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章训
(衢州市地方志办公室,浙江 衢州 324002)
在第一轮修志中,胡乔木不仅是一位积极的倡导者和发动者,而且也是一位懂行的指导者。他不仅为推动第一轮修志做了许多常人难以做到的工作,而且还在修志理论上做了很多很深的探究,提出了颇多富有创造性和指导性的新见解。在第二轮修志即将结束和第三轮修志即将开始之际,重温他的涉志活动和修志学说,对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方志工作,促进新世纪方志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胡乔木(1912一1992)原名胡鼎新,笔名“乔木”,江苏省盐城人。他早年就读于浙江大学,194l年任毛泽东秘书、中共中央政治局秘书等职。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国家新闻总署署长、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中央党史研究室主任、中央党史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等,曾为中共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政协常委会委员。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轮大规模修志中,胡乔木同志不仅是一位积极的倡导者和发动者,而且是一位懂行的指导者。
胡乔木涉志活动可归纳为如下三方面:
1.倡导修志
1980年4月8—12日,中国史学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此次会议可视为胡乔木涉足志事的起始点。他在此次会议的讲话中,根据当时中国文化发展新形势的需要,特别强调要发扬传统,继续编修地方志。他在论及历史学如何继承问题时指出:“至于说到中国历史学本身的继承问题,我们所遇到的问题也很多。……地方志的编纂也是迫切需要的工作。现在这方面的工作处于停顿状态。我们要大声疾呼,予以提倡。……不要让将来的历史学家责备我们这一代的历史学家,说我们把中国历史学这样一个好传统割断了。”[1]胡乔木这个建议不仅得到与会者的热烈响应,而且也得到许多有识之士的积极响应。抚今追昔可知道,对于第一轮修志初期工作发展状况来说,胡乔木的这个提议极为重要,无疑为当时举步维艰的修志工作注入了强身剂。有一过来者亦有类似见解。他称胡乔木此建议特殊意义曰:“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他在讲话中不是一般地提出建议,而是用‘我们要大声疾呼,予以提倡’,可见他当时对编修方志的紧迫感和高度重视。”[2]
2.发动修志
胡乔木继1980年开始倡导修志之后,即把组织和发动全国修志工作摆上自己的工作日程。同年8月21日,他在接到胡耀邦关于加强全国地方志工作领导的重要批件时,立即写信给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梅益和院长马洪曰:“此件请即阅,并认真改变目前的状态,调集有志于此者全力以赴。遇有困难,请按范围分请国务院和各省市县负责解决。”[3]由此可见,胡乔木对于贯彻领导的修志指示真可谓雷厉风行。1985年3月27日,梅益同志给胡乔木、邓力群同志写信。信中说:中国社会科学院曾拟《关于加强全国地方志编纂工作领导的报告》,但以何名义向全国颁发有不同意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希望以国务院名义下发,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则拟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下发。中国社会科学院认为,各省市编修新方志工作大都是在各省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和主持下进行的。这个文件又是关于全国修志工作的第一个文件,故以国务院名义下发,可以加强文件的权威性,有利于修志工作的开展。各地修志人员也都急切地期望有这样一个文件,故此文件最好还是以国务院名义颁发。彼时除这个文件外,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关于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归属问题。因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是个学术机构,与各地无直接联系,也无指导关系。故确定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为国务院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代管,有利于指导小组开展工作。[4]此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梅益在写给胡乔木信中提出的两点要求。该信写于1985年3月27日,至4月10日,胡乔木即给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写信,纪云同志肯定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报告意见,认为“各省市区地方志编纂工作关系重大,过去历史上(包括国民党时期)历来直属各级政府直接主管(犹如国史馆由中央政府直接主管,过去封建时代历朝皆然)。故望所拟文件以国务院名义发出,而全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亦仍由国务院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代管。我觉得他们的意见是有理由的,望能准如所请。”
胡乔木从收到信到给田纪云副总理写信前后不到半月,处理如此果断和快速处理,无疑反映了胡乔木一贯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以及对地方志工作的鼎力支持态度。
3.指导修志
在上一轮修志期间,胡乔木总是利用一切可以利用机会,竭力做好对修志的指导工作。
例一,1981年7月15日,中国地方史志协会正式成立。在成立大会召开之前,胡乔木曾向与会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秘书长、党组书记梅益作了这样指示:“新的地方志要比旧志增加科学性和现代性。……这是我临时想到的一些题目,很不完整,须请科学院地理研究所参考各国地方志提出比较系统的意见。”[5]
例二,1986年12月,全国地方志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在此次会议期间,胡乔木不仅听取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负责人梁寒冰、郦家驹、高德等同志的工作汇报,而且翻阅了清代、民国所修的几种旧志和20世纪80年代出版的两部新志。[6]并在同月24日,全国地方志第一次工作会议闭幕会上发表了一个重要讲话。《中国地方志》1987年第1期,以胡乔木《在全国地方志第一次工作会议闭幕会上讲话》为题予以发表(后人民出版1994年出版的《胡乔木文集》第3卷收入此文时,改名为《关于地方志工作的几个问题》)。他在此讲话中,依次论述了五个问题。一是“关于市志和市属县的县志问题”,二是“关于新方志的体裁和科学性问题”,三是关于“地方志的质量”问题,四是“关于出书的速度”问题,五是关于志书“出版发行问题”。[7]此篇讲话的指导意义和学术价值恰如有的学者所称:“这个只有4000 字左右篇幅的讲话,包含的内容非常丰富,既有从国家思想文化工作领导者的角度,高屋建瓴的宏观指导、鼓励和要求,又有学者行家缜密严谨、博学深思的教诲,还有前辈长者语重心长的诱导与启发。”[8]
例三,1990年1月15日,胡乔木在听取上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领导汇报时指出:“编纂《上海市志》和各类专志,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又指出:“志书作为一部工具书,索引是不可少的”。[9]
例四,1991年10月17日,胡乔木在听取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工作汇报时指出,修志“一定要重视质量”,“从事地方志工作,还是要搞学问”,地方志写得好坏当由“学者来鉴定”,“地方志这项工作必须专业化”等[10],胡乔木这些指示是具有很强针对性和指导性的。但他这些指示的传达和贯彻却有一个小曲折。知情者诸葛计后来追忆曰:“乔木同志的这些指示是很适时的,很有见地的,针对性也是很强的。当时办公室的同志均感到大受鼓舞。但正是因为他切中了当时各地修志绝少由学者来管,没有把修志当作学问来做,不是由学者说了算,与当时主要由‘官员’来管,由‘官员’说了算的体制不相吻合,竟致这次谈话内容都没有向全国公开传达,直到乔木同志逝世之后,才在《中国地方志》1992年第5期刊出”。
综观胡乔木修志思想,大致可概括为如下两方面:
胡乔木在修志基本理论研究上,择其要者有如下五个问题:
1.关于修志与百科关系
胡乔木认为,当代修志必须开拓视野,必须注意借鉴相关学科,以丰富新编志书内容。他说:“地方志应当提供一种有系统的资料。这种有系统、有组织的资料应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为了研究地方志各门类之间的相互关系,这里面涉及许多学科从历史学、各种专门的史学、史料编纂学、自然地理学、历史地理学,到人文地理学、经济地理学(也可以作为人文地理学一部分)、社会统计学、社会学、民俗学等等。这里面最重要、最关键的也许是人文地理学。有关的专著听说正在出版中,这对方志学的建设会有很大的帮助。当然,其它方面也都是不可缺少的。”[11]胡乔木此说,对于当时修志界有指津意义。
2.关于修志速度与质量关系
胡乔木自从涉足修志以来,他一直重视志书编修的质量问题。1986年12月24日,他在全国地方志第一次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中,语重心长地说:“与其出一部很不得体的县志,不如暂时出一部油印或铅印的资料。作为一种稿本而不出版要更好一些。可以等到过了几年,有了合格的编辑,编写新地方志的经验更多一些,所写的稿子更加成熟以后再出版。我说这样的话,是出于对地方志工作的爱护。我不希望在我们这一代编出来的县志和其它志书有某一些很不适当、很不够格的东西混杂在里边。我希望我们这一代出版的地方志都是比较够格的,这也是符合我们时代、我们国家的要求。”1991年10月17日,胡乔木在听取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工作汇报时又强调指出:“编写新的地方志,一定要重视质量,不能只强调速度。”“地方志一定要写好,如果搞得不好,宁可慢一些,不能赶任务。”[12]
3.关于修志与做学问关系
自古以降,许多修志者都没有把修志视为一门学问,以致多数志书都未能跻身著述之林。民国梁启超曾评旧志曰:昔时“方志中什之八九,皆由地方官奉行故事,开局众修,位置冗员,钞撮陈案,殊不足以语于著作之林。”[13]有鉴于此,故胡乔木系统阐述了修志与做学问的关系。他说:“编写地方志必须具有严谨的学风,志书中的任何一个门类都是一门专门的学问。人物传究竟应当怎么写,也是一门学问,决不可轻视。”“从事地方志工作,还是要搞学问,要把它作为学术工作来抓,本来不是行政性的事。修地方志,应当是一个做学问的地方。过去修志是一很有学问的人去做的,它本身是一项学术性的工作。”他又指出:“地方志写得好坏,还是应当由学者来鉴定。”[14]胡乔木这些话含有四层意思。一是说,志书的每一门类都是“一门专门的学问”,修志“是一个做学问的地方”。二是说,从事地方志工作“还是要搞学问”。三是说,修志领导必须把修志“作为学术工作来抓”。四是说,志书写得好坏“应当由学者来鉴定”。胡乔木这些见解无论对于提高志书质量还是对于提高志书的学术品位,皆有指津意义。
4.关于志书性质
胡乔木首先概括新编志书具有科学性、现代性。1981年7月15日,他在中国地方史志协会成立时就指出:“新的地方志要比旧志增加科学性和现代性。如各项社会、经济、文教、政法状况和统计,地方大事年表、各项政策、法令、制度、新企业、新事业、新技术、新风尚、各项公共工程和福利的发展变化,省、市、区的自然地理变化和人文地理变化、人名录、各种图片等。”[15]此说被后来学界概括为“两性”说。胡乔木“两性”说对第一轮修志界影响很大。上世纪80年代面世的黄苇主编《中国方志辞典》和《中国方志大辞典》编辑委员会所编《中国方志大辞典》皆设有“两性”辞条。志书科学性问题则是胡乔木着重论述的问题。他要求新编志书应逐步提高科学水平。他说:“地方志的编纂者要逐步地提高地方志的科学水平,但这决不能勉强要求,只有在从事这一工作的各位同志掌握越来越多的科学武器以后,才能逐步地做到。我们要求科学化,在不能做到高度科学化的时候,我们也可以要求一种比较低水平的科学化,至少要求整部地方志从头到尾都力求严谨,要保持一种科学的、客观的态度。”与此同时,他还严肃指出,新修志书存在着不科学的“政治化”倾向和“宣传色彩”。他说:“作为地方志编辑工作的同志,要力求在编辑工作中避免一种所谓‘政治化’的倾向。所谓‘政治化’就是不适当地表现一种政治的色彩,这样就减弱了著作的严谨性、科学性,使地方志染上了一种宣传色彩。从我所看到的新编地方志中,我感到存在着这个问题。……现在有的地方志,还不必去看它的本文,就使人感到有一种强烈的宣传色彩。打开这本书后,首先出现的不是序言,也不是目录,首先是大批的题词以及大批选得不适当的照片。……地方志不是发表题词的地方,它也不需要任何不必要的风景照片,因为不是导游手册。至于其它不相干的照片更不需要了。”胡乔木在全国地方志第一次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中又把资料性视为志书的一个基本属性。他在此次讲话中,多次论及志书资料性问题。例如,他说:“地方志是严肃的科学的资料书”。此言是从志书内容构成角度来立论的。又说:“地方志的价值在于它提供科学的资料。”此言是从志书社会效用角度来立论的。又说:新编志书应是“一部朴实的、严谨的、科学的资料汇集”。[16]此言是从志书学术品位角度来立论的。
5.“三新”说
方志编纂学的核心问题是回答志书究竟该如何修的问题。1980年4月8日,胡乔木则从方法论高度概括出修志大法或总术。他指出:“要用新的观点、新的方法(或方法和体例)、新的材料,继续编写地方志。”[17]1987年“2月13日,胡乔木致函严寒,是正关于‘三新’的完整提法。先是1986年12月8日,严寒因为有的刊物引用乔木同志在全国史学代表大会的讲话中的‘我们要用新的观点、新的材料、新的方法和体例编写地方志’却少了‘和体例’三字,特致书乔木同志进行询问。乔木同志的回函全文如下:‘严寒同志:12月8日来信收到。同意用第一种表述方法,即加上‘和体例’三字。这篇讲话稿本人没有校阅过。因事迟复甚歉。’”[18]胡乔木此说被学界概括为“三新”。所谓“新的观点”主要是指马克思主义观点,此外还包括那些马克思主义未能涵盖的先进思想。所谓“新的方法”主要是指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创见的唯物辩证法,此外还包括那些唯物辩证法未能涵盖的先进方法。所谓“新的材料”主要是指反映当代面貌的那些新材料,此外还包括那些前志未曾记载和后人未发现的新史料。胡乔木“三新”说后则被广大修志者所认可和践行。上世纪80年代面世的黄苇主编《中国方志辞典》和《中国方志大辞典》编辑委员会所编《中国方志大辞典》皆设有“三新”辞条。可见胡乔木修志“三新”法则对我国方志编纂界和理论界影响之大。
胡乔木不仅对修志基本理论有自己的独到见解,而且对修志基本理论的具体应用问题也有颇多研究。择其要者,有如下六端。
1.关于人才队伍
胡乔木很重视修志人才队伍的建设问题。他说:“地方志这项工作必须专业化,要培养一个真正有专业水平的队伍。要提高这支专业队伍的水平,不能只讲大道理,还要多讲小道理。 每一个门类究竟怎样才能写好,需要分门别类地提出来,让大家都明白怎样算好,怎样算坏。要用具体事例来说明,这样才能让从事方志工作的人打开眼界。所谓把关,首先是要把好人选这一关。人选这一关把不好,没有合适的人选,那么这种地方的修志工作难免徒然浪费时间。”[19]胡乔木很重视修志队伍的业务培训问题。他为了提高修志队伍业务水平,还提出了一些具体办法。他说:“现在要想些办法帮助编写地方志的人能真正得到提高,是不是可以考虑从旧方志中,选一些好的内容,选若干部分,选若干段,把它印出来,让参加修志的人看,让大家都知道,好的志书应该是什么样,怎样才能算得上是一部好的志书。地方志指导小组应当运用发通报的办法,哪一部志书写得好,可以通报全国。写得不好的,就要对它加以详细的、具体的评论,这种评论也通报全国。你们办培训班、讲习班,可以用这种通报为教材,让大家都知道怎么算好的志书,怎么就是写得不好的志书。现在不能只是空泛地讲质量问题。”[20]
2.关于志文笔法
胡乔木认为,志文笔法有别于史文笔法。为了说明这个问题,他则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进行阐述。先说理论层面的阐述。他说:“客观的历史就是客观的历史,不需要在地方志里画蛇添足地加以评论。地方志不是评论历史的书,不是史论。多余的评论不但不为地方志增光,反而为地方志减色。事实上明清时代的地方志也有这种色彩,但是修得比较好的志书,一般说来这种过分的渲染是比较少的。”这段话的中心意思就是说志书行文不能像史书行文那样,在记完事实后再加评论,否则就是“多余的”“画蛇添足”。再说实践层面的阐述。他说:“比方说,写一个人物,写完了他的事迹以后,忽然加上一句‘某某同志水远活在某某地方人民的心中’,下面还有个惊叹号。这不符合地方志的体裁。还有像这样的措词,‘某某地方的人民正在向着四个现代化的目标奋勇前进! ’这些语言都不是地方志的语言。明清时的地方志确实没有这类东西。我们不应该画蛇添足。”[21]他通过这样两个层面的阐述,就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说明了志文笔法的基本特征和要求。
3.关于行文表述
胡乔木对于行文的要求可概括为三点。一是要求做到详略得当。他说:“地方志应做到详细,同时应做到简略。所谓详细指它所应讲到的方面都讲了,所谓简略就是指每个方面的说明要像打电报、编辞书那样地精炼,要惜墨如金。”二是要求做到高度凝练和简洁。他说:“地方志的价值在于它提供科学的资料。在这个范围内,应该要求地方志做到一句也不多,一句也不少。如果说不能做到后一点,至少要做到前一点。”三是要求不说空话和避免宣传色彩。他说:“希望我们所有地方志的编辑同志,一定要在自己所编辑的地方志中,杜绝任何空话,摆脱任何宣传色彩,使我们编出来的书是一部朴实的、严谨的、科学的资料汇集,让它能够经受历史的考验。”[22]
4.关于门类设置
胡乔木要求,新志在门类设置上应该比旧志更为合理和完善。他说:“过去的地方志,别的问题且不说,它们有着一个共同的缺点,就是在各个门类之间看不出相互间的影响和逻辑关系。因此,旧的地方志作为一种资料书是有价值的,但它的科学性很差,这不足为怪。新的地方志应该在这方面有很大的改善。我们不仅要门类设得比较合理,在门类的叙述上比较得当,而且要力求表现出多门类的相互关系。”胡乔木还指出,志书每门类究竟该包括哪些内容,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值得作“更多的探索”。他说:“在地方志每个门类下面要提供哪些资料,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须要作更多的探索。例如,有的县志中有这样一个门类,叫‘社会’,这是很好的,是旧志所没有的。但‘社会’这个门类中,究竟要包括一些什么内容,值得研究。例如,它可以有以下的内容:人口的构成和分布,居民区的结构和分布。在解放以后,特别在改革开放时期,社会职业组成所发生的一些变化。县志里常常可以看到‘教育’这样的门类,但在‘教育’这个门类下,只是列举了有多少学校,多少学生,或它们逐年增长的数字,却没有说到学校的实际情况如何,教育事业面临的障碍是什么,文盲所所占人口百分比和组成状况,在实行义务教育制以后所面临的问题。社会上有些什么样的犯罪活动,在这些犯罪活动里面,有哪些可以作为社会问题列在‘社会’门类下面,怎样写才比较适当。诸如此类都需要研究。”[23]他这些既平易近人又谆谆诱导的话语都能启发修志者再作深究的思路。
5.关于图表索引
胡乔木很重视新志插图、索引设置问题。他论志书设置插图目的意义曰:“志书的图片不是为了摆设,而是要求同志书中的内容相配的插图。这类插图就像百科全书中的插图那样,因为有些问题用文字不容易表达,附一张插图就容易把事情说清楚。如果没有相应的插图,差不多等于没有说清楚。例如写到某一建筑,就可以有一件相应的插图。产品方面的插图也可以有,它不是广告。这类插图是一部科学著作应该具有的。当然,志书采用插图,也应该有统一的规定。”他要求新志表格设置曰:“现在只有纵横两类表格,还应采用现代科学制表技术。科学的表格,可以使读者一目了然。”他述志书设置索引作用曰:“志书作为一部工具书,索引是不可少的,它为读者检索提供了方便。”[24]
6.关于市县志编修关系处理
辖县市志如何编修问题是上世纪80年代修志所遇到的一个新问题。众所周知,在上世纪80年代前期,我国已经普遍施行市管县(含地区管县)的新体制。面对这种新情况,各地编修辖县市志普遍存在着如何处理市志与辖县志关系的问题。对此问题,胡乔木及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他以商量口气说道:“我看到修志的规划里面,提出市志、市(包括地区及地区级的盟、自治州)属县的县志这样一个提法。这样提法有它方便的地方,但也会有一些不方便的地方。假如说,一个市包括许多县,市志跟它所辖的县的县志怎样分工,好像没有说清楚。如果是一部完整的市志,它就不得不把所辖的各县都列在里面。同时,它所属各县如果又另修志,那么这两者之间工作怎样衔接?体例上怎样协调?如果处理得不好,会不会造成人力、物力上的浪费?会不会发生重复甚至矛盾?这个问题现存不能说出什么具体意见,希望各地对这个问题能够好好考虑一下,怎样把这两者的关系处理好。”[25]胡乔木这段话包含着三层意思。一是说根据辖县市志内容完整性的要求,市志内容必须涵盖辖县。二是说,辖县市志与辖县志记载各有不同,故必须认真研究和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三是希望大家认真研究一下这个问题。胡乔木这些意见,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当下皆有指导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