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国资国企工作进行了集中部署,深刻回答了“十四五”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按照《建议》部署,国资国企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新发展动能、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激发新发展活力、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切实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
深刻理解新发展阶段,牢牢把握国资国企使命任务。要聚焦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新使命,推动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进一步在国家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功能作用;聚焦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新要求,以创新发展、深化改革、开放合作、提升管理为重点,打造一批体现国家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要着力推进科技自立自强,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着力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转换国有企业发展动能,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进一步补齐高质量发展短板;着力推动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加快提升企业生产经营效率、产品服务质量品牌、主业竞争力,进一步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国资国企骨干作用。要当好畅通国内大循环的主力军,在加快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上发挥协同作用,在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上发挥支撑作用,在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上发挥引领作用;当好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排头兵,提升企业全球核心竞争力,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攀升,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促进“双循环”中更好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