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明明
提要:新富农是中共革命中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中共在概念上认为新富农是纯资本主义性的富农,和旧富农有本质区别,关注的是其性质;在宣传中则注重新富农发展生产和支持革命的特点,聚焦其社会功能;改革开放以来,新富农则成为中共革命历史经验中“先富起来的人”,为现实政策服务。由此可见,在革命史中也存在柯文所言的“历史三调”,并且革命史三调之间相互关联和作用,广泛存在,值得研究者注意。
在柯文看来,认知历史的途径有三条:历史学家重塑的历史(即事件);当事人经历的历史;制造成具有象征意义的神话的历史。并且这三条认知途径并非泾渭分明,也没有高下之分。(1)柯文著,杜继东译:《历史三调:作为事件、经历和神话的义和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英文版序”,第20—26页。受此启发但又并不相同,笔者在从事革命史研究时,发现由于中共的特殊性,它是一个有着马列主义指导,注重革命策略和中国实际,并最终建立新政权的政党。因此在它的革命实践中,一方面在主义的指导下对革命中的问题有着明确的概念分析、判断和演变;另一方面则又要结合当时中国的实际情况进行策略调整和灵活应对;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此前革命中的历史经验(既包括概念,也包括实践)又成为中共执政后的重要思想资源和施政依据。而新富农(尤其是“吴满有式”从贫苦农民上升而成的新富农),这一中共革命中既特殊而又复杂的问题,则是作为概念、宣传、经验的革命史三调存在的典型案例。目前学术界对此问题多未注意,(2)目前仅见的相关研究,孟庆延:《政党、政治与政策:论共产党早期革命中“富农问题”的多重逻辑》,《社会》2018年第5期,第70—105页。笔者不揣鄙陋,特此贡献一孔之见,以求教于方家。(3)目前学术界对新富农问题的研究,多集中在以下三方面:中共领导人的新富农思想;新富农经济的发展状况和中共新富农政策;新富农群体和代表人物。这其中以苏少之的研究最为突出,但均未注意到新富农问题的三重性,具体可参见江明明:《表现与本质:中共新富农问题研究(1927—1949)》,赣南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5页。
“新富农”这一概念的出现,是中共革命逻辑的必然结果。中共六大认为,在中国土地关系的发展前途问题上,应摒弃会令广大农民遭受长期苦难折磨的“富农的资本主义式的小农经济”、地主转变经营方式的资本主义经济、外国资本投资等农业资本主义发展模式,而应当通过革命,特别是土地革命消灭封建剥削,“开辟农村之中资本主义的自由的比较快的发展”。(4)《土地问题决议案》(1928年7月9日),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342—349页。换言之,中国在土地革命成功以后,进入社会主义以前,有一个资本主义的快速发展阶段。而这一阶段的农村资本主义的发展,就是新富农的产生与发展。那新富农与旧富农的区别何在呢?旧的富农,虽然“剥削雇农的方法”是其主要的经济特点,但由于中国经济的现实条件极大的阻碍了农业经济的资本主义化,故此“农村资产阶级(富农),一方面实行雇用工人(雇农),别方面仍旧要出租田地,而且还要经营商业和高利盘刮。”(5)《土地问题决议案》(1928年7月9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第344页。由此可见,旧富农除了资本主义性质的雇工和经营商业外,还有封建主义性质的地租剥削和高利贷盘剥。而土地革命发展到后期要“反富农”,其实是反对他们的“半地主”剥削。“农民群众反对富农半地主的斗争,并非当他一个代表农村资本主义关系的人来反对的,却是当一个出租田地的半地主来反对的。”(6)《土地问题决议案》(1928年7月9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第339页。由此反推,则富农如果作为农村资本主义关系的代表,是不会,亦不应为农民群众所反对的。在土地革命消灭了封建剥削后应运而生的新富农,正是纯正农村资本主义关系的代表。
苏区时期,虽然中共认识到富农有半地主性富农、资本主义性富农、初期的富农(即富裕中农)这样三种,但却是基于现实而归纳的,并未认识到这其中的“资本主义性富农”就是土地革命后,进入社会主义前这一过渡阶段在农村自由而快速发展的资本主义关系的代表之“新富农”。(7)《富农问题——前委、闽西特委联席会议决议》(1930年6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现代经济史组编:《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97页。相反,此时中共虽然已经认识到在土地革命后将不可避免产生“新富农”,但却认为只是“新的富农”,并不认为其和旧富农有本质区别。(8)江明明:《苏区新富农问题探析——从邓子恢给毛泽东的一封电报说起》,《苏区研究》2019年第4期,第102页。
中共认识到新富农和旧富农有本质区别是在延安时期,并且是被逼问出来的。1935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了改变对富农策略的决定,认为“在目前资产阶级民众革命的阶段上,资本主义必然要相当发展,这种发展,不是可怕的,而是有利的。”因此不宜再采取“加紧反对富农的策略”,在苏区“对于富农,我们只取消其封建式剥削的部分,即没收其出租的土地,并取消其高利贷。富农所经营的(包括雇工经营的)土地、商业以及其他财产则不能没收,苏维埃政府应保障富农扩大生产(如租佃土地,开辟荒地,雇用工人等)与发展工商等的自由。”(9)《中央关于改变对富农策略的决定》(1935年12月6日),《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第836页。由此可见,此时中共开始注意保护富农的资本主义属性。此后随着中共发现农民勤劳致富在延安的大生产运动中发挥着巨大作用,解放日报于1943年1月11日发表社论《开展吴满有运动》,“号召全边区的农民们,努力学习吴满有”,“他的方向,就是今年边区全体农民的方向。”(10)《开展吴满有运动》,《解放日报》1943年1月11日,第1版。而一位敏感的读者赵长远在读完《解放日报》的相关报道以后,却发现从经济本质上来看,“吴满有是一个富农”,提倡吴满有方向,是不是就把富农的方向当做边区全体农民的方向?(11)《关于吴满有的方向——复赵长远同志的信》中赵长远写给《解放日报》编辑的信,《解放日报》1943年3月15日,第1版。很明显,这不是赵长远的个人意见。当时中共党内很多人都认为:“我们是共产主义者,是反对剥削的,但是我们今天反而来发展富农,发展这种建立在剥削雇佣劳动的基础上的经济形态。这同我们的无产阶级的立场是不是有些矛盾呢?有人或者说,我们同剥削阶级讲讲统一战线还可以说得过去,怎么可以号召全体农民,甚至农村中的共产党员都向富农看齐呢?”(12)《关于“吴满有方向”问题的报告》(1943年),《孙冶方文集》第3卷,知识产权出版社2018年版,第205页。这些意见关系到中共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还是资本主义前途的大是大非问题,中共十分重视。在收到赵长远的读者来信后,马上由王若飞主持的中央党务研究室以“本报编辑部”名义,发表了长篇复信,(13)李锐:《劳动英雄吴满有真的叛变投敌了吗?》,《炎黄春秋》1995年第4期,第67—68页。即《解放日报》1943年3月15日头版发表的《关于吴满有的方向——复赵长远同志的信》,并在复信中开篇即明言这“是一个很重要而牵涉很广的问题”,要将双方的来信和复信“一起在报上公布,以便提供大家讨论与研究”。(14)《关于吴满有的方向——复赵长远同志的信》,《解放日报》1943年3月15日,第1—2版。后来果然也在全党各级组织和各根据地对这封信的内容进行了普遍的研究和讨论,并“把这种讨论深入到广大群众中去,深入到各阶层去”。(15)《关于“吴满有方向”问题的报告》(1943年),《孙冶方文集》第3卷,第205页。
为什么要如此重视这封被读者来信逼问出来的答复呢?因为它正式解答了中共此时在富农概念上的许多理论和实际问题,正式确认了吴满有代表的是一种和此前意义完全不同的“新富农”。复信首先承认“吴满有现在是一个富农”,并且其“雇佣劳动的部分,是有剥削关系存在的”;进一步则承认“吴满有式的经济发展,是资本主义性的发展”;再进一步,则认为正是中共在边区进行了“反封建革命,扫除了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所以才有吴满有式的富农经济的发展”,所以吴满有式新富农的出现,“正是边区革命后必然的产物”。不仅如此,也只有边区农民,才能像吴满有一样经过辛勤劳动而成为富农。这种富农经济,正是边区优越性的体现,在全国范围内则是最进步的富农经济。(16)《关于吴满有的方向——复赵长远同志的信》,《解放日报》1943年3月15日,第1—2版。
同时,复信中也认为吴满有式新民主主义下的资本主义与旧资本主义是不同的:政治上,新民主主义政权不允许资产阶级或地主阶级垄断,会照顾各阶级的利益;经济上,新民主主义经济除了资本主义外,还有此前所未有的“新式国家经济”,可以“有足够的力量来抵制资本主义的过分剥削,来支配将来经济发展的方向”;在社会政策上,新民主主义会限制富农对雇农的剥削,保障雇农利益。故此,“在新民主主义下发展资本主义,就可以避免旧资本主义不合理的过度剥削,而使各阶级的利益得到适当的调剂与保证”。(17)《关于吴满有的方向——复赵长远同志的信》,《解放日报》1943年3月15日,第2版。
最后,中共还对自己此时的“反对党内资本主义思想”的口号做出解释,认为反对资本主义思想,在范围上不仅只限于党内,也只限于政治方面。相反,党外的资本主义思想,则是必然要,亦需要发展的。同时,“党员是人民中的一部分”,而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又是党的政策,因此必然会有部分党员在经济上的资本主义活动得到发展。由于党只是在党内政治上反对资本主义,因此对这部分党员的资本主义经济活动,中共认为不应阻止,但“必须用大力来反对党员在政治上由无产阶级变为资产阶级”。换言之,中共党员(主要是农民党员)在经济上可以是资产阶级,但在思想上则应是无产阶级。这种分析在当时自然有其道理,但我们以后见之明则不难发现,这一逻辑违背了马克思唯物主义最基本的理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亦即尽管吴满有式新富农在政治上是中共党员,在经济上是资产阶级,其本质最终还将是资产阶级。(18)《关于吴满有的方向——复赵长远同志的信》,《解放日报》1943年3月15日,第2版。而这一理论阐释,亦可视为改革开放后“党员企业家”的滥觞。
后来成为著名经济学家的中共党员孙冶方也看到了这一矛盾。他在传达“关于‘吴满有方向’问题的报告”时,就发现在党内讨论时很多人断定这种新型的、革命的、吴满有式的新富农经济最终将发展成地主经济。孙冶方经过分析对此得出了自己的结论,认为担心“吴满有”将成为地主经济的人是在“用观察半封建半殖民地农村经济发展规律的目光观察新民主主义政权下的农村经济发展规律”。以前的旧富农本身就带有半封建性,其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发展,发展的当然是他封建的方面。而在经过反封建革命后的新社会,“封建性质的剥削已经彻底被铲除”,本身就只有资本主义性而不带有半封建性的新富农自然不会再向封建性的方向发展,只会依照资本主义的方向发展。既然不会走向地主经济,那新富农的最终前途为何呢?孙冶方认为,随着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很可能和平转入社会主义革命,则“革命的、新型的吴满有式的富农经济更有可能和平地转化为社会主义的集体农场”。(19)《关于“吴满有方向”问题的报告》(1943年),《孙冶方文集》第3卷,第208—211页。
通过这场中共各级组织对“吴满有方向”问题的热烈研究和讨论,我们不难发现,中共对新富农的认识是和中国革命过程中资本主义的发展问题紧紧联系在一起的。边区因为中共革命消灭了封建剥削和其他阻碍资本主义发展的因素,新富农所代表的纯正资本主义经济亦由此得以产生和发展。新富农所代表的不含半封建性的资本主义的发展,也正是边区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所独有的和正需要的,并且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不会重蹈旧资本主义发展的覆辙,将助力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转化成社会主义集体农场经济。
解放战争时期进行土地改革,由于要制定明确的阶级划分标准并配以不同的对待政策,因此对新旧富农皆有明文规定,在对二者的对比中,我们能更好的发现“新”“旧”之间的差异所在。中共中央在1948年制定关于土地改革中各社会阶级的划分及其待遇的规定时,就对新旧富农做出了明确区分,认为“旧富农是占有较多较好的土地、耕畜、农具及其他生产资料,自己参加主要农业劳动,但是经常依靠以半封建方法剥削雇工,或其他封建剥削的收入,作为其主要或重要生活来源”;而“新式富农是租入或占有较多较好的土地,占有耕畜、农具及其他生产资料,自己参加农业劳动,但经常依靠以资本主义方法剥削雇工,或其他资本主义剥削的收入,作为其生活来源的主要或重要部分的人们。”两相对照,可以很明显的发现,中共对新旧富农的描述在行文上几乎是一样的,关键差别就是旧富农以封建方法剥削雇工为主,封建剥削收入是其生活主要或重要来源,而新富农则是以资本主义方法剥削雇工为主,资本主义剥削收入是其生活主要或重要来源。并且中共认为:“在废除封建剥削以后,旧式富农可能转变为新式富农”。(20)《中共中央关于土地改革中各社会阶级的划分及其待遇的规定(草案)》(1948年2月25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17、122、121页。由此可见,在中共的概念判断上,新旧富农的本质区别始终就在于新富农是资本主义性的,旧富农主要是封建性的。因此,几分封建主义与几分资本主义,是中共对新富农概念认定的核心因素,新富农的命运也由此随着中共对资本主义的认识的变化而几经沉浮。(21)苏少之:《革命根据地新富农问题研究》,《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1期,第129—160页。
尽管中共对新富农的认识发生着变化,并且对新富农具有几分封建主义和几分资本主义争论不休,对新富农是否革命也看法不一。但抛开这些笼罩在新富农身上的意识形态色彩,单就中共在报纸等媒体上对新富农群体的宣传来看,我们却能看到另外一种历史面相。
吴满有作为新富农的典型人物而广为人知,是中共对其大力宣传的结果,对其进行剖析更能反映中共对新富农的宣传和政策。吴满有原本是陕北横山县人,因为生活困难,1928年带着妻子和两个女儿、一个儿子逃难到了延安。为了活命,先后卖掉了两个女儿,妻子也于1931年病故。吴满有在延安向地主租得了两三亩荒地,成为佃农,全家吃苦受穷,打柴做工。在缴纳租税之外,过着半饥半寒的生活。1935年,中共在延安地区进行了土地革命,吴满有分到了一架四十多垧地的荒山,政府补助了农具、口粮和种子。吴满有家有其本人、二弟、大儿子共劳动力3人,二儿子上学,在农忙时请假参加劳动。弟媳、儿媳则在家做饭,顺便推磨滚碾,照顾牲畜。吴满有辛勤劳作,每天晚睡早起,精耕细作,冬天也坚持劳动。在他的带领下,一家人辛勤劳动,除了在农业上扩大生产和提高产量之外,还多方面创收以进行财富积累,比如搞副业(长途贩运),扩大生产,逐渐富裕起来。1941年秋,吴家收获粮食34石,在当地可算首富。为了感谢中共政策为其带来了美好生活,吴满有踊跃缴纳公粮。1941年他上缴公粮14石3斗(合1400余斤),此外还上缴公草1000斤,购买了公债与盐代金815元。从1941年到1944年,吴满有累积交纳公粮近100石。还被选为乡参议员和优抗主任。1943年,他将自己拥有的土地增加了96亩,增收粮食40石。并且雇了2名长工,3名放羊和牛马的娃子,拥有5头牛、1头驴、200只羊,马2匹,成为当地首富。(22)以上内容来自《模范农村劳动英雄吴满有连年开荒收粮特多影响群众积极春耕》《模范英雄吴满有是怎样发现的》,《解放日报》1942年4月30日,第1、2版;《忘不了革命好处的人——记模范劳动英雄吴满有》,《解放日报》1942年5月5日,第2版;《劳动英雄吴满有计划今年扩大生产》,《解放日报》1943年1月8日,第1版;《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劳动英雄代表大会宣言》,《解放日报》1943年12月17日,第1版。在自己富裕起来之后,吴满有还积极领导和组织其所在的吴家枣园的村民成立变工队(一种劳动互助组织——引者注),使全村人都多打了粮食,都丰衣足食,把吴家枣园变成了“劳动模范村”。1942年,他因为在开垦荒地、扩大生产规模、增产粮食、交纳公粮和帮助他人方面表现突出,被评为劳动模范,受到边区政府的奖励,也由此被边区政府注意,开始了长达六年的宣传报道。(23)周海燕:《记忆的政治》,中国发展出版社2013年版,第204—221页。
中共第一次报道吴满有是1942年4月30日的《解放日报》,登载了记者莫艾的多篇报道如《模范农村劳动英雄吴满有连年开荒收粮特多影响群众积极春耕》《不但是种庄稼模范还是一个模范公民》《模范英雄吴满有是怎样发现的》,并配以社论《边区农民向吴满有看齐!》。通过这些文章,塑造了吴满有在土地革命后由穷人翻身、感恩革命的形象,大力宣传他的两个特质:一方面辛勤劳动,积极生产,增加了粮食产量,改善了自己的生活;另一方面政治觉悟高,多缴纳公粮和购买公债及公盐代金,积极支持革命。(24)《模范农村劳动英雄吴满有连年开荒收粮特多影响群众积极春耕》《不但是种庄稼模范还是一个模范公民》《边区农民向吴满有看齐!》,《解放日报》1942年4月30日,第1版;《模范英雄吴满有是怎样发现的》,《解放日报》1942年4月30日,第2版。
中共发现和宣传吴满有与当时的形势所需紧密相关。当时陕甘宁边区由于受国民党经济军事封锁,出现财政困难。中共希望通过模范人物来刺激生产,解决这一困难,而对吴满有的宣传则效果明显。正如毛泽东事后回忆:“好像从前提出要增加四十万石细粮一样,高干会议以前提出的,但究竟如何增加,没有哪个管。而前年高干会议提出增加八万石细粮,结果增加了十六万石,因为去年一月初报纸上出现吴满有的按家计划,建设厅把他找到,开了三天会,搞清楚了一个吴满有,才晓得边区能增加多少万石,用什么办法增加。”(25)《关于陕甘宁边区的文化教育问题》(1944年3月20日),《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09页。朱德也认为记者莫艾对吴满有的报道,其经济价值不下于20万石公粮(1941年度陕甘宁边区征收的公粮总数)。(26)李锐:《劳动英雄吴满有真的叛变投敌了吗?》,《炎黄春秋》1995年第4期,第68页。
在这个背景下,《解放日报》对吴满有的重点宣传,是种庄稼模范和公民模范。所谓种庄稼模范,就是辛勤劳动,积极生产,多打粮食。所谓公民模范则是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多出公粮,支持革命。只有这样,才能鼓励农民多生产,多缴纳粮食,改善自己生活,解决边区的困难。
但正如上节所述,随着对吴满有宣传的扩大,有人质疑,就经济本质(即概念上)而论,鼓励全边区农民走吴满有方向就是要发展富农经济这种建立在剥削雇佣劳动基础之上的经济形态。《解放日报》在答复中承认了吴满有是带有资本主义剥削的富农,但同时也认为“当我们把吴满有当做富农看待的时候,是有一种新的含义的。就是说,吴满有是新民主主义政权下一种新型的富农,他与旧式的富农,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他对革命是坚决拥护的”,是“革命的富农”。(27)《关于吴满有方向——复赵长远同志的信》,《解放日报》1943年3月15日,第1—2版;李锐:《劳动英雄吴满有真的叛变投敌了吗?》,《炎黄春秋》1995年第4期,第68页。这一问答是中共在宣传中关于新富农的唯一一次讨论,是概念和宣传的唯一一次正面交锋。因为从概念上来说,吴满有是富农阶级,是资本主义经济的产物,在宣传中鼓励吴满有方向就是鼓励走资本主义道路。而在《解放日报》的答复中,一方面承认了概念上吴满有是富农阶级,但又给他冠于“新富农”的头衔,认为新富农是革命的,“在经济上吴满有是努力劳动和发展生产的模范”,“在政治上吴满有是拥护革命和公私兼顾的模范”。换言之,问者问的是新富农在概念上的阶级本质,答者回答的却是新富农在社会功能上的革命表现。结合上一节中共对新富农概念的认识,我们不难发现,中共对新富农概念的认识和其宣传是不一样的:概念认定的关键是资本主义,宣传的重点是革命的政治立场。并且正是因为中共此前对新富农的社会政治功能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在党内外形成极大影响,故此在后来的土改中不得不考虑对他们要特别注意照顾,而着眼点也是“他们政治上与旧富农有根本区别”,因此“必须把他们看作基本群众”。(28)《晋察冀局关于传达与执行中央五四指示的决定(节录)》(1946年8月),《中国的土地改革》编辑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及经济研究所现代经济史组编:《中国土地改革史料选编》,国防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98页。制定政策时的考量因素无疑更加凸显了新富农在此前宣传中定位的是其社会功能中的“支持革命”。
这一切的宣传,除了面对质疑时的答复,均未突出吴满有形象与新富农的概念有何关联。而事实上某些新富农典型人物甚至会与新富农的概念产生冲突,因为新富农在概念中代表的是纯粹的资本主义剥削,但事实上一部分吴满有式新富农还兼有封建剥削。他们在逐步富裕起来后,土地增多,资本积累,慢慢的开始出租土地。如吴满有1943年就“又把三十垧地安庄稼安出去”。(29)《吴满有和吴家枣园》,《解放日报》1944年1月1日,第2版。而申长林也在1943年“按伙子”(这是按庄稼的另一种说法)按了三家。(30)《模范党员和劳动英雄申长林同志》,《解放日报》1944年1月28日,第2版。不仅如此,田二鸿还因为对伙子(即佃户)不好而引起群众不满,杨朝臣甚至硬向政府要地,但要的地并不是自己耕种而是按出去。(31)《关于劳动英雄的几个问题》,陕西省档案馆藏,档案号:6-242。转引自王彩霞:《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劳模运动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4年版,第241页。出租土地而获取地租,尽管很多新富农出租土地更多的是响应政府号召,以此解决难民问题,但这依然是封建剥削。由此可见,宣传中的吴满有,并不是概念中的资本主义性的新富农,也不是实际上带有封建剥削的旧富农,而是劳动英雄、公民模范,是和新富农的经济本质相背离的另一种面相。这种概念和宣传的背离,可能是随后在解放战争进程中对新富农采取限制和利用政策的重要原因:概念上的新富农是资产阶级,要在新民主义革命中受到限制;宣传上的新富农是辛勤劳动的公民模范,利用它可以稳定中农,刺激生产。
改革开放以后,政策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邓小平更是多次提出应在农村鼓励勤劳致富。(32)《邓小平: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北方新报》2008年3月12日,第24版。而上文所述中共在1940年代广为宣传的吴满有式新富农,正是勤劳致富且多交公粮的典型,由此很容易让人将历史和现实产生联想。再加上“随着全党、全国都开始了思想解放的进程,中共党史研究崇尚实事求是,走向学术化,也是一个发展的大趋势。”(33)杨奎松:《50年来的中共党史研究》,《近代史研究》1999年第5期,第184页。两者的结合,使得新富农在学术研究中成为中共执政乃至国家现代化的历史经验,出现了新的面相。
最先被注意到的是中共高层领导人的新富农思想。1991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的董伟撰文论述了张闻天的新富农思想和其现实意义。其中定义“新富农经济是土地改革后,在新民主主义条件下,在党的鼓励生产、鼓励致富的农村政策下产生的一种新的经济成分,它同旧富农经济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强调的是“党的鼓励生产致富”,即邓小平所言的“勤劳致富”。而在论及张闻天新富农思想的现实意义时,则认为“能帮助我们正确认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肃清平均主义的余毒;有利于正确认识新时期党员雇工这一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换言之,一方面有助于我们认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正确性,一方面则关注的是现实中的党员雇工以及私人企业主入党问题。在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期,是否允许私人企业主入党问题引起了长期的争论。而在争论过程中,中共之前对新富农入党问题的讨论和决定(主要发生在毛泽东、刘少奇和张闻天之间),被作为经验反复提出来,甚至正反双方都将其作为自己的有力论据。例如此处董伟的看法是“按照张闻天的思想,在新民主主义阶段,我们虽然是要发展资本主义,并允许雇工和一定限度的剥削,但是,对共产党员,则要另当别论,不但不允许其雇工剥削,而且对那些坚持要走新富农道路的党员劝其退党,因为,无论是封建剥削,还是资本主义剥削,与共产党的性质都是不相容的。张闻天在这一点上的认识是相当清醒和坚定的。”(34)董伟:《试论张闻天关于新富农经济的思想及其现实意义》,《学术交流》1991年第3期,第118—122页。不仅张闻天,作者本身的意见也溢于言表了。而在“三个代表”重要讲话发表之后,对于私人企业主入党的问题,则是肯定的声音占据多数,且张闻天当年的思想也成为他们的论据。在学习胡锦涛2003年“七一”讲话的辅导读本中,该书编写组引用了张闻天当年对新富农经济的判断,认为新富农在经济上是劳资两利的剥削,政治上则拥护民主政府的一切法律,对于这样的新富农必须容许其存在与发展;并认为毛泽东与张闻天的看法一致,并由毛泽东在批准新富农代表吴满有等人的入党问题的批语中表明毛泽东对新富农入党的支持。结合这些历史经验,得出了应当允许私营企业主入党的论断。(35)本书编写组:《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学习辅导》,中国言实出版社2003年版,第123—125页。
随后被挖掘出来的是任弼时的新富农思想。1994年,《党的文献》公布了任弼时1947年11月12日关于解放区政权和新富农政策问题给毛泽东的信的手迹。其中涉及新富农主要有两点:一是不应剥夺吴满有式富农的选举权,以免产生不好的影响;二是在处理新富农的土地财产时应和旧富农区别开来,进行适当保护,以免在农民中产生一种怕变富农的思想。(36)《任弼时1947年11月12日关于解放区政权和新富农政策问题给毛泽东的信手迹》,《党的文献》1994年第2期,封底页。这份文件的公布,很明显是赞扬任弼时在保护新富农方面的贡献,并对现实作出某种回应,即强调应保护先富起来的人的选举权和财产,使人们不怕变富。2010年,《党的文献》刊登了吕小蓟的文章《任弼时与解放战争时期的土改纠“左”》,其中重点提到了在中共对土改时如何处理新富农问题的决策中,任弼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并在最后结语中认为:“如新富农问题,当时表现的是土改政策的问题,其本质在于如何认识和对待在党领导下先富起来的人,所折射的是如何使农民走上共同富裕道路的问题。这在当时战争情况下成为遗留问题,没有条件进一步认识和解决。但任弼时的思想和主张,给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后制定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后走向共同富裕的政策,留下来宝贵的历史经验。”(37)吕小蓟:《任弼时与解放战争时期的土改纠“左”》,《党的文献》2010年第2期,第55—59页。2013年5月6日,吕小蓟又在《北京日报》发表文章《任弼时倡言正确对待党领导下先富起来的人》,重申了其在《任弼时与解放战争时期的土改纠“左”》一文中的观点,认为新富农问题的本质是如何认识和对待在党领导下先富起来的人,为改革开放后的政策提供了历史经验。(38)吕小蓟:《任弼时倡言正确对待党领导下先富起来的人》,《北京日报》2013年5月6日,第17版。这篇文章先后被《中卫日报》《兴安日报》和《福建党史月刊》等报刊转载。由此可见,作为经验的新富农,和它作为概念和宣传时又完全不同,成了最先那批“在党领导下先富起来的人”,为改革开放后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后走向共同富裕积累了经验,并通过复述当年中共领导人的新富农思想和政策,对当下的先富起来的人进行肯定和鼓励。
更有当初宣传吴满有式新富农的当事人不断追忆往事,诉说历史的经验教训。李锐认为他一直坚持提倡向吴满有方向发展:“发展新式富农,带动全体农民共同富裕,这本来是当年党的英明政策,也是成功的经验。可惜后来在土改运动中总是犯‘左’的错误,使农民总是安穷怕富;后来的合作化运动中,急于过渡到高级社,随之而来的公社化运动,平均主义思想更加泛滥。最后终于发展到‘文化大革命’中的‘穷过渡’,使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二十多年来走了一大段曲折道路。回顾往事,令人感慨无穷。”(39)李锐:《劳动英雄吴满有真的叛变投敌了吗?》,《炎黄春秋》1995年第4期,第68页。在这里,李锐把根据地时期的发展新富农作为带动全体农民共同富裕的正确经验,认为中共后来偏离了这一经验,走了弯路。换言之,改革开放后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实现共同富裕的决策,在李锐看来,是回到了新富农经验的正确轨道。
还有将新富农和邓小平直接关联起来的。《新华日报》(太行版)1944年曾发表过邓小平的讲话,邓将“吴满有方向”概括为三个环节:“首先是扶助贫农、中农上升;第二是奖励富农经济;第三是削弱封建,忽视任何一个方面都是不正确的”,其目的就是要“让贫的变富,富的更富”。(40)邓小平:《在杀敌英雄劳动英雄大会上的讲话》(1944年12月6日),原载于《新华日报(太行版)》1944年12月25日,转引自《党的文献》2001年第2期,第6页。《党的文献》2001年第2期全文披露了邓的这一讲话,并配以解读文章。解读文章在阐述中认为“《讲话》是邓小平新时期富民思想的原始标本”,并且判定邓小平是当时的抗日根据地领导人中最早、最鲜明地提出这一富民思想的。(41)赵秀山:《研究邓小平经济理论形成问题的重要历史文献——读邓小平<在杀敌英雄劳动英雄大会上的讲话>》,《党的文献》2001年第2期,第27—28页。罗朝晖在其博士论文中也认为“这一思想与80年代后邓小平的先富带动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理论可以说是一脉相承的。”(42)罗朝晖:《富农与新富农——20世纪前半期华北乡村社会变迁的主角》,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28页。作为经验的新富农,成为邓小平理论的直接来源。其实,1943年《解放日报》发表的《关于吴满有方向——复赵长远同志的信》中就有类似论述:“在旧的资本主义下,农民的分化是小部分上升为中农富农,而大部分却下降为贫农雇农和城市无产者。但在边区新民主主义的条件下,情形却是两样。边区发展只有一天一天上升为中农或富农,一天一天向丰衣足食的道路上走,而绝少有下降的。这是说明边区经济的优越性与政治的革命性。因此,边区发展经济的道路,是可以看为未来中国经济健全发展的样本。”(43)《关于吴满有方向——复赵长远同志的信》,《解放日报》1943年3月10日,第2版。如此看来,作为宣传的新富农与作为经验的新富农密切相关。
作为经验的新富农,我们可以发现,它与新富农的概念、宣传是脱离甚至是被选择性改写的,例如新富农在经验中成了“中共领导下先富起来的人”,而不是概念中强调的带有资本主义剥削的富农,更不是宣传中的劳动英雄。并且,作为经验的新富农,其重点不再是新富农本身,而是中共领导人对新富农的看法,并且是和后来政策(改革开放)一致的看法。这些看法中的只言片语,在此后的研究者看来,都有可能具有重要启示意义。相反的,中共领导人在不同阶段提出的要打击和消灭新富农的看法,则或湮没在历史长河中,或被选择性遗忘。(44)这方面的研究,可以参见周海燕:《吴满有:从记忆到遗忘——<解放日报>首个“典型报道”的新闻生产与社会记忆建构》(《江苏社会科学》2012年第3期)。
以新富农作为案例来分析革命史三调,我们可以发现,作为概念、宣传和经验的新富农,他们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概念聚焦于新富农的性质,宣传关注的是新富农的社会功能,经验则看重领导人的新富农思想。但这三者之间又是存在关联的:新富农的概念确定其是资本主义,而当时中共认为新民主主义时期要发展资本主义,这就为当时的新富农宣传提供了合理性;而通过对新富农的宣传,又使新富农的概念得以进一步确认,如《解放日报》关于吴满有的富农性质的问答,就使新富农的概念不再受到质疑;最后,在对新富农的概念的认识和宣传中涌现出来的中共领导人(如张闻天、任弼时和邓小平)关于新富农的看法,则成为此后重要的历史经验。
在革命史研究中,不仅新富农存在上述“革命史三调”,“黄色工会”也有三种面相:概念上,在中共的认识中,非中共领导的工会都可称之为“黄色工会”,它们“背叛”了工人利益,性质是反动的;而事实上,中共认定的那些“黄色工会”并不像中共所认为的那样“反动”,反而是维护工人利益的组织;而作为经验,1949年后,中共党史专家又进一步诠释了“黄色工会”,将其作为研究1927—1937年间国统区工会组织以及工运历史的基点。(45)参见田明、岳谦厚:《“黄色工会”问题的再研究——以上海邮务工会为中心》,《史学月刊》2017年第3期,第60—68页。由此可见,革命史三调是革命史研究中非常重要、非常普遍的现象,应当引起我们在研究中的重视和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