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芳莉
摘要:马克思国家理论中蕴含着丰富的社会管理思想, 我们要结合时代问题,认清马克思对社会管理职能的理解,并结合巴黎公社的革命经验,阐释社会管理职能理论中人民主体地位的理论,无产阶级国家人民公仆思想。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是探索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职能理论的的基本立场和最高价值目标,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国家理论的继承与发展,深入挖掘马克思国家理论中蕴含的丰富智慧,为我们全面认识社会主义国家职能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借鉴和现实指导。
关键词:社会管理职能;人民主体;人民公仆
一、社会管理职能理论的基本内容
(一)社会管理职能的内涵
国家的本质决定了国家职能的性质,国家具有阶级性和社会性,因此国家职能具有政治统治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实行这两种职能是为了巩固阶级基础,实现社会秩序稳定。国家本质上是阶级镇压工具,但现象上却是社会管理的主体。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关于国家本质的论述:“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之内;这种社会中产生但又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和调和的产物,是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在国家产生之前,氏族组织承担这着全部的社会管理职能。在阶级产生之后,国家同时具有了政治统治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从国家的起源来看,国家的社会管理职能最早来源于氏族首领管理氏族内部公共事务的需要,国家的政治统治职能则来源于阶级社会中处理阶级矛盾及其对外防御和入侵的需要。
(二)社会管理职能的地位
社会管理职能是国家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指出:“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国家的社会性是阶级性的前提和基础,因此,社会职能管理是政治统治职能的前提和基础。任何国家都需要社会管理职能,这是维系社会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一切政治权力起先都是以某种经济的、社会的职能为基础的,随着社会成员由于原始公社的瓦解而变为私人生产者,因而和社会公共职能的执行者更加疏远,这种权力不断得到加强。”随着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国家的双重职能经历不断的消长和转变。根据马克思的设想,当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之时,每个人都能获得自由发展的条件,阶级差别就会消失,国家本质上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当阶级消失之后,国家的政治统治职能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随着这一根本职能的消失国家也随之消亡。国家及其政治职能将随着阶级的消亡而消亡,而社会职能作为任何社会不可或缺的部分,将随社会的发展而继续存在。因而,从国家的历史演进看,国家的社会管理职能在内容上不断丰富与完善,在重要性上也在逐渐的增强,在与国家的政治统治功能的力量对比上也在不断强化。
(三)社會管理职能的内容
社会管理职能是政府的公共权力在社会公共领域中的运用,是公共权力维持社会秩序的表现。以公共权力为基础设立了军队、警察、监狱等国家机构,用以协调社会关系,维持社会秩序,保障政治统治。马克思提出,国家“既包括执行由一切社会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社会管理职能主要包括促进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保障社会公民福利,兴建公共工程,发展文化教育等。他对国家职能作出了如下总结:“在亚洲,从远古的时候起一般说来就只有三个政府部门:财政部门,或者说,对内进行掠夺的部门;战争部门,或者说,对外进行掠夺的部门;最后是公共工程部门。……所以亚洲的一切政府都不能不执行一种经济职能,即举办公共工程的职能。”1.促进经济发展。国家是社会的上层建筑,它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马克思非常重视社会职能的建设,他认为政府经济职能履行的程度,直接决定了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国家协调与规范社会秩序,调节不同阶级之间的利益分配,通过制定法律和制度保证社会生产有序进行,从而促进经济的增长。2. 协调国际关系。社会管理职能创造有利的环境,保护整个社会免受外力侵犯。“社会创立一个机关来保护自己的共同利益,免遭内部和外部的侵犯。这种机关就是国家政权。”社会管理职能随着社会历史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向国外延伸,通过协调国际关系,妥善处理不同国家之间的分歧,实现利益共享,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3.兴办公共工程,保障社会福利。兴建工程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服务于大众,有利于巩固统治阶级的利益。
二、社会管理职能理论中人民主体思想的体现
人民是社会管理的主体,马克思的国家学说蕴含了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他提出了人民是国家主权者的观点:“人民是否有权来为自己建立新的国家制度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绝对肯定的,因为国家制度如果不再真正表现人民的意志,那它就变成有名无实的东西了。”马克思确立人民主体地位在巴黎公社运动中得以实践:“公社——这是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把它从统治社会、压制社会的力量变成社会本身的生命力;这是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他们组成自己的力量去代替压迫他们的有组织的力量;这是人民群众获得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只有人民群众社会管理的主体地位得到保障,才能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新冠肺炎疫情防空中,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惜一切代价拯救生命、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没有自己的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人民群众要体现主体地位,就要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马克思认为,首先由人民选出对选民负责的市政委员,确保人民的选举权:“公社必须由各区全民投票选出的市政委员组成,这些市政委员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罢免。其中大多数自然会是工人,或者是公认的工人阶级代表。”其次要让人民对行使管理职能的公社勤务员进行监督,确保人民的监督权:“一切社会公职,甚至原应属于中央政府的为数不多的几项职能,都要由公社的勤务员执行,从而也就处在公社的监督之下。”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指出:“警察不再是中央政府的工具, 他们立刻被免除了政治职能,而变为公社的承担责任的、随时可以罢免的工作人员。其他各行政的官员也是一样。从公社委员起,自上至下一切公职人员,都只能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报酬。从前国家的高官显宦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以及公务津贴, 都随着这些人物本身的消失而消失了。公社公职已不再是中央政府走卒们的私有物。不仅城市的管理,而且连先前由国家行使的全部创议权也都转归公社。”巴黎公社对旧国家机器和特权的破坏是非常彻底的,不仅对警察、行政官员,而且对法官、审判官也规定了由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可以随时罢免。马克思认为,巴黎公社的这些措施能够使人民大众直接参与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和监督,能够防止社会的公仆变成社会的主人,因而是直接民主的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当家作主、掌握国家权力、管理国家的基本组织形式。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质,在于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机统一于民主政治建设的整个过程,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
人民群众拥有管理国家的一切权力,拥有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切成果。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统治阶级为了遮蔽国家的本质,把国家说成是全社会成员订立的“契约”,马克思国家学说撕下了资产阶级国家的伪装,一阵见血的指出,“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无产阶级国家与以往一切国家的本质区别并不在于它是无产阶级的统治形式,而是在于它的新职能是消灭阶级,改造旧社会和建设新社会。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应“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马克思认为人类历史发展史上最大的矛盾是不同阶级利益的争夺与斗争,依据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大胆假设,资本主义将被社会主义所取代。
巴黎公社的社会公仆思想。马克思和恩格斯系统研究和总结了巴黎公社在政权建设中的经验教训,他们对巴黎公社所实行的民主管理制度,如选举制、罢免制、低薪制等原则十分重视,并认为这些实践对于保证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的人民性和社会性,防止政权的蜕化和变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政府要促进和扶持社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逐步实现自己的角色从“管理者”向“服务者”的过渡。改革开放以来,加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想要促进政府职能的转换,就必须把政府职能的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建设上来。必须从源头上深化党政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只有把与人民休戚相关的事业装在了心里,才能把行动落到实处去。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写道:“一个共产党员,在任何情况下,能够不能够把自己个人利益绝对地、无条件地服从党地利益,是考验这个党员是否忠于党,忠于革命和共产主义事业的标准。”新时代要落实党内监督,做好新时代人民公仆,不漠视群众疾苦、不欺压群众、不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是基本要求。新时代干部是不可或缺的“先锋队”,做勇敢担当善作为的新时代干部——人民公仆,是时代、人民、民族之所需。
国家的政治统治职能随着国家的阶级消亡逐渐弱化,社会管理职能的作用逐渐上升,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求把以民为本作为社会管理的根本目标。《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的“人民至上论”中阐述了“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人民至上,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靠人民开创历史伟业,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这么大一个国家,责任非常重、工作非常艱巨。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我愿意做到一个无我的状态,为中国的发展奉献自己。”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最终目的是造福于人民,我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社会”,同时这也是对马克思所提出的“国家人民公仆”思想的具体践行。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年版,2009.
[3]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4]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