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英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机务段,山西 太原 030045)
清查盘点可规范经营管理,摸清家底,充分提高资产利用率,更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物资清查是物资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物资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物资清查中应做到“见物点物、以账对物、以物核账、账账核对”的要求,切实保证清查结果准确。通过对清查过程中暴露出的日常管理问题进行改进,提高管理水平,并通过对清查结果的后续处理达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规范单位经营管理。
1.明确清查基准日。2.确定清查范围。3.进行实物盘点,填写实物盘点表。4.以实物盘点表为基础,根据盘点日与基准日期间物资的增减变动情况计算出基准日的物资实际数量及金额。5.通过账账核对、账实核对,梳理出盘盈盘亏物资。6.对盘盈盘亏物资进行财务账务处理,规范相应物资管理。7.核实物资使用状态,加强物资管理。8.分析清查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某机务段作为某铁路局集团公司机务系统立标打样单位于4月24日完成了物资清查工作,共清查21239项。通过账实核对后,清查出的物资分别为:在账正常物资9927项,在账闲置物资660项,已报废未处置物资1349项,账外保管物资9303项;另外有账无物资产20项,分别为:流动资产2项,固定资产18项。
很显然,该段正常在账物资仅占清查物资总项数的47%,存在大量的账外保管物资、已报废未处置物资,还有部分在账但闲置的物资以及少数有账无物资产,暴露出该段日常物资管理工作存在不足之处。
首先,将各部门闲置资产进行集中管理后,根据实际情况优先本段内部各部门调剂使用,其余的上报集团公司在各段之间调剂,有效提高资产利用率;其次,将多年来各部门已报废未处置资产由主管部门尽快组织报废处置程序,处置金额及时办理入账,既有效防范“小金库”形成,又尽早回笼资金;最后,对清查出的账实不符资产,按照资产归属合规、处置流程合规、处置定价合规、处置收益合规的原则,根据上级单位的指导意见进行了处置。一是对有账无物资产进行了盘亏处置。二是通过对有物无账资产的形成原因分析进行分析后确定处理方案。
该段清查统计账外保管物资根据形成原因主要分以下几类:
1.以前年度已列支成本费用现在仍周转使用的各种用具用品等低值易耗品;2.各部门领取备用的少量生产用表格、记录本、宣传学习资料;3.工会会费、党费、职工教育经费购置的物资;4.购买物资时厂家赠送的物资;5.接受捐赠的物资;6.已领未用材料、配件等;7.从报废固定资产上拆解下的可用配件。
上述1-3项属于正常的账外保管物资,入物资库管理,且由使用部门和物资管理部门分别建立台账,定期核对,进行数量管理,不做财务账务处理;上述4-7项需作账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规定:“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不需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属于影响损益的,应直接计入本期与上期相同的净损益项目;属于不影响损益的,应调整本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
物资清查发现的有账无物(即财务账有,无实物)资产肯定是盘亏资产,但有物无账(即有实物,无财务账)资产并不一定是盘盈资产。必须通过分析其形成原因后进行确定,而不同人员的职业判断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
物资清查后,盘盈物资入账价值的确定成为物资清查后续处理的重中之重。虽然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存货”和“固定资产”盘盈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方法做出了规定,但实际工作中还是有一定的难度。比如,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下,作为价值确认重要依据的该类资产活跃市场价格或同类资产的市场采购价格本身可能就有很大的差异;另一方面对于旧品来说,成新率也很难准确把握。通过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价值评估要准确得多,但作为企业内部物资清查工作,这显然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该段此次清查中上级单位对盘盈物资的入账价值指导意见如下:
首先,新品存货、固定资产价值按照同类物资近期市场采购价格确认。其次,旧品存货(不含旧轨料)、固定资产价值确认需考虑资产成新率,统筹考虑物资的使用频率和新旧程度确认资产成新率。旧品物资估值按照以下原则确认。一是机车车辆报废解体清理出能够使用的高价互换配件及存货价值按照国铁集团要求,按同类新品价值的50%确认。二是其他固定资产价值按照同类物品近期市场采购价格及技术鉴定后的成新率确认。三是其他存货价值原则上依次按照参考市场价格、铁路物资管理部门公布价格、本单位最近采购价格,结合技术鉴定后确定的成新率确认,原则上应小于等于50%。第三,废旧轨料按照集团公司废旧轨料相关管理办法确定价格并点收入账。
笔者认为对于从报废机车车辆上拆解下的可用配件形成的盘盈物资按新品价值的50%入账值得商榷,原因如下:
一方面实际工作中这些配件的市场价值不容易确定,报废机车绝大多数属于老旧车型,相当一部分配件在市场上已经难以找到;而且报废机车上拆解下的可用配件大部分不论技术状态,还是新旧程度其实是达不到五成新的。之所以拆解下来主要出于生产需要的考虑,因为有些老旧车型的配件市场上已经无法买到,企业为它的同型机车修理储备配件。另一方面假如这些拆解下来的可用配件作为废旧物资处置的话,其价值当然会更低的多。
综上,从报废机车车辆上拆解下的可用配件形成的盘盈物资按新品价值的50%入账是高估了其价值。
1.盘盈物资的界定。物资清查中,账实核对后的账外保管物资(无财务账)并非全部属于盘盈物资,应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分析判断。
建议下列4种账外保管物资均不作为盘盈物资:一是产权不属于本单位的资产(代保管资产);二是已在成本中列支仍继续使用的低值易耗品;三是各部门已领取备用的少量日常办公用耗材;四是未处置的已报废物资。
应作为盘盈物资的包括:一是接受捐赠但未入账的物资;二是购买物资时厂家赠送的物资;三是成本中已列支但实际未使用的物资;四是从报废物资上拆解下的可用物资等。
2.后期工作建议
针对账外保管物资的主要形成原因,规范物资管理流程,尽量避免因管理不到位形成盘盈物资,日常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
第一,代保管物资(产权属其他单位)建立台账,和委托管理单位定期核对确认;第二,除代保管物资外的所有物资增加(包括购入、捐赠、从其他报废物资上拆解下的等)必须通过材料管理系统进行入库管理,财务同步进行账务处理;第三,禁止通过成本列支提前进行超量备料,根据物资实际需要量领料,材料部门做出库操作,财务部门同时列账。如果领用的是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同步建立台账,定期核对;第四,低值易耗品原则上应交旧领新;第五,各类物资达到报废状态及时履行报废手续,办理报废处置,核销财务账面价值,同时确认处置费用和回收收入,对于拆解下的可用物资作为资产处置收益进行入库和入账规范管理;第六,规定每类报废物资的处置时限,严禁报废物资长期不进行实物处置。
1.从报废物资上拆解下的可用物资形成的盘盈物资
从这类物资的形成原因看,它的价值确定依据也就是日后资产报废处置时拆解下可用物资的入账价值依据,因此它的价值确定对日后的生产有着直接的影响。
通过前述对这类物资的市场价值分析,按新品价50%进行估价偏高,而从产生这种行为的动机和它的长久影响来看,也不应该高估这类物资的价值,具体分析如下:
从生产现场看,某些物资故障后只需更换其中的某个或某几个部件即可,维修成本很低,但送外修或购新品价值却很高。由于物资的专用性强,其零小部件不容易采购,车间人员为了保证正常生产运营、又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更好完成节支降耗指标,通过经验积累从同类报废物资上拆解下一些比较常用的可用配件备用。这种行为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积极的,而且政策得当的话,也将是长期的。
从该段上级部门的成本考核来看,直接生产费进行定额考核,如果拆解下的盘盈物资价值偏高,势必会造成生产领用时成本增加,实际定额相对增加,对日后职工的这种变废为宝的积极性造成影响。
综上分析,这类物资入账价值的确定应通过技术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共同鉴定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应超过同类商品价的50%,而不适合全部按50%入账。
2.其他情况形成的盘盈物资
其他情况形成的盘盈物资因具有普遍性,按会计准则中盘盈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顺序,经技术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结合资产成新率共同鉴定后进行确定。物资清查是物资管理的重要环节,不是最终目的,为日后工作提出了要求和思路。盘盈物资的价值确定既要合法合规,又要利于企业生产。
通过物资清查,摸清了家底,规范了管理行为,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有效提升资产管理水平。物资管理工作是持续不断的,单位要以每次的物资清查工作为契机,不断改进管理,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