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克服权利要求不清楚的缺陷

2020-11-30 20:47
法制博览 2020年9期
关键词:审查员陈述说明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广东 广州 510555

在实质审查过程中,权利要求书清楚与否是审查员考量的重点之一,因为它直接关系到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权益是否能得到明确合理的保护,也关系到社会公众在自身的专利申请或者实际生产中如何可以做到避免侵权。为此,我国的《专利法》对权利要求书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即《专利法》第26 条第4 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那么,当权利要求书出现不清楚的缺陷,导致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无法确定其保护范围时,申请人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予以克服呢,下面笔者结合在实质审查过程中的一些经验对克服权利要求不清楚缺陷的处理方式作出一些思考探讨。

一、案例分析

由于专利申请本身就是多样化的,所以在实质审查过程中遇到的不清楚问题也会有所不同,根据具体案例,应该给出相适应的处理建议。

(一)只需依据权利要求书的内容进行修改即可克服的缺陷

在审查权利要求书是否清楚时,审查员首先应当避免说明书的干扰,即先独立地审查权利要求书是否清楚。在阅读权利要求书的过程中,审查员会发现存在的一些不清楚的缺陷,无需依靠说明书,仅仅根据权利要求书的相关记载,申请人就可以予以克服。

案例1:1.一种铅锑合金火法精炼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步骤1、将铅锑合金与纯铜混合得到混合料;……。

5.根据权利要求1 所述的铅锑合金火法精炼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6.根据权利要求5 所述的从海绵铅中回收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本案例中,独立权利要求1 的主题名称是“一种铅锑合金火法精炼的方法”,权利要求5 引用的是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6 引用的是权利要求5,但是权利要求6 的主题名称却是“从海绵铅中回收铅的方法”,显然与权利要求1 的主题名称是不一致的,所以申请人只需依据权利要求书的上下文内容对权利要求6 的主题名称进行修改以达成一致即可。

案例2:1.一种六轴联动稀土冶炼搅拌、提料成型机器人设备,其特征在于:……五轴模具运送车(6)输送模具;……。

3.根据权利要求1 所述的一种六轴联动稀土冶炼搅拌、提料成型机器人设备,其特征在于:……轴模具运送车(6)包括……。

在本案例中,权利要求1 中提及“五轴模具运送车(6)”,权利要求3 中提及“轴模具运送车(6)”,通过括号里的附图标记可以看出,实质上是指同一部件,即同一部件使用了不同的表述,这种前后不一致对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也可以直接进行修改以获得统一。

(二)需依据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修改才可克服的缺陷

在有些案例中,审查员发现权利要求书中存在的不清楚的缺陷,无法只依靠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就可以进行克服,还需要依据说明书中记载的相关内容,进行深入理解,并依据说明书中记载的相关内容作出适当的修改。

案例3:1.一种以贵金属浸出液为原料生产氯化镍溶液的方法,……除铁后液氧化过程中,反应电位控制在450-550mv,通氯时间控制在4-6h,通氯后溶液pH 调节至3.5-4.0……。

在本案例中,权利要求1 中的“通氯”表述不清楚,因为“氯”可以理解为氯元素或者氯气,而只从权利要求书中也无法明确到底是指哪种;但依据说明书中记载:除铁后贵金属浸出液加热至95℃后通入氯气,通氯过程氧化还原电位在480mv,通氯时间为4.5h,通氯完成后加入粗氢氧化镍调节溶液pH 值至3.5,调节pH 值后的溶液经压滤机进行过滤。所以申请人可以依据说明书中记载的相关内容,进行深入理解,并作出适当的修改,即可以将“通氯时间控制在4-6h,通氯后溶液pH调节至3.5-4.0”中的“通氯”均修改为“通氯气”。

(三)需通过意见陈述来克服的缺陷

《专利法》第33 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基于我国法律对于修改超范围的严格规定,关于未在原始申请文件中记载的内容,申请人无法将其加入到权利要求书中,所以在克服不清楚的缺陷时,要注意是否能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当权利要求书中的不清楚的缺陷是由于申请人在撰写时使用了不恰当或不全面的表述方式导致,而又无法依据原始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如果仅仅因为这种撰写的不足,就导致申请人无法获得专利权的保护,显然对申请人是不公平的,所以,审查员应当允许申请人对一些不清楚的问题进行澄清,进而获得相应的权利。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能够通过意见陈述来克服的不清楚,其所陈述的内容,往往也是审査员通过申请文件所记载的内容能预期的,同时这种能预期的范围也是有限的。

案例4:1.一种含铱料液中贵金属杂质的脱除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3)……产出含铑〉85%的滤渣作为提取铑的原料;……。

在本案例中,滤渣含铑“〉85%”这个百分数并没有单位限定,而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中都没有记载其计量单位,如果申请人直接在权利要求书中补入相关计量单位,则会导致修改超出了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所记载的范围,不过在本案例中,审査员可以预期能用的计量单位也是有限的,比如质量百分含量,或者物质的量百分含量等,所以应当允许申请人在意见陈述书中对计量单位进行选择性的澄清来克服不清楚的缺陷。

(四)无法克服的缺陷

审查员首次阅读权利要求书后,对权利要求书中的相关部分认定为可能是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 款中清楚的规定,但是通过阅读说明书及判断该缺陷的修改方式后,发现不能够通过将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补入到权利要求书中来克服,也不能通过合理的意见陈述来澄清,那么此时审査员就需对这种“不清楚”的缺陷的实质进行重新审查,这种缺陷可能是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所导致的。

二、结语

总之,一件专利申请确定要被授予专利权时,应当确保其权利要求书是清楚的。当权利要求书出现不清楚的缺陷时,审查员应当先要判断其导致不清楚的原因,再从原始申请文件出发,进行善意合法的引导,让申请人做出适当的修改或者意见陈述。权利要求书不清楚的情形本身较为多样,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应当结合具体案例具体分析,无论是采用何种方式来克服权利要求书不清楚的缺陷,申请人都应当遵循法律法规,通过合理方式确保自身权益,审查员也应当从立法本意出发,衡量好申请人和社会公众的权益,以使专利行业和谐稳定发展。

猜你喜欢
审查员陈述说明书
虚假陈述重大性
再婚“性福”说明书
说明书、无线电和越剧戏考
给“产品”写“说明书”
浅析基于博弈论视角下专利审查员与代理人间的意见分歧及弱化措施
陈述刘
新加坡启动专利审查非正式沟通渠道
美国专利商标局会晤制度简介
对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1款的把握
关于“福建当代艺术展”的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