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科技企业隐性知识分享特征研究

2020-11-30 09:30孔令富
价值工程 2020年31期
关键词:科技企业隐性知识

摘要:在隐性知识分享过程中,间接性、人际性和环境性是三大分享特性,分享效率及效果的好坏,除受其影响外,还与企业的类型或性质密切相关。民营科技企业“家族”特性的存在,使知识分享过程中“自保倾向”、“缘文化”、“人治”等现象突显;国有科技企业受“主体缺位”的影响,导致知识分享过程中出现“源动力”不足、“官”思想严重、“一言堂”等弊病;外资科技企业的“外来血统”,使分享意识“不同步”,分享文化“有冲突”,分享方式出现“非人际因素比重大”等一些特征。

Abstract: In the process of tacit knowledge sharing, indirectness, interpersonality and environment are the three main characteristics of sharing. The efficiency and effectiveness of sharing are not only affected by them, but also closely related to the type or nature of the enterprise. The existence of the "family" characteristics of private technology companies has highlighted the phenomenon of "self-preservation", "culture of origin" and "rule of man" in the process of knowledge sharing; state-owned technology companies are affected by the "absence of the main body", leading to insufficient "source motivation", serious "official" thinking and "one-speaking" ills in the process of knowledge sharing; The "foreign ancestry" of foreign-funded technology companies makes sharing consciousness "out of sync", sharing culture "conflicts", and sharing methods have some characteristics such as "significant non-interpersonal factors".

關键词:科技企业;隐性知识;知识分享

Key words: technology enterprises;tacit knowledge;knowledge sharing

中图分类号:G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20)31-0217-03

0  引言

伴随知识经济的到来,知识已经逐渐取代了传统的生产要素,成为企业资产的最重要构成部分。然而,由于知识是人类在实践中认识客观世界(包括人类自身)的成果(事实、符号、信息的描述等),是相对静止的要素形式,本身并无法直接创造价值,只有通过知识分享和有效利用才能产生效益,知识分享已成为企业创造竞争优势的重要方式。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充分利用显性知识,有效挖掘隐性知识,更好地实现知识的创新和分享,提高知识的利用效率和效果,已经成为一个知识型组织构建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1  隐性知识及其分享特征

1.1 隐性知识

隐性知识(Tacit Knowledge)最早由波兰尼(Michael Polanyi)提出,之后,德鲁克(P.F.Durcker)、日本学者野中郁次郎(Ikujiro Nonaka)等都相继为隐性知识的内涵做出过界定,认为隐性知识是高度内化的知识,难以规范、量化和评估,通常以个人经验、团队的默契、技术诀窍、企业文化等形式存在。与隐性知识相比,显性知识(Explicit Knowledge)则可以通过语言、文字、数据、图表、公式等清晰表达的知识,通常表现为产品外观、文件、数据库、说明书、共识和计算机程序等形式。一般来说,在企业中可以将隐性知识分为个体、群体和企业三个层面的隐性知识。个体层面的隐性知识是员工个人在长期的学习和工作中积累下来的结果,深置于员工的态度、行为、经验与技能之中,是高度个人化的知识,并与员工个人的价值观念与心智模式融合为一体;群体层面的隐性知识是企业成员在长期的协同工作过程中,通过互动、沟通、模仿、练习、感悟、领会所形成的协作技艺、工作惯例、操作规程及团队精神等;企业层面的隐性知识是在企业个体和群体隐性知识有效交融和实践的基础上而形成的,它同市场竞争条件、企业历史背景、产业环境等因素相关,主要表现为企业文化、企业惯例等。

1.2 隐性知识分享的特征

知识分享是一个过程,显性知识的分享可通过管理指令和技术手段轻松实现,比如企业建立知识库,员工就可以分享到其它员工的一些专业知识、操作规程及经验感悟。当然,一个项目团队也可以通过这种技术手段轻松获取其他项目团队的专业知识、操作规程、经验感悟及教训总结等。然而,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相比,在分享过程就表现出一些不同的特点,表现在:第一,间接性。隐性知识的分享一般有两种模式(如图1、图2所示)。在第一种模式中,隐性知识需要先转化为显性知识,再利用公开的显性知识共享手段、工具和平台实现知识的转移和传播,由于这种模式对知识主体之间的关系、熟悉程度要求较低,故这种形式的转移和传播模式更为常见和普遍。第二种模式,通过社会化直接实现了在知识主体之间的隐性知识分享及转移,这种形式对知识主体之间的关系、熟悉程度、合作默契关系等因素要求较高,是一种不易实现的隐性知识转移模式。第二,人际性。隐性知识存在于员工的头脑中,是一种内化的知识和技能,很难用语言、文字、数据、图表、公式、符号等来精确表达,良好的人际互动与交流是激发隐性知识持有者积极主动分享其隐性知识的前提和基础。第三,环境性。隐性知识在转化过程中,存在路径依赖性、垄断性和排他性等特征,仅仅依靠以技术、工具为载体的知识管理体系还不能达到预期的分享效果,还必须创建良好的知识分享环境。宽松而适宜的分享环境,可以消除隐性知识主体的防备心理,放下心理包袱,激发其交流与沟通的欲望和积极性。研究表明,不同类型的企业文化环境对隐性知识分享效果的影响程度大小不一,家族型和活力型企业文化在某种程度上更有利于企业内部的隐性知识分享,市场型和层级型企业文化则不行。

2  不同类型科技企业隐性知识分享特征分析

2.1 民营科技企业隐性知识分享特征

作为典型的知识密集型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己经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国家技术创新体系中,担负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如何根据民营科技企业自身的一些特性,来识别其在隐性知识分享过程的一些特性,对民营科技企业科学有效地管理隐性知识,充分实现知识分享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和意义。

2.1.1 民营科技企业的特性  作为知识密集型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积聚了大量的高新科技人才,从事技术和产品开发、设计的科技人员、专业人员占总员工人数的比例较高,并且具有高智力、高学历、高素质等属性。如,华为2019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底,华为的全球员工总数高达19.4万人,其中科研人员约有9.6万人,占总人数的49%。

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以高新技术知识企业为代表的知识型企业正在逐步成为民营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和经营运转方式,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的地位發生了重大变化,那些通过自己创意、设计等给企业产品带来价值附加的员工,即知识型员工,将成为民营科技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资源。

2.1.2 民营科技企业隐性知识分享特征  从分享主体来说看,“自保”倾向明显。隐性知识是高度内化的知识,是知识主体在长期的工作实践过程中经过不断探索、积累与创新而形成的技术诀窍、管理经验及工作感悟的集合,是知识主体能力、水平的体现。在民营科技企业中,掌握并拥有隐性知识可以使知识型员工获得特定的心理需求(如领导看重、同事尊重、自我实现、工作安全感等),为有效开展工作提供持续不断的精神动力。因此,在没有特殊激励措施的刺激下,知识型员工不会轻易将具有商业价值的思想、技术、信息等隐性知识与他人进行分享,“自保”倾向就此形成。

从分享环境来看,“缘”文化的存在。民营科技企业多是由亲缘、血缘、地缘、学缘等关系而形成,因此,在这些企业中,亲情因素是制约管理水平提升的一大障碍,易形成管理上的“双重标准”,即对待有“缘”成员是一套,而对于无“缘”成员,标准则是另外一套。在“双重标准”的管理环境中,企业里就特别非常容易产生小团体、小帮派,这虽然从某种程度上会有利于隐性知识在“缘”成员内部的分享,但这却严重削弱了关键知识在有“缘”和无“缘”成员之间的分享。同时,管理上的“双重标准”使有才华但却无“缘”的员工看不到自己的未来,随时做好了“跳槽”的准备,一旦时机成熟,就会及时离开企业,大大降低了其对关键隐性知识的分享意愿。

从分享方式来看,“碎片化”现象突出。首先,民营科技企业有相当部分员工的工作主要是智力活动,劳动过程往往是无形的,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也没有确定的流程和步骤,自治性、自主性强,外人无法窥视和控制。其次,民营科技企业掌舵人往往不懂得授权,也不想授权,无论事情大小,事必躬亲,这一做法折射出来的是对员工的不信任,不仅严重破坏了隐性知识分享的环境,而且制约员工的成长与发展,影响了隐性知识的积累与形成。最后,与国有或其它大型企业相比,民营科技企业规模一般都相对较小,岗位设置的也相对简单,员工成长通道单一,鲜有轮岗或换岗这种做法,知识型员工在公司内部很难实现较大的发展,导致知识型员工行为的短期化,不愿或者不愿深入去分享他们的隐性知识。

从分享机制来看,“人治”大于“法治”。多变的市场环境和民营科技企业管理者自身素质的缺失,造就了民营科技企业灵活多变的制度特性。这种灵活多变的制度特性,虽然可以帮助企业化解很多不确定风险,但是,这种过于灵活的制度特性使得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比较混乱,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人治”色彩深厚。因此,在知识分享机制方面,还缺乏系统而相对稳定的隐性知识管理制度,如定期工作经验技巧交流会、业务研讨会,明确“传帮带”工作职责,隐性知识分享激励制度等。

2.2 国有科技企业隐性知识分享特征

2.2.1 国有科技企业的特性  国有企业作为身兼行政和经济两重职能的一种经济组织,是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和快速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对于经济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在科技成为社会发展重要推动力的知识经济时代,国有科技企业由于自身的性质和定位,在风险大、投资多、时间长的高科技领域,从政策、资金等方面优势明显,更易于得到国家的支持。然而,在发展过程中,由于机制问题,多数国有科技企业外部缺少竞争、内部缺乏激励,与奖惩严格的民营科技企业、外资科技企业相比,工作效率严重低下。

2.2.2 国有科技企业隐性知识分享特征  从分享主体来说看,分享“源动力”不足。众所周知,人才是企业隐性知识的主要载体,因此,对人才的激励举措及力度大小会直接影响到隐性知识分享的效率及效果。同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也告诉我们,推行有效的激励举措,应该首先弄清楚被激励群体的真正需求,而不能盲目地进行激励,否则,激励的效果只能是事倍功半。在国有企业日常管理过程中,对科技人员的激励侧重精神激励,忽视物质激励,且激励手段单一、老套,没有创新、缺乏人性化的激励措施,如在使用物质激励手段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热情时,往往以工资、奖金、福利等短期激励为主,没有针对科技人员的一些个性需求合理引入诸如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且分配时“论资排辈”、“平均主义”等思想严重,严重挫伤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尤其是扼杀了那些“资历轻”、“成绩突出”的中青年科技骨干的创造性,从而导致国有科技企业人员分享的“源动力”不足。

从分享环境来看,“官”本位思想严重。由于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国人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往往把“升官”作为是否实现人生理想最重要或者是唯一目标,把自身价值的实现看得远远胜于团队价值的实现。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的国有企业,大都存在着浓厚的官本位思想和官僚主义作风,这种“官为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导致众多的科技人才尤其是青年科技人才把做官、保官、升官作为人生的最大追求,甚至投机钻营,跑官买官。当然,一旦一些不适宜当官的优秀科技人才当上官以后,不但管理搞得一塌糊涂,还影响了科技人才的成长和发展。另外,还有一些国有企业的领导者,心思并没有放在企业的经营之上,而仅仅把经营企业作为自己仕途的一个跳板。因此,在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对知识管理给企业所带来的巨大利益没有充足正确的认识。当然,就更谈不上去创造条件去深入挖掘隐性知识和进行知识分享了。

从分享方式上来看,“一言堂”现象盛行。对于科技人员来说,自由、平等地参加一些学术讨论和企业内部论坛,既有助于营造一种良好的学术氛围,而且对于活跃思维、迸发创意、产生灵感、增强科技人员凝聚力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当然,在学术讨论与情感交流中也非常容易激活彼此所拥有的隐性知识,在不知不觉中实现分隐性知识的分享。然而,在国有企业中,类似这种内部学术研讨的活动则很少举办,即使有,也是大搞一言堂,即邀请所谓的学术权威单向发表“学术高见”,形式大于内容,听不到不同的声音,缺少交流和互动,“学阀”气氛浓重[9],学术氛围淡薄,直接导致隐性知识分享的效率及效果不尽如人意。

2.3 外资科技企业在隐性知识分享方面的特征

2.3.1 外資企业的特性  自改革开放后,跨国企业纷纷以多种形式进入中国投资兴业,逐步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股重要推动力量。据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高虎城介绍,目前世界500强公司中已有约490家在中国投资,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中心、地区总部等功能性机构已经达到1600家,中国已成为世界吸引外资的第一大国。外资企业是一个总的概念,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包括所有含有外资成分的企业。一般来说,可将外资企业分为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及外商独资三种企业类型。外资企业在创造经济奇迹的同时也面临着管理上的困惑,从表面看外资企业是资本、技术、商品、劳务、管理的融合,而其深层次的内涵则是不同文化的撞击、冲突、融合与吸收。

2.3.2 外资科技企业在隐性知识分享方面的特征  文化是影响外资科技企业隐性知识分享的一个重要因素。相同的文化便于交流,在隐性知识分享方面易形成“共振”,不同的文化会使中外员工对工作任务、行为方式、工作规范等方面产生差异和“冲突”,导致在行动上的不一致,失去对彼此间的信任,形成在交流互动上的障碍,从而影响隐性知识分享的顺利进行。

从分享主体来看,中外员工分享意识有别。知识分享的过程带有很强的外部性,是一种利他行为,特别是在一些关键知识或者隐性知识的分享中,分享的这种行为对于隐性知识拥有者而言,意味着一定利益的损失。在外资科技企业中,中方员工受“谦虚、含蓄、忍耐”等传统文化的影响,他们在工作中思想保守、畏首畏尾、竞争意识差、不善于沟通交流,分享意识淡薄。然而,西方人则强调个性,推崇个人主义,提倡冒险与实验,乐于表现自我,有8分能耐却要显露12分,这种“外露”的性格特点非常有助于隐性知识的转化、传播、分享与创新。

从分享环境来看地,东西方文化的碰撞与融合。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知识共享的难易程度是有区别的,如东方人较为含蓄、内向,西方人较为开朗。知识共享的流动要求参与人采取开放的态度,西方人的文化背景有助于建立较快的交流关系,促进知识共享关系的建立。相比之下,含蓄、内向的文化背景使东方人之间有一种无形的屏障,阻碍初步共享的建立,另外,文化背景的不同也阻碍了东西方企业员工在隐性知识间的分享。

从分享方式来看,非人际的技术因素比重较大。由于文化、语言上的差别,外资科技企业中外双方员工在人际交往和面对面交流过程中障碍重重,即使中方员工的语言关能够突破,心理与文化上的障碍依然会阻碍着中外员工交流的进一步深入和细化。在这种条件下,多数外资科技企业往往会通过电脑网络、虚拟社会、知识“池”等技术手段来实现隐性知识的转化和分享,非人际的技术因素比重较大,如一些外资企业已经实现员工可以选择在家办公的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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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英杰.北京BW公司员工激励失效的分析及对策[D].北京大学,2009.

[6]翟东升,朱雪东,周健明.人际信任对员工隐性知识分享意愿的影响——以隐性知识分享动机为干扰变量[J].情报理论与实践,2009,32(03):25-29.

[7]世界500强中已有490家在华投资[N].河南日报,201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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