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李佳垚(上海师范大学)
自柏拉图以来,文字被置于语音之下的传统开始建立,文字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德里达反对传统对书写文字的贬斥以及对口头言语的推崇,从而对文字进行了新的诠释。对传统文字观点的解构是德里达非常重要的思想之一。本文试图通过《论文字学》中德里达对斯特劳斯的解构,了解德里达有关文字暴力的思想。
斯特劳斯站在人种中心主义的角度认定文字是来源于外部的暴力,德里达却恰恰相反。德里达认为,没有证据表明文字是外在于语言系统的暴力。德里达所讲的暴力是语言的原始暴力,语言始终是一种文字。文字的暴力并不是外来的,是语言系统原初就存在。其次,德里达认为,原始语言是不可还原的隐喻,此处有必要考虑它的可能性并且避免修辞上的重复。
《忧郁的热带》中斯特劳斯用那比克瓦拉人举例。德里达认为,斯特劳斯所列举的这些现象涉及一个一旦超出其可能性的一般条件、超出其先天性就无法加以解释的事实。同样也是被斯特劳斯忽视的事实:这些现象只出现在特定环境下。而这一点却影响着对作为专名的原始涂抹书写符号的本质和活力的看法。
德里达认为,不能依据已有的模式认定那比克瓦拉人不懂一般意义上的文字。当地人在葫芦上画小圆点和锯齿状的图案,在一定程度上这也是一种文字,并且一个自身就存在强暴的社会是会使用一般文字的。实际上,在通常的派生意义上的暴力,也就是文字课所谈到的暴力出现前,原始文字暴力就已经存在。
其次,当地专名的使用已经出现。小女孩企图把敌人的名字告诉斯特劳斯,这就说明在那比克瓦拉人的社会中已经出现了有关专名的使用。“所有能创造专名的社会,即能抹去专名并对专名进行分类的社会,都会运用一般文字”。故此,德里达认为,那比克瓦拉人并不是处于没有文字的原始状态中,他们使用的不过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文字。文字本身就存在于他们的语言中,不是外来的,将那比克瓦拉人定义为无文字的社会,这是不符合逻辑的。
德里达认为,斯特劳斯仅仅将普通暴力概念置于经验意识层次,实际上原始社会已经存在文字暴力——对专名的使用,而不单单是他认为的文字暴力。
在《忧郁的热带》中,斯特劳斯浓墨重彩描绘了文字的剥削和压迫。人种学家的到来以及“文字课”的开始,破坏了当地土著居民天真的状态。
“文字课”是双重意义上的课程,首先是写字课。部落头领向斯特劳斯学习写字,一开始他只是不加理解的模仿,后来才明白它有语言作用。他首先明白了文字的深刻奴役作用,然后才明白文字的意指作用。其次,文字课也意味着从写字中汲取教训。
由此,斯特劳斯认为,那比克瓦拉人产生文字是训练的结果,文字是在刹那间出现,文字是对言语的入侵和暴力。在德里达看来,这一结论是错误的。这个例子并不是文字起源的情景,而只是模仿文字的情景,这是人为干预的文字转借。另外,斯特劳斯也认为文字的首要功能是奴役。文字似乎成为剥削人类、帮助统治者奴役的工具,如果这样文字岂不失去了原初传情达意的作用。德里达却认为,如果文字与暴力相关,那么这种文字的出现就会大大早于狭义上的文字,它已经存在于分延中,或存在于创造言语本身的原始文字中。在德里达看来,斯特劳斯坚持那比克瓦拉人是无文字社会的观点,无非是站在人种学家角度对自己的庇护。
并且,原始居民早在文字课之前就已出现剥削,作为一个部落的头领,其必然拥有一定的特权,比如:拥有比一般人多的女人,有着如解决食品分配的权威等等。因此,斯特劳斯的例证并不足以证明其关于文字暴力的论证,且将文字视为语言外在的暴力是不恰当的。
对传统文字暴力概念的解构,是德里达对传统语言学的颠覆。德里达重视文字的目的是解构传统逻各斯中心主义和语音中心主义有关“在场”的基础。德里达反对传统形而上学将文字视为暴力并将文字排除在语言之外的观点。他认为文字就是语言,文字与言语的关系并非外与内的关系,文字也并不是言语的外来暴力。没有证据表明口头言语的地位高于书写文字,文字也并非外在于语言学且独立存在的。对德里达来说,语言的原始暴力自原初时就存在,书写文字不是针对口头言语的外来暴力,相反两者都是语言原始的暴力。
德里达对传统文字暴力概念的解构,值得继续追寻和探索。对文本进行多元化的处理,对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这也是阅读《论文字学》的重要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