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中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 云南 昆明 650031)
通海县秀山县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通海县西南部,面积9319.8 hm2,森林覆盖率83.02%,属自然生态系统类别的森林生态系统类型的保护区,主要保护以暖性针叶林为代表的森林生态系统。 保护区水源涵养功能突出,通海县重要的饮用水来源地——秀山沟水库的径流区全部处于保护区内,保护区涵养的水源也滋润了周围的良田。同时,保护区有效的保护了滇中高原向滇南河谷过渡的暖性植被,为杞麓湖南部建立了生态屏障,保护了石漠化、退耕还林等工程造林成果。可以说,保护区对通海县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种类及数量较为丰富,生物多样性及其富集程度较为突出。在保护区的范围内,分布有4个植被型,9个群系,9个群落。据调查统计,保护区分布有野生维管植物132科,379属,568种;分布有两栖动物13种,爬行动物21种,鸟类137种,兽类36种。
保护区有3种国家Ⅱ级保护植物:喜树、金荞麦、松口蘑;有国家Ⅱ级保护动物9种:黄喉貂、白鹇、白腹锦鸡、短耳鸮、红隼、燕隼、游隼、松雀鹰、黑翅鸢,体现出一定的稀有性。
通海县秀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于2017年8月10日成立,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核定人员编制5员,设局长1名。由于保护区管护局刚刚建立,所以保护管理工作比较粗放,主要依靠护林员开展日常巡山护林、防火宣传,管护点人员对进入保护区人员登记、控制,以及管理所人员的林政执法等。由于经费及科研人才问题,科研监测活动刚刚开始筹备,故存在问题如下。
由于保护区管护局刚刚成立,目前保护区管理体制没有理顺,林业、旅游、商务、民宗、环保和住建等部门在保护区开发建设管理上没有形成合力,甚至还有相互制约的现象发生,严重影响了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同时,按照《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成立秀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的批复》([2017]83号)文件,通海县秀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属于县林业和草原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护局没有行政执法资格,难以进行有效管护。
目前,保护区只有5名管理人员,没有科研、监测等管理部门,保护区管理机构能力极其薄弱。
保护区缺乏保护管理、科研、宣传等基本的设施设备和必要的交通、办公等设备,限制了保护和管理措施的实施。
保护区周边地区人口密集分布广,过去赖以生存的森林,如今被划成自然保护区,限制了周边社区居民对自然森林资源的利用。保护区管理部门又无社区共管的项目经费支持,因而周边社区群众无法从建立保护区中得到实惠。目前集体林部分纳入公益林建设管理,社区居民对保护区干扰较大,如放牧、采集非木材林产品等。
由于管理人员少、经费不足、缺乏宣传设备等限制,保护区管理部门对社区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偷猎、盗伐等现象时有发生,保护区周边群众缺乏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保护意识不到位。
由于保护区正式成立不久,还包含有2059.9 hm2商品林,大多为中幼林,划入自然保护区范围后,按照自然保护区相关规定,不能再进行林木采伐,又无补偿措施,林权所有者的利益无法保障,极易引发社会矛盾纠纷。
在现有各项法律法规的框架下,结合保护区的实际,建立和完善保护区的规章和管理办法。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相关部门的职责,做好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设立合理的保护区组织管理机构和运行机制,提高管理效力。
在保护区设置1局5站1管护点7哨卡,即:保护区管护局——管护站——管护点、哨卡,形成局辖站、站管卡的管护体系,实现对资源最直接、最有效的管护。
加强现有人员培训,持续开展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以“3S”技术为支撑,建立保护区资源本底及监测数据库;积极开展科研检测,对黄喉貂、白鹇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及栖息地现状进行调查;设立植物监测固定样地;布设红外线照相机,对陆生兽类、地面活动鸟类资源进行调查和监测研究。
完成局、站、点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建设,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改善职工办公环境和基本工作、生活条件。加强防火通道、森林消防池、瞭望塔、巡护道路、步道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界桩、界碑和标牌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保护管理能力。
实行社区共管以使保护区实现优质管护,让当地群众参与保护区的保护工作。针对保护区各片区森林保护的需要和村民的生产生活的具体实际,在保护区周边开展以喜树、滇石栎、金丝桃、大花香水月季等为主的种植示范项目,以及以重楼、天麻、草黄莲等为主的中药材培育示范项目,还有非消耗性的生态旅游活动,增加当地群众收入,缓解社区群众对保护区森林资源的依赖。另外,针对保护区及周围社区实际,以护林员方式聘请保护区周边农户参与保护区的管护,解决村民生产生活问题,缓解群众和保护区之间的矛盾。
加强对保护区周边社区群众和利益相关者在法律和科普方面的宣传教育,让他们充分了解保护区在改善生态环境以及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建立宣教室,设置警示宣传牌、宣传牌等,向参观者进行宣传教育。宣传教育不只限于发放小册子、张贴宣传画,还应该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从而达到提高公众意识的目的。
另一方面针对保护区内存在的偷捕偷猎等非法行为,采取和森林公安、林政等相关部门协作,联动执法,依法处理各类违法违纪案件,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严厉打击肆意侵占和非法破坏自然保护区的违法犯罪活动。
结合逐渐开展的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将保护区内的商品林调整为公益林,让林权所有者获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以解群众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