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旭民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制度是定国安邦之根本。在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把握中,在时与势、破和立的思考中,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发出了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的豪邁誓言。
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中国之治”时间表,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毫无疑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浩荡征程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上,中国共产党人将写下新的光辉篇章。
在新中国七十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得到不断发展和完善。如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在新时代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的破题之钥和奠基之石。这样的“中国之治”,也必将引领中华民族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