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强化了垃圾资源化利用,要求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各类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避免过度包装,推行净菜上市,促进闲置物品再使用,减少一次性產品的使用量,依法禁止或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
《条例》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河北省将分步、有序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并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资料来源:农民日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