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晓洁
(烟台大学 山东烟台 264003)
赛典赤·赡思丁·乌马儿,元代著名军事家、政治家,在元太祖、元太宗、元定宗、元宪宗、元世祖时期均有任用。目前,学术界在其身世、何时附元等问题上存在较大争议,对其民族思想的讨论较少。本文将对赛典赤治滇过程中所体现的民族思想进行初步梳理,以求对蒙元时期云南地区的社会历史状况达到更进一步的认识。
本文认为,赛典赤在治滇过程中所运用的民族思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来源:
深受元世祖忽必烈的影响。元世祖时期,赛典赤多次被委以重任,身为忽必烈时期的重臣,其思想必定要体现统治者的意志,受到统治者的影响。
长期积累的政治经验。在元太祖、元太宗、元定宗、元宪宗、元世祖时期均有任用,长期的为官经历为赛典赤积累了宝贵的政治经验,为其治理云南奠定了基础。
赛典赤通过调研对当时云南地区的社会历史背景及各种社会矛盾有着深刻的认识。他认识到元朝以武力征服云南地区,社会基础薄弱,存在着抚治失宜、人心离散的危险,必须要施行惠政来安抚民心,维护对云南地区的统治。
赛典赤在治滇过程中所运用的民族思想,充分反映了他对当时云南地区民族问题的深入认识,为后世处理云南民族问题提供了宝贵经验,因此,对其民族思想进行研究具有较为重要的历史意义。赛典赤治滇过程中所体现的民族思想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
为在治理云南的过程中能够真正做到因俗而治,在出任云南平章政事之前,赛典赤对云南地区的历史地貌、风土人情等情况都做了充分了解,其曾命了解云南地理者绘制云南地图。到达云南后,更是广泛调研、询问民意,在对云南地区进行了充分了解后,赛典赤依据云南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治滇举措:
建立云南行省。公元1274年,忽必烈任命赛典赤·赡思丁担任云南平章政事。此时的云南地区政权机构设置混乱,社会动荡。在当时的云南地区,都元帅是当地的最高行政长官,在其下又设置了万户、千户、百户等官职,一切民政事务由武官来进行处理。与此同时,当时的云南地区还设有亲王、大理等处行六部。这就导致各部门之间,职权混乱,矛盾尖锐。为了改变这种现状,赛典赤于至元十二年上书忽必烈请求对云南地区的权力机构进行改革,在获得同意后,他建立起全省最高军政机关——云南行省,并将元帅府和宣慰司置于行省之下。这种设置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元帅府军事长官对行政事务的干预程度,实现了军政分离, 从根本上扭转了军事管制局面。
沿袭旧俗,用贝交易。元初,元政府在全国推行钞锭政策,但云南地区用贝交易的习俗延续已久。因此,元政府的钞锭政策对云南民众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时任云南平章政事的赛典赤便将这一情况如实报告朝廷,请求在云南地区继续使用贝子。
兴儒办学,创建孔庙,传播文化。赛典赤在云南地区“兴儒办学,创建孔庙”并非其为官生涯之首创,在其担任陕西五路西蜀四川平章政事期间,也曾采取了一系列“兴儒学”的举措,如,京兆城内设府学,在各府州县设庙学等,这为后期云南地区的治理积累了宝贵经验。在对云南地区社会文化背景进行了深入了解的基础上,赛典赤在云南地区采取了教礼节、教播种、建孔庙等一系列文化措施。
不计个人恩怨,以恩待之。在治滇过程中,曾有土著官吏向朝廷诬告赛典赤独断专行。朝廷知道这是诬告,于是将他们押回云南交给赛典赤处治。赛典赤不但没有严惩他们,还将他们释放并且委以重任。由此可见,赛典赤在治滇过程中尤为重视安抚各民族首领,不计个人恩怨,始终坚持施以惠政的原则。
以和平的方式解决萝槃甸事件。萝槃甸蛮夷反叛,赛典赤亲自领军前往。面对萝槃甸蛮夷的拒不投降和出尔反尔,赛典赤仍然没有选择出兵攻打,而是派遣使者归劝萝槃甸蛮夷投降。对于不服从命令私自对其发起进攻的将士,赛典赤命左右推出违反军令的将士打算将其斩首。萝槃甸酋长在听说了赛典赤的这一做法之后,深受感动,于是举国投降。原不服从命令而擅自进攻的将士,也释放不杀。
首创云南行省,为后世治理云南地区提供了成功范例。赛典赤治滇期间,云南的政治、经济与文化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云南昆明市的“忠爱坊”就是为纪念赛典赤所建,纪念其在云南期间所创造的历史功绩。
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维护了民族团结。在治滇过程中,赛典赤注意任用各民族官员,不计较个人恩怨,能够做到以德服人,在促进民族团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了云南地区的社会发展。赛典赤赴任云南后,通过调研对云南地区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现状有了深刻的认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了云南地区的社会发展。同时,妥善处理各方关系,为云南地区的发展创造了和平的社会环境。
综上,赛典赤在治滇过程中政绩卓越、影响深远,为促进云南地区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