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猛
《廣弘明集》集中記載了晉唐時期的佛教文獻,其研究價值已廣爲學界所知。筆者此前曾據以討論南齊文惠太子蕭長懋、竟陵王蕭子良等宗室成員與佛教的關係(1)李猛《論蕭子良永明中後期的奉法與弘法——以蕭子良與諸人來往書信爲中心》,《文史》2015年第3期;《〈齊太宰竟陵文宣王法集録〉考論》,《國學研究》第41卷,2019年,109—150頁。,近來重新梳理與齊梁蕭氏有關的佛教文獻,仍覺得有未盡之處,這裏僅就沈約所撰三篇與南齊宗室成員有關者稍作考辨。
《廣弘明集》卷一六載沈約《彌勒讚》,詩題下注曰“皇太子造石彌勒太官令作讚”,正文中亦有“曰我聖儲,儀天作貳。尚想龍柯,瞻言思媚。鐫石圖徽,雕金寫秘”(2)見《廣弘明集》卷一六,題下注曰:“皇太子造石彌勒太官令作讚”,正文則曰“曰我聖儲,儀天作貳。尚想龍柯,瞻言思媚。鐫石圖徽,雕金寫秘。”《大正藏》第52卷,212頁中。,可與詩題前後呼應。據此可知,蕭長懋還曾造過石彌勒像。“太官令作讚”,值得注意,太官乃掌管皇帝御膳之官署,設令、丞各一人;而東宫則名爲食官局,亦置令、丞各一人。太子食官令,職如太官令,宋時爲七品,則太官令至少爲七品。至梁天監七年改革官班制度後,太官令降至一班,而太子食官丞僅爲三品藴位(3)《宋書》卷四〇《百官志下》,1244頁、1254頁、1264頁;《隋書》卷二六《百官志上》,中華書局,1973年,727頁、733頁、735頁。按,十八班之下,尚有“位不登二品者”,亦有七班,亦班多爲貴。,則太子食官令應該不會超過一班,可見其班品遠低於宋、齊時期。另外,宋、梁時期的太官令均隸屬於門下省,而南齊則屬尚書起部、亦屬領軍將軍(4)《南齊書》卷一六《百官志》,中華書局,2017年,358頁。另據《南齊書·百官志》,蕭齊時“起部尚書。興立宫廟權置,事畢省”。故有兩屬之情況。,永明四年,唐之於錢塘僭號、設百官,錢塘富人柯隆竟然以尚書僕射、中書舍人的要職領太官令(5)《南齊書》卷四四《沈文季傳》,863頁。,其任職乃是比照南齊官制,可見此職在齊初似尚重。由於此文乃沈約所作無疑,所以這裏的“太官令作讚”中的太官令,應該就是指沈約,而現存文獻中並無沈約任太官令之記載。如果這裏關於太官令的解讀不誤的話,此則材料就可以補充沈約的一個任官,沈約在建元、永明時期頗受文惠太子信重,太官令一職應當就是這期間以他官兼領。當然還有另一種可能,即沈約曾於永明初任太子家令,所以這裏的“太官令”中的“官”字,也有可能是“家”字之形訛,前又脱一“子”字。但因改動之處較大,可能性較小。
除此之外,《出三藏記集·法苑雜緣原始集目録》集中記載了蕭長懋的弘法活動,其中《雜圖像集》是關於造像的: 《雜圖像集下》有《齊文皇帝造白山丈八石像并禪崗像記》《齊文皇帝造旃檀木畫像記》《齊文皇帝造繡丈八像并仇池繡像記》(6)蘇晉仁、蕭鍊子點校《出三藏記集》卷一二,中華書局,1995年,488、486、490頁。。另,《雜圖像集上》有《宋明帝齊文宣造行像八部鬼神記第十》,按諸本此處有關鍵異文: 高麗初雕、高麗再雕、金藏本“文宣”之前有“文皇”二字,宫(福州藏)、宋(思溪藏、磧砂藏)、元(普寧藏)、明本則無,點校本《出三藏記集》從底本(磧砂藏),但未出校勘記。實際上,“文皇”與“文宣”連用,在同卷《止惡興善集》中就有用例,所以僅根據江南系統大藏經,並不足以斷定“文皇”一定爲衍文。“禪崗像”,禪崗或即禪崗寺,寺在建康秦淮河南岸的南崗,乃劉宋孝建二年(455)蕭惠開爲亡父蕭思話所建的四所寺院之一(7)《宋書》卷八七《蕭惠開傳》,中華書局,1974年,2200頁。按蕭惠開所建的另三所寺院都具有很强的紀念意義: 在曲阿舊鄕宅建禪鄕寺,在京口墓亭建禪亭寺,在所封封陽縣建禪封寺。唯獨禪崗寺建寺緣由不詳,頗疑乃是蕭思話的祖宅或出生之地。按南崗,指建康城南石子崗一帶,據孫齊的考察,此地在“永嘉之亂”後成爲北來僑姓士族的聚居區,東晉以後逐漸成爲貧民和没落士族的聚居區,參孫齊《説“南岡士大夫”》,《南京曉莊學院學報》2015年第5期。。若如此,則蕭長懋分别在南(南崗)北(江乘縣白山)各造有佛像,白山所造爲丈八石像,禪崗像的大小不明。除了石像,蕭長懋還造過旃檀木畫像、繡丈八像、仇池繡像。
文惠太子造仇池繡像值得注意。仇池,漢之武都郡河池縣(今甘肅省天水市),楊氏氐兩次建國,相關佛教文獻甚少,也鮮有關注。蕭長懋既造“仇池繡像”,説明仇池地區佛教頗爲興盛,其造像工藝似亦頗爲成熟,故能傳至建康,並爲南齊的皇太子所鍾愛。如果仔細梳理,會發現仇池首領楊氏不少是信奉佛教的。如《高僧傳·釋智整》就載:“時涼州復有沙門智整,亦貞苦有異行,爲氐主楊難當所事,後入寒峽山石穴中,不返。”(8)《高僧傳》卷一〇《神異·宋高昌釋法朗傳附智整傳》,387頁。“氐”字,點校本作“么”,《校勘記》載: 宋本無“么”,元本作“立”,明本、金陵本作“土”(388頁);另宫本實作“互”。猛按: 其實,此字當爲“氐”,諸本均爲形訛,後人不知楊難當一族爲氐,故未能辨識、改正。楊難當爲仇池氐族首領,後又自稱秦王,故有“氐主”之稱。據此,可知楊難當曾師事涼州沙門智整。而楊難當之祖父名佛狗、伯祖父名佛奴;其孫輩中亦有楊僧嗣,乃劉宋明帝所封之武都王、北秦州刺史(9)《宋書》卷九八《略陽清水氐楊氏傳》,2044—2045頁,2411頁。。他們的名字帶有比較明顯的佛教因素,大致可以判斷他們的父祖應信奉至少親近佛教。西晉“永嘉之亂”後,楊氏首領變動頻繁,尤其是宋文帝元嘉二十年仇池被北魏攻陷後,楊氏成員依違於北魏與宋、齊之間,常有互相攻伐、逃奔之事。
至於仇池佛像何時傳入南齊、傳播路綫又是怎樣等,雖不得而知,但也有一些綫索可循。永明時期的兩位天下僧主釋法獻與長干寺釋玄暢,都與仇池有些淵源: 法獻是西海延水人,初隨舅至梁州出家,且法獻於宋末遊西域,獲佛牙與龜兹國金鎚鍱像歸國,往還的路上即便未經過仇池,也對仇池造像應有所耳聞;而文惠太子的菩薩戒戒師玄暢爲秦州人(10)《高僧傳》卷一三《齊上定林寺釋法獻傳》載:“以宋元徽三年(475),發踵金陵,西遊巴蜀,路出河南,道經芮芮。既到于闐,欲度葱嶺,值棧道斷絶,遂於于闐而反。獲佛牙一枚,舍利十五身,并《觀世音滅罪呪》及《調達品》,又得龜兹國金鎚鍱像,於是而還。”488頁。法獻西行的路綫,正是唐長孺先生所述之河南道,參唐長孺《南北朝期間西域與南朝的陸道交通》,《魏晉南北朝史論拾遺》(《唐長孺文集》),169—197頁。長干玄暢事,見同卷489頁。。此外,文惠太子請居靈根寺的釋法瑗,本是隴西人,而其最初出家也是師事梁州沙門竺慧開(11)《高僧傳》卷一一《齊京師靈根寺釋法瑗傳》,313頁。。宋、齊與北魏均置梁、秦二州,南齊之梁州“州境與氐、胡相隣,亦爲威禦之鎮”,氐主要是指仇池,胡則主要指北魏;而秦州“寄治漢中南鄭”,並無實土(12)《南齊書》卷一五《州郡志下》,323、330頁。。而在劉宋元嘉二十年(443)仇池陷魏之前,仇池多屬秦州(13)關於仇池陷魏以前的政區沿革,可參周振鶴主編《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十六國北朝卷》第四章,牟發松、毋有江、魏俊傑著,復旦大學出版社,2017年,392—398頁。;之後,北魏即於太平真君七年(446)置仇池鎮,隸南秦州,至太和十二年(488)置爲渠州(14)《魏書》卷一〇六下《地形志下》,中華書局,1974年,2611頁。。《高僧傳》中三人傳記中的梁州、秦州,雖極易混淆,但三人出家或最初生長之地均去仇池未遠應該是無疑的,而文惠太子所造仇池繡像之粉本,或許就是三人帶至建康。實際上,西域與南朝的陸上交通綫,除了唐長孺先生討論的河南道,還有河西道(15)張承宗《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南北交往》,《中國史研究》1994年第3期,83—92頁;周健、張嘉軍《東晉南北朝時期南北之間的佛教交流》,《許昌師專學報》1999年第4期,56—59頁。馮培紅、白雪《略論敦煌吐魯番出土的東晉南朝文獻》,《東南文化》2011年第2期,87—91頁。。而地處南北邊界的仇池,或許是河西道較爲重要的一環,仇池繡像的傳入,很有可能由這條綫的僧人或商旅傳入。
《廣弘明集》卷二八還載沈約另外兩篇疏: 《南齊皇太子禮佛願疏》與《南齊南郡王捨身疏》。因爲這兩篇疏文都没有明確的寫作時間,因此很難斷定這兩篇疏中的皇太子與南郡王分别是誰。雖然此前一般認爲兩人都是蕭長懋,但實際上還存在其他人的可能,因此須加以辨析。
首先來看《南齊皇太子禮佛願疏》,此文之題,諸藏經版本均無異文,即便是吴惟明本亦無改動,然而明張溥《百三家集》、明刻《劉沈合集》以及嚴可均《全梁文》,均將其題徑改作“爲文惠太子禮佛願疏”。這顯然是認爲此“南齊皇太子”爲文惠太子,此後學者亦多從之(16)曹道衡、劉躍進《南北朝文學史》將其繫於永明十一年,未説明理由,人民文學出版社,2000年,300頁。陳慶元《沈約集校箋》亦認爲太子爲蕭長懋,浙江古籍出版社,1995年,243頁。。這樣的判斷,恐怕主要是基於沈約與蕭長懋的親密關係(17)據《梁書》卷一三《沈約傳》,沈約建元元年就任文惠太子的征虜記室參軍,建元四年文惠爲太子,沈約隨入東宫,先後任太子步兵校尉、掌書記,太子家令等職,“特被親遇,每直入見,影斜方出”,中華書局,1973年,232頁。,並無確鑿的證據。另外,對於此疏的寫作緣起,目前仍没有很好的解讀。這裏稍作展開,爲論述方便,摘引開頭文字如下:
維年月朔日,皇太子諱稽首和南十方諸佛、一切賢聖: 夫至理可祈,必憑誠于正覺;極妙有感,乃歸仰於真如。然後取證現前,獲驗兹日。去歲皇帝暫虧御膳,小廢乾行,四海震惶,百司戰悚。諱歴劫多幸,夙世善緣,忝生王家,叨守儲嗣,臣子心地,倍用焦迫。禁門旦啓,欣問竪之安;寢扉早闢,訪饍夫之宰。祇樹獨園,伏膺下拜;伽藍精舍,繞足頂禮。百神儆衛,萬福具臻,曾不信宿,聖躬和愈。豈非三寳之弘慈,十號之法力?既而天從心欲,誠願克果。今於崇正殿奉還法會千僧;仍留百僧,八關行道;又度二士同日出家。惟願藉此功德,奉資皇帝陛下,壽與南山共久,年將北極俱長,道懋農軒,德高堯舜。(18)《廣弘明集》卷一六,《大正藏》第52卷,212頁中。參陳慶元《沈約集校箋》,241—242頁。
皇帝生病,“暫虧御膳,小廢乾行”,以至於“四海震惶,百司戰悚”,皇太子則更爲焦慮,早晚問安之外,還特至寺院祈福作功德。而從“奉還法會千僧”來看,皇太子爲病重的皇帝祈福,還曾做過一個規模較大的千僧法會;皇帝病愈之後,遂遣散其中的九百人,又組織剩餘的百人爲皇帝舉辦還願的八關齋;又度二人爲僧,同日出家。並藉齋會與度人的功德發願,祝願皇帝長壽。筆者曾根據此文的寫作緣起,推測此文作於建元四年齊武帝蕭賾即位不久,其時蕭賾曾重病不豫,以至於江謐認爲此乃“非起疾”,進而鼓動豫章王蕭嶷趁機奪權(19)李猛《“代嫡之勢”已成——豫章王嶷與南齊建元政局考論》,《學術月刊》2016年第8期,131—140頁。。按照這一推測,此太子亦爲蕭長懋。然而,比較可疑的是,除了祝願皇帝長壽之外,太子發願之中還有皇后與諸王、妃主的内容:
以兹法田,奉中宫皇后殿下,福履攸善,無思不届。天母之德,厚載不能加;任姒之盛,坤儀寧足匹。末及諸王妃主、宫掖嬪房。未來因緣,過去眷屬,並同兹辰,預此慈善。又普爲積苦餓鬼,受罪畜生,三途八難,六道十惡,水陸蠢動,山藪翾飛,濕生化生,有想無想,皆藉今日慈悲,咸簉浣濯。人天攝受,幽顯證明,庶憑衆力,共相津濟,謹疏。(20)《廣弘明集》卷一六,《大正藏》第52卷,212頁中。參陳慶元《沈約集校箋》,242頁。
實際上,南齊一朝的皇后中,高昭劉皇后、武穆裴皇后、明敬劉皇后均爲追贈之皇后,文安王皇后(即文惠太子妃),因文惠太子蕭長懋早卒,未曾爲皇后,其子鬱林王即位即尊爲皇太后。在位的皇后,只有鬱林王蕭昭業何皇后(永明十一年〔493〕十月—隆昌元年〔494〕七月在位)、海陵王蕭昭文王皇后(延興元年〔494〕九月?—延興元年十一月在位)、東昏侯蕭寶卷禇皇后(永泰元年〔498〕十一月—永元三年〔501〕十二月在位)、和帝蕭寶融王皇后(中興元年〔501〕三月—中興二年〔502〕四月在位)。鬱林、海陵、和帝三帝,文獻中既未見其有子,亦未見置東宫、立太子,惟蕭寶卷立皇太子誦。所以,如果從“中宫皇后殿下”來看,《南齊皇太子禮佛願疏》中的皇太子當非蕭長懋,而是蕭誦。
蕭誦,永元元年四月被東昏侯蕭寶卷立爲皇太子,永元三年蕭寶卷被廢後,與其母黄淑儀同被廢爲庶人(21)《南齊書》卷七《東昏侯紀》,104頁;卷二〇《東昏褚皇后傳》,440頁。另,《文苑英華》卷四三二載沈約《立太子赦書詔》,參《沈約集校箋》,32—33頁。。因文中有“去歲”二字,則這篇疏文應當寫於永元二年或永元三年,其時蕭誦年尚幼(22)據《南齊書》卷七《東昏侯紀》,蕭寶卷被廢殺時,年僅十九(108頁),而建武二年方納太子妃禇氏,加之蕭誦又爲黄淑儀庶生,故永元三年時蕭誦至多六歲。,他爲皇帝作千僧法會、百僧八關齋以及度僧等事,應當是受人指點。文獻中並無東昏侯蕭寶卷重病之記載,且其建元三年被殺時僅十九歲,加之頗有膂力(23)《南齊書》卷七《東昏侯紀》,108—111頁。,因而此前學者未想到沈約此疏中的“皇帝”更有可能是蕭寶卷、皇太子更有可能是蕭誦。這期間沈約爲左衛將軍加通直散騎常侍;永元二年以母老表求解職,後改授冠軍將軍、司徒左長史,征虜將軍、南清河太守(24)《梁書》卷一三《沈約傳》,233頁。,還連續作了《南齊東昏侯改元大赦詔》(25)《文館詞林校證》卷六六八,羅國威整理,中華書局,2001年,340頁。《立太子赦書詔》《劉領軍封詔》《授蕭重俅左僕射詔》《封徐世檦制》《崔景慧加侍中詔》《沈文季加侍中詔》《授王亮左僕射詔》《封申希祖詔》(以上永元元年);《王亮王瑩加授詔》《大赦詔》《王亮等封侯詔》《封三舍人詔》(以上永元二年);《授李居士等制》(以上永元三年)等詔書、制書(26)陳慶元《沈約事跡詩文繋年》,《沈約集校箋》,569—571頁。。如此多的詔書,而且多是大赦、封賜、高官除授等重要的詔書,顯然不是偶一爲之,這説明沈約在此期間或曾兼領中書侍郎,兼掌草詔。
關於《南齊南郡王捨身疏》,因題中有“南齊南郡王”與正文中的“儲妃闡膺祥之符”,中外學者均認爲此南郡王爲蕭長懋,而儲妃乃是其母太子妃裴氏,裴氏於建元二年七月去世,故此次捨身的緣由是爲裴氏祈福(27)鈴木虎雄《沈約年譜》,馬導源譯,台灣商務印書館,1980年,16頁;曹道衡、劉躍進《南北朝文學編年史》,240頁。林家驪《沈約事跡詩文繫年》,《沈約研究》,杭州大學出版社,1999年,350頁。。陳慶元注意到南齊有兩個南郡王,除了蕭長懋之外,還有蕭長懋長子蕭昭業,因蕭長懋佞佛,疑爲蕭長懋(28)陳慶元《沈約集校箋》,249頁。。其實,南齊的南郡王並不止這兩人。齊武帝第二十三子蕭子夏,亦封南郡王,封王時間應在蕭昭業被立爲太孫之後(29)《南齊書》卷三《武帝紀》、卷四《鬱林王紀》以及卷四〇《蕭子夏傳》均未載子夏封南郡王事,但卷六《明帝紀》確載永泰元年正月“丁未,誅河東王鉉、臨賀王子岳、西陽王子文、衡陽王子峻、南康王子琳、永陽王子珉、湘東王子建、南郡王子夏、桂楊王昭粲、巴陵王昭秀”。96頁。按永明十一年正月太子蕭長懋去世,四月齊武帝即立嫡長孫蕭昭業爲皇太孫。既被立爲太孫,其南郡王之爵邑空出,而其時齊武帝諸子除最小的子夏外均已封王,僅次於子夏的第二十二子蕭子建,也已於永明八年封湘東王。子夏因年幼,之前未及封王,故得以封南郡這一大郡(南郡爲荆州首郡)。。蕭子夏永泰元年正月被殺,年僅七歲。從文中的“蕃麾早建”以及“心源尚滯,情路未昭”等語來看,捨身發願的應該不是這位幼王。
還有一個關鍵信息,此前鮮有關注,即此南郡王捨身所發之願中,除了願自己“當令經衛夙理,府絡時順,萬祉雲翔,百妖窮滌。望北極而有恒,瞻南山而同永”之外,還有祝福皇帝(“願宸居納祜,則天均慶”)、太子(“少陽介福,儷日承休”)、儲妃(“儲妃闡膺祥之符”)與皇枝(“皇枝廣惟祺之祚”)等内容(30)《廣弘明集》卷二八,《大正藏》第52卷,323頁下。參陳慶元《沈約集校箋》,248頁。。從願文的内容來看,他這次捨身的目的並非是爲儲妃祈福,而主要是爲自己祈福,而皇帝、太子、太子妃、皇枝等人只是必須提及。而且,如果是蕭長懋,其捨身只能在建元二年七月其母太子妃裴氏去世之前,這距其封南郡王(建元元年六月)也就一年左右的時間,故與文中的“蕃麾早建”頗不相合。所以,此前學者據文中的儲妃而推測南郡王爲蕭長懋,就不太可信。
頗疑此南郡王當爲蕭昭業,捨身的時間在永明中後期,其時齊武帝蕭賾日益信重佛教,太子蕭長懋、豫章王蕭嶷及其妃庾氏、竟陵王蕭子良及其妃袁氏等宗室成員都崇信佛教,更何況蕭昭業“生而爲竟陵文宣王所攝養,常在袁妃間”(31)《南史》卷五《齊本紀下》,中華書局,1975年,135頁。。成長在如此環境之下,肯定會受到他們的影響,他法身的小名,即是其證。而他捨身發願祈福,也就順理成章。而且,蕭昭業封王時間也與文中的“蕃麾早建”更相合: 建元四年三月齊武帝即位,六月立蕭長懋爲太子,而蕭昭業因皇長孫而被封爲南郡王,承襲此前其父蕭長懋的爵位。至永明中後期,其被封南郡王已數年。如此,文中的“儲妃”,則爲蕭昭業之母太子妃王氏。佛教文獻中關於蕭昭業的記載甚少,此篇捨身疏可以增加對他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