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秀全 鱼台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
当今社会,经济发展质量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改善,对水质安全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形势下,必须宏观审视基于健康风险的水源地水质安全评价模型与方法,在掌握其具体核心评价精髓的基础上,切实优化水源地水质安全保护成效。本文就此展开了探讨。
水源地水质安全评价中的健康风险模型是一种立体化与系统化的技术方法,以水质安全分析为主要对象,旨在通过特定技术参数指标,鉴定水质中的污染物含量以及可能对人畜健康造成的负面效应,进而对水质安全做出详细而客观的风险评价,为制定并执行相应的水质安全保护策略与方法提供技术依据与参考。长期以来,国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水源地水质安全评价工作,在规范标准建设、方法过程控制、评价效果分析等方面推行了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水源地水质安全评价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与方向引导,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现实成就,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实践经验,为新时期高质高效的开展水源地水质安全保护注入了强大动力与活力。同时,广大科研机构及社会单位也在创新水源地水质安全评价方法、优化评价流程等方面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研究与探索,效果极为突出,使得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评价结果数据的准确性进一步提高[1]。但也要客观地看到,受主客观等多方面要素的影响,当前基于健康风险理念的水源地水质安全评价实践依旧存在诸多短板与不足,主要表现在:水质安全危害鉴定层级细化分类不足,针对性与实效性有待提高;水质安全评价中的污染物浓度评价相对欠缺,对饮水率、饮水持续时间、暴露剂量等客观要素的考量不足;水质污染物剂量与效应二者之间的对应关系不清晰,对急性危害、亚慢性危害和慢性危害等的分析不充分等等。上述客观现状问题已经逐渐发展成为阻碍水源地水质安全评价的重要因素,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基于背景,深入探讨基于健康风险的水源地水质安全评价问题,具有极为深刻的现实意义[2]。
单因子评估法是基于健康风险的水源地水质安全评价的重要方法之一,具有单向性特征。该评价方法根据水质分类标准与规范,在确定水体基础标准的同时,根据水源地水体的主要功能及用途,对其安全性做出定性定量评价与分析。单因子评价法可将水质分析的实际值与评价标准的目标值进行比对分析,找出其波动值,并以此为参考得出相应的评价结果,对水质类型及污染物含量超标情况做出明确界定。整体而言,该方法操作过程相对简便,所得出的评价分析结果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3]。
在水源地水质安全评价中,由于所要评价与分析的对象类型较多,不同参数所对应的评价权重差异显著,仅通过单一化的指数评价方法难以得出精确结果,此时便可采用综合污染指数法[4]。该方法可根据地表水断面结构的不同以及水体流向的不同等客观要素,在充分考虑时间迁移变化的同时,参照水质历史变化趋势,对其污染程度做出有效评价。由于综合污染指数法纳入了更多类型的评价参数指标,因而可对不同类型、功能的水体水质进行纵向对比,研判水质安全的未来发展趋向。
模糊评价法以水源地水质评价的不确定性为主要内容。在当前技术条件下,无论是多因子评价,还是单因子评价,在某种意义上均存在部分局限与桎梏,无法精准辨识评价因子的级别与标准划分,而模糊评价法完全避免了上述短板与不足。模糊评价法是通过采集水源地水质监测基础数据,构建各项评价指标与标准之间的对应关系,形成评价分析矩阵,再将水质安全评价因子权重与各自所属矩阵关联起来,得到模糊评判集,进而体现水质级别的模糊性。当前,水质安全评价中的模糊评价法主要包括模糊距离法、模糊贴近度法、模糊综合评价级数法等,不同的细分方法具有不同的适用条件,所得出的评价结果也存在一定差异,应根据水质安全评价实际需求,择优选取[5]。
人工神经网络评价法是通过特定技术手段与方法,充分模拟人类神经网络结构,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细化处理,形成系统性逻辑推断与判断。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人工神经网络评价法的深化应用提供了更为丰富的技术手段,使得传统模式下难以完成的水质安全评价任务具备了更高的可行性,极大程度上提高了其容错性,可在强度相对较大的环境下完成评价计算,并对海量的数据信息进行细化处理。
灰色聚类法是通过灰色关联矩阵或灰色白化权函数将部分数据指标根据特定条件与类型进行分类,满足水源地水质安全评价中的用户自定义需求。在现代健康风险理念下,饮用水方面涉及的评价内容愈发细化,其中所包含的多项物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同程度上的影响与危害。在灰色聚类法评价实施过程中,无论是水质中的基因毒物质,还是躯体毒物质,均可形成相应的水质健康风险模型,全面估量水质状况对人体健康的影响[6]。
改进属性识别法是在基本控制与辨识理论的基础上衍生而来的,其操作方法与流程相对简便,可根据不同事物的不同属性对其特质进行识别与比对。在水源地水质安全评价中,应用改进属性识别法,可有效避免过多人为主观要素的干涉,充分确保水质安全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与客观性。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改进属性识别法理想应用成效的取得,需要建立在前期大量基础调查与研究的基础上,对前期工作的要求相对较高。
要充分结合水源地水质安全保护实际需求,依据相关法律及行业标准规范,构建权责统一的水质安全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水质安全保护工作管理制度体系,为相关工作策略与措施的制定提供必要的制度依据与保障。要以工作机制的方式,将水源地水质安全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要求、责任权限、保障措施等固定下来,并根据水质安全保护进程,对上述工作机制进行动态化调整,使其始终沿着正确的发展方向前进[7]。同时,应围绕水质安全保护目标,细化监测网格,充分协调水质安全保护各责任单位之间的顺序关系。
要积极引进现代信息化技术,搭建基于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的水质安全保护信息化管理平台,以可视化、模型化、数字化的方式将复杂抽象的水源地水质安全评价过程直观形象地展现出来,实现精准监测、有效监测。通过对现代水质安全监测技术的应用,提高对水源地水质安全的实时监测能力以及对水质有害有毒物质的检测能力,配置精密检测仪器设备,定期对水质安全监测技术人员进行专项培训与指导,将水质安全保护中的常规监测与应急监测密切结合起来。
要强化法律法规的约束性与权威性,对水源地水质破坏行为进行有力监管,严格执行取水用水审批制度,对各类污染水源地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要强化区域间水质安全保护的协调与联动,在特定范围与条件内实现资源要素的互联互通互享,达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良好预期效果,科学整治横跨多区域的水源污染问题,提升协同抵御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8]。
综上所述,受保护理念、方法控制、安全评价等方面要素的影响,当前基于健康风险的水源地水质安全保护实践中依旧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与不足之处,阻碍着水质安全保护总体成效的优化、提升。因此,有关人员应该从水源地水质安全保护的客观实际出发,充分遵循健康风险评价方法模型的基本原理与规律,创新评价方式方法,强化评价过程控制,有效提高水质安全评价的准确性与可靠性,为促进新时期水源地水质安全保护事业朝着更高水平、更高效率、更高质量的方向发展贡献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