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尖草坪区消防救援大队,山西太原 030023)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高层建筑不断涌现,在满足人类生产、生活需要的同时,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和影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也日益凸显,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带来许多困难。尤其是对于一些功能比较复杂、人员流动性较大的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将会给经济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进一步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强高层建筑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1)部分高层建筑缺少合法性准入条件,建筑防火设计存在先天性隐患。在日常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一些高层建筑由于各种原因未批先建或边批边建,建筑消防设计图纸未经设计审核合格或现场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导致高层建筑在防火性能、平面布置、建筑构造、灭火救援设施等方面存在一些先天性隐患,具体表现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建筑总体布局设计不合理;建筑未按规范划分防火分区;建筑构件耐火等级低,不满足规范要求;消防车通道、回车场及灭火救援场地的宽度设置不足;安全疏散距离不足;消防给水系统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投入使用后存在压力不足或无法出水等情形。一些高层建筑为距今年代比较久远的建筑,按照现行的建筑消防设计规范改造起来比较困难,有的根本无法达到现行规范的要求,但在实际工作,这类型建筑确具有很大的火灾危险性,一旦发生火灾,这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带来许多阻力。
(2)高层建筑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权责不清,管理混乱。对于单一产权的高层建筑,在投入使用后,通常是由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对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而对于一些由多个产权单位合用的高层建筑而言,存在多个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各自为政、管理混乱的现象,一方面由于管理模式上的不同和对消防安全认识上的差异,消防责任制的落实参差不齐;另一方面,各产权单位在对公共消防设施的管理职责上并没有明确的划分,导致共用的消防设施瘫痪、损坏无人问津,面对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互相推诿。同时,也由于物业服务企业人员流动性大,人员文化水平较低,责任心较弱,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对消防安全工作不够重视,经费投入不够,往往为了应付检查而敷衍塞责等原因,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大打折扣。
(3)高层建筑的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身边的火灾隐患置若罔闻。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高层住宅小区的居民或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能充分认识到火灾隐患带给我们的危害,为了自身的利益,随意占用消防车通道,随意遮挡室内消火栓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擅自挪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在楼梯间、消火栓箱内堆放大量杂物,不少居民为行走、通风、采光方便,将常闭式防火门常开,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给疏散逃生带来很大的困难,很多屋顶跃层式住户将消防通道占为己有,搭建阳光房等永久性建筑,使屋顶不再连通,致使消防通道被占用,有些业主甚至为了满足装修的要求,擅自拆除或改造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对物业服务企业张贴的消防提示标语视而不见,使物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难上加难。
(1)加强高层建筑源头管控,把好行政审批关。高层建筑在施工或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申报消防设计图纸审核或竣工验收,未经审批合格不得施工或投入使用,在实际运用中,往往会涉及到一些关乎民生、需要未批先建或边批边建的省、市重点工程,由于在施工前缺少了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环节,再加之一些建设单位为了赶工期、抢进度,对施工图纸的设计不够充分或不够专业,导致在施工后发现问题又重新翻工,或直到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后才发现问题,不仅在人力、物力上造成极大的浪费,也给经济社会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对于这类情形要严格管控,在施工前,建立健全联合会商机制,组织住建、消防等相关部门结合建筑功能认真分析研判,做好防火设计,确保施工图纸符合规范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条件允许时积极办理消防手续,针对审批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调整,真正从源头把好消防安全关。
(2)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消防安全管理中的关键作用。高层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该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者,依法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负责对管理区域内的高层建筑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防火巡查,定期对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每年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经常会发现消防设施器材或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未能保持完好有效,或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通道、防火间距被违规占用、堵塞的情形,这些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在于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首先,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普法教育,使其切实从思想源头上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其次,加大经费投入,对于年久失修、老化破损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修、更换;对于瘫痪、故障的自动消防设施进行重新检测、调试;对于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及防火间距的情况,设置安全警示牌,实行标识化统一管理,同时,加强人防、技防措施,对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及时干预、制止,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落实,有效解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难的问题。
(3)加强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建设,建立区域联防机制。微型消防站是依托高层建筑志愿消防队等现有的消防力量,通过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以救早、灭小和“3min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而建立的,主要承担着日常的防火巡查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火灾防控工作,近年来,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消防站数量不足、布点不均衡等问题依然存在,导致现有消防站保护范围过大,处置力量到场时间偏长,而微型消防站的建立可以很大程度上弥补现有消防站的不足,微型消防站的建立不仅能够有效提高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还能够在一旦发生火灾时将火势控制在初期阶段,防止火势的蔓延扩大,很大程度上避免人员伤亡和挽回经济损失,因此,鼓励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高层建筑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将微型消防站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建立区域联防机制,不仅实现高层建筑初期火灾扑救的作用,同时,还能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有效实现火灾防控工作的目标。
(4)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宣传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针对高层建筑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的问题,要从加强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入手:一方面,物业服务企业要将消防宣传列入常态化的管理工作中,利用公告栏、宣传展板、LED显示屏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同时,在高层楼宇内张贴必要的消防安全提示标语,利用微信群传播消防安全常识和资讯,在季节交替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有针对性的组织业主或居民参与消防安全讲座和演练,呼吁有条件的家庭给家里配备一个灭火器,如果家里发生火灾时,家庭主力成员可以第一时间用灭火器灭火,其他人员,如老人、孩子等要快速离家下楼逃生,同时拨打119,清楚告诉消防员自家的具体位置。遇到火势无法控制的情况下,及时下楼,走时要把房门关上,防止烟气进入楼道;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乡镇街办及基层派出所的宣传指导作用,针对高层建筑功能复杂,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特点,指导高层建筑管理单位进行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消防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多样、形式丰富的宣传方式,切实提高居民和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从思想意识上重视消防、支持消防、参与消防,自觉维护公共消防设施,对占用消防车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遮挡消火栓、挪用灭火器材等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说“不”,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高层建筑火灾隐患问题日益突出。为进一步提高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高层建筑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必须加强高层建筑源头控制,把好行政审批关。加强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建设,建立区域联防机制;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宣传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等方式,改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现状,有效实现高层建筑火灾防控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