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地方保护主义强

不少案件都需要跨地区执行,而在地方保护思想的影响之下,法院执行工作开展难度会急剧上升,遇到的困难将不胜枚举。当地政府部门通常会为被执行人提供各种便利,相关组织部门也不能积极进行协助,还会利用自己手中权利加以阻挠。有相当一部分被执行人的法律意识都比较淡薄,会想方设法的逃避履行义务,大大延长了法院执行工作的时间,极易错过最佳时机。

(四)社会诚信系统有待完善

社会诚信系统的不完善是造成法院执行难的重要原因之一,这给不法分子制造了可乘之机,他们只需花费较少的成本就可以获得高昂利益,使得不少不法分子都铤而走险,钻法律的漏洞。然而在法院执行工作中社会诚信系统发挥的作用却微乎其微,难以将违法乱纪分子全部绳之以法,还会引起其他公民的纷纷效仿,倘若不能重视健全和完善我国的社会诚信系统,法院执行难的现状将很难得到改善。

二、法院执行工作的优化对策

(一)强化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

在全社会范围内普及法律知识,加深社会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了解,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可以激发大众的参与积极性,增加他们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度,涉及到自身权责范围内的工作时大众将会高度配合法院执行人员的工作,给其大开方便之门,有利于提高法院执行工作效率。与此同时,社会公众通过熟读法律法规,知道违法犯罪会让自己和家庭陷入灭顶之灾,时刻谨记不轻易触碰法律底线,还会勇敢的与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社会风气焕然一新,法院执行工作将得以高效开展。

(二)强化社会各组织部门的联动

要想保证法院执行工作的贯彻落实,就要加强法院与其他组织部门的交流与协作,促进信息的传递和共享,全面提高法院的执行力。需要形成联动的组织部门有公安部门、金融机构、房产机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当开展法院执行工作时这些组织部门应该为法院提供真实详细的信息,为了避免信息的误报、瞒报,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信息共享库,以便法院能够随时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防止他们将财产转移,那么法院执行工作就会更具实效性,执行人员的工作强度也会大大减轻。

(三)健全法院执行程序和制度

我国在建设法院执行程序和相关制度时可以参考发达国家的司法模式,结合我国国情国策,致力于制定科学严谨、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用于对法院执行工作予以指导和规范。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注重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当前制度和程序中的不足不断加以完善,保持法院执行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严禁任何组织部门强加干预。新制度中应该对被执行人做出强制性的要求,当接到财产申报令之后,需要立即向法院或相关部门呈报财务状况,坚决不许拖延,否则法院有权采取搜查、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

(四)完善社会诚信体系

建设社会诚信体系需要法院与其他部门形成合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等先进手段打造系统平台,将失信人员的名单面向全社会公示出来,为大众敲响警钟,防止这些失信者利用信息不对等的漏洞进一步欺骗群众,谋取利益。加大对失信人员的惩罚力度,判决结果要让全体社会公众都能信服,维护诉讼人的利益,借助大众力量扩大监督范围,实现对整个社会范围的全面覆盖,这样社会诚信体系的价值功能就会得以最大化的展现,将会给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注入新的活力。

结语:总而言之,法院执行工作实施困难的原因有多个方面,使得我国司法体制备受质疑,法制化发展道路举步维艰。在新时期要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利用各种先进技术,加强与各组织部门的联动,健全法院执行制度和程序,完善社会诚信体系,提高法院执行人员综合素质,以此来为相关工作的开展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