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静
乡土文献与地方治理——以徽州方志著录文献为中心的考察
杨 静
(安徽师范大学 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徽州方志中的著录文献具有专题性、多样性、连续性、乡土性四个特点。作为地方政府和地方士人共同完成的文献集成,徽州方志中所包含的各类文献对于地方管理者、地方士人具有社会治理、建构传统、增强徽州文化自信等现实功能,体现出了双方的价值追求,并实现了各自的目的,既丰富了地方史的书写,也实现了乡土文献的资治功能。
徽州;方志;著录文献;地方治理;建构传统
徽州作为文献之邦,自南宋罗愿编撰《新安志》开始,留下了几十部珍贵方志及志补,这些弥足珍贵的方志为学者研究徽州历史提供了丰富的文献。地方志作为记载地方历史的主要文献,其史料价值不言而喻。刘道胜曾对徽州方志的资料价值作过较为全面的概括[1],肖建新、李永卉、阿风等对《新安志》及《新安志补》进行过讨论[2-6],刘伯山、何庆善、冯剑辉、吴悦、蒲霞等人则分别对《程朱阙里志》《新安文献志》《橙阳散志》和道光《徽州府志》等进行过研究[7-11]。但是,上述仅就方志本身而言,并未涉及方志中的著录文献。其实,对于方志价值的讨论,从方志编纂与地方治理互动的视角加以探讨,当更具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在徽州方志的编纂过程中,其文献来源包括传统文献、地方民众家藏文书和民众口述的资料。这些文献除经、史、子、集传世文献外,还包括各类民间文献,包括碑刻、族谱、传说、地方政府所藏的计簿等等,类型多样。由于地方志在地方官眼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在文献的引录上采取了详略有差的方法,对事关地方治理、风俗民情的内容引录较多。同时,编纂者也会利用编修方志之机,将地方历史与王朝国家勾连起来,借以构建地方传统。因此,方志中相关著录文献在功能上具有现实意义。具体而言可分为两部分:其一,对于地方官而言,有资于了解地方民风、民情;其二,对于徽州民众特别是徽州士人而言,通过对相关文献的引录考证,有助于塑造徽州历史文化,借以抬高当地在王朝国家中的地位。笔者不揣鄙陋,拟对此进行系统探讨,祈请方家指正。
“入县问官,进村问俗”,成为一个人进入某一个新地方后所遵循的原则。其原因即在于中国面积广阔,各地域的人群在长期生活中,形成了各自有异的风俗习惯,所谓“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是也。面对不同的风俗,各地地方官都会因地制宜,对国家的法律加以变通,以适应当地的实际情况,久而久之便成为适合当地的习惯法,即“十室之邑,过之必式”(1)。为了满足地方政府的这一需求,方志的编纂者有意无意中,使得徽州的地方风俗史得以建立。
徽州多山,大凡村落城邑,皆位于众山之中。在交通不便的古代,徽州一府,甚至一县、一乡,风俗多有不同。因此,对于初来莅任的地方官来说,须尽快了解本地风俗面貌,方可有效治理。然而,因各种原因,在现实生活中了解十分困难,惟有利用方志才能迅速、全面地达到目的,即如乾隆初年的徽州知府何达善所言:“然则婺犹近古,非难治者。然而今世之为令者,始自远方下车,安能习知其土俗、淳漓、美恶之由?稍久渐悉,则或以升调,或以事故去,且或俟代而即去,或不及俟代而去。所谓旧令尹之告又不可得,将何从得其整齐利导之所宜哉?惟是志书之体,通古今、合巨细,而咸载一邑之利病,一目可以了然,其资于治为不小也。”(3)基于新任地方官对所任地方的陌生,当即将赴任徽州知府的丁廷楗,在去徽州之前就询问时在北京任职的赵吉士,赵氏对此记载道:“甲戍,适余及门丁子骏公以词臣出守吾郡,就余谘乡邑风土与制治之所宜先。余曰:为政者,当熟悉民情之良悍,察风俗之淳漓,观土物之臧否,量时运之盈绌,而后政之轻重缓急之序,可浔而审,而后其权轻重度缓急而施之者,足以惬一方之人心而不失其宜。”(4)赵吉士在这里告诉他需要了解的内容,包括民情、风俗、土物、时运,了解以后,才能确定轻重缓急之法。要了解这些内容,非阅读方志不可。这一点,在永乐《祁阊志》中亦有体现:“贡士汝济黄生明敏博洽,旧从予游,乃相搜扩遗稿,编辑散亡以为祁阊志一十卷。分别事类,凡邑洽之建始,公属古今之沿革,人才之消长,风俗之盛衰,钱粮、户口、山川、形势靡不具载,不待咨之于文人学士而一览瞭然。”除蒋俊外,他的学生黄汝济也指出:“窃观邑志纪山川之形势,非以示观美也,使知险易之处而慎固守焉,其记户口田赋非以广富众也,使察地利之实而务撙节焉,其录干旱水火非以载其事也,使审灾异之变而警预备焉,以至牧宰之贤否,治政之得失,人才之丰啬,皆有微意寓乎其间者矣,然则是编之纪实,一邑民事风俗所由系,岂特其故事备观览而已耶?”(5)关于此,廖腾煃在康熙《休宁县志·序》中说得更为详细:
观郡邑志,于舆地、建置、食货、官师、选举、人物、艺文、通考之类,纲举目张,靡不备载。鯫儒或不知其意类,以为迂阔,不切于政事。不知纪山川所以察其阨塞要害,可以备征讨之远略;纪星象所以辨氛祲,可以豫备其储畜;纪食货所以别田土之肥瘠,可以则壤而定赋;纪物产,所以备庙朝祭祀、军戎之供用而徵其贡献;纪风俗,所以辨习尚之浇淳而施法令;纪吏治所以考政术之纯驳与孚暨之浅湥,而黜陟其廉贫;纪师儒,所以审道教之兴行;纪选举,所以别甲乙科明经国学及赀郎骑郎之用舍;纪人物,所以重彝伦、尚节义、端士行。其他如隐逸、道术及方伎者流,无关于治道者,亦必纪之。
显然,地方志中各个方面皆有助于地方官更好地治理地方。万历《休宁县志》记载金继震所述:“郡邑之有志也古也,凡境内之陵谷、原隰、户口、物产、人材、风俗,以至城郭、村落、廨宇、第宅、院寺、遗踪,靡不星罗棋布,了如指掌,一方文献,于是乎徵,顾不重哉?”金氏认为,方志的内容包罗万象,了如指掌,所以十分重要。对地方士人而言,风俗不仅有资于地方治理,同时也是塑造地方人文、提升当地文化地位的一种手段。
罗愿在描绘南宋时期徽州风俗时说道:“新安,故秦二县。在山谷间,地广远。自汉世,常使丹阳都尉分治于此。逮为郡之后,吏治益详。又稍割其三陲,以为他郡,益狭易治。然其人自昔特多以材力保捍乡土为称。其后寖有文士。黄巢之乱,中原衣冠避地保于此。后或去或留,俗益向文雅。宋兴,则名臣辈出。”(6)从罗愿的追溯中不难看出,宋代以前的徽州是一个民风彪悍、文风不盛的古越之地。至宋代时,由于科举制度的改变,这里才“名臣辈出”。当然,这一现象仅仅局限于官僚士大夫阶层,至于乡村鄙野,应该变化不大,这一点在弘治所编修的府志中可见一斑。
弘治《徽州府志》有关徽州六邑风俗的描写,即从各种文献中加以择录剪裁而成:
地杂瓯骆(宋吕和叔云“歙地杂瓯骆,号称难治”),务为高行奇节(宋朱熹《新安道院记》:“君子则务以其刚为高行奇节而尤以不义为羞,故其俗难以力服而易以理胜”),异材间出(朱熹《跋东溪胜侯传》:“婺源为县,穷僻斗入,重山复岭间,而百年来异材间出,如翰林汪公及我先君字太史公,皆以学问文章显重于世”),性刚喜斗(元连凤《心远堂叙》:“歙之俗性刚而喜斗”),民俗真淳杂豪健(元程文诗),东南邹鲁(旧《志》:“前辈以材力保捍乡土,唐黄巢之乱,中元衣冠避地于此,益尚文雅,宋名臣辈出,多为御史、谏官者,自朱子而后,为士者多明义理之学,成为‘东南邹鲁’”),读书力田,间事商贾(旧《志》:“六县山壤限割,俗或不同。歙,附郭,其俗与休宁近,读书力田,间事商贾。绩溪之俗有二:徽岭以南,壤瘠而民贫;岭北壤沃而民饶。黟则民朴而俭,不事商贾。祁门则土隘,俗尚勤俭,男耕女绩,以供衣食。婺源乃文公桑梓之乡,素习诗礼,不尚浮华”),衣冠百年不变(旧志:“山限壤隔,民不染他俗,勤于山伐,能寒暑恶衣服,女子正洁不淫佚,虽岁饥不鬻妻子。山谷民衣冠至百年不变”),安土重迁(旧志:“安土重迁,愈(逾)于他郡”),泥于阴阳,拘忌废事,且昵鬼神,重费无所惮(并旧志)。
此处,纂者为了叙述风俗,除部分沿袭旧志外,还引用了吕和叔、朱熹、连凤、程文等人的诗文。吕和叔,即吕温,为唐代人,这里说其为宋人,不知其依据。但不论如何,弘治府志的记载,保留了明代以前徽州各县风俗的记载。通过这些记载,我们可以发现,在元代以前,徽州民众还保留着古朴的山越风俗,这一点从“地杂瓯骆”“不事商贾”“间事商贾”“泥于阴阳,拘忌废事,且昵鬼神,重费无所惮”的描绘中不难看出。然而,自弘治府志后,徽州方志有关风俗的描写,却发生了改变,这些改变在有利于地方官推行教化的同时,也在不断改写着徽州的风俗史。
嘉靖《徽州府志》中对徽州六邑风俗的记述并未沿袭弘治府志的记载,而是进行更为具体的叙述,且在末尾附有宋代徽州士人程大昌的《厚俗论》一文。该文在弘治《徽州府志》中已被收录,但编入“词翰”一目中。在嘉靖府志中,附录于“风俗”部分中,使之更具有现实意义。该文多达近千字,其主要论点是治理国家要轻法律、厚风俗,认为自三代以前至秦汉之世,风俗大变,皆是严刑峻法所致,因此治国须厚俗为上。纂者汪尚宁作为徽州士人,在此处引用程大昌此文,笔者推测当是有意为之。因为程大昌此文的潜在观众即是国家治理者,有劝讽之意。因此,汪氏引此文当同此心,有对时任知府何东序提出建议的意味。
显然,程大昌以及引录《厚俗论》的汪尚宁,皆认为治理百姓的最好方法是厚民俗而轻峻法,而厚民俗的主要途径就是行教化之策。关于此,汪尚宁在嘉靖《徽州府志》卷一《厢隅乡都志·叙》中有明确论述:“今之厢隅乡都,即古之比闾族党也。民有恒性,故道德可一,风俗可同,存乎上之所导、习之所渐而已。是以化行俗美,斯兔罝有干城,而比屋可封也。盖政与俗,咸于是乎观焉。”在汪氏看来,“一风俗”只是“上之所导,习之所渐而已”。这意味着民风的好坏,关键在于治理者的导向。因此他将“政与俗”并称。这一点在徽州众多士人中颇为一致。在提及方志的作用时,许多人都认为方志有施教化的功能,即所谓“虽为载事之书,所以端教化而善风俗者,于是乎系焉”(8)。兹举几例,以示说明:
使后之考政学礼者,由建置而知沿革,观风俗而识教化,察户口而审登耗,览宦蹟而师鉴,采人物而兴景行,将古今名实具如列眉,所裨益于化理,其不在斯乎(8)。
然则斯志也,条分缕析较若列眉俾览者,见其盛必详,其盛之所由来,观其衰必究其衰之所自始,以正人心而厚风俗,巩地脉而召天和,安见后之慕今,不犹今之企昔也乎(9)。
古者亲民之官,不惟刀笔筐箧是务而已。山川之险易,风俗之美恶,土宜所生,民性所习,必周知其利害,而熟悉其情伪,然后可以兴利除弊,宣上德而抒下情(10)。
上面三则记载中的“观风俗而识教化”“正人心而厚风俗”“宣上德而抒下情”等概括,皆是从治理者的角度通过厚风俗的手段来达到施教化的目的。上面提及的汪尚宁在引录程大昌的《厚俗论》一文后,又针对风俗一事,加以论述。从汪尚宁对“风俗”的议论中,可以发现嘉靖时徽州士人在风俗上的关注点,并能看到他笔下的一个不同于弘治府志的徽州风俗史。原文冗长,限于篇幅,兹节录于下:
知府何东序关照:得政治以风俗为先,而风俗以教化为本。我太祖高皇帝,继天立极,法古致治,设为庠序。学校之教,申之以孝悌礼义之则,乃犹置为木铎宣以圣谕。狥行道路,晓视闾阎,诚欲使愚夫愚妇之微,咸哜于兴仁兴让之域。家不殊俗,屋皆可附,甚盛徳也。然议道置民本,皆人君作则而承流宣化,要在有司力行。……惟兹新安,自古名郡,俗以不义为羞,衣冠不变,士多明理之学,邹鲁称名。……择取古人遗训,汇集乡约成编,本之伦理,以正其始。昭之鬼神,以析其几。……通知礼文者数人为约赞,导行礼仪为司讲,陈说《圣谕》。又得读书童子十余人歌咏诗歌,其余士民俱赴约听讲。有先达缙绅家居,请使主约,其约以《圣谕训民榜六条》为纲,各析以目。孝顺父母之目十有六,尊敬长上之目有六,教训子孙之目有五,各安生理之目有六。其六曰定分,如果菜有限,鸡豕有数,衣丧宫室有制。……其饮食之节,有《温公家训·毋作非为》之目有十,详载《新安乡约》中。
这篇长文有几点值得关注,首先是“得政治以风俗为先,而风俗以教化为本”,指出了政治、风俗、教化三者之间的关系。认为教化是风俗的根本,而风俗则是政治治理的首要任务,这无疑强调了儒学的作用。其次,指出新安乃“自古名郡,俗以义为羞,衣冠不变,士多明理之学,邹鲁称名”,这一点与罗愿笔下和弘治《徽州府志》中的新安风俗有很大不同,将“地杂瓯骆”“泥于阴阳”的新安,一变而为“明理之学,邹鲁称名”的理学之区。最后,以朱元璋《圣谕训民榜六条》为宣讲内容,在徽州推行乡约。同时以《温公家训》《新安乡约》等文献为依据,试图将徽州变成一个尊长有序的社会。
自嘉靖之后,徽州方志中有关当地风俗的记载,不再收录嘉靖府志之前的记录,而多以东南邹鲁、理学名区而自居。即如前已引录的乾隆《婺源县志》中所描述的那样:“歙休多巨贾,豪于财,好言礼文……然其人类皆仪容间雅,天资颖拔,故文风科第决胜他邑。……紫阳朱夫子以理学大儒生于其乡,至今俗尚儒学,诵絃者比户而是。”由此看来,在方志编撰的过程中,出于地方治理的需要,地方官多注重对地方风俗记载的搜集和收录,而地方士人则在相关的描述中,不断改变着徽州的风俗描绘,至清代,徽州已变成了一个理学盛行、科举兴盛的礼仪之邦了。
徽州原为山越之地,汉代以前,史料记载很少,其真正开发可以追溯至三国时代的孙吴时期。孙吴建立政权后,开始对周边的山越人进行征伐,其中徽州即是对象之一。对此,徽州方志中略有记载,如罗愿在淳熙《新安志》卷三《歙县·沿革》中记载:“建安十三年,吴使贺齐取黟、歙,乃分歙县东乡新定里之地,置始新县。” 汪舜民在弘治《徽州府志》卷一《地理一·山川·黟县·林历山》中记载:“林历山,在县西南十里顶游山之东。高三百仞,周二十里。四面壁立,径路危狭。汉末,土寇陈仆祖山二万户,领兵屯其上。事见《三国·吴志·贺齐传》。”尽管如此,徽州真正进入王朝的直接统治,开始形成自己的文化传统则是在两宋时期[12-15]。不过,作为记载徽州历史的主要载体方志中,则并非如此。罗愿在淳熙《新安志·序》中叙述徽州历史时认为:
新安在秦汉为黟、歙二县,汉末别于丹阳,以自为郡。其山川风土则已见于中古矣。渐江之水出于鄣山,则章亥之所步、禹之所录也;桐汭之地为黟故境,则楚子西、子期之所争、丘明之所记也。至于汉氏两以疏封骨肉为诸侯王国,又丹阳都尉治所理,会稽太守之所遁,皆班班著见。至梁萧几为新安太守,爱其山水始为之记。又有王笃《新安记》。唐有《歙州图(经)》,国朝太平兴国中,诏编《广记》,往往摭取之。
罗愿在此处将徽州历史追溯至秦汉时期,且指出从有关徽州的记载由南朝王笃的《新安记》开始,这无疑有助于提高徽州的历史地位。不仅如此,在“州郡沿革”“分野”“封建”部分,罗愿利用《汉书》等文献的相关记载,在淳熙《新安志》卷一《州郡沿革》《分野》中叙述徽州在王朝版图中的作用:
晋武帝太康元年,平吴,以黟之广德故国为广德县,隶宣城郡。何承天《宋志》称“广德,汉旧县”。沈约以为二汉志并无之,疑是吴所立。按《吴志》:吕蒙领广德长,《吴录》:张纯补广德令,则广德在无为县矣。然不知所属,至《晋书》乃显,隶宣城云。
梁元帝承圣中,分海宁、黟、歙三县,更置黎阳,合四县,立新宁郡,与新安并正属扬州。陈省新新宁郡及黎阳县,而新安复属东扬州。《祥符经》云:天嘉三年,省新宁郡。按《陈书》:天嘉四年,以新安、新宁八郡置东扬州,则三年初未尝省要,是陈省之耳。
……《景十三王传》云:复立宪王弟孙利乡侯子云客,是为广德夷王。《诸侯王表》云:云客以怀王从父弟子绍封。独《成帝纪》载:云客是宪王孙。……广德静王伦。《平帝纪·王子侯表》《中山靖王传》皆作伦,独《广川惠王传》作“瘉”。颜师古曰:音“愈”。《诸侯王表》又作“伦”,今姑从《纪》《表》。孝景皇帝五世孙,别自广川惠王越。《景十三王传》立戴王弟襄隄侯子瘉为广德王。《王子侯表》亦言伦是襄隄侯圣之子,而《诸侯王表》乃言伦以戴王子绍封,亦当脱一“弟”字。广川自惠王四传,国除者十五岁。平帝元始二年夏四月丁酉,以故广德国立伦为王,秦惠王四年薨,谥静王。
陈新安王伯国,字牢之,文帝第五子。天嘉五年八月已卯封。《本纪》云“封新安郡王”,然陈以上对王不言郡,盖衍文。
上述记载中,罗愿引录《宋志》《汉书》《陈书》《祥符经》等文献,对汉代以后与徽州有关的记载加以仔细考辨。经过他繁琐的考辨,徽州可考的历史可上溯至秦汉。这一论述,得到了后志的认可。在明清所编修的方志中,皆有对此记载的沿袭,只是稍有损益而已。如嘉靖《徽州府志》在其“沿革表”认为,当时徽州所属的扬州,自传说中的帝喾设置九州开始,明显是依据《禹贡》,其后又引用多部文献,详见表1。
表1 嘉靖《徽州府志》所引文献举例表
资料来源:(明)何东序修,汪尚宁等纂:嘉靖《徽州府志》,据嘉靖四十五年(1566)刻本影印,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29册,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8年
上表所列文献中,淳熙《新安志》和《大明一统志》是纂者为对其考辨所录,据其载:“溧阳,今应天府。按:罗鄂州《新安志》及《大明一统志》止载故鄣、歙、黟、秣陵、溧阳五县为秦鄣郡属邑,疑两汉十二城皆此析邑,则当时五县封域亦云广矣,故广德在秦属黟无疑。”编纂者认为广德在秦时即属于黟,这一点无疑与罗愿有关广德王国的记述有关。通过考辨广德与黟的关系,可以表明徽州在秦王朝版图中的地位。这种通过文献来建构当地与王朝国家关系的手法,在县志中亦有存在,如明万历时期《祁门县志》在“分星”部分中叙述说:
祁门,古丹阳地,在九州为扬。扬分斗牛女,其次星纪,其辰丑,其帝荧惑其干丁,其错属斗垣,在北斗权……。至汉《地理志》乃云:吴地斗分野,越地牵牛,婺女分野。《唐书》:南斗在云汉下流,为吴分野,然亦未有度数。唯《晋志》丹阳入斗十六都。石申云:丹阳入南斗十六都。
祁门县志的编纂者在此处将祁门列入星纪中加以论述,并引录了《汉书·地理志》《唐书》《晋志》以及《甘石星经》的撰者之一石申的论述,加以考辨。其后在《地理志·分土》中,它引录了罗愿在《新安志》中的记载后,加以补充:“晋太康元年,改新都郡曰新安。祁地故有新安山,故名。”此处,纂者将新安郡与祁门境内的新安山联系起来,希望自己境内的山川、河流或者古跡与既有文献中的相关记载扯上关系,以此来建构本地的历史。通过这种建构,可以将自己的历史传统回溯更早。不论这种建构是否符合历史的真实,但在心理上可以增强自身的文化自信。
在方志编纂的过程中,其文献来源既有官方颁布的各类传世文献,同时又包括通过各类途径从地方搜寻而来的民间文献。这些丰富的文献,为我们复原探讨区域社会史的演进提供了详实的资料。然而,作为一种由地方政府和地方士人合作完成的具有官方性质的文本,体现出官方性和地方性交织的特征,也完整体现出地方官和地方士人的双方追求。
对于地方官尤其是新任地方官,如何从总体上迅速地把握一个地方的风俗民情、土地人口,除了咨询地方胥役及老人外,一个重要的依据就是阅览地方文献,这一点也决定了方志对一些类型文献和内容的收录。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方志是一种辅助地方官员治理地方的有效工具。另一方面,作为一种官方认定具有官方权威的文献,地方士人在编纂方志时,也会广泛搜集各类资料,将自身社会的历史与王朝正统联系起来,借以提高自身的地位和悠久传统。因为一旦进入方志,即作为一种合法性的存在而成为“事实”,由此达到自己的目的。因此,方志的价值不仅仅作为一种文献,也是一种地方治理的手段,具体到历史情境之中,也可以看出它对当时各方均有着现实参照的功能。
(1)(清)苏霍祚修,曹有光等纂:康熙《绩溪县志·林复阳序》,康熙七年(1668)刻本,现藏于绩溪县档案馆。
(2)(清)黄应昀、朱元理纂修:道光《婺源县志·凡例》,清道光六年(1826)刻本,现藏于中国国家图书馆。
(3)(清)俞云耕修,潘继善纂:乾隆《重修婺源县志·何达善序》,乾隆二十二年(1757)刻本,现藏于哈佛燕京学社图书馆。
(4)(清)丁廷楗修,赵吉士纂:康熙《徽州府志·赵吉士序》,清康熙三十八年(1699)刻本影印,《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237号》,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印行,1975年。
(5)(明)黄汝济纂修:永乐《祁阊志·黄汝济序》,明永乐九年(1411)旧抄本,祁门县地方志办公室整理,皖内部资料性图书2004—129号。
(6)(宋)罗愿撰:《新安志》卷一《风俗》,清光绪十三年(1887)刻本,现藏于中国国家图书馆。
(7)(清)王景曾修,尤何等纂:康熙《黟县志·尤何序》,康熙二十二年(1683)刻本。
(8)(明)李乔岱纂修:万历《休宁县志·邵庶序》,万历三十五年(1607)刻本。
(9)(清)刘光宿修,詹养沉纂:康熙《婺源县志·詹养沉序》,康熙八年(1669)刻本,现藏于中国国家图书馆。
(10)(清)吴鹗修,汪正元纂:光绪《婺源县志·李鸿章序》,清光绪九年(1883)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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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nacular Literature and Local Governance: A Survey Centered on the Records of Huizhou Local Chronicles
YANG Jing
(School of History and Sociology, Anhui Normal University, Wuhu 241000, Anhui)
The literature recorded in Huizhou local chronicles have four characteristics, namely, topicality, continuity and localism. As a collection of documents jointly completed by the local government and local scholars, the various documents contained in the local chronicles of Huizhou have practical functions such as social governance, construction of traditional aspects, and enhancement of Huizhou cultural confidence for local administrators and local scholars. Reflecting the value pursuit of both parties and achieving their respective goals, they are important historical materials and historical sources in academic research.
Huizhou; local chronicles; regional governance; traditional construction
2020-06-20
杨静(1982- ),女,安徽宿州人,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中国史、徽学。
10.14096/j.cnki.cn34-1333/c.2020.05.19
K290
A
1004-4310(2020)05-01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