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恒健(长沙市雅境中学1901 班) 指导老师/谢品
那些将要去的地方,都是素未谋面的故乡。
小时候,在故乡晴朗的天空下,我光着脚,在崎岖不平的泥地上走着。脚丫子上常爬上来一只黑蚂蚁,或跳上来一只蚱蜢。妙趣横生。温暖而耀眼的阳光照射着泥巴两侧的油菜花,油菜花更加鲜艳,黄得亮眼。倘若再扬起一阵风,油菜花便会在风姑娘的歌声里,慢慢地左右摇摆着。你假如身在此处,会不会心中油然而生出一种对大自然的向往与喜爱呢?
前几年,我的家乡迎来了重大的抉择。房屋都将被拆迁、坑洼的小路将铺上柏油,路边成片的油菜花地将变成人来人往的旅游景点,矮矮的房屋将变成高楼大厦……
当时,家乡人一半支持,一半反对。支持的人大多是年轻人,他们希望照着城市的样子,在这里造一座城。而反对的,绝大部分是老年人。他们已经走惯了弯弯曲曲的乡间小道,爱上家乡的一寸土,一处草木。
拆还是不拆呢?几日后,答案揭晓了。我的家乡选择了前者。
几年后,家乡生活的环境彻底发生了变化。我又再次回到家乡,这里柏油路平坦宽阔。路两侧,建起了类似于汉白玉材质的栏杆,表面光滑透亮。街上人流如织。到了晚上,几乎每家每户都会来散步,街道上灯火辉煌,大爷、大妈们寻一处广场,开始锻炼。
故乡变化的背后,也有不足的地方。家乡的霓虹灯过多,导致光污染严重。工地上的烟尘和汽车的尾气太多,使空气质量下降。
一处老房子,几十年历史了,没拆,旧址在人们跳舞的那处广场一侧。屋主人在这里居住了好几十年。他每晚都坐在屋前的台阶上,摇着他那把棕叶制的蒲扇。大家称他“邹大爷”。
那个晚上,我到他跟前坐了一会儿。他说,满眼都是水泥地了。我懂他的意思,现代文明完全覆盖掉了乡村的文明,没留下一点乡村可留下的痕迹。
点评:小短文,择几个场景,便清楚连缀成了一个乡村在数年里的变迁过程。小作者善于从一段历史里寻找到“特殊时间、特殊地点、特殊背景”下发生的事情,显现出选材的功底。文末处的这处场景描写,意味深长,用具体叙事传递出小作者内心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