筚路蓝缕的抗战文艺“轻骑兵”
——演剧队经费机制与演剧实践

2020-12-03 05:54张文心
关键词:演剧轻骑兵队员

张文心

“演剧队”作为抗日战争时期主要的官办戏剧团体,被称为抗战文艺宣传的“轻骑兵”。这些活跃在抗战前线、后方的各个演剧队,筚路蓝缕,共克时艰,为浴血奋战的前线官兵和普通的后方民众巡回演出了各种振奋人心的抗战宣传剧,对动员全民抗战、凝聚民族精神发挥了巨大作用,也探索出一条将话剧由“小众”推向“大众”的发展道路。过去对演剧队的研究,主要是针对演剧队的演剧情况和行动路线的考察、梳理与分析,而对维持演剧队正常运转至关重要的“经费”问题,尤其对经费来源、开支明细、薪资分配及其对演剧活动实际造成的影响等问题,长期以来不够重视,而这对于还原演剧队的历史真相恰恰是极其重要的。

一、演剧队前后期总体的经费状况

演剧队因抗战而生,并随抗战进程经历了一系列组织制度上的演变。1937年8月,淞沪会战打响后,上海戏剧界救亡协会决定成立13支上海救亡演剧队,开赴各地进行抗日救亡宣传,这是抗战戏剧队伍的最早组织形式。1938年,国民党政治部第三厅(简称“第三厅”)成立,在它的组织下,救亡演剧队与各地的戏剧工作者、爱国学生联合起来,自8月开始陆续成立了10支抗敌演剧队和4支抗敌宣传队,这标志着抗战戏剧文艺队伍被官方组织正式收编,是演剧队活动制度化的开始。1940年10月“第三厅”改组,鉴于抗敌演剧队和抗敌宣传队历经战乱,许多队伍已解散,有些编制已不齐全,当局遂决定将演剧队、宣传队合并,各队番号随配属战区序号重新命名,并在1941年4月1日改名为“政治部抗敌演剧宣传队”(为方便理解,本文叙述中涉及的演剧队番号皆采用抗敌演剧队时的番号)。抗战胜利后,内战爆发,部分演剧队解散、转移,但仍有许多演剧队一直坚持工作到解放战争取得胜利,如抗敌演剧队第八队(剧宣六队)于1946年10月至1947年11月在武汉相继演出《草莽英雄》《海国英雄》《夜店》《长夜行》《丽人行》《牛郎织女》这六个大戏,反应热烈,轰动武汉。这个时期剧宣六队在艺术上趋向成熟,上述剧目演出的成功,是和整齐的演员阵容、完整的舞台艺术分不开的。剧宣六队此时人丁兴旺,全队人数最多时达到46人,许多青年演员崭露头角。此时,剧宣六队在经济上也较以前宽裕,从以戏养戏过渡到以戏养人。至1949年,隶属于国民党官方系统的演剧队全部解散,意味着这一诞生、发展、分化于抗战时期的戏剧队伍在组织上的终结。

演剧队这一抗战文艺的主要团体经历了救亡演剧队、抗敌演剧队、抗敌演剧宣传队三个时期,具有持续时间长、活动地域广、人员众多且变动频繁的特点。复杂的演剧组织化历程,使得对演剧队的历史梳理存在一定困难。抗敌演剧队独有的非营利性演出方式以及特殊的军队化管理体制,将演剧队与当时众多的话剧团体区别开来,使其成为话剧史上一个特殊的存在。演剧队每月基本靠军饷维持,几乎不进行商业性演出,经费的状况直接决定了他们特有的演剧方式和存在形态,对演剧队的运行和演出实践更有直接的影响,因此,从经费入手,考察演剧队的演出状况,是演剧队研究课题中的应有之义。

1.自筹和募捐:“救亡演剧队”时期的经费

救亡演剧队从上海出发的时候,其主要经费来源为自筹和募捐,其中又以自筹为主。“在救亡演剧队时期,各队经费虽偶有捐输,但主要是队员自己‘掏腰包’,同人共享所有。”(1)田稼:《试述演剧队的发展经过及其特点》,田汉、欧阳予倩等编:《中国话剧运动五十年史料集》第一辑,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58年,第240页。救亡演剧队第八队成立于1937年8月,经于伶提名由刘斐章任队长。开始全队仅11人,其中有工人、店员、学生、教员,多数是业余戏剧爱好者,少数从事过专业戏剧工作。当时全队没有经费来源,由队员自行凑集银元70元,在南京时由杨翰笙安排食宿,并讲授如何进行导演工作等。(2)杨从、胡有仪执笔:《演剧六队大事年表》,湖南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演剧六队史料征集编辑小组编:《壮绝神州戏剧兵——演剧六队回忆录》,长沙:湖南文史杂志社,1990年,第154页—第155页。由于当时全国人民抗日热情高涨,所以演剧队募集经费也不是很困难。如救亡演剧队第三队、第四队出发时每队就募集到了400元。(3)中共上海市文化局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主编、演剧九队队史编辑委员会编:《八千里路云和月——演剧九队回忆录》,内部发行,1988年,第369页。当然,能募集到经费也与这两个队的特殊背景有关。这两个队是由左翼剧联领导的上海业余剧人协会构成的上海实验剧团拆分而成的,拥有大量富有经验的戏剧从业者,在各地演出时甚至被称为“上海明星团”,影响力很大。其他队伍出发时的经费情况不详,但其中救亡演剧队第一队和第二队的经济状况应该略微宽裕,洪深在《我们是这样战斗过来的》一文中回忆在救亡演剧队第二队中战斗的经历时说:“(救亡演剧队)出发时我们决定了几个原则。一,移动中各人自己管行李。 二,对外只有团体行动无个人行动。 三,拒绝一切宴会。 四,演戏不卖票,生活自筹。 我们每人每天发一毛钱,一个月三块钱。因为情绪高而物价低,大家也不觉得怎样苦。”(4)洪深:《我们是这样战斗过来的》,田汉、欧阳予倩等编:《中国话剧运动五十年史料集》第二辑,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第106页。能够支撑每人每月三块钱的薪水,说明救亡演剧队第二队出发时是募集到经费的。无论是自筹,还是募集,各救亡演剧队在出发时携带的经费毕竟是有限的,所以在演出过程中,他们有时也进行募捐。例如救亡演剧队第八队在张治中故乡巢县演出时,收到张治中将军捐献的200元和灰色幕布一套。洪深也曾向朋友发起募捐,他说:“没有法了,拿起我的名片去找一位苏州的‘大亨’刘先生,承他居然接见,而且借给我们大洋二十元”,“第二天我开始向熟识的朋友们作(做)募捐活动。计出百元者两人,二百元者四人,共约数千元,在当时已算很阔气了”。(5)洪深:《我们是这样战斗过来的》,第107页。

尽管经济拮据,但救亡演剧队始终坚持“不卖票”的原则,让广大的底层群众都可以有机会接触到新剧。田汉在回忆演剧队的工作时,曾谈到一个剧坛趣话:救亡演剧队第三队、第四队演出《放下你的鞭子》时,观众受到感动,多有当场丢银角子或铜板上台的。其中,台上所得,全数扫起来归公,而拆台时发现有掉于台下的钱款,则作为队员的补贴。(6)田汉:《关于抗战戏剧改进的报告》,《田汉全集》(第15卷)文论,石家庄:花山文艺出版社,2000年,第396页。无独有偶,救亡演剧队第二队演出《放下你的鞭子》时也遇到同样的状况:“闭幕之后,我又忙着到台上拣道具、打扫舞台。一看舞台上又被观众扔了一大片——这回不是石头土块,却是钱!是援助‘香姐’的,有许多铜板,还有许多包着石头子的成元的钞票哩!我激动地给扫在了一起,问站在台口的洪先生(洪深):‘这些钱怎么办呀?’洪先生也激动地回答说:‘送到伤兵医院慰劳伤兵吧!让他们快点儿好了再去杀敌——这一定能符合观众们的愿望哩!’”(7)颜一烟:《在救亡演剧二队的日子里》,田汉、欧阳予倩等编:《中国话剧运动五十年史料集》第三辑,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63年,第181页。可见,演剧队初期依靠自筹(自掏腰包)或募集来维持着演剧活动,并不宽裕。在这种情况下,观众扔到舞台上的钱,他们也没有全部拿来作为自己的活动经费,而是捐赠出去,充分体现了当时演剧人员崇高的爱国情怀。

2.国民政府经费下拨:“抗敌演剧队”(含“抗敌宣传队”)时期

在抗敌演剧队成立之后,演剧队归国民党军委会政治部第三厅领导,经费实际上由国民政府财政部按期下拨,这使演剧队开始有了稳定的经济来源,演剧队的队员们也可按月领取军饷维持生活用度。在编队之后,每队都领到“第三厅”派发的400元开办费。(8)参见马可:《马可日记》,文化部党史资料征集工作委员会、河南省文化厅文化志编辑室:《黄河入海流——抗敌演剧第十队史料集》,内部发行,1992年,第43页。《马可日记》中说:“一齐到政治部,见洪深,我们已被编为第十队,明日就可领来四百元的开办费,八号就出发,工作地域被分配在河南第一战区一带。”演剧队的编制为每队队长1人,文书1人,队员28人,合计30人;每个演剧队每月的经费预算总额为965元,其中包括生活费750元(按30人编制算平均每人每月得25元),工作费200元,特别办公费15元。(9)参见国民政府时期《军事委员会政治部抗敌演剧队编制表》和《军事委员会政治部抗敌演剧队预算表》,表格的内容均来源于(南京)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号:七七二-298,第34页—第37页。实际发放时金额根据各队人数略有不同,但基本上沿袭了每人每月25元的薪资制度。随着战争的延续,国民政府的经济状况日趋紧张,法币大幅贬值,物价飞涨,队员们生活愈加清苦。田稼在《试述演剧队的发展经过及其特点》一文中回忆道:“经费方面,则很长一个时期保持着武汉编队时的定额(每人二十五元,其后稍增亦远不如所谓‘法币’的贬值之速),所以,各队演出事业费用(仅二百元)咸感窘困;而队员的生活则尤其难堪。”(10)田稼:《试述演剧队的发展经过及其特点》,第235页。对于队员们的拮据生活,田汉也有同感:“因为在战区工作,移动性极大,又不容易按时得到给养。没有法子,他们常常得向工作所在的部队去借支。而工作繁重,物价飞涨,那一点点钱怎么能够用呢?结果被服破烂了没法添补,疥疮满身没法医疗。人家多有笑他们‘扪蚤而谈抗战’的。前年春天宾阳收复之后,我在柳州亲眼看见抗剧九队(抗敌演剧队第九队)的队员全体三十人只有四条薄薄的被子,没被子的只得扯起演剧用的天幕来御寒。”(11)田汉:《关于抗战戏剧改进的报告》,第386页。当抗战进入更艰苦的阶段,演剧队入不敷出的情况更加严重。1941年4月1日,演剧队改名为“剧宣队”。因法币贬值,队内经费也由1940年的1335元增至1886元(12)抗敌演剧队第一队队史编写组:《抗日烽火文艺兵——抗敌演剧队第一队(剧宣四队)的十一年》,中共柳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内部发行,1995年,第83页。,但远远跟不上法币贬值的速度。“1942年,尤其1943年初起,国统区物价成十倍二十倍上涨,甚至一天涨几次。‘法币’恶性贬值,人民生活奇苦”,“张国衡回忆:每到月底,结算伙食,拿到很少的伙食尾数,就和林韵到街头买裹蒸粽,总是两人合吃一个”,“队的经费,自1941年初改为‘剧宣七队’时调整过一次外,便未再调整。法币贬值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和工作”。(13)吴荻舟:《坎坷多难的战斗历程——抗宣一队·剧宣七队队史》(讨论稿),未出版,第44页。

演剧队的经费虽然微薄,但依然常常出现少发、扣发的情况。据档案统计,抗敌演剧第四队从1939年3月至1940年5月,未领到的经费总计2705元。以1940年1月至3月为例,预算应发数为1235元,但实际发到手的仅890元,每月就扣发345元。除此以外,人头增加与经费不足的矛盾也很突出,如抗敌演剧队第四队的工作人员时有增加,但经费涨幅却极小,基本上维持在建队时的数额。1939年11月抗敌演剧队第四队有队内人员24人,生活费总计600元,工作费200元,特别办公费15元,全队预算815元,实发810元,仅少发5元,而到了12月份,第四队的队内人员增加到30人,预算965元,但实发数额却和上月(11月)24人编制时持平,都是810元。(14)数据源自(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政治部档案表格,档案编号:七七二-298。

至于经费迟发、漏发的情况,更是不胜枚举。从抗敌演剧队第八队队长刘斐章提交给“第三厅”的催款公函中可见演剧队的艰难处境:“为呈报事,窃属队近来每月经费均经延长至下月初始得领到。工作开展实感困难,且每有断炊之虞。四月初属队自平江前线奉令调来南岳工作,迄至月底是月经费尚未领到。彼时工作与生活困迫万状。”(15)该信件出自(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政治部档案,档案编号:七七二-298,第129页。这并非个例。在档案中还留存有一份抗敌演剧队第三队的汇款情况表,可以佐证刘斐章队长所言非虚。初建队时,即1938年11月和12月,抗敌演剧队第三队的经费都能在上个月18号提前汇出并发放到位,但好景不长,进入1939年之后,经费开始拖延发放。1939年1月份的经费汇款日期为1938年12月26日,虽是提前了六天,但由于战时的恶劣环境和演剧队的流动性,这笔经费似乎并没有到位,直到1939年5月16日第三厅才得知该款被“桂林中央行”退回,拟于5月份补发。从1939年2月开始,经费汇款日期开始延后,2月当月经费到了2月2日才汇出,而到了3月份,拖欠状况更为严重,整整延迟了19天,3月份经费才得以汇出。4月经费于4月20日汇出(延后大半个月),且因路途遥远、战局动荡,邮汇过程十分艰难。5月经费虽然提前于4月26日以邮汇方式汇出,但演剧队没能收到,5月23日又遭退回,即便补发想必也需6月才能收到。(16)数据源自(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政治部档案表格,档案编号:七七二-298,第150页。短短的五个月中,1月和5月两个月的经费因种种原因不曾汇到,其余三个月的经费则遭到长时间的拖延。三个月微薄的经费掰成五个月花,“断炊”恐怕并非夸大之词,演剧队的成员们在如此拮据的经济条件下仍坚持进行演剧宣传工作,其中的艰难困顿着实难以想象。

二、经费不足对演剧队日常生活和演剧活动的影响

在演剧队的队员撰写的回忆录中,我们看到抱怨经费不足以及薪资拖欠、扣发、漏发的内容比比皆是。例如1941年6月至10月期间,抗敌演剧队第八队改名为“国民党军委会政治部抗敌演剧宣传第六队”(即“剧宣六队”),配属六战区,调湖北恩施。“剧宣六队因已配属六战区,九战区经费只发到5月底止,而六战区借口六队未报到,所以不发经费。因此全队抵达沅陵后,不仅旅费空空,连日常伙食也极困难。当时全队驻在沅陵城隍庙,借神案办公。”(17)杨从、胡有仪执笔:《演剧六队大事年表》,第181页。经费短缺带来的影响对于演剧队来说是巨大的。1940年,抗敌演剧队第四队“奉令解散”。从“第三厅”现存档案来看,就在队伍解散的前一年,即1939年,抗敌演剧队第四队还曾派鲁阳等两位代表前往重庆,补招队员十余人,借支旅费100元。这可以看出他们试图重整旗鼓、吸纳新鲜血液、继续抗战救亡宣传工作的决心。代理队长许智曾在1939年向“第三厅”恳求经济援助,在信函中详述了演剧队因经济困难带来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如队员患病无钱医治、基本道具无法购置、冬季棉衣无着、因经费未到欠下债务、队员工作情绪低落等,最后恳求“第三厅”予以解决:“以上六点均为当前亟待解决之严重问题,伏乞均座抚恤下情,赐予早日解决,俾得顺利进行改编事宜,避免属队解体危机。”(18)参见(南京)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档案号:七七二-298,第73页。这封苦苦求告的信,并未挽救危机,最终抗敌演剧队第四队还是难以维持。这显然并非个例,10支抗敌演剧队由于配属战区的不同,具体情况或许略有差异,但总体来说,在经济生活方面都十分拮据,经常入不敷出。

经费短缺和长期拖欠的情况,责任并不能简单归于“第三厅”。从档案馆现存的来往公函可看出,大多数公文内容皆是演剧队各队长向“第三厅”“诉苦”。他们或频繁向“第三厅”请求补贴援助,或请“第三厅”审核报销款项,而只要诉求合情合理,“第三厅”多予批复同意。郭沫若担任厅长时,也曾为演剧队提供大量的帮助和支持。譬如抗敌演剧队第四队曾派代表鲁阳等人前往重庆补招队员,向“第三厅”支借旅费100元,并提出队中多人患病、无钱医治一事,请求“第三厅”援助。仅此一事,郭沫若本人就下发了多篇公函,内容事无巨细,包括批准支借旅费、交代抗敌演剧队第四队代表搭车出行事宜、安排在渝人员接待监管等。对于药品一事,郭沫若更是直接向“全国慰劳前线将士总会”发函:“兹拟本部抗演第四队(抗敌演剧队第四队)来渝代表刘恪晨、鲁阳(等)二员称该队在战区工作,时苦疾病,前方购药亦复不易,恳予核发奎宁丸及阿司匹林药片各二千粒,以备急用等情,查本厅并无,该项药片贵会储备尚多,应请拨发该队应用,相应函请。”(19)该公函出自(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档案号:七七二-901,第69页。据史料可知,“全国慰劳前线将士总会”最终就此事项发放奎宁药1000粒(一盒)。

尽管郭沫若等人对演剧队多有关照,但演剧队的处境有时仍然十分艰难。尤其是1939年后,演剧队归属国民党各战区行营政治部管理,尽管经费仍是由“第三厅”汇出,但因为由各战区政治部转发,难免鞭长莫及,许多演剧队的事务“第三厅”管理起来力不从心。如马可所在的抗敌演剧队第十队配属第一战区,驻地洛阳,因该战区政治环境非常紧张,抗敌演剧队第十队本来就受到民国的当地政府的多方刁难和监控,在被国民党一战区政治部接收后,演剧队与后者的矛盾愈加严重,队员的士气也遭到致命打击。

从国民政府的财政预算方面来看,全面抗战打响之后,军费预算激增,庞大的军费开支自然挤占了教育文化经费。即便有“第三厅”从中协调,演剧队的经费也难以得到保证。而同时,即使演剧队经费一再削减,国民政府内部仍存在裁撤演剧队的声音。当时有《军中演剧队存在问题》一文,认为演剧队中“队长都是上校阶级,主任为中校,演员由少尉起中校止,按照阶级支领军官的待遇,每月并有优厚的实物配给,除薪俸以外,还有固定的经费,这一笔开销,相当庞大,国防部因感到经费支绌,乃将军中演剧队于今年全部移付联勤总部管理,所有演剧队的开支,也由联勤总部完全负担,联勤总部则由结余项下,支付军中演剧队的经费”,“故连日盛传,军中演剧队有裁撤之说,每月可以节省一笔巨大的开支”。(20)丈八矛:《军中演剧队存在问题》,《大地(周报)》,1948年第133期。该文甚至认为演剧队的作用只是更多地对于伤兵的慰劳,而非动员宣传,只要留下一两支队伍即可足够分派。此文的观点尚且不论,但它终究代表了国民党内部对于抗敌演剧队的一种普遍的轻视态度,所以在这种大环境下,抗敌演剧队面临经济危机时,并不能总是依赖“第三厅”施以援手,只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除了从建队起就始终指导和关怀演剧队的共产党干部周恩来以外,国民党内的开明将领卫立煌、张发奎、张治中等人,也为抗敌演剧队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极大的帮助。例如抗敌演剧队第十队曾受到一战区扣发当月经费的威胁,史料记载:“我们电告‘三厅’后,周恩来副部长即打电报给司令长官卫立煌将军,卫随机借发我们法币一千元,才解决了我们工作、生活上的困难。”(21)姚肇平:《在逆流中——记抗剧十队在第一战区的一些情况》,文化部党史资料征集工作委员会、河南省文化厅文化志编辑室:《黄河入海流——抗敌演剧第十队史料集》,内部发行,1992年10月,第217页。“天冷了,我们还穿着单衣,一战区政治部不给发棉衣。我们派往‘三厅’领经费的黄达声因武汉失陷被阻滞在长沙、宜昌一带,而一战区政治部却不肯借给我们一点经费。无奈只好去找战区司令长官,卫立煌当即批准给十队发棉衣,借给经费。”(22)晏甬:《抗敌演剧队第十队简史》,文化部党史资料征集工作委员会、河南省文化厅文化志编辑室:《黄河入海流——抗敌演剧第十队史料集》,第11页。国民党第四战区司令长官张发奎,不仅为多支演剧队提供了政治庇护,甚至还帮助了兄弟剧团“新中国剧社”。1944年12月8日,国民党军委会政治部部长张治中从重庆到贵阳,接待了抗敌演剧队第一队(剧宣四队)和抗敌演剧队第二队(剧宣九队)的全体成员,有感于他们的艰苦条件,拨发两队救济金各十万元。(23)中共上海市文化局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主编、演剧九队队史编辑委员会编:《八千里路云和月——演剧九队回忆录》,第428页。

此外,为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各队也开发了不少副业。抗敌演剧队第二队“由于全队长时间处在动荡之中,领来的经费不够开支,同志们只得设法自行解决集体生活问题。于是在麻尾有队员嵇启明和公务员徐子清二同志去火车站主持茶水站,以茶水收入维持生活。在六寨有高重实、陈光复(方行)、刁光覃、程成、张葵、向路诸同志办起‘民众茶室’,自做自卖油饼、板栗、板烧等食品,以所得维持两地同志及家属的伙食费用”。(24)中共上海市文化局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主编、演剧九队队史编辑委员会编:《八千里路云和月——演剧九队回忆录》,第426页。

从演剧队的戏剧活动来看,经济上的拮据影响了演出的质量,也建构了演剧队的存在形态。从戏剧形式上看,没有钱就很难驾驭大型话剧,于是短小精悍、流于口号宣讲的活报剧、独幕剧、街头剧成了最经济的选择。独幕剧往往不需要大型的布景和道具,对演员表演也要求不高,许多戏都是幕表制的,台词可以即兴演出。据笔者统计,抗敌演剧队第一队演出的60部戏中,独幕剧18部,活报剧17部,解说哑剧1部,改良地方戏1部,独幕短剧占总剧目的61%。这只是单纯的剧目数量统计,如果考虑到独幕剧和活报剧的反复流动演出,可以推测,独幕短剧的演出场数至少占到演剧队全部演出场数的80%。

物质的匮乏、场地的限制也带来了因陋就简的舞台呈现效果。演剧队在拮据的条件下,为适应流动的演出方式,开动脑筋,采用了各种土办法:“在竖不起硬片的场合,我们也挂过布条;在不适宜于用布条的地方,也尽量地采取‘实物布景’,芦屏,门板,旧窗户,生树枝都来装置过临时的舞台,配上四盏汽油灯,连夜景的月光,夕阳的红照都在黄粲同志手里出现过。有庙戏台的村子,就顺便用庙戏台;没有,就搭凳铺板;再不行,一个石阶台也作戏场。”(25)保罗:《展开戏剧的游击战》,《抗战戏剧》,1937年创刊号。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当时的窘困不止体现在舞台美术的粗陋与朴素上,还体现在得过且过、“将就”的导表演技术上。马可在日记中曾回忆演剧队混乱的表演:“今日演出《秋阳》《打鬼子去》和《黄埔月》三出。《秋阳》由头到尾是松懈忘词,演了无数次的戏,不知为何越来越倒了。《打鬼子去》王麦代乔大姐演疯妇,弄得颠七倒八,急时说不出话来,下台后在后台俯到桌子上半晌起不来……感情是真用上了,可惜,是违背艺术的手法的。《黄埔月》极热闹,然而仅只是‘热闹’而已。”(26)马可:《马可日记》,第150页。艰苦的工作环境和人员流失,让这些本就基础不甚扎实的戏剧从业者在表演和创作上很难得到提升。

三、平均分配制度与有偿演出对经费不足的弥补

演剧队经费紧张,决定了内部薪资分配上“僧多粥少”的状况。为了保证演剧队的正常演出,每个队都面对着如何给各个队员支薪的现实问题。因为演剧队组织上隶属国民党政治部第三厅,国民政府下拨经费除了用于演出实践,还有一部分是分配给队员的微薄薪资。限于战时条件,演剧队对所有队员采取了薪资平均分配制度,很长一段时间都维持在每人每月25元的水平。由于演剧队中很多队员是共产党人或倾向共产党的文人,因此他们也时常会受到国民党的刁难与审查。为了更有效地利用有限的经费组织演出并保护好进步同志,演剧队也是绞尽脑汁:“当反动派兴起政治逆流后,为了掩护革命同志,各队大都创设了‘队友’(即不向管辖机关呈报的匿名队员)与‘公积金’制度。所谓‘公积金’,即由每人月薪中抽出约五分之一的数目积聚起来,以供‘队友’的生活、队员的疾病及家族赡养之用。”(27)田稼:《试述演剧队的发展经过及其特点》,第242页。也就是说,演剧队的队员们本来月支生活费不过25元,除去5元公积金每月实际只得20元。(28)田汉:《关于抗战戏剧改进的报告》,第386页。在有些队中,公积金的用途很多,以抗敌演剧队第二队为例:“公积金是留作应变的,有时用来填补演出费的亏损,有时用来补助贫病与死亡,有时用做政治逃亡的需要。比如1942年左右,为了争取演出自主,中小城市的剧场演出常有亏损,就是用这样的公积金贴补的。”(29)吕复、赵明:《演剧九队十一年》,田汉、欧阳予倩等编:《中国话剧运动五十年史料集》第二辑,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 1959年,205页。

1941年,演剧队改编为抗敌演剧宣传队之后,根据规则应按照军阶编制发放薪饷。然而,随着战争形势越发严峻,大后方经济状况日趋紧张。根据国民党的规定,不能不紧缩文化宣传部门经费的开支,但实际上各个演剧队并未按照军阶编制发军饷,只是把军阶带来的待遇差别当作申领薪俸的一种形式,队内人员始终是平均领取生活费。(30)抗敌演剧队第一队队史编写组:《抗日烽火文艺兵——抗敌演剧队第一队(剧宣四队)的十一年》,第83页。

演剧队在薪资分配上实行“平均制度”,在具体工作中也同样实行“平均制度”。演剧队不存在明星制度,也没有固定的分工,不论舞美、导演、勤杂、编剧,都是能者多劳,每人身兼数职。至于演剧,“演剧队在演出中调换演员是平常的事,并非谁演得好不好而调换,而是根据当时人员情况和分工而定。演剧队从没有大演员与小演员之分,他们什么工作都干,把担任的每一项工作都看成是整体不可缺的一个部分”。(31)抗敌演剧队第一队队史编写组:《抗日烽火文艺兵——抗敌演剧队第一队(剧宣四队)的十一年》,第154页。没有专业分工,也不按劳分配,如果放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来看,这样的制度不但不利于剧团的专业素质的提高,而且对工作效率和积极性也会造成负面影响。然而对于抱着抗日救国热情参加演剧队的理想主义者们来说,薪资只是果腹之用,能勉强维持工作和基本生活即可,靠每月那点微不足道且时常断供的20元发财致富更是天方夜谭。他们的工作目的就是通过戏剧唤醒蒙昧的底层民众,为抗战出一份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平均分配或许是应对演剧队经费长期不足的一种策略。尽管在演剧队建立时曾规定宣传性质的演出不得卖票,但在经费难以维持正常工作和生活时,除了向当地部队借支筹措之外,演剧队有时也会进行有偿演出。队员们名义上进行义演,实际上收取一定的演出费,这种方式并不十分罕见。抗敌演剧队第一队(剧宣七队)参加西南剧展,就将《重庆24小时》和《家》的全部票房收入作为参展经费。演剧队的售票演出多以话剧和歌舞表演为主,有时也会穿插个别旧戏和一两个魔术,这也是为了吸引观众的无奈之举。(32)马可:《马可日记》,第92页。也有演剧水平较高的队伍仅靠演剧便能赚得收入,如抗敌演剧队第一队1945年3月20日开始在安顺公演于伶的《长夜行》,连续公开售票演出5场,所得收入还清了债务。(33)李超:《硝烟剧魂——抗敌演剧队一队回忆录》,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5年,第158页。

在精神娱乐活动极度匮乏的战争年代,抗敌演剧队“接地气”又极富感染力的宣传演出,受到各地群众的欢迎和喜爱。与上层不断压缩、克扣演剧队的经费相对应的是,演剧队通过募捐、义演等形式,每年为国民党当局上缴大量钱款,为支援抗战做出了巨大贡献。第一队队长魏曼青在发往“第三厅”的报告中写道:“查属队本年(1939年)一月为响应‘讨汪运动’‘一元运动’等(在曲江)举行大规模演剧,复于一月二十四、二十五两日举行义卖,公演《我们的故乡》三幕剧,得国币一千七百四十五元四角五分,扫数汇交财政部并未扣除开支”,“(演剧开支)概由队员各人基金垫支,而属队队员,全系北人,来粤后,因水土难服,疾病丛生,家乡沦陷,接济无门,力薄负重,倍感艰困……恳请予以补助”。(34)该信件出自(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政治部档案,档案编号:七七二-298,第318页。对于这次极为成功的义演,李超也回忆说:“我们没有演出经费,就从自己微薄的生活费中挤出300元,一切能省就省,能借就借,连票都是自己刻钢板蜡纸,油印出来的。这是我们在抗战中第一次卖票演出。由于演出的是当地群众生疏的话剧,有时讲普通话,所以虽然是义演也不敢把票价定的(得)太高,担心没人来看。结果,由于韶关文化节的大力支持和几家报纸的宣传,演出时观众出乎意料的(地)踊跃,连演三场,座无虚席,收入一千多元。这在当时可真算一笔不小的数字,这些钱全部做了募捐款。”(35)李超:《硝烟剧魂——抗敌演剧队一队回忆录》,第48页。抗敌演剧队第一队通过演剧活动募集到的1745元,大致相当于他们全队两个月的经费总额,而这些所得尽数上缴,连演出必须的成本开支都不曾扣除,这既可以看出国民党对于演剧队的盘剥,也体现了演剧队剧人们为民族抗战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营利性演出自然要考虑“票房”,但对于演剧队来说,宣传才是头等大事,售票只是在特定时期为了生存下去而采取的一种手段。即便违反了“不得售票演出”的规则,也不能因此认为“票房”破坏了抗敌演剧队戏剧的“纯洁性”,因为抗战时期演剧队的演出性质终归是和一般职业话剧团体完全不同的。

演剧队是中国抗战文艺史上光辉的一页,他们在极为艰难的情势下苦苦支撑,为偏远农村的老百姓和前线的将士提供了重要的精神食粮,为鼓励全民抗战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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