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文化带沿线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的现状、分析和提升策略

2020-12-01 11:39朱季康
地域文化研究 2020年4期
关键词:活态大运河建设

朱季康

大运河文化带沿线的各个城市(以下简称“沿线城市”)大多科教兴盛、经济发达,具有较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基础和潜力。在当前已经取得一定成绩的基础上,沿线各市可以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框架内,依托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战略所实施的制度与平台,通过提升相关策略,实现这些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进一步优化,实现更高层次的发展。

一、大运河文化带沿线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现状

大运河沿线城市多为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入选国家、省、市级非遗名录者众多。这些非遗项目涉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全部5 个种类,即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表演艺术;社会实践、礼仪、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纵观沿线城市所流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但种类丰富、传承有序,而且内涵深刻、影响重大,其中很多是这些城市的重要文化载体、城市精神象征,也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大运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在行政职能上由各市文物局承担,经过长期的摸索与踏实的工作,目前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已经形成静态式与动态式两种模式,前者注重对于非遗本身内在价值的保存,包括非遗信息、数据的收集与整理;后者除了对非遗本身价值的保存外,还注重其传承功能的发挥,也关注其经济效益、社会价值等方面的开发,包括对非遗文化项目的传承培训、非遗活态化开发等内容。目前,沿线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现状大致如下:

(一)沿线城市非遗保护地方性立法及非遗标准化规范的设立

在非遗保护地方性立法的努力方面,除了遵守国家、相关部省级部门所制定的各类文物保护、文化产业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外,沿线城市相关部门还广泛调研,因地制宜,制定与出台了一系列的具有地方特色、针对性强的非遗保护方面的地方政策与法规。沿线各市政府希望据此对沿线城市非遗的调查、认定、保存、传承、传播与利用等活动进行全面的规范,并制定、约束相关的配套管理制度。沿线城市还借鉴工业经济领域的行业及技术规范模式,积极制定各类涉及非遗项目保护与传承的标准化规范文件。这些规范的出台,保证了沿线城市相关非遗项目的传统性,提升了沿线城市非遗的活态化水平,刺激了更多的适应现代社会审美、适用于现代社会生活的非遗产品的出现。这些规范不但有效的总结、统一了相关非遗产品的制作工艺与技术要求,也从某种程度上,保护了这些非遗项目的知识产权,为沿线城市相关非遗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沿线城市非遗普查及传承人制度、传承基地的普遍建立

近几年,随着沿线各市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视,越来越多的资金、技术、行政等资源投入到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事业中去,最直观的体现就是非遗传承人制度与传承基地的建设已经由点及面,颇具规模。沿线城市通过多种方式以加强非遗数据的普查与收集整理、非遗传承人的管理、非遗传承基地的建设与推广,保证对非遗传承的规范性,实现各市非遗发展的延续性。沿线城市已经基本建立起较为规范的非遗项目普查制度,对每一个列入各级非遗名录的非遗项目都建立了单独的较为完备的电子数据档案。根据国家及省相关部门的统一规范与要求,沿线城市普遍实行了非遗项目的传承人制度,先后确定了一批国家、省、市县级的传承人名录。构建了初步的非遗传承保障制度,对进入名录的非遗传承人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经济资助,帮助其实施传承工作。沿线城市先后设立了一批非遗传承基地。在政策优惠下,通过实施“名家传承”等计划,将非遗传承人落在传承基地中,由传承人定期或不定期的在基地内进行非遗传承及生产、展示工作。有些非遗传承基地还以准“单位”性质的挂靠方式进行管理,实施财政补贴。针对不同的非遗类型,创新传承培养思路,采取多元化的传承培养模式。如对于戏剧、曲艺类非遗的传承,除了设立传承基地进行传承外,还在文化艺术学校等文化机构开设了学习传承班等,以“自培+委培”“专授+专培”等模式,定向培养戏剧、曲艺非遗的人才。还有一些配套的工作也开展起来,如试点了“小小传承人”项目;实施了文化名人访谈录工程,对相关非遗传承人进行了口述史记录等。一些沿线城市还注册组织了文化志愿者队伍,投身非遗保护事业。这一系列工作的实施让沿线城市非遗传承工作从无序自发向有序规范转变,由传承者个人行为向群体性行为转变。

(三)沿线城市非遗展览场馆与非遗街区建设的多点开花

以各类文博场馆与城市古城区、乡镇历史文化街区为载体,将非遗展示出来并进行相关产品、服务的交易,是目前各个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各沿线城市的规划中,就有计划的量身定制的打造了一些非遗的专门文博场馆,并提供给游客一些与非遗项目进行互动的场馆空间。在这些空间中,游客们可以与非遗亲密接触,亲身经历非遗产品的制造、创作过程,感受非遗的魅力。在一些沿线城市的历史城区、一些乡镇的历史文化街区中,原本留存有一些非遗的历史遗存或活动场所。在各市政府的支持与投入下,经过精心的修复与科学的规划,这些场所部分得到了恢复,重新焕发出生机。各市还借助市场机制,积极调配,开辟了一些新的非遗展示、交易的场所与店铺,扩大了非遗展示的窗口。

(四)沿线城市非遗与创意智造产业结合的起步

非遗是人类历史上精神文化的优秀结晶,是人类创意与智力的结合。而将非遗项目与创意智造产业相结合,实现文化与经济的强强联合,是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中一个新兴的领域。近些年,沿线城市在此领域主要进行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通过建设承载非遗项目的集聚区(创意园)为平台,搭建非遗展示、传承以及与民众接触、学习、交流、交易的桥梁。这些非遗项目入驻园区后,通过统一的策划、管理与运作,尤其是与创意智造产业的结合,形成非遗展示、传承与交易的规模效应,为非遗保护事业提供了新的舞台。二是通过对生产相关非遗产品的企业给予引导性政策及生产性优惠措施。这些企业充分挖掘非遗产品的内在价值,结合社会与时代需求,将创意智造的优势与非遗产品相结合,创造出更加适应市场需求,且具有文化内涵、保持非遗技艺与技术传统的创新型非遗产品。这些企业获得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实现良性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为非遗保护事业增添新的动力。三是通过旅游文化景区的开发,借助旅游资源,使非遗在与各大景区的联动中实现创意再现。其目的都在于激发这些非遗项目所具有的文化、生态与文明价值,通过创新创意,实现更高层次的保护与传承。

(五)沿线城市非遗活态保护与传承方兴未艾

非遗的活态化程度是非遗保护与传承的评价指标之一,也是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努力目标。首先,沿线各市通过政府购买文化服务等形式,积极开展文化惠民服务,组织各类非遗项目在这些文化惠民活动中提升活态化水平。如周末剧场、音乐厅公益演出项目等。通过这些活动,将非遗展示于市民与游客面前。其次,各市在很多中小学校中开展了“非遗进校园”的活动项目,引导学生感受非遗魅力,在青少年群体中逐渐培养出非遗的爱好者与参与者。第三,积极推动非遗参与沿线各市内外的各种展会活动,将非遗进行活态的展示,扩大了非遗的影响力。第四,通过一些特殊的公共活动,使非遗走向广场,走向群众。既弘扬了非遗文化,也激发了市民对非遗的热忱,对促进非遗保护事业的发展有很大的意义。第五,利用互联网平台,如APP 直播等形式,为非遗制造活态展示的机会。

二、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的不足

虽然沿线城市做了很多工作,但距离非遗保护与传承的理想状态还有一定差距,其原因有主客观两个方面:

(一)客观原因

非遗自身一些先天的特性以及非遗生产性保护模式中的一些缺陷,客观上对沿线城市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形成了一定限制。

1.一些非遗在保护与传承时受到自身文化内涵、精神属性、艺术形式等特性的制约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于物质文化遗产,它们大多是在漫长的农耕社会时期,通过劳动人民的生产、消费与娱乐习惯而积累形成的一种文化遗产,具有特殊的文化内涵、精神属性与艺术形式。虽然非遗都来自于生活,尤其是来自于生活中的劳动过程,且绝大部分是百姓日用生计行为中的产物,但随着社会形态的改变、物质生产技术的进步与人民审美情趣的转变,非遗所承载的文化内涵在进行保护与传承时,无法完全套用其产生、发展与高峰时所享有的模式与方法。非遗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的精神属性也要求其在保护与传承中须保留相对传统的形式与内容,难免产生与现代社会工业化生产、生活、消费、娱乐等方面习惯的相异性,不可能全面的自动的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在没有足够的外部力量的介入下,大部分非遗因缺乏与现代社会的黏性,难以与现实社会全盘融合,从而不断式微。一些非遗的艺术表现形式也是与其产生时的社会环境紧密结合的,本身即承载着时空生态的要素。在保护与传承的过程中,这些非遗品种需要被提供特殊的环境条件与传播路径才能有积极的效果。自身的文化内涵、精神属性与艺术形式,对非遗的保护与传承产生了一定程度上的制约。

2.非遗的生产性保护模式存在着先天性的制约

运用生产性保护模式以实现非遗在现实社会中保持生命力与活力,即活态化,成为业界的一个共识。非遗的活态化发展要与现实社会的发展阶段相适应,要考虑到现实社会的环境与条件要求,满足现实社会中民众的精神需求。非遗的活态化发展不仅仅为实现其经济价值,更要实现其社会价值。在进行非遗的生产性保护时,要尊重其鲜明的个性内涵,尊重其中所蕴含的主体性情感的价值追求。唯有如此,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才更有意义。但在现实中,所谓非遗的生产性保护模式更多地以单纯追求经济效益为直接目的,忽视对于非遗主体情感特性的尊重,忽视了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大目标。过于强化了其生产效益性,弱化了其情感性。非遗的活态化指标不应只局限于展示频率、传承者数量、经济收益等量化指标,还应拓展到传统技艺与现代社会的融合、传承者从业道德等质化指标,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活态化。

(二)主观原因

在具体的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中,由于主观上的一些偏向与努力的不足,沿线城市在政府人员编制、引导制度、专业人力资源供给、非遗保护力量的协作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着工作的实际效果。

1.政府人员编制方面

各沿线城市文物管理及非遗保护相关部门的编制皆较为紧张,专职工作人员数量较少。尽管他们付出了很大努力,但面对沿线城市如此丰富体量的非遗资源,人手明显不足。很多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处于一般维护性的状态,难以对全部的非遗资源展开全面的保护与传承。

2.引导制度方面

在针对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引导制度方面,沿线城市虽然出台了系列政策,但还不够具体化与精细化。在实践中,一些能够产生实体性产品的非遗品种的保护与传承效果较好,而技艺性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则普遍不尽人意。非遗项目的布展、研习、传承场所建设主要集中在工艺美术类,而文化艺术类传承、研习场所的建设较为缓慢。在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产业化方面,还存在着制作成本高、产业化效应慢、经济回报率低等问题。一些非遗传承人在非遗项目的保护与传承方面,限于资金与生存压力,或者出于主观上的顾虑,往往被动地接受相关部门的安排与引导,不能有效地发挥自己的积极性。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非遗保护与传承引导制度的设计上更加细化。

3.专业人力资源供给方面

随着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推进,沿线城市非遗保护工作的不断开展,亟须大量专业人才加盟各市的非遗保护事业。但由于非遗保护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模较小,对口性不强,专业人才的缺口较大。沿线城市所面临的专业非遗保护与传承人才资源供给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尤其是在相关的政府机关部门中,很多负责申报、管理非遗项目的工作人员并非专业人才,缺乏专业学术背景,尽管工作很努力尽职,但与专业性人才相比,在非遗保护的理论研究、实践操作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此外,针对非遗保护人员的专业化岗前、任职等业务培训也较为薄弱,没有形成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体系。

4.非遗保护与传承力量的协作方面

在沿线城市近年来的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的实践中,虽然进行了一些政府相关部门与科研院所、地方智库的合作工作,如合作课题、学术座谈、联合调研等。但总体而言此三者之间的协作并不通畅,没有相对固定的协作机制与信息共享的平台,难以形成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合力。比如高校研究人员在进行实践调查时,一般无法直接获得政府所掌握的非遗数据资料。此外,在缺乏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很难联系非遗传承人,建立信任关系,并获得非遗传承人的全面配合。这些情况不利于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的协作。

三、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与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的联系与机遇

2017年6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

(一)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与沿线城市非遗保护的联系

大运河文化是指与大运河紧密联系而产生、发展、流行与传承的各类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大运河文化带则是指以大运河文化为核心,以大运河沿线区域为空间范围,涉及文化发展、遗产保护、城镇发展、生态建设、休闲旅游等范畴的综合性功能区域。江苏大运河沿线城市有101项国家级非遗以及大量的省市县区级非遗文化遗产。非遗本身即是大运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时间与空间上与大运河文明高度融合的文化产物。

(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是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事业的重大机遇

2014年,大运河在多哈申遗成功,成为世界文化遗产。“‘文化带’最重要的部分是各类文化遗产,这是该概念提出的初衷和得以发展的前提。”①杨家毅:《浅析大运河北京段文化带的内涵》,《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7年第4期。大运河文化带战略的提出,为沿线城市的非遗保护与传承事业提供了区域联动协作、综合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

1.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为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事业提供了区域联动协作的机遇

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是以大运河带状地域空间为发展的地理范畴,以文化、旅游、生态、创意、演出、服务、文博、休闲、体育、影视、传媒等诸多产业为载体,并以各类运河文化形式、遗址、非遗文化等为内涵的综合性文化功能区建设。大运河文化带是一种跨越省市行政区划的带状发展的功能区,其建设必然要求打破沿线城市的行政壁垒,建立省市协作机制,要求沿线城市加快跨省、跨市融合,协作联动,共享数据信息与品牌,共同打造大运河文化保护与发展的命运共同体。在这些区域协作的工作中,也包括大运河沿线城市非遗文化保护与传承的联动协作。这就为沿线城市的非遗保护与传承提供了区域联动协作的机遇。

2.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为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事业提供了综合发展的机遇

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包含文化领域的建设内容,也包含经济、社会、生态等诸多领域,通过综合设计,在这些领域的交融建设中,实现整个大运河文化带区域的协调、综合发展。非遗保护与传承作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一个领域,不可避免地要和其他建设领域发生联系,兼顾别的领域因素,并为别的领域因素而影响。在大运河文化带融合发展的环境下,非遗保护与传承将渗透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各个领域,发生联系与互动,拓展更多的空间,实现综合性发展。沿线城市非遗保护需要与大运河物质遗产紧密结合,如进入大运河文化带沿线城市园林等物质遗产场所进行展示、演出等。沿线城市非遗还需要与大运河旅游紧密结合,如非遗大运河创意旅游产品的打造等;沿线城市非遗还需要与大运河生态、大运河文化带沿线城市的社会发展等紧密结合,如非遗与大运河文化带区域和谐共进的融合发展。

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与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的策略提升

伴随着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热潮,针对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暂时的不足,利用运河文化带建设与沿线城市非遗的联系,可以实施以下策略,以实现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提升。

(一)依靠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建构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的联动机制

“建设大运河就是让沿线城市共同发力,打破一亩三分地,促进更大范围的融合和交流。”①姜师力:《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意义、构想与路径》,《中国名城》2017年第10期。依靠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所实施的各种国家、省级机制平台,可以建构沿线城市非遗保护的市外、市内联动机制,使大运河文化沿线的非遗保护与传承事业力量实现集聚。

1.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框架下建构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市际联动机制

2007年9月,国家文物局确定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牵头城市为扬州市,在扬州成立中国大运河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办公室。以此机构来协调大运河沿线相关城市建立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合作、协商和对话机制。在大运河申遗过程中,这个机制运行良好,充分发挥了作用。运河申遗成功后,参照国内其他地区世界遗产项目申报成功后的通行做法,经国家文物局同意,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城市联盟更名为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联盟,同时将大运河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办公室更名为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能为协调、组织、实施大运河全线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是一个跨省、跨市的协调、管理机构。在其所牵头的跨省、跨市的联动机制下,统一严格执行相关的国际公约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大运河申遗对世界遗产组织的承诺,按照世界遗产标准和要求保护管理好大运河遗产。大运河遗产也包括大运河沿线城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跨省、跨市的联动下,结合各省市资源,由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推动实施大运河非遗保护与传承系统工程,建立大运河非遗保护网络联络机制与大运河非遗调查、研究、活态化科学利用等联合工作的相关规范与平台。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框架下,这是正在实施的一项工作。深化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的管理职能,推动成立大运河文化带非遗保护与传承系统工程,将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纳入该系统工程,借助这一系列规范与平台,获取更多的联动协作资源。建设包括所有沿线城市在内的大运河文化带非遗保护与传承协同联动创新中心,实现大运河文化带沿线城市在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上的配合与协作,是一个可以期待的路径。

2.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框架下建构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市内联动机制

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框架下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市内联动机制应包含政府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与体制内外非遗保护力量的联动两个层次的内容。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涉及很多部门,除了文化部门外,还涉及文博、图书、曲艺、工艺美术、商业、档案、财政等诸多行业管理部门。无论是在顶层设计中,还是具体的事务性工作中,都要注重这些相关管理部门的统筹协作。但这些单位从行政体制范畴看,所隶属的单位级别与职能性质并不一样,对于非遗保护与传承的理解与职责义务也不一样。在进行非遗保护的整体工作中,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框架下,以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为主导,通过联动机制,将这些单位有机整合在一起,建立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可以更加有效的发挥行政效能,形成合力,事半功倍。而在政府行政机构之外,还存在着科研院所、民间智库等从事非遗保护与传承相关工作的队伍,他们虽然不直接参与非遗保护的调查、收录、管理与传承工作,但他们大多进行着与非遗相关的研究与创作工作,也是非遗保护的重要力量。尤其是科研院所是非遗学术研究的主体之一,对于非遗保护与传承有着特殊的贡献。

(二)借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打造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的专门研究机构与队伍

依靠国家级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战略规划,借助相关人才集聚规划与工程的设立契机,积极聚集专业人才到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事业中去,打造一批精干、高效、专业的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机构;打造一支和谐有战斗力的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队伍。

1.借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人才规划与项目,实现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专业人才的集聚

随着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这一国家级战略的逐步实施,在沿线城市群中,将会形成文化带建设领域的专业人才资源的集聚。作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战略的配套,大运河沿线各省市政府也会相应出台一些吸引人才、优待人才与服务人才等方面的政策与措施,设立一些专业人才的规划与项目。借力这些人才规划与项目,实施具有针对性的人才集聚工程,实现专业非遗人才在沿线城市的集聚,为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的人才资源增加生力军。

2.借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实体机构,提升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机构与队伍建设

目前,沿线城市的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基本是由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在这些部门之下,虽也设有一些零散的涉及非遗保护与传承的研究机构,但理论与实践研究的队伍与成果都较为薄弱,低层次、重复性的成果较多。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作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实体机构,同样可以作为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机构与队伍建设的统筹机关。由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牵头,整合各沿线城市全市相关的机构与人员,包括地方高校相关研究力量的参与,积极组建新的专业非遗保护与传承机构或提升原有相关机构的专业性水平。

3.借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联动机制,推动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市域外智力资源的内引

除了沿线城市本身非遗保护与传承的专业机构与队伍的提升外,还可以通过大运河文化带沿线城市的市际联动协作机制,实现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市域外智力资源内引。即通过课题招标、联合攻关、机构协作、柔性人才引进等方式,将沿线城市市域外的非遗保护与传承智力资源吸引进各市非遗保护事业中,使域外非遗保护智力为沿线城市非遗保护所用。借助大运河文化带这一国家级战略的联动机制,还可以在大运河文化带沿线城市之外,在其他区域,乃至其他国家,实现更高平台的智力资源内引。这些市域外智力资源的内引,有助于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突破各市人才队伍的局限;有助于沿线城市非遗保护工作开阔视野,从不同视角、不同层次,更加深刻挖掘沿线城市非遗的文化内涵与传承价值。

(三)结合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促进沿线城市的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产业结合

结合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充分挖掘沿线城市非遗文化资源,使其与大运河创意文化产业、大运河旅游产业、运河特色小镇建设等产业实现深度结合。在这种深度结合中,实现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提升。

1.挖掘沿线城市非遗文化资源,使其与大运河创意文化产业有机结合

将非遗文化与创意产业进行结合,共同发展,是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一个现实路径。21世纪以来,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得到了蓬勃的发展。该产业不但对经济发展具有直接的拉动作用,还对科技、文化、旅游、服务、生态等诸多相关产业有着提升与扩张价值,逐渐成为历史文化型、旅游休闲型城市发展的支柱产业。大运河创意文化产业的发展是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大运河文化带战略实施的过程中,享有政策与资本的红利。挖掘沿线城市非遗资源的文化内涵,将其充实、转化为沿线城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动力的源泉,是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一个新思路。

2.挖掘沿线城市非遗文化内涵,使其与大运河旅游产业紧密结合

大运河作为中国古代人类劳动智慧的结晶,也作为至今仍在发挥航运作用的人类河道工程,自身及沿线城市风光秀美,遍布人类历史遗存、文化景点,具有极高的旅游价值。推动大运河文化带沿线城市旅游产业的发展也是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将沿线城市非遗的文化内涵、传统因素、历史传承与大运河旅游产业紧密结合,是沿线城市非遗保护的一个现实考量。一是将沿线城市非遗文化作为大运河旅游的体验式目的物进行策划、宣传与内容设计,讲好沿线城市非遗与大运河的故事。二是通过各种方式,使沿线城市非遗文化在大运河旅游过程中,尤其是体验式的旅游服务中,得到充分的展示。三是在旅游载体建设上注重沿线城市非遗文化内涵的体现,要完善与新建一批非遗文化旅游综合体,提高沿线城市非遗文化资源在大运河旅游产业中的参与度与竞争力。

3.挖掘沿线城市非遗文化内涵,使其与运河特色小镇建设和谐结合

大运河沿线有着很多自然风景秀美、人文底蕴深厚,具有独特魅力的小城镇,其中不乏已经入选中国及各省特色小镇建设名录者。这些运河特色小镇是大运河沿线的明珠,是大运河生态、文化、旅游建设的特殊载体,是大运河文明展示的特殊窗口,也是大运河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一个新兴平台。大运河沿线有很多具有悠久历史与文化的小镇,有些小镇的历史遗存与现代生活中,还保留着一些沿线城市非遗的生存条件与传承空间,具备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基础条件。通过运河特色小镇打造的机遇,用沿线城市非遗去充实与丰富这些小镇的文化内涵,积极提升沿线城市非遗在特色小镇文化建设中的“活态化”保护与传承的质量,是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的一个新兴路径。

(四)融入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推动沿线城市非遗保护活态化传承质量的提升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试图找回人类和过去联系的尝试,在过去、现在和未来之间架设起桥梁,与现代社会进行对话。”①秦瑄:《社会变迁下非遗保护方式的再检讨——以黎侯虎为例》,《长治学院学报》2017年第6期。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为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活态化的目标提供了多元化的可能,为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提供了积极运用运河因素的动机,也为沿线城市非遗活态化提供了更加广阔、直接的空间与平台。

1.融入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实现沿线城市非遗保护活态化提升的多元化

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发展内容、途径及目标等都具有多元化特征。非遗活态化的提升工作也同样具有多元化的特征。在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活态化的前瞻规划中,要以大运河文化带整体的战略与目标为基点,去考虑这些城市非遗活态化的目标,而不是单纯以个别的非遗项目的经济效益作为唯一参考。在大运河文化带的建设中,以非遗的传统形式、内涵与发展现状为基础,对不同种类、不同形式、不同内涵的非遗进行仔细甄别与规划,尊重沿线城市非遗与传承的多元化特征,细致的区分各个非遗的差异性,实现沿线城市保护活态化质量的提升。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所引发的文化、旅游、创意、生态等诸多产业的发展预期,也为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活态化的提升提供了多元化发展的可能。

2.融入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高度重视沿线城市非遗活态化传承中的运河元素

非遗的保护与传承需要特定的地域生态与情感因素的孵养。大运河是沿线城市所具有的独特的地理生态因素。没有大运河的滋养,就没有沿线城市历史上的市井繁华,也没有沿线城市非遗的五彩缤纷。一方面,沿线城市非遗的产生与传承都是与大运河地域生态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另一方面,沿线城市非遗的内容、形式、流衍路线、内涵等领域,都含有着浓浓的大运河情愫。如今,在沿线城市非遗保护活态化传承中,即使采用了部分现代工艺生产方式或添加了一些现代的审美元素,但这种来自于大运河的地域生态与情感因素依旧深刻地影响着沿线城市非遗保护活态化传承的方方面面。“当‘非遗’作为一种生产进行时,首先也应当尊重其作为精神生产的价值特点,最大限度地展现其所应具有的个性生命表达,而绝不可强调生产发展而模糊了其精神生产的本质,更不可舍弃其所蕴涵的对主体情感的价值追求。”①刘倩:《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视域下的非遗保护》,《学术前沿》2017年9月(上)。作为具有精神属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可能脱离其生态地域与情感因素而独自存在。在其活态传承过程中,应该高度重视与深刻挖掘其中运河元素的价值。在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活态化的目标中,运河元素还将继续承担其历史与现实的贡献,凸显出沿线城市非遗的地域特征与情感因素,为沿线城市非遗活态化提供地域特色、地域风情、地域文化与地域精神的支撑。

3.融入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拓展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活态化发展的空间与平台

以往沿线城市非遗活态化发展大多沿袭传统的空间与平台,相对封闭,形式也相对单一。大运河文化带的建设有可能改变这一状况。首先,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为沿线城市非遗保护活态化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将以大运河文化建设作为主线,将生态、旅游、文创、文博、体育、演出等诸多产业相结合,实施综合建设。在这些产业领域中,都有沿线城市非遗活态化传承的发展空间。其次,大运河文化带的建设还为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活态化发展创造了运河特色文化小镇、运河历史街区、运河遗址公园、运河水利景区、运河文化艺术博物馆(艺术园)等诸多平台。这些平台所具有的运河环境与沿线城市非遗的运河元素具有良好的契合度,便于沿线城市非遗借助这些平台顺畅地进行活态化发展。第三,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战略的实施,还将为沿线城市非遗的活态化发展提供更多的市场化主体与运作平台,使其向更高层次发展,助力其品牌化建设。第四,在全球化视野下实施的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战略要求规范与强化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相关的外宣翻译工作。客观上要求加快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的国际化步伐。从而在全球化的市场、艺术舞台、文化展会上推广沿线城市非遗,实现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活态化发展的国际化。

(五)借助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开辟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数字化智能建设的新时代

借助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所搭建的各类数字化、智能化平台,建设与完善现有的沿线城市非遗相关数据库与智能化展示、传承与交易平台,帮助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数字化智能建设进入新的时代。

1.借助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完善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数字化工作

沿线城市非遗保护在数字化收集、整理、建档、展示工作等方面已有一定的基础成果,但随着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推进,尤其是各类大运河文化资源数字化、智能化平台的建设,为沿线城市非遗保护的数字化工作创造了更好的参考借鉴、直接应用、资源共享、技术支撑等条件。可以在完善现有的沿线城市非遗保护数字化平台的基础上,开展“大运河文化带城市非遗资源普查与数字化工程”,在统一的非遗元数据收集、整理与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建立大运河文化带城市非遗数字化管理、展示、评估、传承、交易、研究等数字化平台。通过对非遗保护与传承各个环节数字化建设的全面覆盖,实现对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权威、动态、统一的数字化掌控。

2.借助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建立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的监控与评估体系

借助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所实施的相关监控与评估体系的建设,有助于我们建立沿线城市非遗的监控与评估体系,严格监督与约束,完善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的全面性。具体而言,一是要建立起全面的沿线城市非遗数字化的监控体系,定期对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动态情况进行信息收集与规范矫正。如对非遗传承人、非遗项目、非遗活态化等相关情况进行数据收集、定期核查。二是要建立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数字化的评估体系,定期对非遗传承人、非遗保护项目工程、非遗研究课题、非遗保护团队等进行评估,以为沿线城市非遗保护工作提供可靠的基础信息与工作依据。

3.借助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达到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智能化

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所搭建的有关大运河文化资源的数字化智能平台不但可以为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所用,更可以使信息技术进行深度整合,为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智能化提供了可能。借助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中的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可以更加智能化的对沿线城市非遗实施保护与传承。借助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各种数字化平台,运用二维、三维图像、3D 扫描、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可以实现非遗以文字、图像、音视频等形式,通过互联网、互动电视、手机移动终端等平台得到充分的展示,扩大展示的受众面,得到更加广泛的传播。

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国家级的文化战略,是我国在文化建设领域的一个重要工程,也是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的一个标志性品牌。沿线城市非遗作为大运河地方文化的优秀代表,也作为大运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项长期的国家文化战略中有着自己独特的地位。将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的重要性与国家文化战略相结合,在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的历史进程中确定沿线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定位,从而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所打造的中国文化发展高地中,实现沿线城市非遗应有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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