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建文
当前,进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时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成为重中之重,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目标不切实际、措施不够精准、把关验收不严等问题。
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是确保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的一项重要前置工作。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努力下,扶贫工作成效显著、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全面小康指日可待。但在实践中,出工不出力、措施不到位、成效难巩固等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究其原因,是急躁懈怠心理作祟。
一是方法单一,措施不够精准。如“买断式扶贫”,帮扶措施不区分群众所在地、致贫原因和类型,动辄以财政兜底保脱贫,面对贫困现象没有从根子上找原因,真正领会习总书记提出的“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深刻含义并加以实践。二是急于求成,目标不切实际。如“拔苗式扶贫”,一些地方干部联系群众不紧密,在精力投入不足、帮扶措施不到位情况下,设定过早过高目标,盲目追求完成进度和脱贫结果。三是监管不力,把关验收不严。如“表格式扶贫”,把扶贫具体工作任务片面化、简单化为完成各项指标,而这也反映出一些主管部门工作细、实程度不够,没有真正做到用“脱真贫、真脱贫”的统一尺度去衡量扶贫工作进度快慢与质量好坏,反而在表格和数据上粉饰问题、弥补不足。
脱贫攻坚越到最后越关键,如若责任不明、措施不力、考核不实,反而会使工作陷入举步维艰的境地。因此,建议从以下三方面加强和改进:一是责任落实要明确具体。既要全面覆盖,更要各个击破。要严格按照《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执行,在基层压实县级主体责任、镇村两级直接责任的同时,用好各级干部下沉一线结对帮扶的脱贫硬招,发挥群智群策群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做旁观者、局外人,争做领路人、热心人,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具体责任,一把手负什么责任、分管领导负什么责任、中层干部负什么责任、其他同志负什么责任,压实“责任链”,种好“责任田”。二是帮扶措施要精准有力。既要明确“帮助谁”,也要解决好“帮什么”“怎么帮”的问题,要把群众家庭情况、致贫原因及禀赋条件等摸清楚、研究透。贫困顽疾具有治标易、治本难、会反弹的特点,要想根治,必须加大内生扶贫力度,围绕“产业扶贫”“技能扶贫”做文章,帮助贫困地区培植产业基础、扶持壮大龙头企业,针对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免费技能培训全覆盖;要坚持因村因户因人施策,围绕“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元化精准扶贫路径;要把兜底扶贫作为最后一招,严格把关,聚焦特殊群体,发挥政策保障功能。三是督查考核要动态及时。要强化纪委监委监督职责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把关口前移,注重过程监管、质量控制,制定专项考核激励办法,开展针对性、阶段性、灵活性督查考核,跟踪脱贫动态、及时纠错纠偏。要注重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凡经考核认定过程扎实、结果真实、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及时总结先进典型事例,大力推广应用,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上给予奖励;个人在评先评优、晋升职级、评聘职称和提拔使用上予以优先;对于推诿懈怠、变相变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