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6月6日至9日,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毛泽东作了《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书面报告,并作《不要四面出击》的讲话。会议确定要做好土改、稳定物价、调整工商业、肃清反革命、整党等八项工作,以争取在三年的时间内,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为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创造条件。这次会议对于统一全党思想,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社会力量,争取国家财经状况的根本好转,进而实现国民经济的全面恢复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950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公布施行。土地改革在新解放区全面展开。到1952年底,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及台湾省外,广大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基本完成。连同老解放区,完成土地改革地区的农业人口已占全国农业人口总数的90%以上。在整个土地改革过程中,3 亿多无地少地农民(包括新老解放区在内)无偿获得7 亿亩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封建土地所有制被彻底摧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