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可
广东警官学院,广东 广州 510230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人类的购物方式已经被彻底的改变,同时,也衍生出诸多的新经济链条,物流寄递业就是这其中发展迅速、收益颇丰的行业之一。市场需求的增大和物流企业的层出不穷,使得该行业的安全隐患也随之不断增加,这其中,物流寄递渠道的涉毒犯罪行为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毒品犯罪行为人脱离了传统涉毒行为模式的限制,以物流寄递渠道为途径进行毒品犯罪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现象。
我国的物流行业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需求量在短时间内急剧增长,且发展速度惊人。该行业以其典型的优势伴随着经济形态的演化而不断的进化。以2018年为例,第三方物流规模超过2406亿美元,增幅为17.1%,超过了社会物流总费用9.8%的增速。2018年1-11月,中国快递业务量和业务收入统计结果显示,广州市以45.52亿件稳居快递业务量榜首,以快递业务收入430.82亿元居业务收入排行第二。在我国,国内异地快递是主流,2018年全国快递业务量为452.9亿件,随着电商以及网络的快速发展,其快捷高效、成本较低等特点,使得我国的快递服务网络已经深入到全国的每一个角落。
一个行业短时间内的快速发展,大都存在一种粗放型的发展模式,在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管缺位的情况下,便滋生了借助于物流渠道进行毒品犯罪的行为。此种类犯罪最早出现在云南地区,之后以信件带毒、物流贩毒的方式流转到全国各地。[1]物流寄递业的运输及收件、送件途径已经成为毒品流转的重要渠道。同时,经过多年的努力,传统的缉毒模式已经对当面的毒品交易模式实现了有效的遏制,毒品很难再通过传统的渠道流转,涉毒违法犯罪分子的活动模式发生了变化,由实体转向了网络和物流渠道;公安机关对于涉毒犯罪的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也使得犯罪分子也在探索新的犯罪途径,借助于物流寄递业飞速发展的有利时机,物流寄递渠道的涉毒违法犯罪行为也随之愈演愈烈。
通过物流寄递渠道贩毒是一种区域跨度较大的贩毒方式,其贩运方式呈现出较大的隐蔽性,这种隐蔽性使得该种途径的贩毒方式的风险性从外显和内隐两个层面都大大降低:毒品和毒品所有人分离、毒品买卖双方分离、毒品所有人和贩毒收益分离、毒品寄递者和毒品所有人分离,这些外在的特征大大降低了毒品犯罪分子通过物流寄递渠道犯罪的风险;从心理角度来说,非面对面的毒品交易行为大大降低了贩毒者的心理压力,利用物流寄递渠道的隐蔽性,其毒品交易行为更易肆无忌惮,这在内隐层面的降低了物流寄递渠道涉毒犯罪的风险。
此外,物流寄递渠道涉毒犯罪的低风险性,消减了流通“中间商”的成本,没有“中间商”赚差价,就从根本上降低了通过该种渠道流通毒品的价格,而价格的相对低廉又反向刺激了该种渠道的毒品需求量,这是一种恶性的循环。而且,当前物流寄递业尚未完全实现实名制,一般仅需留下发货人和收货人的电话号码即可,大大降低了贩毒者被抓的风险,犯罪嫌疑人可以根据物流单号随时掌握毒品运输的动向,一旦有风吹草动,就可能出现“丢货保人”一走了之的情况。[2]涉毒违法犯罪分子的犯罪成本也大大降低。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为物流寄递业的日益繁荣提供了可能,但与之不相匹配的监管力度和措施,使得该行业问题层出。除了较大的公司管理体系较为完善外,多数小公司因经营成本低还是小作坊式的经营方式,有些审核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行政部门无法对其进行监管。在物流寄递企业这种粗放型的发展模式下,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放任其粗放型发展模式;企业员工为了提高自己的工作业绩,对可疑涉毒快件持放任态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即使在有“开验检查制度”的企业,也拒不执行,这让违法犯罪分子钻了漏洞。
通过此渠道进行涉毒违法犯罪的行为持续增加,此种犯罪行为,具有侦破难、防范难、取证难的多难特点。且,寄递便捷、投递高效,以及寄递企业监管漏洞和体制不完善,缺少有效的定向监控以及相关毒品检验设备和资金,加之公安机关对此类犯罪防控薄弱,加大了防控难度。毒品犯罪本身的特性使得它没有具体的犯罪现场,因此在犯罪过程中留下的实物证据种类非常少。[3]交易双方虚假的身份信息也为此类犯罪行为的取证过程增加了难度。使用物流寄递渠道传递毒品给侦查取证带来了较大的难度,涉毒违法犯罪分子借助于各类平台的移动支付方式,极大的提高了犯罪活动的运行效率、便捷程度,同时降低违法犯罪分子的风险;如果侦查人员未能获得付款和收货的证据,就只能按照非法持有毒品罪来惩处犯罪分子,这给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物流寄递行业门槛低,风险小,且其收寄快捷、运输便利等特点,大大降低违法犯罪分子的风险,其运毒方式可采取“蚂蚁搬家、拆散贩运、人货分离”等方式。物流寄递渠道涉毒犯罪的有效遏制必须依赖于新型的管理机制,对物流寄递业的有效管控,各个地市都对物流寄递业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整顿,通过加强对全市物流寄递企业的基础摸排、制度落实、监督管理、教育宣传等具体工作,有的放矢的开展对物流寄递业的彻底整治行动,加强该业的经营行为规范,在收发快递环节落实收寄验视、进行实名登记。同时,对收件、入库、运输、装卸、托运等流通环节的档案资料进行严格的管控,大力提升了物流寄递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为了严堵物流寄递渠道涉毒犯罪的漏洞,需要加强邮件收寄验视制度、禁毒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提高从业人员识毒防毒能力,鼓励快递业务员积极举报涉毒线索,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运输、贩卖毒品活动,促进物流寄递产业规范、安全、健康发展。①2019年7月5日,某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召开了全市的寄递业从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场培训会,目的是推进全市寄物流业进一步落实实名收寄、开箱验视和过机安检。
1.结合物流寄递行业实情,在日常检查中积极开展培训。重点针对法律意识及安全生产管理意识较为淡薄,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对症下药。令从业者从思想上转变进而使其在实际经营规范中发生转变;
2.加大联合磋商,部门联动整治乱象。针对在调研和摸排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将情况通报给邮政、工商、交通等相关业务部门,并积极与其磋商,共同分析制订富有成效的管理制度和应对措施,采取单独或联合邮政、工商、交通、综合治理小组等部门的形式,对各物流寄递企业建立并执行邮件收寄验视和实名制查验制度方面进行检查或暗访。并针对问及时责令整改,在集中抓整治的同时,抓好日常机制建设,逐步探索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物流寄递业安全专项管理体系;
3.与时俱进、通过新媒体平台加强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的受众面大、读取便捷的特点,在该平台推送案例,宣传和揭露此类犯罪的手法。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多方式多渠道地开展社会面宣传工作,增强业主、从业人员及广大寄主的法律意识,展示公安机关对物流寄递行业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打击的决心,推动物流寄递业向规范化方向发展。例如:某市为了拓宽禁毒宣传教育渠道,实现禁毒预防教育广泛覆盖的目标,在市委宣传部的支持重视下,市禁毒办与地铁公司合作,在广州地铁的主要站台显眼位置,制作了70个禁毒公益广告灯箱,同时把针对教育青少年拒绝合成毒品制作了生动形象的视频禁毒公益片也同时在地铁站台和车厢内的电视屏幕播出。其内容设计新颖吸引了乘客,有效提高了人们对毒品危害的认识。
4.做好校园预防工作,打造平安校园。通过宣传栏阵地的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加深学校师生对毒品危害的认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逐步健全青少年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做到禁毒预防教育进校园。此外,结合对物流寄递涉毒预防打击,把禁毒公益广告和视频在物流重点区域的公交车线路车载电视上播出。
5.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管理,同时辐射其他地区,力求将示范区域模式推广到其他地区的物流寄递行业。
2019年6月17日,国家禁毒办发布《2018中国毒品形势报告》,这是连续五年来,国家禁毒办向社会通报我国的毒情。报告指出,在毒品贩运途径方面,中国共破获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件七万多起,缴获各类毒品41.8万吨,抓获犯罪嫌疑人9.8万名。不法分子利用现代通信技术,全方位多途径的运毒,运毒渠道日益立体化和智能化。
“互联网加物流”已经成为现阶段贩毒活动的主要方式。违法犯罪分子通过网络来进行毒品信息的发布,然后在网上招募“马仔”,借助于现代支付方式完成资金流转。例如:上海、江苏等地侦破多起利用智能快递柜系列贩毒案,贩毒分子收取毒后将存有毒品的快递柜位置和取件码通过手机发送给吸毒人员“取货”。一些不法分子甚至通过登录“暗网”进行贩毒,发现和打击难度大。[4]
1.用大数据助力预测性侦查
大数据的应用是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基石,在公安实务工作中,公安机关可以掌控从多种渠道和平台所获取的海量数据,同时,对海量数据的有效提取,如何做到数据反哺侦查,也是应该加以重视的。这就需要对海量的数据进行筛查和深挖,也是涉毒犯罪行为得到控制的有效途径。广州市某区是华南地区物流寄递业的集散中心,行业规模占比广州市65%,年均发货总量占全广州市的70%,由于行业监管体系的缺位,加之其自身粗放型的发展模式,使得该集散中心的涉毒问题较为突出。
2015年底,该区因为毒品中转集散问题严重,被国家禁毒委定为“毒品中转集散地”进而挂牌整治,2016年,全区紧紧抓住“人”和“物”两个核心,利用大数据技术支撑,研发了一套集“信息采集”、“巡查”、“监管”、“预警”等一体化的物流管控系统“云递安”APP,“云递安”APP的有效使用,建立在强大的数据库基础上,其管控的重点区域为国际物流和中转仓库,其监控的重点对象为高危人群、高危行为、高危物品以及高危路线。一经发现预警,该预警信息便即时推送至管控民警,同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初步的智能分析,提高了管控实效。基于大数据背景的侦查模式,能够准确、高效的筛选和锁定目标对象和目标团伙;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的涉毒犯罪侦查工作中,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侦查手段将会带来更大、更深的侦查模式的革新。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数据的来源可以多元化和非精细化,在大数据时代,要求每一数据都精确无误是不可能的。随着数据量的增大,大数据的算法允许不精确的数据、混杂的数据。容许数据的混杂性有利于减少数据处理的时间和成本,反倒能够更快地获悉事实真相。[5]
2.借情报渠道优化查缉协作
当前的制毒贩毒活动的网络化和伪装性,使物流寄递渠道的涉毒犯罪活动穿上了“隐形”的外衣,精准打击该渠道的涉毒违法犯罪活动,需要由情报技术人员牵头,负责收集涉毒情报信息的跟踪研判,其他部门人员负责情报信息的推送、侦捕等工作,在情报信息的引领下,逐渐形成一体化的查缉工作,对物流寄递渠道的涉毒犯罪进行全方位的打击。当今的物流寄递业还未完全实行实名制,对于信息资源的整合还未做到及时和完全,一旦对物流寄递全业务实行实名登记之后,情报部门将从物流寄递企业获取庞大的信息资源。
物流涉毒情报的收集必须要依托与邮政管理部门的沟通,同时,邮政管理部门对于在工作中发现的涉毒线索,应及时移交给公安机关进行研判;此外,还应该加大物流寄递信息平台建设。禁毒部门应主动加强与情报、技侦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良好的查缉协作机制。
3.审时度势巧用控制下交付
控制下交付是阻止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贩运毒品活动的有效方式,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贩运毒品的典型特点就是“人货分离”,缉毒民警在发现了毒品后,如果仅仅对藏毒包裹进行扣押,便失去了可能将其一网打尽的有利时机。控制下交付的使用最关键的是时机的选择,通过控制毒品来发现案件中所有的涉毒人员,因此,制定严密的抓捕计划至关重要。收网时机的选择通常选择在邮件寄出且到达收件地,收件人收到邮件或收到未转移时。收网时机的选择决定着控制下交付行动的成功,影响着公安机关能否将涉案人员一网打尽的结果。[6]对通过物流寄递渠道涉毒犯罪进行控制下交付使用的意义在于,在避免毒品成功邮寄到涉毒分子手中的前提下,合理选择取证的时机,最终实现“人赃俱获”,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革,为诉讼活动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利的保障。
1.注重实效严把行业管理关
2018年上半年,广州市某区的快递流通件已经达到了15亿。庞大的人流、物流、信息流在此地交汇,不仅带来了高额的经济利润,也给禁毒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云递安”物流寄递管控系统在技术上为智能管控提供了可能。同时,在企业监管方面,白云区也首创了集“查案件、查消防、查视频、查门禁、查管理、查反恐”为一体的巡查机制,且做到只要发现问题一律先封停,严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2.全链条打击涉毒违法犯罪
在对物流寄递业进行全面排查的情况下,禁毒民警对症下药,充分发挥区、镇两级禁毒办的职能,组建物流管控队、情报研判队、专业打击队等专业性队伍,大力扩充禁毒民警的数量,同时借助于禁毒专项辅警、禁毒信息联络员、禁毒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全链条打击涉毒违法犯罪。同时,实施禁毒“一把手”负责工程,充分发挥党政的主导作用,从根本上改变过去各自为战的工作模式。
3.打好全民禁毒宣传攻坚战
公安机关与毒品犯罪直接的较量是一场持久战和攻坚战,在保证物流寄递业管控力度不放松的情况下,对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和控制需要依靠社会各界的力量,在打击物流寄递渠道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时,一定要争取群众的支持和参与,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来提高此类涉毒犯罪的管控实效,尤其是注重挖掘物流寄递本行业的自身精华和监管能力,构建起防范物流寄递渠道涉毒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引导和培养物流寄递企业和相关的从业人员成为公安机关的合作伙伴。例如,提升物流寄递企业员工的参与禁毒的积极性,建立内部的制约和考评机制,同时结合一定的奖励机制。此外,监管部门应扩大物流寄递企业安全管理的范围,将禁毒工作纳入考评体系,发挥物流寄递企业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加强监管部门与企业、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相互监督,提高禁毒积极性和禁毒责任感。[7]充分发动物流寄递企业员工的禁毒积极性,督促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制约和考评机制。
在侦查实务中,物流寄递渠道所未被发现的涉毒违法犯罪行为还有很多,对于物流寄递渠道的涉毒犯罪活动的彻底整治必须加大执法力度,宣传力度,加强物流寄递行业禁毒意识,强力打击物流寄递行业违法犯罪活动,使物流寄递行业更加规范,更加安全的有序发展,守住此道防火墙。
注释:
① http://gdst.spb.gov.cn/scjg_7724/201907/t20190711_18784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