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企业中的法务风险管理

2020-11-30 08:53苗爱军
建筑与装饰 2020年30期
关键词:建筑企业企业管理

苗爱军

摘 要 在我国建筑行业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建筑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建筑行业内部竞争压力不断增大,尤其在当前建筑项目施工中涉及的元素越来越多,建筑企业业务及管理中的法务风险越来越多,在建筑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不断强化法务风险管理效力、优化法务管理效果才能够帮助建筑企业经营者有效规避法律风险,为建筑企业在行业中占据有利发展形势提供保障。本文分析了建筑企业工作中进行法务风险管理的意义,而后及当前建筑企业法务风险管理的现状进行了探讨,进而提出了建筑企业优化法务风险管理效果的对策。

关键词 建筑企业;法务风险;企业管理

引言

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程中,建筑行业的发展对国内很多领域的发展都有较大的推动作用,建筑企业在国内外不断拓展工程业务的同时,也在面临诸多法律风险,在原材料、施工技术操作以及工程变更、工程验收等方面都要受到工程建设所在国法律的约束,但是由于部分建筑项目存在分包、原材料采购渠道单一等问题也给建筑企业带来了诸多管控死角,法务风险陡增。在建筑企业发展中,如果放任法务风险的存在,就会导致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为没有执行法律条款的要求而背负法律责任,进而给建筑企业带来极大的打击,甚至部分建筑企业由于法律风险控制问题而成为被告、业内口碑受损,企业后续发展堪忧。

1建筑企业项目中法务风险管理的意义

建筑工程项目是建筑企业的主营业务,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中,从招投标到项目建设的落实过程都应在建筑相关法律框架内推进,否则就会带来难以估量的法律责任风险。法律责任风险通俗来讲,就是由于某些组织或个人违反法律法规后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当前我国建筑行业相关法律在不断完善、税收体制也更加健全,建筑企业在发展中,必须对自身必须遵守的法律条款有全面了解,才能最大限度降低法律责任风险。如果建筑企业依然秉持过去的管理理念,对法务风险不闻不问,就会导致企业工程项目建设中触犯法律条款而必须遭受金钱或名誉的损失。例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规避投标人勾结招标管理人员获取中标机会的行为,因为当前法规规定,一旦发现此类招投标违规行为就会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对其执行罚款甚至吊销执照等惩罚,而对于在此过程中收受贿赂者也将依法惩处。从当前的建筑行业发展情况来看,建筑工程管理存在分包、转包的情况,如果出现法务问题,不论是发包单位还是对应承包企业都应根据法律要求承担对应责任[1]。

法治社会环境下,建筑企业必须认识到自身经营管理、业务拓展、项目建设当中的法律风险,并要积极进行法务风险控制工作,这样才能够在企业发展中从多方面降低企业风险,优化企业发展保障力,为建筑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助推力。

2当前建筑企业法务风险管理工作现状探讨

由于建筑企业发展经营过程中,需要进行工程管理、工程策划、工程竣工结算等工作,且工程项目涉及资金非常庞大,在各项工作中非常容易出现法务问题,一些建筑企业专门成立法务部以应对当前建筑市场中多元化、复杂的法律问题,并为企业开展维权。

首先,在当前竞争越来越激烈、建筑相关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的环境下,建筑企业也越来越重视法务风险管理。其次,我国当前不断强化建筑行业宏观调控的力度,行业乱象得以肃清,过去一些常见做法的法律风险加大,这就要求建筑企业强化法务风险管控效力,防范建筑项目及相应业务开展中的法律风险。

当前建筑企业在法务风险管理方面还有一定的优化空间,甚至有一些建筑企业由于各种限制没有建立专门的法务部门,也没有设置专门的法务工作岗位,企业法务问题都是通过其他部门人员兼办或者由外部法律机构代办,这样法务工作的执行效果就无法达到建筑企业需求,尤其是一些重大项目决策时,法务风险控制人员必须参与,否则项目决策中的法律问题就会影响项目建设全过程,甚至在最终的结算环节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但是部分建筑企业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对法务风险控制工作的认识还不足,導致企业法务风险管控效力不佳。

由于建筑企业的法律风险控制意识不足也导致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企业决策法律风险监控制度体系,针对大型决策基本上是由董事长、总经理等高层领导“一锤定音”。拟定的议事规程形同虚设,民主决策与集体决策均没有贯彻落实,企业职员的参与权益被剥夺,而不是经共同商议的重要经营决策在实施过程中通常会漏洞百出。

同时,在建筑行业中恶意竞争越来越激烈,房地产融资环境也越来越恶劣,建筑项目建设中经常发生垫资施工的情况,一旦在建筑建设过程中发生了项目资金链断裂的问题就会立刻带来连锁反应,相应参建企业也会卷入纠纷,法律风险集中爆发,但在实际建筑企业经营管理中,对这方面的法律风险认知还是存在误区,通常只在时候找律师解决索赔纠纷,而没有在事前就加强风险控制[2]。

3建筑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强化法务风险控制的案例及措施

本公司的某大型综合大楼建设项目中,就通过法务风险控制及管理优化给项目建设带来了保障,该项目为一个商场、写字楼、娱乐项目等融为一体的综合性大楼项目,在项目建设推进中,业主资金到位速度较差,且项目前期立项决策考虑不全面,在施工中出现了设计图纸增多的问题,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合同管理工作难度也因此增大,因为建筑企业为了维权,在项目中纳入了法务经济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善且有针对性的法务风险评估机制,有效提升了工程项目建设中企业法务能力。在该项目推进中还采取了如下措施优化法务风险控制效果:

3.1 构建专业性较强的法务部门

建筑企业项目建设中涉及多组织协作、资金往来复杂,因此必须做好法务风险规避工作,为了保证法务风险控制效果,就必须做好法务部门建设,要吸纳具有多方面专业能力的复合型法务人才,并随着时代要求变化、法律法规的完善积极做好法务工作人员的培训管控,同时要将法务风险控制工作融入企业决策,并且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主动参与动态法务风险监管工作,优化建筑企业法务风险规避效率。

3.2 在建筑企业中建立科学的法律风险防范制度体系

建筑企业为了发展还需进行各项制度的完善,法律风险规避与控制制度体系的建立需与企业重大决策预审及风险控制决策融合起来,通过制度与流程将法律风险控制机制纳入到企业管理工作中,这样才能够在企业管理及重大业务项目建设中积极落实法务风险控制责任,保证企业发展中的法律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同时为了保证法律工作的专业性,还应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在企业决策与维权过程中提升法律风险控制的专业性,保证专业法律人才在企业管理层岗位中的占比,并为这些法律专业人才做好职责部署,保证其在企业项目决策及管控中能够发挥有效的法务风险防控作用。尤其是在建筑项目招投标以及一些外部活动中,一定要引入法律管控机制,尽最大可能降低建筑企业经营及业务管理工作中的法律风险。

3.3 在建筑企业中构建法律风险监控体制

建筑企业法务风险管理工作效果越来越好,建筑企业要建立长效化的法律风险监控体系,在整体经营管理及项目推进中持续进行法律风险控制工作。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就是要把建筑企业从经营管理及项目建设全面等工作中的风险预估出来,而后为建筑企业法制化发展提供更好的途径,并为企业中各组织中员工的法律风险控制责任做好约束制度建设。所以,当前全面强化建筑企业法务风险管理,需要强化建章立制工作,对推动法律风险管理具有重要意义[3]。

3.4 强化普法教育,加快依法治企进程

针对建筑企业法务工作当前要设定普法工作制度保障,促使普法学习能朝着制度化方向发展,学习与培训工作要全面开展。通过不同形式教育方式展开法制教育,对依法治企以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全面创新。确保法治并举,各项工作全面推进,能总结好普法教育经验。建筑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明确依法治企各项要求,对各项治理与监管工作具体要求进行分析。对建筑企业长远发展建设目标进行分析,设定改革发展计划,结合企业发展基本现状,全面实现依法治企活动的开展。法制教育在全面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中具有重要意义,能有效实现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对企业整体利益进行维护。现阶段国内外建筑市场竞争压力较大,各个建筑企业面对的市场竞争环境复杂性较大。通过合理应用法律风险控制措施来控制各类常见的法律风险,降低重大法律风险发生概率,是建筑企业全面完善法律管理体系,扩大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要求。

3.5 加强法务管理,应用信息化手段

法律风险管理主要目的是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要想实现此项目标需要突出信息化发展作用。通过信息化发展保障风险管理成效能有效固化,提升各项发展成效应用价值。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創设过程中,不同阶段会产生诸多建设成效,其中有风险行为控制、风险要素分析、法律后果判定、法律措施建议等。基于信息化手段,各项法律成果能有效共享。通过全面实现信息化,能保障各项工作效率全面提升,促使法律风险管理体系能全面更新。在法律风险管理中,主要涉及风险信息汇集、信息计算、信息分类、信息共享等。通过人工操作方式,不仅对工作效率会产生较大影响,还容易产生信息处理误差。当前通过信息化来优化风险管理流程,降低人为控制产生的误差。法律风险管理属于创新型工作,要对传统法律工作模式进行优化,在建筑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多个阶段融入法律风险管理,通过刚性管理手段提升法务管理效率,提高法务信息化管理实效性。

3.6 建筑企业也重视对法务工作的资金投入

当前社会的企业管理工作中,管理工作能不能落实还有一个影响因素就是资金投入,很多建筑企业也认识到了当前企业面临的法务困境,也试图去突破,但是在资金投入方面还是没有实际行动,这就导致很多建筑企业在实际法务部门建设时无法招聘到专业的、具有丰富经验的建筑项目法务风险控制人员,进而造成法务管理工作落实难以推进。建筑企业不仅要在理念上认知建筑项目及企业管理工作中法务风险控制的意义,还应付诸行动,根据计划投入资金支持法务风险管理工作,要在人才布局、资料保证、法务差旅补助等方面制定详细的资金计划,保证企业法务工作组织管理的长效性与效果[4]。

4结束语

总之,在我国建筑行业发展与竞争的过程中,建筑企业必须重视法务风险的控制与管理工作,我国各领域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建筑法规、税务法规、招投标管理规范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都与建筑企业息息相关,建筑企业法务人员必须完全了解企业的经营范围是否在法律法规的条款要求范围内,同时还要根据法律法规及解释办法的要求对各项工作进行审视,尤其要厘清建筑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法律风险,并要在项目建设前就积极组织项目管理层进行法务风险评估与管理会议,要求各参与组织都能够明确法律风险,强化法务风险管控效力,为建筑项目的安全有序推进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蔚喜云.浅谈建筑企业中的法务风险管理[J].建材与装饰,2019(7):192-193.

[2] 黄晓伟.建筑工程管理中法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研究[J].科技风,2018(18):94.

[3] 文俊仪.建筑工程管理中法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研究[J].广州建筑,2017,45(1):45-48.

[4] 毕琼媛.建筑施工企业法务管理工作系统构建研究[J].山西建筑,2016,42(21):249-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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