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 飏,杜超月
(辽宁师范大学 文学院,辽宁 大连 116081)
在造字之初,汉字的象形性很明显,分析字义最常用的方式就是通过字形结构来判断这个字的含义,因此,汉字的构形理据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信的。但是,汉字形体结构演变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破坏其造字之初的构形理据。于是,人们便通过各种方式在汉字的形体上进行适当的调整,使字形理据重新构建,简称“理据重构”(1)王宁.汉字构形学讲座[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29.。本文主要从笔画、构件和整字几个方面对古文字字形理据重构进行研究,并举例加以说明。
迄今为止,业界很多学者在分析字形理据重构的过程中都将笔画忽略不计,认为文字的表意性是从整个形体中表现出来的,而笔画是字形结构中最小、最基础的组成部分,属于个体单位,在古文字中不能作固定参数,故对字形理据的分析作用不大。其实,笔画的改变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引起字形理据的重构。从笔画层面来看,字形理据重构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笔画数量上的变化,包括笔画增加和笔画减少;另一种是笔画态势上的变化,包括笔势弯曲和肥笔线条化。
1.笔画的增加
笔画的增加是指在原字形的基础上添加一笔或数笔,使字形繁化。繁化的结果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单纯增加笔画,不起任何表意和区别作用。刘钊先生将这种笔画称之为“饰笔”,他在《古文字构形学》中提到:“饰笔,又称赘笔、羡画、装饰性笔画,指文字在发展演变中出于对形体美化或装饰的角度添加的与字音字义都无关的笔画,是文字的羡余部分。”(2)刘钊.古文字构形学[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23.在字形理据重构的现象中,有很多新字形是通过在原字的基础上增加笔画实现的,并且增加的笔画无实在意义,重构之字与原构形的字义无太大区别。例如,“元”字甲骨文字形写作,形体突出强调头部,本义为人头。在金文和小篆字形中,“元”字头部圆点之形变为一横,又在上面增加一横笔,写作。又如,“王”字甲骨文早期字形写作,像斧钺之形,甲骨文晚期至小篆,缀加一横笔写作、。再如,“辛”字甲骨文字形写作,像刑具之形。西周时期,添加一饰笔短横写作,后来从战国时期开始到小篆,又在中间竖划上增加一笔短横写作。
2.笔画的减少
为了减轻人们的书写与识记负担,汉字从甲骨文发展到小篆其形体结构逐渐简化。因此,在字形理据重构的现象中,有很多新字形是通过在原字的基础上省去部分笔画实现的。汉字使用者尽量在维持原构形表意功能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笔画实现字形的理据重构,当然也不排除字义改变的情况。
汉字从甲骨文到金文,再到战国文字,最后到小篆,其每个阶段都有自己的演变发展规律。然而无论字形怎样演变,都是源于笔画形态的改变。前人对笔形的研究大同小异,多数学者认为,笔形的变化对美化字形、书写识记有重要作用,然而在某种情况下,有些古文字笔画形态的变化也会对字形理据重构产生一定影响。这种现象引起的理据重构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笔画的弯曲,二是肥笔线条化。
1.笔画的弯曲
在字形理据重构的现象中,由于字形的区分和字义的借用,很多新字形是通过改变笔画曲直形态实现的。
2.肥笔线条化
汉字从甲骨文发展到小篆,象形性逐渐降低。一般来说,甲骨文的形体结构更接近物体原貌,象形程度较高。到小篆时期,出于某种原因,呈轮廓状或笔画粗肥的字形则改造为线条简单平直的形体。
构件是参与构字并对所参构的构形与构意起直接或间接作用的构形元素,是所构字在各个层次上拆分的结果(6)郑振峰.甲骨文字构形系统研究[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30.。汉字是意音文字,其理据表现为构件与音义之间的相互联系。古文字从甲骨文发展到小篆,其参与构形的构件单位不断发生改变,从而使整体字形结构发生改变,促使字形理据重新构建。从构件层面来看,字形理据重构主要分为构件增加、构件减少、构件替换和构件统一四类。
古文字在演变发展的过程中存在很多加旁字,其中一部分是由于字形变异致使理据淡化,从而增加构件补充字义,还有一部分是出于字义引申、借用等原因增加构件分化字形。总体来说,构件的增加主要分为以下两种:
1.增加义符
在字形理据重构的现象中,为了突出字义,有很多新字形是通过在原字的基础上增加构件实现的。当原构形的表义随形体变异而逐渐模糊时,则要通过添加义符来增强其表意效果,并且重构的字形理据与原字构形理据所表示的含义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汉字从甲骨文发展到小篆,有相当一部分古文字已经与造字之初相差甚远,字形理据变得隐晦。于是,汉字使用者为了恢复原构形的表意功能,加强字形与字义之间的联系,便增加义符提示补充本义,实现理据重新构建。
王宁先生在《汉字学概要》中提到:“汉字依据它所记录的汉语语素的意义来构形,所以词义和据词而造的字形是统一的。”(8)王宁.汉字学概要[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29.可见,汉字是据义构形的,字义一经改变就会破坏形义的统一。为了重新实现汉字的可释性,便要根据字义构建新的形体结构。在汉字中,由于字义引申、假借等因素,一个字表示多种含义的现象是常见的,这种一字多义的现象往往会对字形演变和释义解说产生一定的影响,成为字形理据重新构建的依据。一字多义最常见的方式则是在原构形的基础上增加构件分化其他词义,进而实现字形与字义间的密切联系。
2.增加声符
汉字从甲骨文发展到小篆,象形性不断降低,很多字形不能起到最初的表意作用,然而形声字一般不会受到太大影响。在甲骨文时期,形声字的数量远远少于象形字和会意字,而从西周开始,形声字便不断增加,占据优势,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只起表音作用,不分化新字的增加声符。例如,“曼”字甲骨文字形写作,像用两手张目之形。在古音中,“冕”和“曼”都隶属于明纽元部,故金文字形在原构形的基础上增加声符“冕”写作。西汉以后“冕”字逐渐讹变为“冃”形,与“目”形结合成“冒”字(9)季旭昇.说文新证[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203.。到小篆时期,字形理据变为从又,冒声。又如,“裘”字甲骨文字形写作,像毛皮大衣之形,金文字形增加“又”作为声符。由于在上古音中,“又”隶属于匣纽之部,而“裘”属于群纽之部,二者读音相近,故可以增加声符,以示读音。再如,“疑”字甲骨文字形写作,像手持木杖回头思考之形,金文字形增加义符“辵”,又加声符“牛”。由于在上古音中,牛和疑皆隶属于疑纽之部,故可以增加声符“牛”。
汉字字形的发展是一个逐渐简化的过程,在字形理据重构的现象中,为了方便书写与识记,很多汉字形体逐渐简化,在原字的基础上省去部分构件,并且这种省减是有理据的,一般不影响表意,重构的字形理据相比于原字构形理据表示的含义相差无几。
从上述所分析的字例中可以看出,因构件减少所引起理据重构的古文字,重构前后的形体表意基本一致。其原因在于所保留的形体结构是原构形表意的核心部分,仍能清晰地呈现出汉字的形义关系。
汉字使用者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字义,反映在文字上则可以通过改换构件来表现新的字形理据。字形构件的更换是指原构形中的某个部件被替换成其他构件,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更换义符,二是更换声符。
1.更换义符
义符的更换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意义相近的构件相互置换。唐兰先生在《古文字学导论》中提到:“凡是意义相近的字,在偏旁里可以通转。”(11)唐兰.古文字学导论[M].济南:齐鲁书社,1981:231.高明先生在《中国古文字学通论》中提到:“在古文字中,如果两种形旁意义相近,即可互相代用,并不因更换形旁而改变字的意义。”(12)高明.中国古文字学通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119.可见,在古文字中,很多汉字的偏旁往往因表意相近而互相通用。例如,“光”字甲骨文字形写作,从火从卩,会“人持火把照明”之义。小篆字形写作,下边部分变为“人”。由于“人”和“卩”的形义相近,都与人的行为有关,故字义不变。同样,“专”字甲骨文和金文字形写作,从叀从又,像用手旋转纺轮形。到小篆时期,由于“又”与“寸”的形义相近,都与手有关,故字义不变,变为从叀从寸。再如,“萑”字甲骨文字形写作,从木从隹。到小篆时期,由于“木”与“草”的形义相近,故变为从艸从隹。
2.更换声符
于省吾先生在其《甲骨文字释林·序》中说:“古文字是客观存在的,有形可识,有音可读,有义可寻。形音义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任何文字都不是孤立存在的。”(14)李学勤.古文字学初阶[M].北京:中华书局,1985:16.汉字是形、音、义的结合体,三者缺一不可,任何一个元素的改变,都会促使字形理据的重新构建。声旁的更换是字形理据重构的重要方式,是指将形声字的声符更换成其他能够表示这个字读音的部件,并且有的声符在改换之后往往示音更加准确。
在甲骨文和金文字形中,同一个汉字的形体结构可能采用多种不同的构件表示。小篆时期,构件形体逐渐统一,字的构形基本趋于定型化。此类的理据重构主要分为以下两种:
二是将原来义类不同的多种构件固定为一种。例如,“渔”字甲骨文字形或从网从鱼,或从手从鱼,或从水从鱼(16)徐中舒.甲骨文字典[M].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89:1257.,三种字形的义符不属于同一类事物,但本义都为“捕鱼”。到小篆时期,义符统一从“水”,本义不变。同样,“葬”字甲骨文字形或从囗从床,或从囗从疾,或从囗从歺(17)刘钊.新甲骨文编[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4:35.,本义为“埋葬”。到小篆时期,字形结构统一为从死从茻,会“人死葬在草丛”之义。这种字形重构,虽然统一后的构件与其原构件义类不同,但从字形结构中仍然能清楚地看出其表意特征。
从整字层面来看,字形理据重构主要体现在字形新造上,即体现在造字法的变化中。早期古文字的象形程度很高,字形与字义之间的关系很密切。但是有些古文字在演变发展的过程中受某些因素的影响,字形结构逐渐发生变化,汉字使用者或将一些象形字改变为会意字和形声字,或将一些会意字改为形声字,实现字形理据的重新构建。
汉字从甲骨文发展到小篆,象形性降低,义化现象逐渐发展,一些汉字由象形字转变为会意字,实现理据重构。
汉字从甲骨文发展到小篆,受声化趋势的影响,一些象形字逐渐转变为形声字,实现理据重构。
古文字中,大部分的会意字是在象形字的基础上形成的,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象形字的缺陷,但是对于较为抽象的汉字仍不能很好地表达,于是汉字使用者便将一些会意字改造为形声字,实现理据重构。
本文对汉字理据重构现象进行了适当的分类,通过对比古文字字形的变化,分析汉字演变前后构形理据之间的关系,得出字形的演变、词义的发展以及文化习俗的影响都会促使字形理据的重新构建。正确地认识和把握汉字字形的重构方式,有助于了解汉字的字义和汉字的发展,有助于对汉字史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