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前不久从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自2020年起,河南省农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的,将按照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农业农村厅下发的《河南省农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以下简称《条件》)进行申报评审,新型职业农民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条件》涵盖全省事业单位、涉农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中从事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土壤肥料、农村能源、畜牧、兽医(含中兽医)、水产、农业机械化等9个专业的初级、中级、副高级及正高级职称的评审。
其中,对县级及县级以下农技人员给予更多政策倾斜,重点考察评价其农技推广业绩。为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等限制,对于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返乡创业大学生、退伍军人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技术推广应用工作8年以上,在生產经营、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可一步到位直接申报评审高级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
此外,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业绩特别突出或作出重要贡献的农业技术人员,允许破格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
(资料来源: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