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美
(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江苏 苏州215006)
学生资助工作需要做好顶层设计,因此要基于立德树人,提前谋划学生资助工作的政策落实路线图,构建一套立体化的学校资助和关爱体系,从而让更多学生通过学生资助,享受公平、优质、适切的教育,拥有更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本文以苏州地区为例,采取系统抽样和简单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法,按照合理的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在校学生和资助工作者,对其不同困难情况的学生和资助工作者进行调研。
结合问卷和访谈的多项数据资料,综合分析如下:①所在学校的资助方式,仍是以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社会捐赠等物质资助为主;②曾得到的资助方式,除去较少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和社会捐赠等形式,近90%学生未获各形式资助;③学生的学习成绩总体分布均匀;④参与学科/科技/技能/体育/文艺类竞赛并获奖经历,未参加竞赛同学占40%,是没有机会还是什么原因需要进一步探讨;⑤获得过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情况,大约有1/3学生没有获得过此类荣誉称号;⑥目前学校资助政策存在哪些问题调查,需要加强对学生实际需求的精准了解,要切实摸清学生想要的是什么,资助方式目前仅限物质层面,是否在精神、能力等层面需要探讨;⑦对于学校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公平性的满意度,2/3学生对于资助公平比较满意,说明总体成效显著、令人满意,需要考虑如何对当前资助做出改革以进一步提升满意度;⑧可申请奖学金资格调查,优秀贫困学生与综合素质优秀(可以是非贫困生)均要有资格申请奖学金,分别占受访者人口的74.8%和73.4%。今后对于奖学金的提标扩面需要思考;⑨学生奖学金评选类型,受访者普遍认为,学生奖学金评选类型方面,学业成绩和道德品质都排在前列,分别占了总人数的84.6%和83.9%,符合德才兼备原则。
在目前助学金制度的基础上,普通高中阶段需引入科学的“国家奖学金制度”,建成“多元混合”资助模式,使普惠性资助、助困性资助、奖励性资助和补偿性资助有机结合,切实解决贫困家庭学生的困难,并充分发挥资助育人的功能。可分为奖优型的“国家奖学金”和助困奖优兼具的“励志奖学金”,两种奖励类型有机结合,既能激励优秀学生,又能解决贫困学生的经济问题,以此实现精准资助,对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有着积极的作用。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引导和激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求实进取,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未来人才,可考虑从德育素质、学习成绩、实践创新三个维度考量,具体再细分为道德素质、学习素质、社会实践、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子方面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将六项指标进行两两对比,由专家进行评分确定该指标所占权重,最后将各位专家的比较判断矩阵采用加权自述平均综合排序向量法,做出排序向量,再计算综合群组排序向量,经过一致性检验后计算组合权向量,确定各指标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合成权重。高中阶段国家奖学金的评比需要依托这一评价体系对学生进行综合考评和各项的分别考评,做到既奖励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又激励单项指标突出的学生,引导学生个性化发展与全面发展相结合。
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表现的综合测定与评价,在实施中围绕学生的德育素质、学习成绩和实践创新能力三个方面开展,运动与健康和审美与表现素质按其在课堂内外表现分类归入上述三个方面。设定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导向目标。素质评价可以用平均成绩绩点GPA(简称G)表示,计算公式为G=X×G1+Y×G2+Z×G3,其中G代表素质评价总成绩,G1、G2、G3分别代表德育素质、学业成绩、实践创新能力评价成绩。
德育素质指学生在思想品德、遵纪守法、人生规划、行为规范等方面应当具有的符合时代特征的基本品质,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及其行为表现等的综合体现;学业成绩是指根据学校培养计划学生在每学年所有学习课程的成绩,学业成绩评价以学分绩点综合衡量学生的学习质量和学业水平;实践创新能力指学生在评价学年内通过各自特长、发挥实践与创新精神而获得的在学术科技、技术技能、学科与文体竞赛、身心发展、社会实践、交流与合作等方面获得的成果与人文、美育和体育素养表现。
3.2.1 奖项类型多元化
以普惠性资助为托底,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遍都有一定额度的助学金补贴;以补偿性资助为补充,指在突发应急情况发生下给予的补助;参考高校做法,增设奖优型“国家奖学金”,即面向全体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学习成绩优异且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者,均有资格获取,这一块金额较大、名额较少;重点开设助困奖优兼具的“励志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且综合或单方面突出的学生均有资格的资助,要加大资助金额的体量与力度。
3.2.2 奖励等级层次化
这里重点分析优秀学生励志奖学金,从鼓励学生全面或个性发展角度进行考虑,可分几个层级,分别为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其中一、二、三等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道德风尚、学业表现、社会工作、自强自立、素养拓展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分为文明风尚、学业突出、社会工作、勤勉自强和素养拓展奖学金。对于一、二、三等奖学金需要综合素质评价全面达标方有申请资格,除学业成绩良好及以上之外,学生积极参加思想政治、学术科技、技术技能、社会实践、文化艺术、体育锻炼和心理健康、校内外志愿服务与公益等活动,在实践创新能力评价有一定成绩方可。
3.2.3 发展维度个性化
对于单方面突出的单项奖学金,基于大力支持学生个性化成长发展进行设计,可从以下几点进行考量:①文明风尚奖学金。要求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方面受到校级及以上表扬表彰或媒体报道;或积极参加优良学风班风校风、心理健康、朋辈辅导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选当学年被评为或推荐为校级及以上表彰的个人和先进集体主要负责人;或热心公益志愿服务,表现突出,获得校级表彰的个人或集体主要负责人及参加校外重大志愿活动为学校赢得荣誉。②学业突出奖学金。面向未能参评一、二、三等奖学金者,但学业成绩进步大,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较上一学年有一定幅度提升。③社会工作奖学金。学生需要担任经学校批准的学生组织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骨干和班级干部等,具有奉献精神,以身作则,任劳任怨,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工作。④勤勉自强奖学金。学生需要家庭经济困难,学业成绩合格,且自强进取、表现突出或在资助育人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被推荐参评校级以上先进个人。⑤素养拓展奖学金。学生需要参加校/区/市举行的运动会或体育活动,获得个人或团体前三名;参加校/区/市举行的文艺活动表现突出获得表彰;积极参加校/区/市科研技能等活动获得校级表彰,或参加校级实践创新科研平台,或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获得校级表彰。
样本显示未受资助人员中有10%~20%的隐性贫困,其中部分隐性贫困的学生认为会暴露自己隐私而羞于申请,这表明要进一步加大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学生、家长、教师中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和资助育人教育活动,将资助过程最大程度的公开,实现资助工作的过程育人。通过优化后期跟踪服务,比如开办表彰大会、励志分享会,增强受助同学的仪式感。同时可考虑增加公众心理讲座和户外拓展活动等,提高学生对资助工作的关心、满意度和获得感。
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享、协调以及可持续的理念精神,建立包含思想引导体系、项目提升体系、管理服务体系以及成效推广体系相结合的资助工作体系;加强资助工作队伍建设,发挥好资助政策制定者和资助政策受益者之间的桥梁作用;简化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绩效考核,本着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的工作宗旨,坚持个别资助和普遍资助相结合、阶段效果与持续效果相结合,以及物质解困与能力发展相统一的工作目标,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方可打造出学生资助特色,创新出学生资助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