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人民期待、彰显责任担当,通过艰辛探索、立柱架梁,打造了世人瞩目的“中国之治”模式。这既是一场制度性变革,也是一场治理化革命,是我国民族复兴关键时期治国理政伟大政治社会实践的深刻总结,是在西方国家治理模式乱象频发对比下,应对新的风险挑战的中国方案。科学认识其内涵和境界,可谓意义重大。
一、“中国之治”的本质内涵
“中国之治”是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依据制度体系和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有效治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理解其本质和内涵应把握三点:
1.“中国之治”蕴含着文明之治。宋朝苏轼提出“夷狄不可以中国之治治也”,意思是夷狄不配适用“中国之治”。显然,这里的“中国之治”强调的是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华夏礼仪之治。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是世所罕见、传承不绝的悠久文明。在五千年文明史中,治国理政、安邦定国是一条重要的主线,中国古代的先贤们一直在探索有效治理国家的方式与理念,形成了关于国家治理的丰富思想。例如出自《礼记·礼运》的儒家大同思想,倡导大道之行、天下为公,这是中国先人所追求的大同社会理想。康有为认为,“中国之治”是指某一时期国家治理出现的盛世景象,这里的“中国之治”体现的是一种政治理想,希望通过先進的制度来实现中国的富强。今天的“中国之治”,追求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既是新时代“中国之治”所追求的天下大治之境界,又与古代大同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所以,“中国之治”植根于中国大地,蕴含着深厚的中华文化根基。
2.“中国之治”得益于政党之治。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尝试了多种治理方式后,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实际的治理模式,这就是政党中心治理模式。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掌握着国家权力和资源,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政治领导核心作用。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勇敢地担负起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重任,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实践当中。一方面带领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努力把政府打造成为人民服务的好政府,同时,不断地加强党的建设,推进自我革命,把自身锻造成为深得人民拥护的强大政党。因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中国之治”的政治保障。
3.“中国之治”本质是人民之治。我国的国家治理是以人为本的治理,目的就是为了人民的幸福生活和共同利益。在国家治理过程中,一方面强调发展为了人民,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终身奋斗目标;另一方面强调发展依靠人民,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围绕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通过民主集中制开展广泛咨询和磋商,让人民群众真正参与到国家治理实践中。这一系列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我们现行有效的多项制度创新都是源于人民首创。所以“中国之治”的出发点是为了人民,最大受惠者是人民,其行稳致远的根本保证也取决于广大人民。
二、“中国之治”的内在逻辑
1.“中国之治”首先向国家制度建设与实行方向施力。国家制度是为规定国家政权制定的基本法律秩序和运行规则,属于政治上层建筑,是“中国之治”的优先内容。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制度建设,并且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新中国成立后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我们党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制度、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制度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党制度,这是重要的制度创新。虽然这期间也走过一段弯路,犯过一些错误,但总体来看,这些制度是适合我国经济基础、符合中国国情的有效制度。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八大前,这一时期我们党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推动国家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形成了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并确立了制度建设的总体目标,使制度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2.“中国之治”着重向国家治理能力与水平方向延展。国家治理是指执政者以国家机构为中心,运用制度、规定等方式,对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公共事务进行安排。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开始了对国家治理问题的探索,最终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的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这种国家治理既不同于中国的古代治理,也不同于西方的现代治理,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是一核多元,以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政府为核心,同时强调多元主体参与。各级党组织和政府承担着治理的重大责任,发挥着治理的积极作用。其次是治理民主化,治理过程中包含民主决策、参与和监督。最后是治理法治化,形成了完备的法规体系和高效的法治体系。可以看到,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点题,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开启破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案路径更加明确。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方向是实现现代化,包含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含义。
3.“中国之治”最终体现上述两个方向作为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之治的本源,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之治的方式和方法,这里体现着两个方向作为的统一性。首先,国家制度是国家治理的根本依据。我国的国家制度是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形成的一系列制度体系,这些制度体系的性质决定了国家治理的方式,国家治理的一切工作和活动都必须严格地依照国家制度来展开。其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国家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的两个重要面向。国家治理体系是国家制度落实到国家治理中的具体化,是在党的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既包括治理主体,治理方式方法,还包括保障条件等要素,其外延要大于国家制度体系;而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国家各项事务的能力,首先强调按照制度办事的能力,然后把这种能力运用到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各个方面。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只有构建起完备的国家治理体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国家制度才能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最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有机统一的系统工程。国家制度确立下来,需要通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来进行巩固和发扬。健全的国家制度可以规范指导国家治理,而高效的国家治理又会推动形成更加完善的制度体系。因此,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之间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关系,它们在互动共进的过程中,共同推动国家制度的不断完善与成熟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向着现代化目标迈进。
三、推进“中国之治”迈向更高境界
1.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之治”的保障。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优化“中国之治”,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中央统一谋划、集中组织,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及时地制定、调整和完善各项政策方案。同时,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增强党委、政府以及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与现代化治理意识,有利于在改革进程中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始终保持党全面领导的广度、深度与高度。
2.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之治”的核心。我们已经形成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四梁八柱,这就是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构成的一系列制度体系,既有政权推动的方向,也有主权维护的方向。当前,面对两个大局复杂交汇局面,我们党要应时代之变,在改革创新中不断完善优化我们的制度。一方面要让现有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努力构建起一整套更有成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另一方面要让制度更加管用,要将国家治理的一切活动纳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规范之中,并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从而彰显出国家制度在“中国之治”中的显著地位和重要作用。
3.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之治”的手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完善与治理能力的提升需要一定的方法和路径。具体而言:一方面要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优化国家治理的主要机制;另一方面要探索优化推进路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既要完善治理体制,也要优化运行体系。要坚持守正创新的原则,全面部署、整体推进,努力将完善的治理体系优势转化为高效的国家治理;要抓住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提高干部队伍的治理能力,努力提高我们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
4.将基层治理融入“中国之治”,是“中国之治”的基础。“中国之治”既是国家宏观顶层事业,又是汇基层之治而成的民族大治、国家大治。党校治理是中国之治的基层单元之治。基于这一认识,遵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精神,把落实行动转移到加强党校制度建設和提高党校治理水平上来。要把握《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颁布的契机,坚持党校姓党这个党校工作根本原则,团结带领党校广大干部职工,在力开事业新局、打造不一般队伍建设上持续不懈努力。特别是在制度建设方面,应制定、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办法,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并狠抓落实,初步形成制度管人、照章办事的良好态势,确保党校各项工作规范与有序运行,以增强党校制度建设和提升党校治理能力,为当前伟大而生动的“中国之治”尽责助力。
课题组成员:李凤春 刘育华 刘 娜
执笔人:刘 娜
责任编辑:李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