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迪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北京 100000)
正如闻一多所说:“舞蹈是人的生命情调最直接、最实质、最强烈、最尖锐、最单纯而又最充足的表现。”除却其中最直接、最实质、最强烈、最尖锐、最单纯而又最充足的情感,舞蹈便无法逗留于身体,分解着,融入下一个旺盛生命力。从原始的狩猎,到图腾崇拜,到东方之美的优雅含蓄以及西方之力的狂野奔放,舞蹈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域间、不同血脉间婉转流淌,绵延不绝,为你而活。
融合了诗歌、绘画等艺术因素,舞蹈的骨架灵动丰盈。作为形体动作的独立艺术门类,也真是因为这些元素的存在,舞蹈艺术更加丰富和持久。
纵览舞史钩沉,不可置否的是诗歌特质与舞蹈艺术息息相关。早在魏晋时期,钟嵘《诗品》中就提到:“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舞蹈、诗歌、音乐,自古以来就是自成一体的艺术传统。随着时代的发展,观念的更替,文化的涅槃,舞蹈中的诗并没有淡化、抹去,反而以诗性和诗意的形式,扎根于舞蹈作品中,成为其灵魂所在。
如怨如慕,如泣如诉。舞蹈作为二度创作,舞者把对舞蹈中诗性的独到理解倾注于自身塑造中。一颦一笑、转首低眉,伸臂抬腿,通过形体、动作、表情,将其诗意转化为形、姿、色,形成难以抵挡的视觉诱惑。每位舞者在舞台上是剥夺自身的言语表达,但也正是靠有限的感官,去夸大、宣泄、喷张舞蹈本质的最诗意,致以饕餮。在观舞过程中,舞者所有的情绪流淌于舞蹈动作中,快乐还是忧伤,激昂还是悲怆,每一个动作都仿佛是每一个词汇,移觉于脑海,触动最直接的感受。每一个词汇组成一首抒情长诗,舞蹈作为情感的载体,形成不同篇章,神游物外腾佳境,气贯长虹云海深,带来淋漓尽致的诗意栖居。
编导在对舞蹈的总体设计和创作中,在诗意的灵感带动下,运用比喻、象征、通感等表现手法,发掘更多的舞蹈元素,赋予更深厚的底蕴。在现代的舞蹈作品中,也不乏此般富有诗意的蕴含和灵动的优秀之作,《水墨天书》便是一例:男舞者总能在舞蹈中时刻流露出阳刚之美,稳稳的马步如同坚实的砚台,青色纱裙撩动如同水晕荡开,水袖上举如同挥毫大笔,写下字字铿锵的诗句,握手出拳如同撇捺的有力。众舞者清丽的风姿、镇定悠然的神情,酿造了诗一般的意境,艺术的再现了毛笔的尖、圆、齐、健,给人以古典、清秀、至真至善的艺术浸润,凝练的将中华上下五千年笔墨文化渲染地浓的化不开。
舞蹈虚拟的动作表现是经过艺术提炼的视觉符号,“诗”的因素决定舞蹈“画”的表意,因此诗性因素属“里”,绘画因素属“表”。
舞蹈是流动的线条,是棱角分明的世界里最温暖的色彩。
从广义上讲,舞蹈作为一种造型艺术,区别于绘画的线条、色彩,舞蹈则通过人体动作来塑造艺术作品。不同的手段,相同的艺术水准,通过可视的形、体来表现人物内在的精神气质,力求形神兼备,情景交融,因此舞蹈被称作“流动的绘画”。舞蹈的动作都是姿势,或是显示姿势的因素。姿势属于非真实的艺术虚构。舞蹈的情、意、美、技,全见诸于这种姿势之中。富于诗意的姿势,也是富于艺术表现力的姿势。它是舞蹈中创造出来的基本幻象,或者说是力的幻象旋转、绕圈、滑动、跳跃和平衡,仿佛是从情感的最深刻的源泉和肉体生命的节奏产生的基本姿势。这种神秘的舞圈,完全是诗的自由的生命的境界。艺术进入最高境界,往往都超越了自身的局限,而进入共通的艺术理想境界,即人类生命情感体验的深刻和灵魂自由的诗性境界。
苏珊· 朗格说:“舞蹈的姿势是生命的运动,舞蹈是一种完整的、独立的艺术,舞蹈就是创造和组织一个由各种虚幻的力量构成的王国。”艺术家的作品之所以被创造出来,并不是让人一看了事,还要让人玩索,而且长期地反复玩索。基于视觉的卡片式记忆,优美的舞蹈诗若干绚烂画面的连续,除却心灵的悸动,画面永存。
舞蹈中的诗与画,正如梅雨时节的江南。转首,回眸,你已成为这世间的尤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