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明朝初建,明太祖便将收服西藏提上日程。作为从内地进入西藏的必经之路,甘青藏区此时仍处于故元势力的控制之下,阻碍着明朝将西藏纳入统治的顺利实现。因此,明太祖采取以武力征服的方式将甘青藏区纳入统治之下,扫清了明朝进入西藏通道上的障碍。在武力控制的基础上,明政府广泛施行招谕政策,并在甘青藏区进行行政建制,恢复甘青藏区的稳定发展,为明朝在短时间内顺利实现在西藏及其他藏区的统治管辖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洪武初期;甘青藏区;军事行动
有关明朝甘青藏区的文献档案资料繁多,受到众多学者的关注,相关研究成果丰富。内容涉及明朝政府在甘青藏区的政治、经济、宗教、军事各个方面,既有针对军事卫所制度、土司制度、茶马贸易、金牌信符制等某项政策的具体研究,也有对整体政策进行研究的成果。但对于洪武时期收服甘青藏区的军事行动论述较为简略,本文以此为出发点,以《明实录》中记载的相关资料为主,以洪武初期在甘青藏区的军事行动为中心点论述明初对甘青藏区的收服过程与管控措施,分析明朝政府在甘青地区建立稳定统治对于整个藏区“保持终明世无番寇之患[1]”的重要意义。以期加深对甘青藏区战略地位的认识。
一、明初军事进攻甘青藏区的背景
(一)元朝在甘青藏区的统治措施
蒙古统一西藏地区以后,因地制宜,逐步在西藏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1270年,忽必烈封授八思巴为帝师,建立帝师制度。元朝通过推行帝师制度,重用佛教领袖,加强了对西藏地方的管理,任用佛教领袖管理西藏的措施被此后明清统治者所沿袭。元统治者在中央设置宣政院总理藏区事务,宣政院由帝师总领,主要职能是负责藏区的行政事务和全国佛教事务。宣政院的设立将藏区纳入到了元朝统一政权的统辖之下,使国家主权在西藏地方得以牢固建立和切实行使。元朝在地方设置行政区划,在藏区先后建立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甘青藏区在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辖之下,官员僧俗并用。行政建制的同时,大德元年(1297)三月,元成宗铁木尔封诸王铁木尔不花为镇西武靖王[2],镇戍藏区。此后元宗室王族一直驻守在河西一带,时间长达百余年,与当地的其他蒙藏势力相互联系,在甘青藏区影响深远。
(二)明初甘青藏區的形势
明朝建立时并没有完成统一,元大都还未攻克,元朝没有真正意义上灭亡,依然拥有不容忽视的实力与影响力。洪武元年(1368),明朝派兵北伐,相继占领山东、河南等地,同年八月,明军水陆并进,在河西务大败元军,既而进克通州。元大都被破,元顺帝携太子后妃北走开平,蒙古在中原的统治宣告结束,元朝灭亡。蒙古统治者北退后重新建立政权,历史上一般称之为北元政权,新建立的北元政权实力尚存,对中原虎视眈眈。明军攻占元大都后,朱元璋命徐达、常遇春等人继续攻取扩廓帖木儿占领的山西。扩廓帖木儿兵败后带十八骑逃至甘肃地区后重建势力,凭关据守,不断派兵内侵,骚扰周边地区。除扩廓帖木儿的势力,此时的甘青藏区还有故元吐蕃宣慰使何锁南普、镇戍藏区的元宗室镇西武靖王卜纳刺等势力存在,整个甘青藏区保持着元朝统治时期的状态。甘青藏区的这些势力与北面的北元势力遥相呼应,一同阻碍着明朝将西藏地区纳入统治的进程。
(三)明朝对吐蕃的第一次招谕
洪武二年(1369)五月,明太祖派遣使者持诏书首次进藏,诏谕吐蕃。诏书内容提到:“昔我帝王之治中国,以至德要道民用和睦推及四夷,莫不安靖,向者胡人窃据华夏百有余年,冠履倒置,凡百有心孰不兴愤。比岁以来,胡君失政,四方云扰,群雄分争,生灵涂炭,朕乃命将率师悉平海内,臣民推戴为天下主,国号大明,建元洪武。式我前王之道,用康黎庶。惟尔吐蕃,邦居西土,今中国一统,恐尚未闻,故兹诏示。”[3]诏书内容明确表述了明朝已取元而代之的事实,并传达了明朝统治者招谕吐蕃的意思,但吐蕃各部未即归命,此次招谕未达到目的。明朝对吐蕃第一次招谕之所以失败,与明朝建立后甘青藏区的局势有密切联系。明朝统治者对甘青藏区对经营西藏的战略意义有深刻认识,洪武二年(1369),大将军徐达在凤翔与其他诸将领商议行军方案,徐达认为临洮之地,西通蕃夷,北界河湟,我师取之,其人足以备战斗,其土地所产足以供军储。今以大军蹙之,思齐不西走胡,则束手就降矣。临洮既克,则旁郡自下[3]。在此后经营洮州卫、河州卫的过程中,朱元璋也多次提到,洮州、河州等地是西番门户,对控制西番要地意义重大,在此筑城戍守,有扼其咽喉的作用,稳定甘青藏区,就是为统治西藏奠定基础。要改变明朝初建时甘青藏区的盘根错杂的复杂形势,顺利实现对西藏的统治,明朝需要通过军事行动驱逐征服故元残余势力,削弱消除元朝势力在此地区的影响,在此建立稳定统治,从而实现对西藏的统治。
二、明初在甘青藏区的军事行动与结果
洪武三年(1370)正月初三日,朱元璋命右丞相信国公徐达为征虏大将军,浙江行省平章李文忠为左副将军,都督冯胜为右副将军,御史大夫邓愈为左副副将军,汤和为右副副将军,往征沙漠[3]。征虏大将军徐达率领一队从潼关出西安捣定西以取扩廓帖木儿;另一队由左副将军李文忠带领,出居庸关入沙漠以追击北遁的元顺帝。明军西征除征讨扩廓帖木儿外,也有收服吐蕃的意图。洪武三年(1370)四月,朱元璋册封诸皇子为王,诏天下曰:“朕荷天地百神之佑,祖宗之灵,当群雄鼎沸之秋,奋起淮右,赖将帅宣力,创业江左。曩者命大将军徐达统率诸将以定中原,不二年间,海宇清肃,虏遁沙漠,大统既正,黎庶靖安。欲先论武功以行爵赏,缘吐蕃之境未入版图,今年春复命达等帅师再征,是以报功之典未及举行。[3]”在西征进行过程中,明太祖遣使敕谕徐达,“尔将兵在外,军中事宜与诸将佐熟计行之。凡调发守备计定谋合,当即区处,毋事狐疑。盖谋事宜审,行事宜决。近闻甘肃一路守兵甚少,当量势调拨以守之。其吐蕃、兴元,就调兵收取。二处平后,大军出汉江顺流东下亦甚利也。[3]”在上述两段话中,朱元璋明确表达了收取吐蕃,将其纳入统治之下的目的。
洪武三年(1370)正月,在征虏大将军徐达率领下,明朝军队出安定,与扩廓帖木儿进行了激烈的战斗。明朝将领在徐达带领下奋勇杀敌,打败了扩廓帖木儿。扩廓帖木儿携其妻子数人向北逃去,渡过黄河,从宁夏逃到和林,明军追至宁夏,无果而还。左副将军李文忠带领的军队直趋应昌,在距离应昌百余里时截获一胡骑,得知元主去世的消息,李文忠立即带兵加速赶往应昌,在途中遇到元军,大败之。明军追赶至应昌,包围应昌城,第二日即攻下应昌,俘虏元主嫡孙买的里八剌,并后妃宫人以及诸王省院达官士卒等,只有太子爱猷识理达腊率数十骑逃走,李文忠亲自率精骑追赶,追至北庆州不及而还。明军过兴州时,元将江文清等率领军民共三万六千九百余人前来投降,至红罗山,又有将领杨思祖等一万六千余人降,明军班师回朝,江文清、杨思祖等人跟随赴京师。明军攻下应昌,蒙古统治者再次北逃,在西北的影响力急剧下降。在成功击败扩廓帖木儿,其北遁和林后,洪武三年(1370)五月,大将军徐达带兵取兴元,派左副将军邓愈招谕吐蕃。左副将军邓愈从临洮出兵,顺利攻克河州。邓愈留右军都督府左都督宁正镇守,时元镇西武靖王卜纳刺等诸酋长拥兵尤重,正遣兵追之,于宁河杀获颇多[3]。河州一带是藏族、蒙古族、土族等各民族聚居的地区,元朝统治时期建立吐蕃等处宣慰司督元帅府,在河州设立治所。明军攻克河州,是打开了进入藏区的重要门户[4],在攻克河州一个月后,故元陕西行省吐蕃宣慰使何锁南普等,以元所授金银牌印宣敕诣左副将军邓愈门下,及镇西武靖王卜纳刺亦以吐蕃诸部来降[1]。前来归降僧俗首领将故元旧印、金牌上交以表示归降之心以及对新政权的认可,明朝统治者赐予新印,作为其继续行使权力的依据。
明朝通过军事行动将扩廓帖木儿的势力驱逐出甘青地区,减少了统治甘青藏区的阻碍。河州攻克后,在甘青藏区引起极大震动,特别是故元陕西行省吐蕃宣慰使何锁南普、镇西武靖王卜納刺这些有重要影响势力的归降,使得其他还摇摆不定的故元蒙藏官吏及藏族各部上层人士意识到蒙元王朝大势已去,更多势力开始响应朝廷诏谕,前来归附。
三、与军事行动相配合的各项措施
明朝通过军事行动基本清除了元朝在甘青藏区的残余势力,但元朝的影响力并不会马上消除,要想建立稳定的统治,还需要其他政策的配合。与军事行动同时展开的还有诏谕政策,两者相互配合,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军事行动的成功也为其他政策的实施开展奠定基础。明朝对前来归降的元朝官员首领采取安抚政策,封授官职进行赏赐,武力震慑结合安抚政策,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元朝在西北地区的影响力,吸引了更多吐蕃部落前来归附。明朝控制甘青藏区后,推行卫所制,任用故元官吏进行管理,对甘青藏区的稳定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各项政策的配合实施,改变了明朝刚刚建立时在甘青藏区的不利局势,稳定了甘青藏区,使明朝将西藏纳入统治的进程得以顺利进行。
(一)与军事行动相配合的招谕政策
第一次入藏招谕失败后,明朝在以武力解决甘青地区残留故元势力的同时,继续派员进藏招谕。吐蕃诸部落陆续前往京师朝贡是军事行动震慑的作用,也是招谕政策实施的结果。在第一次招谕后,明太祖又派遣陕西行省员外郎许允德进藏招谕,何锁南普、镇西武靖王卜纳刺亦以及诸多吐蕃部落来降,是明朝军事行动的成功与许允德进藏招抚双重作用下的成果。此后许允德又多次进藏,其招谕工作对藏区在明朝建立后短时间内归入明朝中央的管辖之下功不可没。除许允德,在洪武三年(1370)六月,明太祖派僧人克新、宗泐和智光三人往西域进藏招谕吐蕃,令他们将沿途所经地区的山川地形绘制成图。明太祖还擅于任用归降的甘青藏区僧俗首领,令他们率领使团代表明朝中央政府进藏招谕。甘青藏区与西藏有着相同的历史文化背景,关系更为亲近,任用这些僧俗首领前往招谕,交流沟通会更加方便融洽,更具有说服力。洪武三年(1370)八月,明太祖遣通事舍人巩哥琐南前往吐蕃招谕。故元陕西行省吐蕃宣慰使何锁南普投降后,明太祖授予他通史舍人的身份,派遣其代表明朝中央政府前往吐蕃宣达皇命。明太祖奉行实施“广行诏谕”的政策,成效显著。在整个洪武时期,明太祖一直实行遣使进藏的政策,此后的历代统治者也奉行此政策,这些进藏使者在不同时期肩负着不同的使命,促进了内地与藏区的交流。
(二)对甘青藏区僧俗首领的封授赏赐政策
洪武三年(1370)六月,故元陕西行省吐蕃宣慰使何锁南普投诚,十二月,何锁南普等十三人前往京师朝贡,进献马匹及其他方物,明太祖对何锁南普等人进行封赏。洪武四年(1371)正月,明太祖封授何锁南普等人官职,何锁南普为河州卫指挥同知,朵儿只、汪家奴为佥事,并令何锁南普子孙可世袭其职。四月,何锁南普等辞归,明太祖又进行赏赐,诏赐何锁南普文绮二十匹,汪家奴一十五匹,以下官属各一十匹。既而上复以何锁南普等识达天命自远来朝,加赐何锁南普文绮十匹,汪家奴八匹,官属人一匹[3]。镇西武靖王卜纳剌归顺明朝后,于洪武五年(1372)到南京朝觐,明太祖封其为“怀远将军武靖卫指挥同知”,地位显赫但属虚设的武职,享有较高的待遇,子孙后代可世袭,同时命其将家眷族属迁徙到首都南京起牵制作用。在此之后前来归附朝贡的僧俗首领明朝皆采取相同的措施,根据对方的身份地位授予不同的职位赏赐。在武力震慑之后的封授赏赐,对藏区僧俗首领在心理上起到了安抚作用,恩威并施,使明朝在西藏的影响进一步深入发展。
(三)明朝政府在甘青藏区的建官设制
在利用军事手段控制了甘青藏区后,如何统治管理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招抚封授僧俗首领的同时,明政府积极在此地区建官设制。洪武六年(1373)置乌斯藏、朵甘卫指挥使司,在西安行都指挥使司的管辖之下。洪武四年(1371),设置河州卫;洪武十一年(1378),设置岷州卫;洪武十二年,设置洮州卫。除此之外,还设立有凉州卫、西宁卫、朵甘卫等,对甘青藏区分区管理统治。明朝在甘青藏区实施的卫所制度具有军政合一的特点,有着守卫疆土、巩固边防的职能。明太祖采取任用故元官吏,地方豪强的土官流官制度,命他们仍在旧地供职。明朝继续沿袭元朝旧制,实行土司制度,与卫所制度相配合。洪武时期在甘青藏区的管理政策有效巩固了明朝在甘青藏区的统治,为之后在该地区的管理奠定了基础。此后历代统治者继续实施卫所制度,并建立了茶马司、僧纲司等机构,涉及政治、经济、宗教、文化各个方面,逐步完善了在甘青藏区的制度建设,为明朝在甘青藏区的施政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制度保障。经过洪武年间的广泛招谕、安抚方略和藏区地方行政体制的钩建,基本完成了中原王朝政权交替后对藏统治权的承袭,使藏区完全纳人明中央王朝的地方统治体系之中[5]。
四、小结
综上所述,甘青藏区是从内地进入西藏的重要通道,对明朝经营管理西藏至关重要。明朝建立后,包括甘青藏区在内的整个藏区仍在故元势力的控制之下,与北元势力对初建的明王朝形成包围之势,严重威协着明朝政权的稳固,也阻碍了明朝实现对西藏的管辖统治。为改变明朝初建时西北地区面临的紧张复杂局势,阻断蒙藏之间的联系,稳固政权,明太祖派兵西征。明朝军队在徐达、邓愈等将领的率领下,迅速征服了甘青地区元朝的残留势力,扩廓帖木儿北逃和林,当地的僧俗势力相继归降,明朝通过军事行动初步控制了甘青藏区。在武力征服的同时,明太祖奉行广行招谕的政策,派遣官员僧人等前往西藏招谕,在武力震慑作用下,招谕政策也取得了成功,越来越多的僧俗首领前来归降。明太祖对前来归降者封授官职,进行赏赐,实施优待政策,使明朝的影响力在西藏不断加深。武力控制甘青藏区后,明朝积极进行制度建设,设立卫所,沿袭元朝旧制,不断完善在甘青藏区的各项制度建设,加强对该地区的控制管理。在军事行动的基础上,明朝通过各项政策的实施逐渐稳定了甘青藏区的形势,建立了牢固的统治。甘青藏区的稳定为明朝对西藏的统治奠定了基础,对西藏保持稳定有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清)张廷玉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年。
[2](明)宋濂等,《元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6 年。
[3]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明太祖实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
[4]雄文彬、陈楠主编:《西藏通史》明代卷[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16年。
[5]邓前程,《明代藏地施政的特殊性:古代中央王朝治理藏区的一种范式研究》,四川大学,博士论文,2003年。
作者简介:王宇建(1997.2-)女,汉,山西吕梁人,本科,西藏大学2018级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