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少数民族群众体育政策的历史演进及发展研究

2020-11-24 21:49张恒玮贵州民族大学
灌篮 2020年22期
关键词:体育事业少数民族政策

张恒玮 贵州民族大学

一、我国少数民族群众体育政策的历史演进过程

(一)萌芽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是在1949年到1966年的时间段发展的,对于少数民族的群众体育政策先是制定了一些基础性的发展政策,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古迹、珍贵文物、图书及稀有生物保护办法》等政策都是有着少数民族群众体育政策的相关内容,虽然相关的政策内容和数量并不多,并且也没有太过于专业的少数民族体育发展政策,但从那个时期开始我国已经开始逐步重视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了,在这一时期也确实取得了一些成绩。

(二)中断阶段

在我国1967年—1976年这十年的时期里我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状况都出现持续低迷的情况,此时少数民族的群众体育事业也处在了停滞状态,甚至很多事项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在上一阶段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的发展势头是很好的,但在这一阶段却没能继承这一良好的发展势头,也没有颁布任何新的与少数民族群众体育事业相关的政策法规,可见,在这一时期我国少数民族群众体育政策的发展处在了停滞阶段[1]。

(三)奠定基础的阶段

从1977年开始,我国的政治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改革开放”的先进思想对经济、文化、社会以及体育等各大产业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少数民族地区的群众体育政策也重新焕发了升级,一直到 1994 年这都属于我国少数民族群众体育政策奠定基础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也相继出台了很多与群众体育政策关联性较大的文件,如《关于进一步发展体育运动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全国少数民族体育工作座谈会报告》和《关于培育体育市场,加快体育产业化进程的意见》等,这些文件对少数民族体育产业的多项内容都给予了明确说明,如其发展方向、人才培养、文化保护意见综合发展等内容,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并为其将来的成熟和创新奠定了牢固基础。

(四)成熟发展的阶段

在1995年往后的10年时间里,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条件也得到了极大改善,少数民族体育事业也随之取得了快速发展,并且也相继出台了一些更加专业型的群众体育政策。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通知》《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竞赛项目立项暂行规定》《关于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的意见》和《农村体育工作暂行规定》等政策性文件,在之前各个阶段所出台文件的基础上,这些文件对原有政策和规定进行了充分的改革和细化,并针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改良对策,在这一过程中我国少数民族群众体育政策的发展情况也趋于稳定和成熟。

(五)发展水平提升的阶段

从2006年到2010年这五年的时间里,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也有了质的飞跃,我国体育运动员在竞技体育事业中取得了更加优异的成绩,群众体育事业也取得了快速发展。这一时间段也出台了与少数民族群众体育政策相关的文件,如《关于印发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意见的通知》(2006年)、《全国体育人才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2009年)和《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这些文件在改善以往文件内容的基础上还提高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产业开发的相关内容,同时从统筹规划、资金保障和制度构建等方面完善群众体育政策的具体内容,大大提升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的发展水平。

(六)创新阶段

从2011年开始,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群众体育政策已经发展到了创新阶段,在全面健身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我国人民大众的生活水平有了巨大提升,体育产业也取得了飞速发展。党、国家以及各地区的行政主管部门也越来越重视发展体育产业了,在少数民族地区针对传统体育工作也出台了很多具有较强创新性的政策和法规,并相继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计划》等政策性文件。在新时代下这些政策文件以社会大众对体育的实际需求以及体育工作的发展方向为基础,为实现体育强国梦提供了很多的指导性意见,并且也为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大大地提升了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的发展水平。

二、我国少数民族群众体育政策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一)我国少数民族群众体育政策的制定过程中缺乏主体诉求

对于我国各地区少数民族的群众体育政策来说,其面向的主体就是居住在该区域的少数民族群众和普通群众,而制定群众体育政策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更好地为社会群众服务。制定相关的群众体育政策时就应充分考虑主体的实际诉求,然而实际的情况是绝大部分的群众体育政策都是由少数民族居住区的政府主管行政部门制定的,并且是一级一级逐层实施的。这种制定模式对主体诉求是并没有充分考虑到的,所制定并实施的政策并没有与群众的实际情况紧密联系起来,大大降低了群众体育政策的针对性。另外,很多少数民族群众体育政策的制定过程都会出现改用和抄袭的情况,即改用其他行业的政策内容或是直接抄袭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的群众体育政策,并没有有效收集本地区居民对这一内容的真实诉求。举例来说,我国很多少数民族地区在2000年—2015年这一时间段都相继出台了《关于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的意见》以及《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文件,各个地区在制定这些文件时是存在着明显相互借鉴的问题。由于其他地区和行业在所制定的行业政策文件中有很多内容都是强调保护并尊重中国民族传统文化的,在制定群众体育政策时就也必须有这方面的内容,这一模式确实是有利于更好传统我国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但是由于没有及时有效地收集和整理主体诉求,政策所能取得的效果也是十分有限的[2]。

(二)少数民族群众体育政策落实过程中面临着很多内外部困难

优良的群众体育政策在出台后,其要想取得理想效果就必须保证政策本身的有效落实,中国共产党和各个地区政府主管体育的行政部门为了更好地发展本地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其已经相继出台了诸多群众体育政策。在落实和执行这些政策时却遇到了很多的内外部困难,导致很多政策都无法执行到位。在落实一些群众体育政策时是需要有足够的资金作为支持和保障的,各个部门要紧密配合并投入大量人力,很多政策的落实和执行过程还需要耗费大量时间,而很多少数民族地区由于经济条件和工作人员等因素的限制是做不到这些内容的。另外由于负责政策落实工作的相关人员缺乏责任意识,对于政策没有进行大力的普及和宣传,没有综合考虑到本地区人民群众的配合度和接受意愿,政策的操作有没有充分的保障条件,这些因素都导致了少数民族的群众体育政策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三)少数民族群众体育政策还未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我国各个少数民族地区所颁布和出台群众体育政策的数量是非常多的,并且这些政策对于发展当地传统体育事业也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然后在调查和研究工作中可以看到,所形成的政策制度体系还是不够完善的。首先,少数民族群众体育的宏观内容并没有太多涉及,几乎都还是根据本地区的文化、经济和体育方面的宏观政策来开展各项群众体育工作,政策内容也没有完全满足少数民族体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其次,所出台的少数民族群众体育政策缺乏专业性和针对性。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与少数民族群众体育工作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但从具体的落实内容和所设置的整体发展目标来看,大部分内容都是与群众体育发展、体育基地设施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相关的,却没有太多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保护工作相关的内容;最后,所制定的少数民族群众体育政策缺乏主动性。很多政策内容都是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群众体育政策执行和实践过程中所暴露的问题所制定的改良对策,对于主动规划和发展的内容是很少的[1]。

三、我国少数民族群众体育政策的发展策略

上面已经详细对于我国少数民族群众体育政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展开了分析,下面将从如下几个维度提出具体化的发展策略,即制定少数民族群众体育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到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应因地制宜的严格落实少数民族地区的群众体育政策、充分兼顾完善少数民族地区的群众体育政策。

(一)制定少数民族群众体育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到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中国共产党在面对各类问题以及开展各类工作时,其普遍会遵循的一大原则就是实事求是,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这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原则。在少数民族地区制定相关的群众体育政策,其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当地的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体育服务,发展当地的体育事业,以更好的传承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体育文化。那么政府相关主管体育事业的行政部门在制定群众体育政策时就必须从本地区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充分考虑到社会大众主体真实诉求的基础上去制定政策,要对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诉求进行全面地收集和整理,所制定并实行的体育政策也必须与当地的实际情况和体育传统相适应[3]。

(二)应因地制宜的严格落实少数民族地区的群众体育政策

一直以来,我国各个少数民族在发展过程中都会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如自然地理环境、历史变迁状况、传统体育资源、经济发展水平、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社会发展程度以及知识层次水平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也会导致该地区很多产业的发展水平存在一定差异,对于传统体育产业来说,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都没有构建出完善的传统体育管理机制,同时又面临着很多的内外部困难,在落实和执行政策的过程中也并没有取得理想效果。因此,从政府主管部门到基层部门的各级管理者都应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严格落实所出台的群众体育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要更加灵活并倾听群众的意见,面对困难时,工作人员都应逐步形成勇于承担和无私奉献的精神[4]。

(三)统分兼顾完善少数民族地区的群众体育政策

所谓的统分兼顾就是指少数民族地区在制定和出台群众体育政策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员应在全面考虑与政策相关的各类子要素基础上去设置相应的政策内容并构建完善的政策体系,从整体考虑到部分分解,之后再从部分实施到统筹规划,采用统分兼顾的策略对于更加快速并且健康地发展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事业是具有重要意义的。所谓的“统”指的就是整体,而“分”就是指部分,也就是说在整体上要对群众体育宏观政策所涉及的各方面内容进行统筹规划,要更加全面地考虑到所有因素和要素,同时确保政策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操作性。同时还必须做好宏观体育政策和微观体育政策的构建工作,确保其具备良好的实效性和针对性[5]。

四、结语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对我国少数民族群众体育政策的历史演进过程、我国少数民族群众体育政策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及我国少数民族群众体育政策的发展策略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探讨。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以及各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已经出台了众多的少数民族群众体育政策,其对于更好地开展少数民族地区群众体育工作以及维护少数民族体育权益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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