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瑞,徐海潮,王成新
(山东师范大学 地理与环境学院,山东 济南 250358)
共享交通是共享经济背景下依托“互联网+”平台,出现的一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效率为基础的新型交通模式。近几年共享交通的迅速发展,引发了学者的高度关注。其理论根源于“共享经济”,实质是“以获得一定经济效益为目的,以节约资源为目标,在互不认识的人之间进行共享交通工具使用权暂时转移的一种新的经济模式”[1]。随着各种共享交通方式的横空出世,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政策也陆续出台,关于共享交通的研究也日渐增多。同时在人工智能交通系统、“互联网+”和“大数据”的背景下,交通相关数据的获取方式得到了发展与变化。嵌入式地图移动信息采集、视频图像识别等技术应用的出现提高了数据的质量和数据准确度,为共享交通的研究提供了强大有力的技术支持,使研究工作更加便捷。杨宝路等人提出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可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职住平衡,缓解交通拥堵等[2]。但当前我国共享交通的发展仍存在着管理模式粗放、法律法规不健全、激励措施缺乏、配套服务设施不完备等问题,且共享交通的研究尺度较少缩放至城市尺度。
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基于互联网技术构建车辆服务平台,优化出行供需匹配,使用符合准入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根据消费者的需求,网约车平台可提供专车、顺风车、快车及拼车等服务。
为加强对网约车企业的管理,济南市政府规定网约车企业运营时,招聘司机必须为持证司机,且经营车辆需符合《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未实现网约车运输证、平台公司经营许可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三证合一”的属于非法经营,将网约车的许可条件增加至安装卫星定位、紧急报警、发票打印及行车记录装置,并适当降低新能源汽车的准入条件。2018年7月18日,济南市首次颁发网约车经营许可证,标志着济南市网约车市场进入规范化运营阶段。山东世纪锦云、万顺叫车、神州、首约科技以及重庆呼我出行5家公司通过了企业运营数据对接等各项审核,成为济南市首批获得网约车经营许可证的网约车企业。目前,济南市除了滴滴、首汽、神州、曹操、万顺网约车等网约车平台外,市民还可使用高德地图、百度地图等导航软件提供的叫车服务,或选择安安用车、及时用车、妥妥E行与阳光出行等网约车平台服务。
2.2.1 共享单车的建设
共享单车作为城市慢行交通系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一种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新型自行车系统,主要服务于城市中公共交通换乘与市民的短途出行,对解决城市出行最后一km问题上具有重要作用。
共享单车自2017年起入驻济南,从摩拜单车、ofo小黄车和哈啰单车的“三国杀”格局,再到ofo小黄车撤出市场,青桔单车入驻济南,目前济南市共有摩拜单车、美团单车、青桔单车、哈啰单车4种品牌的共享单车存在,实现了“四方割据”的格局。
2.2.2 共享汽车的建设
共享汽车通常指与移动互联网结合发展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目前国内共享汽车主要来源于共享出行平台企业统一购置的车辆,借助互联网平台实现汽车租赁服务和日常运营管理,以共享的增量机动车代替私人拥有的存量机动车[3]。
共享汽车品牌主要有中冠共享汽车、喜尔客共享汽车、GoFun共享汽车和神州共享汽车等。其中,最早落户济南的共享汽车品牌是2017年11月份入驻的中冠共享汽车,济南高新区为主要投放地,集中在汉峪金谷附近区域。随后12月份,喜尔客共享汽车也进军济南市场,在西客站、遥墙机场等交通需求量较大的地区共设立了40多个投放点,投放的每辆车平均使用次数可达到每日5次,是目前济南市服务规模最大的共享汽车品牌。而入驻济南的共享汽车公司GoFun改变传统的运营方式,以降低用户使用共享汽车的门槛,免押金、“一元用车”等优惠活动吸纳众多客户,加剧了济南市共享汽车的市场竞争。济南市共享汽车的还车方式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用户需要前往运营商指定的停车网点还车,例如GoFun出行;另一类是用户可以将车辆停放在任意公共停车位上,而还车地点不受限制,例如中冠出行。
2.2.3 共享电动车的建设
共享电动车的使用方法与共享单车相似,其主要区别在于动力不同。共享电动车以锂电为动力,当电动车的电量被后台监测到不足时,企业会组织员工进行更换电池工作。但由于共享出行企业投放的电动车并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共享电动车不能办理上牌登记,济南市政府不鼓励共享电动车在街道投放。此外,囿于共享电动车成本不低、受众面小的限制,济南市共享电动车停放点主要设置在景点、大学城等目标人群较多、充电方便的场所。
共享交通的发展在提高济南市交通运营效率的同时,其共享交通工具管理中存在的“公地悲剧”现象与共享汽车行驶过程中司乘安全的保障问题,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主要选取了以企业为主的增量共享建设中具有代表性的共享单车与闲置资源共享建设中的网约车,进行济南市共享交通问题探究。
共享单车的出现有效完善了济南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为济南市民解决接驳难题提供了有效方案。但近几年济南市的共享单车被恶意损毁、停放无序、刻意私用等现象层出不穷,用户在使用过程中还面临着个人信息泄漏、出行高峰期一车难处的问题。
3.1.1 公共空间的无序占用
共享单车企业对济南市集中投放了大量车辆,但企业线下运行维护工作并未同步跟进,用户存在乱停乱放现象,导致共享单车占用城市空间、堵塞道路等问题日渐突出。此外,各共享单车企业不积极配合政府交管部门的监管,早在2018年5月,济南市即明确要求控制城市共享单车总量,将摩拜单车、ofo小黄车、哈罗单车的市场配额限定在30000辆、14000辆、8000辆。之后随着青桔单车、美团单车相继入驻,济南市内共享单车品牌企业为抢占市场份额不断增加投放数量,运营数量远超其应占份额,严重挤压城市公共交通空间。济南市拥堵问题严重,在城市交通资源有限、道路空间紧张的情况下,共享单车的盲目投放与无序停放必将加剧济南市公共治理难题。
3.1.2 共享车辆私用
共享单车企业统一购置单车后投放社会进行盈利,车辆以“共享”的形式提供给大众使用。但部分用户违反相关条约将单车骑出固定停车点,为交通秩序及单车运维工作造成了极大困扰。且在济南市共享单车运营过程中,仍出现通过暴力拆除车辆定位芯片与智能锁等装置、私自上锁、私藏共享单车等将车辆占为己有的不良现象。
3.1.3 企业重投放轻管理
济南市共享单车企业的运行维护能力有待提升。近年来,济南市共享单车处于供不应求状态,车辆配件丢失、零件锈蚀、故障车辆无人管理的现象屡次发生,在人流量大的区域坏车率偏高,且部分车辆已接近使用年限,骑行过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3.1.4 用户高峰配置不均
因上下班高峰期出行者与人群出行习惯,共享单车被自主搬运堆积,济南市学校、商场、公交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和交通枢纽将吸引大量共享单车投放与停靠,高峰时段容易挤占道路空间,严重影响周边车辆通行;但晚高峰时则有所不同,车辆主要流向济南市各居民区,企业车辆投放不及时,容易导致部分交通枢纽出现一车难求的状况。因此,济南市的车辆投放总量庞大,但不同地区的车辆供需失衡严重。
3.2.1 乘客的个人安全难以保障
调查研究显示,网约车本身的营运模式存在着诸多缺陷,网约车司机准入门槛偏低,身份背景信息、身心状况等信息核查与驾驶技术考核不严格,司机后续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的存在使得网约车司机的行车安全动机与乘客出行安全保障受到严重威胁。从车辆性能来讲,车辆本身基本可以满足安全需求,但依然无法避免因审查漏洞造成事故的隐患。此外,网约车性骚扰事件以及车客纠纷事件也屡见不鲜。
3.2.2 市场准入门槛低,非良性竞争加剧
由于大量出行者选择网约车出行,使得出租车的客源市场大大缩小,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利益遭到挤压。同时,网约车是近年来移动互联网发展的新产物,相关法律条例与监管体系有所欠缺,因此受约束度不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通常采取排挤竞争对手的方式抢占市场,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非良性竞争。
3.2.3 加剧交通拥堵,扰乱交通秩序
由于缺少统一的行业规范,大部分网约车没有统一的标识,全职网约车司机较少,与传统出租车司机相比,他们对城市道路的熟悉度较低,驾驶技术不够熟练,对正常车辆行驶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干扰,尤其是对上下班高峰期的交通运行带来了明显的压力。
4.1.1 创新管理机制
以滴滴出行为代表的网约车平台与以共享单车为代表的短途共享出行方案作为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大数据与交通融合发展的新事物,在法律上、行政监管等方面存在着各种类型的新问题[4]。针对其存在的安全隐患,应从交通问题的系统性与复杂性出发,逐步探索由平台、市场部门、监管部门等多元共治的联动解决机制。
4.1.2 健全行程安全保障措施
政府积极促进企业安全技术落地,及时更新安全信息共享,升级“一键报警”服务;提高司机准入门槛,定期筛查司机安全背景,实现网约车后台管理系统与警方的报警系统的多渠道对接。
4.1.3 完善与优化平台规则
设立平台规则,提高司机与乘客的参与度,改变提供异性社交服务的产品定位,构建有利于乘客的判定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派单规则,扩大乘客自主选择空间。
4.1.4 优化客服流程
鼓励企业加强客服团队的建设,在资金投入与资源建设方面向基层客服团队建设倾斜,加强对客服的业务素质培训。
4.1.5 监管部门定期联合检查
济南市政府应加强对滴滴等平台的平台规则的监管,滴滴等平台企业也应与济南警方加强双向合作,一方面,平台企业应将网约车数据接入济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有效清退平台未取得营运证件的驾驶员和车辆;另一方面,在平台企业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查义务时,建议济南市警方向网约车企业开放权限,实现安全信息共享,以便平台更好保护乘客安全。
4.2.1 提高数据分析能力
企业结合大数据深度挖掘技术促进城市共享交通总量与客运周转率相协调,加强信用激励和宣传教育,加强了市民出行数据挖掘工作,为政府的城市规划提供参考。
4.2.2 加强市场监测与管控
政府积极与共享单车企业开展数据对接工作,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新技术了解与预测济南市内共享单车的运营数量与分布情况,实现政府对济南共享单车市场的全面实时监控与规模控制。
4.2.3 注重用户参与管理
强化用户在“政府指导—企业运营—用户使用”三级机制中的参与度,培养市民的综合素质和提高市民的社会责任感。
济南市是交通问题相当严重的城市,为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济南市积极发展共享交通,其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的效果是显著的,但随着共享交通的发展,各种安全风险漏洞也随之暴露,这样类似的问题在中国城市普遍存在[5~10]。基于此,济南市可作为中国主要大城市共享交通安全风险问题研究的典型案例,为其他大城市共享交通的发展和对策研究提供合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