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土地成员权退出的禀赋效应

2020-11-20 09:06汪武静雍志林李鹏程
科技智囊 2020年10期
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

汪武静 雍志林 李鹏程

摘  要:在以乡村振兴为基础、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是一种发展趋势。文章从禀赋效应视角解释农户退出土地成员权的行为规律,样本区域内农户土地承包权退出的禀赋效应均值为2.83,现用宅基地资格权退出的禀赋效应均值13.89,闲置宅基地资格权退出的禀赋效应均值为4.78。由于禀赋效应的客观存在,成功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必须以改革绩效超过农户禀赋效应值作为基本的要求。

关键词:土地产权制度;禀赋效应;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

中图分类号:G92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881/j.cnki.1006-3676.2020.10.02

The Endowment Effect of the Famers Land Membership Exit

Wang Wujing1  Yong Zhilin2  Li Pengcheng3

(1.National Agricultural and Rural Development Research Institute,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Bejing,100083;2.Comprehensive Reform of the Rural Service Centre in Ningxia Pingluo,Ningxia,Shizuishan,753400;3.Institute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and development, Chinese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Bejing,100081)

Abstract:Under the background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the two-way flow of urban and rural elements to promote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it is a trend to revitalize farmers' land membership resourc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ndowment effect,this article explains the law of behavior of farmers withdrawing land membership rights,in the sample area,the average endowment effect of farmers land contracting rights payout is 2.83;the current homestead qualification rights is 13.89,and the idle homestead qualification rights is 4.78. Due to the existence of the endowment effect,the successful reform must be based on the reform performance exceeding the effect value of farmersendowments.

Key words:Land property rights;Endowment effect;Land contracting right;Homestead use rights

一、引言

伴随着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的实施,各地相继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着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障问题,加快了中央各部委“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任务的落实,这将使已在城镇实现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民工及其子女逐渐转化为城镇市民,彻底离开农村。由此,这类农民工将自己还留在农村的相关资源变现是一种较为理性的选择。究竟如何处置农户的农村集体土地成员权,是较为复杂的政策性问题。相关政策经历了从重视保障功能到重视财产功能,从直面“一权”到直面“三权”,从强调“维护”到强调“转让”的变化[1]。2015年发布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中首次明确提出了“退出”的构想,要求“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民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试点”。2016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纲要》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相关部署进一步细化,不仅重申了“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并支持引导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政策主张,而且提出了“开展宅基地融资抵押、适度流转、自愿有偿退出试点”和“探索建立收储制度,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的新要求。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诸如宁夏平罗、重庆梁平有偿退出试点纷纷成立,但试点并没有取得特别理想的效果。

纵观国际土地产权发展趋势,即便是有完整产权的国家,农地交易也远远没达到政策改革初始设定的目标。日本农村“兼业陷阱”尾大不掉,土地集中拖了半个多世纪[2]。中国台湾地区在经济腾飞以后,为了使更多农民摆脱土地束缚,实现规模化、专业化、機械化和企业化,进行了两次土地改革,鼓励农地买卖,但扩大家庭农场单体过密的效果很不理想。1981—1985年第二次土地改革期间,只有7.84%的农户出售了农地所有权,不出售的农户主要有如下顾虑:土地是祖遗财产,不可轻易处分;土地可以留着,以后只能涨价;万一子女在城市失业,回来有地可种等[3]。可以看出东亚地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命题,需要深入认识参与改革最重要的主体——农户的深层次行为规律。

从试点区实践可以看出,退出方式主要是政府定价,农户自愿选择的形式,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很多问题。第一,虽然有些试点区通过多方努力,筹集了一些资金,按照农民的实际财产状况提出了较客观定价方案,做了大量的动员和宣传工作,且当地符合条件的农户家庭也不少,但经过谨慎思考后彻底退出土地成员权的农户家庭数量并未达到预期;第二,在退出户较多的宁夏平罗县,退出土地成员权的农户并不是全都感恩有机会将闲置资源变现,不少退出户虽然已经做出了退出行为,但还是后悔。背后的成因比较复杂,笔者主要从农户禀赋效应视角来阐述土地成员权退出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以期为我国设计科学有效改革政策提供参考。

二、文献回顾和理论框架

(一)文献回顾

1.禀赋效应。禀赋效应即对于同一种物品,持有人对其评价明显高于其他人的心理倾向。人们对物品的评价,不仅取决于物品自身的特性,还取决于物品产权属性,当人们获得某物以后,似乎立即获得了该物品的额外价值[4]。禀赋效应是人类固有的行为偏误之一,也是最稳健的行为经济学现象之一[5]。自Thaler R通过观察意外保险愿意接受补偿的价格(WTA)和愿意支付的价格(WTP)比例的行为实验发现禀赋效应以后[6],Sayman S,?ncüler A整理了1993—2003年164个禀赋效应实验数据,验证了禀赋效应的存在性以及WTA/WTP的值在[1,3]的区间数据占51.83%,WTA/WTP的值在[1,5]的区间数据占71.95%,可以看出对于大部分物品来说,其禀赋效应大概在5以内[7]。董志强和李伟成利用一个“偏好演化+个体选择”的主体基模型,发现禀赋效应促进了社会秩序发展的稳定,稳定的社会秩序反过来又加强了禀赋效应[8]。

2.禀赋效应与农户土地成员权退出。所谓土地成员权退出的禀赋效应是指当集体土地按照人口分配给一家一戶以后,农户获得了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资格权,农户认为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比承包地、宅基地能带给其更高的实际经济利益,因此愿意花费比实际土地承包权价值、宅基地资格权价值更高的成本予以保护。土地不论由集体经营,还是由农户经营,其面积、土壤质量都没有大的变化,但仅仅因为产权属性,就立即使得农户感觉获得了额外价值,这是一种稳健的农户行为规律。农户对其土地成员权存在禀赋效应,但由于数据较难获得,相关文献比较少。

(二)禀赋效应与农户土地成员权退出的理论框架

假说1:当集体将农村土地分给农户后,农户实际上获得了土地成员权,包括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以及其上的房屋所有权。农户对其获得的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成员权都存在明显的禀赋效应。

现有的研究表明,优劣资源价值之比会影响禀赋效应的程度[4]。资源属性不同,所表现出的禀赋效应值会有明显的不同。优劣资源价值差异越大,则禀赋效应所引发的“坚守阵地”的意义就越大;如果劣质资源和优质资源的价值没有差异,则捍卫优质资源就没有意义。对于不少农户来说,为了孩子受到更好的教育、有更好的就业机会、能够购买城市标准的养老保险等资源,显然优于现有的土地成员权资源,因此更愿意选择退出。相对于做出不退出土地成员权决策的农户来说,已经决定退出土地成员权的农户拥有更多优质资源。此外,在一般情况下,正在使用的土地成员权资源价值优于闲置的土地成员权价值。

假说2:农户对其拥有的优质资源具有较高的禀赋效应,劣质资源具有较低的禀赋效应。退出户拥有社会优质资源多于未退出户,因此退出户的禀赋效应低于未退出户。现用宅基地资格权相对于闲置宅基地资格权来说是更优质的资源,因此现用宅基地资格权退出的禀赋效应高于闲置宅基地。

Apicella  C.L等人选取非洲孤立居住的地方和离现代文明比较近的地方做实验,研究表明,孤立区域居住的狩猎采集者禀赋效应并不明显,而离现代文明和市场近的地方的狩猎采集者表现出明显的禀赋效应,即禀赋效应与文化、市场因素有关,市场的发育程度严重影响人们的经济偏好[9]。由此可知,如果地区之间存在不同的传统文化、市场发育程度不同等影响因素,土地成员权退出的禀赋效应就会有明显的差异。

三、研究设计和数据来源

(一)农户土地成员权退出禀赋效应的测度

禀赋效应有多种表现形式,如商品的意愿最低补偿价格/商品的意愿最高支付价格(WTA/WTP),喊价/还价缺口,买/卖价格偏好逆转、现状偏见、参照依存偏好、损失厌恶等[4],因此测度禀赋效应也有较多的办法。文献上通常采用的经典方法是实验经济学用的意愿最低补偿价格(WTA)与意愿最高支付价格(WTP)的比值[4]。当主体不具有某物时,对某物品的估价更接近真实值,因此WTP可以用当地资源的真实估价来代替,若该比值大于1,则证明存在禀赋效应。结合文献介绍和实际情况,笔者对农户土地成员权退出禀赋效应采用直接测度和间接测度两种方法。

1.直接测度。直接测度的核心任务在于采取科学的办法,准确测度农户退出土地成员权的WTA和WTP。然后再计算出两者的比值。研究中土地承包权退出采用多边界离散选择法(MBDC),准确测度农户的WTA与WTP。

2.间接测度。(1)实际调查中发现有一部分农户,只愿意退出土地承包权,WTA清晰,WTP缺失,用当地土地承包权估价作为WTP对禀赋效应进行核算。试点地区土地流转市场逐渐成熟,因此笔者用农户汇报的平均地租的40倍数值作为WTP值;(2)宅基地资格权退出禀赋效应主要通过间接折算而获得,调研方法参考杨玉珍的研究成果:询问农户用每平方米宅基地愿意换取的城市住房面积[10]。该方法让农民能够清晰定量表达自己宅基地资格权退出的补偿意愿,不过该种测度方法需要结合农村资产价值的实际情况核算出比较准确的禀赋效应值,才能使研究具有现实意义。具体计算方法为:①WTA计算方法:假设a=农户意愿兑换比例,b=离自家最近的每平方米楼房价格,WTA=a×b。②WTP计算方法:根据农村房随地走的规定,宅基地资格权退出的同时,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其他承载物全部随之退出。假设c=2018年农户宅基地的经济价值,d=2018年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经济价值,e=宅基地面积(平方米),WTP=(c+d)/e。对于c,根据目前我国的相关政策,农村宅基地经济价值只能通过国家征收来实现,笔者采用各省各县相应的征收建设用地价格,对于某些县没有征收建设用地价格时,用当地征地价格来代替,假设p为每平方米宅基地的征地价格,则c=p×e;对于d,需要考虑统一折算到2018年的货币值与折旧两个因素,本文选择采用国家统计局CPI值,将农户盖房花费统一折算成2018年货币值。根据调查实际情况,农村房屋一般可以使用30年,笔者按照30年使用期对农村房屋进行折旧处理。假设,农户在f年盖房,花了g元,则d=g/30×[30-(2018-f)]。

③对于试点区已经退出土地成员权的农户来说,测度WTA容易产生偏差,禀赋效应有时也叫作参照依存偏好[4]。因此笔者分别采用退出户对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退出的满意度来测度土地成员权退出户的禀赋效应。

(二)数据来源

研究数据主要来源于笔者团队于2018年7—9月调研的一手农户数据,共740份有效问卷,分别由改革试验区退出户181户、改革试验区未退出户255户以及非改革试验区的未退出户304户三种类型组成。其中有43户农户由于有偿退出、被征地、二轮承包为分得承包地等原因,没有土地承包权。因此,在计算农户土地承包权的禀赋效应时,剔除了这43份农户共697户的数据。

改革试验区主要选择全国退出户最多的宁夏平罗县,随机选取4镇18村。非改革试验区来自山东、河北、河南,每个省随机选择2个县(市),每个县随机选两个镇,每个镇随机选择2~3个村(样本村包含了城中村、城郊村和普通农村),每个村随机抽取10~20户农户。

四、实证分析:农户土地成员权退出的禀赋效应及其来源探讨

(一)农户土地承包权退出的禀赋效应

1.宁冀鲁豫四省农户土地承包权退出存在明显的禀赋效应。由表1、表2可知,在拥有土地承包权的697户中,403户能够明确表达出愿意退出土地承包权,占总样本的57.82%,这些农户的禀赋效应均值为2.83。64.18%的农户承包权退出禀赋效应值在分布在[1,3]的区间上,80.15%的农户承包权退出禀赋效应值分布在[1,4]的区间上,91.49%的农户承包权禀赋效应值分布在[1,5]区间上。六成以上的农户土地承包权退出禀赋效应为3以上。农地农业用途限制,若农户土地承包权退出后,接受的新主体必须将土地投入到农业生产中。若进行土地承包权退出改革,新主体利用土地做农业,必须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产业增加的利润必须是农户经营土地的3倍以上,新增产业对土地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是土地承包權退出改革成功的必需条件。

2.退出户的禀赋效应均值低于未退出户。在试点区宁夏平罗县,由于政策限制,大部分农户只有机会退出部分承包权(一般是5亩或者10亩)。从表2中可以看出,农户对剩下的土地承包权继续退出的禀赋效应均值为2.25,而未退出户的禀赋效应均值为2.97,显然退出户的禀赋效应小于未退出户。不少退出户有城市养老保险、城市住房,退出户家庭拥有的这些城市资产是比农村土地承包权更加优质的资产,土地承包权相对来说逐渐成为一些退出户家庭的劣质资产。而对未退出户来说,由于不具有城市养老保险、城市住房等资产,承包权依然是优质资产。因此,相对于未退出户来说,退出户的禀赋效应更低一些。

3.土地承包权退出的禀赋效应与退出用途、退出主体相关度较低。钟文晶和罗必良发现,土地承包权的子权利——经营权退出的禀赋效应和退出主体相关。[11]流转给亲友邻居、普通农户、生产大户、龙头企业的禀赋效应分别为0.86、1.40、1.58、2.60。那作为母权利的土地承包权退出是否也会表现出相似的规律?笔者设计了三个不同的WTA价格:第一是国家收取建造楼房的WTA价格,第二是国家收取从事公益事业的WTA价格,第三是出售给亲戚朋友的WTA价格;WTP为相应农户汇报租金乘以40的价格。如表3所示,如果是政府收取建楼房,农户反映出的禀赋效应为3.20,而如果是做公益事业,农户的禀赋效应平均为2.99,略低于前者。如果能够合法出售给亲戚朋友,其禀赋效应为3.02,略低于收取建楼房,略高于征地做公益事业,但差距非常小,远远小于经营权流转对象不同表现出的不同禀赋效应。相对来说,山东省的农户更愿意为公益、人情让渡一些利益。但是在宁夏、河南地区的调研中,大部分农户告诉调研员,“钱是钱,情是情,不能混在一起”,即农户的现代化意识不断增强,对产权的认知和保护强度也显示出更多的理性,禀赋效应与退出主体、退出用途关系较小。

(二)农户宅基地资格权退出的禀赋效应

1.宁冀鲁豫四省农户宅基地资格权退出存在明显的禀赋效应。由表4可以看出,在740户农户中,有333户农户愿意用现用的宅基地资格权换取城市住房,占45.00%。农户现用宅基地资格权WTP价格平均为234.71元/平方米,而现用宅基地资格权WTA价格平均为2438.56元/平方米,农户现用宅基地资格权的禀赋效应均值为13.89。8.71%农户的现用宅基地禀赋效应分布在[1,4]之间,40.84%的农户禀赋效应分布在[1,8]之间。65.47%的农户禀赋效应分布在[1,14]之间。《中共中央关于各地对社员宅基地问题作一些补充规定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社员的宅基地,包括有建筑物和没有建筑物的空白宅基地,都归生产队集体所有,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但仍归各户长期使用,长期不变,生产队应保护社员的使用权,不能想收就收,想调剂就调剂。”农户享有宅基地资格权的产权强度高于土地承包权,使得宅基地资格权退出的禀赋效应远远高于土地承包权退出。农户现用宅基地资格权的主要功能是保障了农户基本居住问题,其有偿退出改革涉及改革后是否能为农民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城市资产价格远远高于农村,农户宅基地资格权退出禀赋效应相对来说较高,一般仅仅依靠农村产业,很难推进宅基地资格退出改革。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禁止城市人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因此,在面对“空心村”、“空心屋”和农村居民期望更好居住条件的宅基地退出改革过程中,主要是从国家层面以深层次的公平为核心,依靠“增减挂钩”联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深化,不断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表4  宅基地资格权退出的禀赋效应

2.宁冀鲁豫四省由于经济发展程度、文化差异、资源禀赋状况等不同,农户退出宅基地资格权的禀赋效应表现出不同值。由表5可知,不论是现用宅基地还是闲置宅基地,山东省农户宅基地资格权退出的禀赋效应均值最高,河北省次之,河南省为第三,宁夏平罗县最低。其中山东省农户现用宅基地资格权退出禀赋效应是宁夏平罗的2.94倍,闲置宅基地资格权退出的禀赋效应是宁夏平罗的2.08倍。由此可以看出,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山东地区,农户对于宅基地资格权保护欲望更强,愿意换城市住房的农户比例低,对宅基地资格权退出期待的补偿价格更高。在调研中,这种现象表现也很明显,山东省大部分地区对“宅”的珍惜程度很高,不少农户认为“宅基地”是一个家族的根,传承了家族的生命,即使飞黄腾达,在老家有块宅基地心里踏实。此外,他们还认为人需要落叶归根,百年之后需要魂归故里。相对来说,宁夏平罗县宅基地资格权退出的禀赋效应较低。现实中可能由于西北农村居住地分散,取暖、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尤其是由于冬天太冷,农村烧煤取暖,导致煤气中毒死亡等事故时有发生,这使得人们觉得县城比较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成为稀缺的资源;另外,到县城一个小时车程的距离,选择住在城市里,开车去农村种地也成为可能。相对上述两省,河北和河南地区外出流动人口较多,土地价格较高,人们的土地情节低于山东,但高于宁夏平罗县。

3.宁冀鲁豫四省农户现用宅基地资格权退出的禀赋效应高于闲置宅基地资格权退出。虽然“一户一宅”是宅基地管理的基本原则,但是现实中继承、转让等历史原因,使得有些农户拥有多块宅基地。在笔者的调研的740户农户家庭中,有197户农户有闲置宅基地(其中有18户有两处闲置宅基地),占26.62%,农户现用宅基地的禀赋效应为13.89,农户闲置宅基地的禀赋效应平均为4.78。由此可以看出,现用宅基地的禀赋效应远远高于闲置宅基地的禀赋效应。相对来说,现用宅基地的资源较闲置宅基地为更加优质的资源,资源的优劣状况会影响农户的禀赋效应得以实证。对农户来说,由于已经拥有一块可以使用的宅基地来承载农村生活空间、家庭记忆等情感功能,闲置宅基地更多表现出要素功能。用这种闲置要素换取价值更高的城市住房,大部分农户愿意做出的这种选择,同时对于交易价格的期待远远低于现用宅基地资格權。因此,对于闲置宅基地较多的地区,如在重庆、四川部分地区执行的“增减挂钩、占补平衡”“地票”等盘活了农村土地资源的改革,工作开展得较为顺利,积累的矛盾和情绪事件也较少。

(三)从退出户评价的视角探讨农户土地成员权退出的禀赋效应

一半以上有退出土地成员权经历的农户并不满意,这种现象是反映禀赋效应的一个视角。改革试点区宁夏平罗县为了安置移民,12万元/户的配套资金主要用来购置离农离乡农户在农村的土地成员权,一个成员权单位为“5亩承包权+80平方米农村住房+对应的成员身份”。平罗县政府利用安置移民的资金购买当地已经离农离乡农户的土地成员权,每户最高不超过12万元,一方面可以安置移民,一方面可以为离农离乡的农户盘活农村土地成员权资源。目前还没有农村土地交易市场,离农离乡农户的农村房屋闲置,承包地收益低,借助移民搬迁政策资金,每户退出成员权可获得10万元左右的收入。部分农户由于住房面积够160平方米,可以将10亩承包地一起退出,可得20万元左右的收入,平罗县市场房价平均2200元/平方米,使得农户用农村住房置换城市住房成为可能。理想状况下,退出户有渠道以公允价格将闲置资源变现,应该会比较满意。但通过对181户实际退出的农户调查发现见,有54.54%退出5~10亩承包权的农户明确表达出退出的后悔、不满意,50.71%退出宅基地资格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农户明确表达出后悔和不满意。原因在于农户认为以前退出时价格太低(实际上近两年土地租金下降,农户承包权估值可能会更低),尤其是为了自住而盖的房子,一般用最好的材料,坚固又结实,退出后感觉到很可惜。此外,退了农村的房子,感觉到没家了,没根了,心里不舒服。例如,在调研中有这样一户家庭,为了给儿子买房,女主人将农村5亩地的承包权+2个成员身份+80平方米住房都出售,获得了9万元补偿,帮助儿子在城市买房扎根立足。虽然现在儿子工作稳定,一家人平安健康,生活质量较以前提高了很多,但男主人抑郁了,因为男主人被以前的老朋友讽刺为“断了根”,感觉到在故友面前没尊严,情绪比较低沉。在很多农村人眼中,土地不仅仅是获得收入的要素,也是尊严、是根,被赋予了很多情感寄托。

五、政策启示

在以乡村振兴为中心、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为了农村兴旺发达,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农村资源要素盘活的重要性显而易见。然而,对于一家一户的土地成员权再进行退出改革,人类社会演化过程中存在的禀赋效应规律,使得农户对已经获得的土地成员权经济价值的评价高于土地本身经济价值的数倍,再加上历史、文化赋予了土地“根”“信仰”“尊严”等情感和观念,使得我国土地成员权退出改革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为了做好土地成员权退出改革,笔者得到的政策启示如下:

第一,鼓励有企业家才能的人进入农村,利用农村资源进行创新和创业。笔者研究表明,土地成员权中的承包权禀赋效应在3左右,意味着成功的承包权退出改革应该创造出的经济价值为原来的3倍左右,而资源价值升值,需要具有企业家才能的人利用市场信息,调动各方面的要素进行创造。能够为当地人们提供更好的就业机会,让资源不断升值的关键要素是具有企业家才能的人才。因此,鼓励那些长期在外积累了丰厚的资本、知识、管理经验并且愿意回农村创业的人,制定相应的激励举措,使愿意且有能力的企业家人才有机会去农村创业。

第二,以深层次的社会公平为核心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笔者研究表明,农户土地成员权中的现用宅基地资格权的禀赋效应接近14,即成功的宅基改革需要使得农户宅基地资源经济价值提高14倍以上,这样高的增值幅度,也只能由城市和工业化来承担。在现有国家政策的框架下,政府不断以深层次推动城乡公平发展为核心理念,不断为城市企业创造盈利的条件,促进企业不断增收,利用城市发展的经济绩效和土地资产的升值成果,通过“增减挂钩”,深层次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为农村居民提供质量更好的住房,将少数城市郊区农民拥有的“好运气”分享给广大农村地区,不断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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