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越 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
《周礼》六艺之一曰“书”,它是一种泛文化的技能,在古代,“书”主要指的是书写文字的技能,并且也包括这一技能中所蕴含的文化意义。书写包括实用书写和艺术书写,其中实用为书写的主要价值。实用书写指的是我们平时用于书写所需要的文本,这时书写是一种“工具”,而艺术的书写则加入了一定的审美与主观的意念。同时,书写是一种文化行为,我们通过对不同文本的书写和口头表述语言的记录等来交流思想、传播信息,如书信、律令、圣旨、手札、小说、戏曲等。从古至今,我们在不断地书写,它是日复一日的工作,通过文字,记录着一个民族的精神文化,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有文明存在的地方就有书写。
文学是以语言文字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客观事实,并通过文本的方式所表达出来的一种文化,它起源于人类的思维活动,可以传达创作者的思想情感,它包括诗词、文赋、小说、剧本等,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内心情感和再现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域的社会生活。文学在于文字内容的丰富,是语言的、想象的艺术,它们通过汉字书写对这些进行记录与表现,因此产生了各种各样领域的文献。
而书写与文学,从产生到发展就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文学的发展中书写起重要的作用,反观书写,文学又为其增添文化内涵,二者的结合,使中国古典文化在历史文明长河中绽放持久的光彩。
语言是文学的唯一形式,而这个形式,从物质层面而言,一方面指的是发声的口语的言说,另一方面指书面的手记符号。古代把一切用文字书写的书籍文献统称为文学,这就表明文学最基础和主要的显现方式还要借助文字的书写,口述的表达则不能作为永久的保存形式,文学作品来源于作者的创作,文人通过书写的方式在不同的载体上,如用简、帛、纸、器具等记录自己的思想感情,因此,不同类型的文学作品就产生了。早在殷商时期,人们为了记录占卜,甲骨文产生了;商周时期,为了祭祀的需要,在青铜之上书写文章,金文产生了;到了后来的唐宋,各种文人抒发情怀,创作诗词,则有了唐诗和宋词。这些都是通过人来记录自己的生活情感而产生的。还有书法史上的众多作品,如王羲之《兰亭序》、颜真卿《祭侄文稿》、苏东坡《黄州寒食帖》、米芾《蜀素帖》等,这些基本都是书者通过一次性书写而成的,同样地,“原创性”文学作品的产生都要借助书写才能展现。
中国的文学体裁丰富,它们以诗词歌赋、元曲小说等形式出现,但从它们产生到至今我们可以看到,各种文学作品和文献是需要通过完整的保存才能得以传播发展。在文学的传播中,从语言的角度看,这一环节采用了吟诵、歌唱、说唱等手段;从文字角度看,这一环节采用了铭刻、书写、印刷等手段[1]。显然,口耳相传并不能使文学得到稳定的传播和发展,因此,则需要通过文字的记录,而书写恰恰是一个记录与传承文学的直接和主要手段。在古代,并不存在现在复杂的多媒体技术,因此,文学的传承主要靠书写,这也使文学多了许多的表现形式和体裁。例如,篆刻在青铜器上的铭文,我们称之为金文;魏晋南北朝崇尚骈俪之文,注重辞藻,讲求声韵,在“文”“笔”之争下产生的“残丛小语”式的故事集——“笔记小说”;乃至后来文人的各种题画题壁诗词等,这些都必须通过书写才能产生的。
中国一直是一个“重文”的国家,从文字的产生开始,书写时代也就随之而来,历史的发展,文学的发展,可以说都是由人写出来的,“中国文学的发展史是文学作品的‘创作’史和‘书写’史。[2]”在一件文学作品产生后,后人会对它进行模仿,传抄,这件作品则就通过文本的方式而稳定地保存,并以此为前提,进行广泛的流传。同样,中国的各种文学作品,文献等,都要借助书写得以保存至今,这是书写的直接结果。因此,书写是文学得以传播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没有被记录下来的文学,就不会有文学的发展。
书写除了作为记录文学的“工具”外,还能作为文学的一种表现形式,赋予其超出文字本身之外的含义。书写不只包括了实用书写,同时还有艺术书写。像我们所熟知的书法。从审美的角度来说,书法的优美线条和一些形式章法,可以为文学作品增添光彩,它把文学作品变为视觉的艺术,而不单单只是语言和想象的艺术,文学是表现审美属性的语言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而艺术的书写,恰好可以通过自身特有的优美性,将文学中所包含的言、象、意用视觉的方式展现出来,不但使文学中的美和意味变为可视的,也让文学作品以另一种具有审美和欣赏特点的形式进行传播。
书写最主要的含义在于其内容,不论实用书写还是艺术书写,而书写的内容来源则有多种,文学是最主要的来源之一,文学属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中国文学为书写提供了独特的文化背景环境。而书写,特别是作为书法的艺术书写,内容同样是构成这件作品最为重要的一部分。“作为书法艺术,则力求把字的线条和字的意义结合起来……对书法艺术来说,文字的内容当然是十分重要的,这和诗歌艺术一样,因此,首先是写什么,其次才是怎么写的问题[3]。”书写本就属于一种文化的活动,自从文字产生后,字与写就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而书写的内容则为文字的内容,书写的内容若无意义,则书写就失去了一定的价值。而文学则为其书写创造了一个广泛的文化环境,文学的产生与发展需要借助书写来实现,而书写通过记录文学来实现其实用价值,同时,文学的优秀内涵又为各种书写增添文化价值,使其不论在文化范畴还是艺术范畴的价值都起到了一定的升华作用。
张怀瓘云“字之于书,理亦归一,因文为用,相须而成[4]。”“中国的书写与文学都是以汉字为变现的对象,这决定了它与“文”天然地发生联系[5]。”它们都是中国古代文人的“营生”,其创作主体都是文人,二者具有同一性。包括中国的书法史,既是书写汉字的历史,也是书写汉文学的历史,“文”与“书”本来就是一个共生体,二者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在这方面有三点体现,其一,是我们经常所说的“文书俱佳”,这一词是将二者放在了一起。书法作品《兰亭序》,是一个很典型的文书俱佳的例子,其文本身在文学史上就是著名的散文,加之王羲之的书写,在书法史上也有着“天下第一行书”的美誉。因此,一件由书写而成的作品的产生,当具备了书写的审美性和文学的文化性,才使其更有价值意义。
其二是古代的文人也经常会借助一些文学理论著作来品评书写,借书写评文学,如《沧浪诗话》曰:“(东)坡(山)谷诸公之诗如米元章之字,虽笔力雄健,终有子路未事夫子时气象,盛唐诸公之诗,如颜鲁公书,既笔力雄壮,又气象浑厚。”
其三,是古代社会文化环境和文人本身的体现。“宋代以来,‘画’向‘书’靠拢,‘书画’向‘诗’靠拢,‘诗书画’向‘文’靠拢[6]。”宋代文学家黄庭坚,本身也是著名的书法家,他是书法“文学化”的代表人物,中国书法的“书卷气”也始于他。宋代的文人将书写中的文学看得颇为重要,而这也恰恰体现了文学与书写的融会贯通和相得益彰。
张怀瓘《书断》中说“文章之为用,必假乎书。书之为征,期合乎道。故能发挥文者,莫近乎书。”中国古代的“文”与“书”,两者以文字作为媒介和纽带,相辅相成,共同发展。“中国文学作品的发展史,也是文学作品的‘书写’史[7]。”文学通过书写的实用性而呈现,并在不断的书写中发展流传,才能为后世所广泛传颂;从古至今,通过书写,我们才有了中国文学史的编著。再者,文学通过书写的艺术性,借助其优美生动的线条使文学作品不但以具有审美的视觉效果呈现同时也作为另一种形式流传,为文学作品增添色彩。而书写因为文学内容题材的丰富多样,也令其蕴藏了丰富的文化内涵,提升书写的价值。中华民族是一个酷爱书写的民族,字以媒介,书为工具,千年的历史文明的呈现离不开古人和今人不断的书写,而这一文化行为也会一直继承下去,书写更多属于中华民族的精神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