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梅
●江苏省泰州市海军中学
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关于法治意识的培养已经不宜再采用渗透式的教育理念和策略了。笔者在本文对当前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中法治意识的培养进行分析,并对有效性策略进行探讨。
《思想品德》统一改为《道德与法治》,不仅是名称上的改变,还是教育目标、理念上的重大改革。这与我国当前“依法治国”的国策相匹配。法治意识培养被列为必修的、重要的教学内容。教师必须在教学中将法治由“后台”移到“前台”,将边缘的教学内容变为核心的教育方向。
1.仍然以渗透为主。
在课程改革,特别是教材改版之前的思想品德课堂上,教师也会有意识地对学生进行法治、法律方面的教育,但,教多教少基本上是教师按意愿来组织实施的。因为,法治意识并不是这个课程的必修内容(法律常识是)。所以,教师一般会采用渗透的教学策略,在对学生进行道德、思想教育的时候,“顺便”将一些法治意识方面的内容带进去,教得比较浅易,而且还不追求结果、质量。当下,教材改版之后,仍然有一些教师的理念或习惯没有转变过来,重思想品德培养而轻法治意识教育的现象在课堂上是客观存在的。
2.教师法治意识弱。
教师法治意识弱,并不是指教师自身在言行、理论上在法律、法治方面有欠缺,而是在教学的组织上,对法治意识教育的落实意识比较弱。道德与法治课程应该是“道德”与“法治”并重、并行的,而教师的主要问题在于“并重”落实得比较好,而“并行”则缺少实践。也就是在教学中,将“思想道德”和“法治法律”两个内容完全割裂、分开来讲,讲“道德”时不学“法治”、学“法治”时不论“道德”。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是,新版教材在编排上,前面以思想道德教育为主,后面才逐渐增加了法治的内容。教师在设计和组织教学时,受到教材目录的影响,其实这并不是教材编写者的本意。
3.教学方法不当。
教学方法不当,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严肃有余而活泼不足。不少道德与法治教师在心里有个潜在的界定,认为“品德”“法治”都是严肃的内容,教学的过程和形式也应该给学生这样的印象。这与初中学生的学习心理是相悖的,极大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情感。其实,并没有人规定严肃的内容一定要用严肃的形式来传播。二是重传授而轻内化。这是受传统教育理念的影响。现在,我们强调的素质教育,不追求学生死记硬背理论,而是追求他们能将这些理论、知识应用于生活实践、体现在言行上。
关于法治意识的教育策略有很多种,这里主要结合以上分析探讨几个针对性的策略。
1.法治与道德并行。
教师必须强化法治教育意识,不论是教“思想品德”部分,还是教“法律法治”部分,都应注意对学生进行法治意识的培养。关键的一点是,在教关于心理健康、思想品德的内容时,教师要整理和挖掘出教材中的法治因素,巧妙地将法治和品德两个教学内容融合起来,使法治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并行。
例如,《揭开情绪的面纱》一课的主要内容就是针对初中生的青春期心理问题进行思想、理念上的引导,使他们了解自己的情绪,并学会如何去控制和调节自己的情绪。这个部分明显就是思想、心理方面的内容。可以将法治的内容融合进来吗?当然可以。我在教学中,给学生举了个新近发生的案例。
一名男子因为与家人吵架,情绪不好,在家中无法释怀。结果,他就跑到路边对一名陌生女子进行了殴打,以这种非理性的形式来发泄自己的情绪。
用这个案例告诉学生,控制、调节情绪不仅对身心发展有益,而且,如果不重视、不懂得如何控制情绪,很可能就会触及法律。这样来组织教学,就将本来是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层面的内容提升到了法治法律的层面。同时,完成了思想引导和法治意识教育两个目标。
2.注意教学的有趣。
严肃的内容并不一定要用严肃的方式来传授。对初中学生来说,政治理论知识枯燥无趣,因为有些学习内容确实与他们相对封闭的生活现状相距较远,他们还没有真正走入社会。所以,在教学中,教师要考虑学生的学习心理需求,尽量采用一些活跃的、开放的形式和选择一些生动、有趣的内容,以此来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情感。
例如,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我并没有反复向学生强调应该怎样去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让他们死记硬背一些条目,而是巧妙地举了一个维护消费权益的反例。
有位老太太,依仗自己年龄大,别人不敢触碰她,于是选择了购物“碰瓷儿”这种违法行为来不当获利。比如,她会故意去买一些有质量缺陷的商品,甚至将购买后的商品故意损坏,然后找商家索赔。如果商家不予以赔偿,那她就采取干扰商家做生意的无赖做法,达到自己不当获利的目的。
这个事例中的老太太的行为,既可气,又可笑,引起了学生的极大兴趣。我让学生对这个真实的生活案例进行探讨,发表自己的看法,并且还让他们开动脑筋给商家出主意。学生的学习兴趣浓厚。
3.注重体验和内化。
现在的道德与法治教育是素质教育,不是应试教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必强调学生对法治理论的背诵记忆,而应重点关注他们对这些法治理论的消化、认同,并最终落实到自己的生活实践当中,内化为自身的法治素养。
要想落实这个教育目标,我们应尽量将教学过程与学生的生活实践结合起来,通过生活化、体验性的学习,让学生自主生成法治意识。例如,在向学生传授“法不可违”这个理念的时候,我将学生日常难免遇到的一个问题(有的人拾到遗失物品归还原主,但却向失主索要报酬,否则就不归还失物)作为探究题让学生分组讨论,而不是直接将相关的法律条款告知学生。
综上所述,教材改版之后,教师应该意识到法治意识教育已经不应是教学的客体,而是一个与思想品德教育并重的主体。有了这种重视法治意识教育的理念,我们还需要改变传统的教学策略和方法,以适应这种教学目标上的变化。笔者认为,在落实法治意识教育的过程中,教师需要针对当下法治意识教育的一些问题,注意三点:一是法治意识教育应与思想道德教育并行,二是根据学生心理设计的教学过程应生动有趣,三是应注重理论的内化和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