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 雲
關鍵詞:馬王堆帛書 《黄帝四經》 達刑 褻刑
馬王堆帛書《老子》乙本卷前有古佚書四篇:《經法》《十六經》《稱》《道原》。①裘錫圭主編:《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肆]》,中華書局2014年,第125—191頁。唐蘭先生認爲這四篇古佚書,爲失傳已久的“黄學”代表作《黄帝四經》。②唐蘭:《馬王堆出土〈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的研究——兼論其與漢初儒法鬥争的關係》,《考古學報》1975年第1期,第7—38頁,又刊於《馬王堆漢墓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85—94頁。此説影響甚廣,但也有學者不同意這一觀點。③裘錫圭:《馬王堆〈老子〉甲乙本卷前後佚書與道法家——兼論〈心術上〉〈白心〉爲慎到田駢學派作品》,《裘錫圭學術文集·古代歷史、思想、民俗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271—285頁。但無論如何,這四篇古佚書與“黄學”關係密切是無可否認的,所以爲方便稱引,我們暫從唐先生的意見,將這四篇古佚書稱爲《黄帝四經》。
《黄帝四經》文辭古奥,有一些地方頗令人費解,現不揣譾陋,對其中有較多争議的“達刑”提出一點看法,以就教於方家。
《黄帝四經》中的“達刑”出現於下列文句中:④裘錫圭主編:《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肆]》第138、143、144、152、164頁。
《經法·四度》行40上:“倍約則窘,達刑則傷。倍逆合當,爲若有事,雖無成功,亦無天殃。”
《經法·亡論》行58下—59上:“昧利,襦傳,達刑,爲亂首,爲怨媒,此五者,禍皆反自及也。”
《經法·亡論》行64下—65上:“伐當罪,見利而反,謂之達刑。”
《十六經·兵容》行40下:“聖人不達刑,不襦傳。因天時,與之皆斷。當斷不斷,反受其亂。”
《黄帝四經》中還有一例“達天刑”:
《十六經·觀》行12下—13上:“聖人正以待天,静以須人。不達天刑,不襦不傳。當天時,與之皆斷。當斷不斷,反受其亂。”
“達天刑”與“達刑”表達方式略有不同,但據文義,它們的意思是一樣的。下文爲方便稱引,我們以“達刑”代表“達刑”和“達天刑”。
對於“達刑”,學者多有討論。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將“達”讀爲“脱”,認爲“達(脱)刑”的意思是應該用刑而不用刑或少用刑;①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馬王堆漢墓帛書〈經法〉》,文物出版社1976年,第25—26頁注釋18。國家文物局古文獻研究室將“達”讀爲“汰”,訓爲淘汰,認爲“達刑”的意思是減損天之刑法;②國家文物局古文獻研究室:《馬王堆漢墓帛書[壹]》,文物出版社1980年,第52頁注釋54。郭元興先生認爲“達刑”即肆刑、擅刑、縱刑,意思是恣意施刑;③郭元興:《讀〈經法〉》,《中華文史論叢》1979年第2輯,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132頁。余明光先生認爲“達”是放肆、專擅的意思,“達刑”的意思是濫用而專擅刑罰;④余明光:《黄帝四經與黄老思想》,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59頁。陳鼓應先生認爲“達刑”謂不合於天刑,即征伐行動不合於天意,又認爲“達”可讀爲“滑”,訓爲亂,“達刑”的意思是亂其天刑;⑤陳鼓應:《黄帝四經今注今譯——馬王堆漢墓出土帛書(參照簡帛本最新修訂版)》,商務印書館2007年,第108頁注9。魏啓鵬先生將“達”讀爲“奪”,訓爲更改,認爲“達刑”的意思是更改天刑;⑥魏啓鵬:《馬王堆漢墓帛書〈黄帝書〉箋證》,中華書局2004年,第46頁。蕭旭先生將“達”讀爲“忕”,訓爲習慣,認爲“達(忕)刑”的意思是濫刑。⑦蕭旭:《馬王堆帛書〈經法〉四種古佚書校補》,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10年3月8日,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1101,後收入氏著《群書校補》,廣陵書社2011年,第6頁。
我們認爲上揭諸説對“達刑”含義的把握,在大方向上没有大的問題,但對“達”字的解釋卻都過於迂曲,恐不可憑信。《經法·亡論》中有對“達刑”的定義性解説:“伐當罪,見利而反,謂之達刑。”根據這個解説,“達刑”似指當刑而不處刑。但這恐怕只是古人的隨文釋義。從上揭《黄帝四經》的其他文例來看,當刑而不處刑,只是“達刑”的一層含義,“達刑”顯然還應有不當刑而處刑的意思,也就是説“達刑”應該是用刑不當的意思。
“達刑”的意思確定了,那麽“達”字該怎麽理解呢?
古書中頻見表示用刑不當之意的“失刑”,“達”與“失”可能意思相當。我們曾根據這一綫索,提出兩種可能將“達”與“失”聯繫起來的方式:一種是將“達”讀爲“失”;一種是將“達”視爲楚文字中用爲“失”的“”的誤抄。①劉雲:《説〈黄帝四經〉中的一類“達”字》,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10年4月23日,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1134。
上古音“達”屬定母月部,“失”屬書母質部,兩字聲母都是舌音,韻部旁轉,語音相近,將“達”讀爲“失”,在語音上問題不大。不過我們現在認爲這種可能性幾乎没有。所謂“失刑”之“失”,出現數次,用的都是“達”字,没有例外。而《黄帝四經》中“失”這個詞出現頻率極高,其他地方用的都是“失”字,也没有例外。②裘錫圭主編:《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肆]》第127、130、134、138、140、141、143、146、147、159、161、162、165、166、170、172、176、185頁。這一用字現象十分奇怪,且無法合理解釋。可見將這類“達”字讀爲“失”是有問題的。
《黄帝四經》大約抄寫於西漢初年劉邦在位之時,③李裕民:《馬王堆漢墓帛書抄寫年代考》,《考古與文物》1981年第4期,第100頁。其某些用字習慣與楚系文字的用字習慣相同,④周波:《秦、西漢前期出土文字資料中的六國古文遺迹》,《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二輯,復旦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240—292頁。應是西漢初年的抄寫者比照楚系抄本抄録而成。楚文字中用爲“失”的“”,與“達”字比較相似。所以,認爲《黄帝四經》中的“達”字是楚文字中的“”字的誤抄,也不是没有根據。但仔細考慮之後,會發現這一説法和上一説法有著相似的問題。這類“達”字出現數次,它們如果是“”的誤抄的話,數量有點多,而且被誤抄的都是用於“刑”之中的“”,而其他語境下的“”都轉抄爲“失”。這恐怕不能用巧合來解釋,應該是思路出現了問題。
我們現在認爲“達刑”之“達”應讀爲“褻”。
上古音“達”屬定母月部,“褻”屬心母月部,兩者韻部相同,聲母可通,如“炱”屬定母,“枲”屬心母,兩者都從“台”聲;“條”屬定母,“脩”屬心母,兩者都從“攸”聲。“達”與“舌”語音關係極爲密切。據孫剛先生與李瑶先生研究,戰國齊、楚文字中的大多數“達”字從“舌”聲。⑤孫剛:《試説戰國文字中的“達”》,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11年12月20日,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1739;孫剛、李瑶:《試説戰國齊、楚兩系文字中的“達”》,《江漢考古》2018年第6期,第122—125頁。據董珊先生研究,西周早期的父鼎(《集成》2671、2672)中的“達”字亦從“舌”聲。⑥董珊:《新見魯叔四器銘文考釋》,《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九輯,中華書局2012年,第306頁。“舌”聲字與“褻”可通。《論語·鄉黨》“褻裘長”之“褻”,《説文·糸部》“絬”字下引作“絬”,“絬”從“舌”聲。上博簡《苦成家父》簡5“今主君不适於吾”之“适”,白於藍先生讀爲“褻”或“媟”,①白於藍:《戰國秦漢簡帛古書通假字彙纂》,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511頁。“适”從“舌”聲。
“褻”有輕慢之類的意思,②《説文》衣部:“褻,私服。”“褻”的本義是居家服。表示輕慢之意的“褻”字,按照《説文》的説法,其本字應是“暬”或“媟”。《説文·日部》:“暬,日狎習相慢也。”(“暬”,通行本《説文》作“”,此據段玉裁説改。參段玉裁:《説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308頁。)《説文·女部》:“媟,嬻也。”但輕慢之意完全可以由“褻”的居家服的本義引申出來,並不一定要看作“暬”或“媟”的通假字。“褻”“暬”“媟”應該是音義密切相關的同源詞。考慮到以上因素,以及古書中表示輕慢之意多用“褻”,罕用“暬”“媟”的用字習慣,我們文中徑將“達刑”之“達”讀爲“褻”。這種意思在古書中比較常見,如:
《禮記·表記》:“無禮不相見也,欲民之毋相褻也。”
《白虎通·社稷》:“社稷在中門之外,外門之内何?尊而親之,與先祖同也。不置中門内何?敬之,示不褻瀆也。”
《文選》卷第四十一陳孔璋(琳)《爲曹洪與魏文帝書》:“鴻雀戢翼於汙池,褻之者固以爲園囿之凡鳥,外廐之下乘也。”
《抱朴子·疾謬》:“婢使吏卒,錯雜如市,尋道褻謔,可憎可惡。”
“褻”有輕慢之類的意思,所以“褻刑”可以表示以輕慢的態度對待刑罰,也就是對刑罰不慎重,當刑而不處刑,不當刑而處刑,也就是用刑不當。上文已指出“達刑”是用刑不當的意思,這樣看來,我們將“達刑”之“達”讀爲“褻”,將“褻刑”理解爲用刑不當,是很合理的。而且古書中有類似用法的“褻刑”。《禮記·緇衣》:“子曰:‘政之不行也,教之不成也,爵禄不足勸也,刑罰不足恥也。故上不可以褻刑而輕爵。’”孔穎達疏:“刑罰不中,則懲勸失所,故君上不可輕褻之。”今本《緇衣》中的這段文字,也出現於郭店簡及上博簡《緇衣》中,三者内容基本相同,兩竹簡本《緇衣》中也都出現了“褻刑”一詞,不過兩者“褻刑”之“褻”都用通假字“埶”來表示。③荆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8年,第130頁;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89—191頁。
附記:本文初稿蒙陳劍先生審閲指正,謹致謝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