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优化农村金融服务①

2020-12-04 02:16
市场周刊 2020年5期
关键词:金融服务金融农业

卢 烨

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期间,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出发点,指出乡村振兴的深刻含义。 2019年2 月11 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有关要求,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指出了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方向。 经济与金融之间存在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 振兴广大农村地区作为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更是需要金融方面的支持。 我们要用不断发展的、变化的新思想、新理念推动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创新农村金融服务。

一、当前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业供给侧改革以农村需求端的变化为指引,并适应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而合理发挥金融的作用有助于完成改革目标。 然而,当今农村金融服务的情况还不能完全满足农业供给侧改革的要求。

(一)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方面

目前,农村的金融服务机构在结构方面存在不平衡等问题,特别是僻远的地区,金融网点数量十分稀少。 据统计,截至2017 年末,在我国,存在近6 亿农村人口,他们分布在近4万个乡镇,近70 万个行政村,却只有4.5 万家金融机构,平均下来,每一家金融机构就要服务1.33 万的农村人口,而服务城市的数据是4400 人/家,足有3 倍多。 并且只有乡镇有少量的金融机构,绝大部分行政村都没有金融机构。

1.银行支持力度不够

在我国的金融机构一般不愿在农村地区发展业务,自然而然,偏僻地方的网点数量更少。 一般的乡镇也就是农村信用社或农村商业银行的网点。 此外,为了资源分配效益最大化,这些银行进行投资时更容易把目光投向非农产业。 同时,有些银行在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的阻力很大且产品单一。 因此,这些银行的资金不仅在供给量上达不到农业供给侧改革所需的资金条件,因农业的特殊性在时间上也存在滞后性,无法满足农户的需求。

2.农村保险机构影响力不足

在农村,只有在县城才有一些大型保险机构的网点,在乡村行政地区的网点则很少。 保险可保种类也缺乏保险标的为农业生产经营的保险险种。 以新疆伊犁州为例,由于保险机构的服务网络布局未能将全部乡镇和行政村覆盖,农保在基层的具体工作,如保费收取、承保登记核实、灾情查勘报损只能依靠乡镇保险服务站、协保员、村民组组长等代理完成。 这些代理人员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认知水准低,同时还承担着农村的其他工作,因此农保工作存在敷衍,保单填写不规范、信息不完整、核实定损不合理,以及投保理赔档案管理等基础性工作达不到规范要求等一些突出问题。 保险业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远远不够。

(二)金融服务产品方面

1.金融服务产品品种贫乏单一

目前,种植大户和养殖大户以及其他农村个体工商户对贷款的需求比较高,但小耕农户也有资金需求。 我国农村现在十分缺乏符合农户需求特点和促进农村信息化的金融服务产品,不能有效满足各层次农民需要。 现代金融服务品种如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农业保险、农业担保、农业证券更是稀少,还有许多重复的产品,如江苏淮安的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业务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惠农卡”业务是同种业务,都主要面向农户服务, 服务流程也高度相似。 最后,农村严重缺失的信用体系又使得针对性较强、带有政策性色彩的贷款推进极为困难。

2.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存在不完整性

首先,对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基本处于初期阶段,全国各地农村金融机构开发的有效金融产品大概有500 多个,但成品基本为低端产品,并且金融机构对自主研发金融产品欠缺主动性,部分产品的创新甚至是对同行业的模仿且时间上也相对滞后。 这带来的后果是缺乏投资吸引力而不能把握竞争的先机。 其次,有效防范风险组合的产品严重短缺,金融产品的设计上缺乏大环境的定位。

(三)农村自身的环境限制

首先,我国农民文化素质普遍不高,缺乏相关金融知识。这是一个对许多金融机构在农村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的重要因素。 其次,由于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快,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迁移。 而人口的流动让从前属于农村的资金渐渐流出。再则,由于制度和管理方面有缺陷,一些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较差,再碰到对金融服务知之甚少的农民,难免产生矛盾或起冲突。

更重要的是,农村缺乏完善的信用保障体系,这严重影响了金融服务的积极作用。 除了业务不规范、实力较弱的民间担保机构作用有限以外,有政府背景的保障体系存在着地区之间差距过大问题。 财政实力不强的地区所拥有的担保力量必然偏弱,这一定会影响信贷资金的运用分配情况。

二、优化与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建议

(一)改革发展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

我们的目的是提高农村的金融服务覆盖率,最终形成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中心,多种金融机构为补充的农村普惠金融体系。

1.政策性银行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

具有开发性质的国家开发银行,应充分发挥为国家战略服务、能够运作市场、维持保本低利润的优势,加大对供给侧改革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方面的发展。 农业发展银行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粮食安全和脱贫攻坚等方面则要发挥作为政策性银行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农发行每年支农投入均超过5500 亿元,2017 年末资产总额达6.22 万亿元,贷款余额达4.68 万亿元。

2.商业银行加大支持力度

农业银行要始终以“三农”为中心,以服务城乡为准则,加快改革发展 “三农”金融相关部门体制机制的步伐,确保县级领域贷款增长速度始终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将“三农”与互联网金融紧密联系起来,扩大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积,并且提升信贷渗透率。 截至2020 年2 月25 日,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春耕备耕的影响,农业银行为春耕备耕的金融服务提供余额高达3.87 万亿元的涉农贷款,比年初增加1178 亿元。 邮储银行在网点、资金方面具有优势,并且在小额贷款专营方面经验充足,通过这些便利条件,应稳住零售商业银行的定位,把小额贷款、零售金融服务当作着力点,突出做好供给侧改革中小微普惠领域的金融服务,健全“三农”金融相关部门的体制机制,加大县域地区的信贷投放力度。合适的商业银行要突出重点方面,以增大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积、促进城乡资金融通为农村供给侧改革的中心,不断对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进行创新,建设综合性的、具有特色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3.中小金融机构发挥支农骨干功能

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要强化自己服务县域、支农支小的定位,保证县级区域农村金融机构的稳定性。 村镇银行要继续坚持支农支小,同时把服务范围覆盖到乡镇。 保障县级领域金融机构的资金主要用于涉农业务中,更加重视涉农贷款风险的防控,增强风险管控能力。要充分发挥中小额贷款公司在供给侧改革方面的补充功能,开展农村信用合作试点工作。

4.更好地发挥农业保险的保障功能

建立健全涉农保费补贴机制,鼓励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政府根据具体情况提高财政补贴力度,增加地方政府补贴险种。 合理确定农村生产经营主体的保费,大部分农险只保物化成本,而未覆盖人工成本以及农业生产所面临的自然灾害、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 要落地费率差异化。 目前,农业保险费率多采取全国或全省统一定价的方式,但自然条件等风险因素差异很大。 研究以奖励代替补贴的特色农产品保险政策。 实施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建立农业再保险公司。 进一步增加农业大灾保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的覆盖面积。 督促保险机构在农村建立以服务为重心的基层服务网点,扩大基层服务网点存在范围。 与国际上典型国家比较,我国农业保险保障广度比肩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但保障深度处于较低水平,总体保障水平是美国的1/5,加拿大的1/3 和日本的1/2。

(二)继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1.扩大抵质押品范围

发展更准确的信贷业务,建设特色化、多样化的综合性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 同时,探索创新更多的抵押贷款模式。 鼓励企业和农民用融资租赁等方式解决因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购置更新而资金不足的问题。

2.变革内部信贷管理机制

与农村农业有关联的各银行类金融机构应分别设置涉农信贷的目标和任务,并在资本资源配置、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成本预算等方面安排一些优惠。 完善相关部门和部分支行的分级考核制度,落实信贷业务的处罚奖励环节。 下放部分信贷审批权力,鼓励分支机构提供更多的涉农信贷。 简化贷款审批步骤,合理确定贷款的基本要素,推动开展符合农业生产经营周期变化的各种贷款。

3.推动新技术的应用推广

推动互联网金融在三农领域的规范化进程,通过大数据、区块链和云计算等技术来加强对信贷风险的识别、监测、预防和处置。 培养积累和共享信贷数据信息的习惯,在整合和筛选客户信息后能够创新农村生产经营主体信用评估模式,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条件下,逐步提升信用贷款的所占比例。 督促相关行业发展“三农”电子商务专项贷款和小额支付结算方式,建立并维持农村电子商务资金供需链。

4.提供券商网上服务业务

依靠互联网技术可以高效快速地搭建为农村金融服务的证券服务平台,大大增加金融普惠任务的完成度。 凭借其服务传输途径的优点,缓解提供服务中的空间问题,提高其产品和服务在农村地区的覆盖率,并且能够减少部分服务费用。 另外,促进证券公司与涉农企业的合作,证券公司在农村更要发挥为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方向的中介作用,不但开展经纪业务和投行业务等基础业务,并且为有需要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多样化的资产管理服务。

(三)拓宽农村融资渠道

1.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对在各级市场融资的涉农企业给予支持和帮助,加大再融资监管力度,规范这些公司的投资方向,以防资金脱离实体经济的投资、生产、流通而转向虚拟经济。 提倡相关中介机构降低部分中介费用。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条件下,应对合规企业的部分股权融资交易开放绿色通道。 完善风投引导机制,以引导风险资金早投资、少投资为目标,加大对处于创业初级阶段的涉农企业的支持力度。 鼓励经济较发达地区建立相关投资基金,促进涉农业务的产业重组和转型升级。

2.创新融资工具和产品

提倡地方政府根据现实情况发行市政债券,例如用于整治环境、建设高质量农田的普通债券,或者是用于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收益债券。 提倡商业银行通过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融资来支持与农村金融服务相关的项目建设。 提倡宣传非金融类的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资金用于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的绿色通道建设,并应简化其业务办理流程。

(四)深化农村金融生态体系改革

1.促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信息化主导的农村基本信用体系。 政府要为信用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多资源资本,建设好能够覆盖全体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征信系统,并将此系统与互联网平台进行对接。 基层政府应做好宣传和教育普及工作,让农户了解信用知识、增强信用意识,引导农户相互监督,形成优质信用生态环境。 金融机构在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要不断提高对农户和其他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积累、信用发现和信用约束能力,在坚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信用贷款比例,并根据农业生产的周期性规律,合理调整信贷期限和信贷门槛,为农业发展提供全面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2.加快农村产权市场体系建设

农村产权市场建设与农民的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住房财产权、四荒使用权以及农村集体的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份等相关的各项权益是否可以有效实现具有直接相关关系。 因此,应研究并颁布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确保农村产权交易规范运行。 建设健全市县乡三级产权交易市场,且明确产权交易市场的服务“三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定位,它主要提供价值评估、信息发布、撮合交易、鉴定交易合同、资金结算以及信息汇总等服务,为涉农生产经营主体融资提供便利,将“三农”资产和金融资源进行有效对接。

(五)对农民普及金融知识

目前,由于大部分农民对金融知识不了解,可能大部分情况下会盲目地为他人作保,甚至会无意识地出现一些违法或违规行为,最后造成原本可以规避的问题并未规避。 所以,一定要对农民普及金融知识,使其真正地了解金融,懂得如何规避金融风险,进而增强理财意识。 该策略一般是针对一些偏僻的农村,因为它们受到的限制比较多,一些农民甚至都没有听说过金融服务。 可以采取开展金融知识讲座、介绍金融产品的使用流程等宣传措施,使更多的农民能够了解当前最流行的金融产品,帮助他们尽可能地规避金融风险,最终可以实现双赢。

三、结语

金融服务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满足改革的需求,进行金融服务组织体系优化、金融产品创新以及农村金融环境的改善是其发展过程中的必经之路。 在这过程中应该以农为本进行完善,从而促进我国的供给侧改革成效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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