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巧俐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山东 潍坊 262500)
2018年2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山东省2019年实现GDP 76469.67亿元,稳居全国第三位。十八大以来,山东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新旧动能转换工程为平台,全面提升全省发展质量和效益。2020年伊始,山东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将正式实施,统一核算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实现全省各市GDP汇总数据与全省数据相衔接、口径相统一、标准相一致。
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正式铺开;2017年7月1日,增值税三档并两档,取消13%税率,将原征税范围并入11%税率;2018年5月1日,增值税基本税率降低1%,即原税率17%、11%降为16%、10%;2019年4月1日,增值税基本税率再次降低,原税率16%、10%降为13%、9%;2019年11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修订纳税期限、征收管理等细则,减税降费在行动。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新旧动能转换不仅是产业的升级,更是配套核算标准和方法的升级,税制改革强调税收效益与效率相结合,本文用实证的方式解释税制改革与企业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二、以山东省潍坊市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首次利用模型对现行增值税税制改革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程度给出定量解释。
1.税制改革目的与方向
张斌、袁东明(2019)指出数字技术应用改变了经济社会生产——消费模式,打破了现行税制规则的基础,数字化经济模式的转型伴随与之相适应的税制体系,未来将建立数字信息为依托的低税率、广覆盖、高效率的数字经济税制体系[1]。
Agha & Haughton(1996)认为税收征管效率低的国家,多存在增值税税率较高、档次偏多等情况,这些国家纳税人对税收法律制度的遵从性偏低,因此,提出低税率、宽税基,提高征管效率,增强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
2016年7月1日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对绿水青山的保护纳入怀中,适时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增值税精简税率档次、调低税率,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等一系列税制改革,构建的低税率、广覆盖、高效率的税制体系初步形成。
2.税改对企业的影响
Dopuch&Pincu(1988)、Frankel &Trezevant(1994)等学者的研究中表明:税务影响因素会影响企业会计政策或管理模式的选择和应用。
Hite & Long(1981)、Francis & Reiter(1987)等学者在企业职工薪酬方面使用税务影响因素研究发现,考虑税务因素会影响企业薪酬计划的制定。
Radu等(2012)、Simon James(2014)等认为营改增的税制改革、税基的扩展是税制改革的重点内容,这样能够提升经济体制的运营效率。
谭郁森、朱卫群(2013)研究148个国家增值税税率选择情况,针对中国国情提出:根据凯恩斯的乘数理论减税可以带来GDP的增长。
邓俊杰、韩盛(2013)、徐艳丽(2019)等学者指出:对中小企业而言税制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推动作用。[2]研究发现,营改增的税制改革带来的是企业有余力将精力放在企业发展层面,短期内似乎对经济发展存在一定阻碍,但长期而言,对经济增长的宏、微观层面都发挥着正向的调节作用。[3]
盈余管理在西方国家会计理论领域已有三十余年的研究历史,伴随着公司制企业改革与IPO盛行在我国得到重视。本文将盈余管理限定在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并认为这是不同于舞弊的关键点。因此,笔者对盈余管理定义为:企业管理当局为实现期望的盈余目标,在会计准则范围内采取多种手段以实现目的的行为或行为组合。
1.盈余管理动机及手段
受企业管理当局对内外部环境的判断,为实现目的企业会进行盈余管理行为。综合来看,盈余管理的动机主要集中于企业层面和管理者层面,前者存在资本市场动机和债务契约动机,如为满足上市条件、增发新股条件等,或满足企业贷款合同条款要求(Smith,1993)等;后者主要体现为管理者压力动机、平滑收益动机,如存在股权激励计划(Healy,1985;McNichols & Wilson,1998)、迫切需要提供短期业绩(Bartov et al.,2002;Bhojraj & Libby,2005),或企业收益波动较大,影响盈余指标,影响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等。
与此同时,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手段主要体现在对应计利润的管理,如提前或延后确认研发支出等项目,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选择与变更,如通过减持股份将子公司排除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等,构建债务重组、资产置换、兼并收购等特殊交易,以及运用最为广泛的关联方交易和类关联方交易,更有甚者利用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补贴收入、土地转让等。
2.盈余管理测算
对于盈余管理的量化指标,西方学者多采取操纵性应计利润的观点,将总的应计利润区分为可操纵的与不可操纵的,其中,可操纵的应计利润广泛应用于Healy模型、Jones模型(Dechow et al.,1991)和修正的Jones模型(Dechow et al.,1995)等多个模型中。
对于应计利润的测算两种方法一种是Richardson(2003)提出的基于资产负债表数据计算;另一种是Collins&Hribar(1999)提出的基于现金流量数据计算。
按照国务院的批复,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将形成三核引领、多点突破、融合互动的总体布局。三核引领——以携河发展、着力打造现代绿色智慧新城的济南,依托海洋、打造国际领先的海洋发展中心的青岛,发挥环渤海湾重要港口城市、打造先进制造业名城的烟台,率先突破辐射带动,构建新旧动能转换主引擎。多点突破——以淄博、潍坊、东营等十四市及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等多个区域为重点,明确各市、区域产业发展方向,培育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打造多个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区域经济增长点。融合互动——坚持优势互补、深度融合、互助共赢,创新区域协作发展,实现全省整体效益最大化。
在新旧动能转换工程中,潍坊市承担“布局虚拟现实、人工智能、新能源电池等未来产业,……打造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虚拟现实产业基地和国际动力城。”[4]
本文研究背景是基于新旧动能转换背景下的地方上市公司,但研究中发现当地22家上市公司行业分布为21家制造业和1家建筑业,制造业主要集中在机械制造业有6家、化工企业4家、电声元器件制造2家,其他分布于木材加工、医疗、纺织、造纸、肉制品加工等行业。
研究对象中,歌尔股份(002241)的潍坊歌尔智慧城作为先行先试的示范园区承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建设内容;潍柴动力(000338)的潍柴氢燃料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及装备项目,是高端装备产业的重点建设内容,已于2019年8月23日正式装配在潍坊市公交车上并已下线运行;孚日股份(002083)的潍坊孚日新型纤维智能织造材料基地作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重点建设内容研发高性能复合材料。
根据山东省统计数据显示:2014至2018年增值税占财税收入比例由2016年前的43.7%、43.95%、42.26%下降到2017年的38.6%和2018年的38.84%。
综上所述,税制改革的目的是提高社会经济水平、提升企业经营实力,提高经济市场竞争效率,而盈余管理存在诸多动机,亦存在利用税收政策进行的盈余管理行为。税收政策,尤其是税收优惠政策的宽泛性,临时性、变动性、应用解释不明确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给一些不法纳税人可趁之机,享受了本不属于自己的优惠。
纵观2014至2018年山东省财政收入与增值税(含营业税)的逐年数据及占比情况,可以看出,流转税作为财政收入的高比例地位正在逐渐降低,尤其是2016年营改增之后,情况更是明显,占比由42.26%下降到38.60%。但有学者研究发现税制改革能够影响盈余管理的行为,本文针对我国实际情况,对此进行探讨。
本文拟解决如下两个问题:
问题一:现行增值税税制改革能否抑制盈余管理行为?
问题二:现行增值税税制改革对盈余管理的抑制程度有多少?
本文研究对象为山东驻潍坊的22家上市公司,2017-2018年的相关财务数据。数据来源于CSMAR国泰安数据库及上市公司披露的年报。
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13%优惠税率货物并入11%档次。原13%税率货物主要集中在初级农产品、农用机械、农用药物,书籍、报刊、音像制品等精神文化食粮,食用植物油、食盐、居民用煤炭制品等居民生活物资等货物,涉及面较窄。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再降,基本税率17%,低税率11%均降低1%,涉及所有货物、劳务和部分服务业。笔者采用截面序列分别对2017年、2018年相关数据进行测试。以增值税税制改革作为解释变量,盈余管理规模作为被解释变量。
本文旨在研究税制改革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侧重考察税制改革对盈余管理的抑制程度。因此,构建如下回归模型:
DA=α0+α1VAT+α2LEV+α3OWNSHARE+α4Asset
其中,为消除共线性对VAT、ASSET指标进行取对数处理。
DA作为盈余管理规模,通过修正的Jones模型和叶康涛(2006)所使用的基于资产负债表计算应计利润方法[5]计算出来。
首先,计算总体应计利润,本文借鉴Collins &Hribar(1999)提出的基于现金流计算应计利润,利用CSMAR数据库中总应计利润数据。
其次,使用修正的Jones模型对应计利润进行修正,即
TACCt/ASSETt-1=α1×1/ASSETt-1+α2×(ΔREVt-ΔRECt)/ASSETt-1+α3×Fixassett/ASSETt-1+ε
其中,Tacc是当期应计利润,当期净利润减去当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ΔREV是当期营业收入较上期的变动额;△REC是应收账款净额较上期的变动额,此处应收账款净额还包括应收票据、预收账款、预付账款,并减去坏账准备;Fixasset是当期期末固定资产净额;分母ASSET使用当期期初资产总额。对上述模型进行回归,残值项即为DA——可操纵性应计利润。
借鉴叶康涛、刘行(2011)的计算方法,构建以下计量模型:
DA=γ0+γ1×Ln(VAT)
(公式3.1)
DA=β0+β1×Ln(VAT)+β2×LEV +β3×OWNSHARE +β4×Ln(ASSET)
(公式3.2)
表3-1 变量解释
其中,VAT是当期应纳增值税额,根据财务报告中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与相应费率换算得到,样本企业均不存在消费税项目。
表3-2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2017年)
表3-3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2018年)
2018年增值税基本税率面对全行业(除部分服务业)降低1%,影响范围大,所以将2017年与2018年数据分别构建截面序列进行检验、对比。对两年数据分别进行回归检验并消除异方差、共线性后得到结果如下:
1.增值税与盈余管理单变量检验
分别将2017年、2018年增值税与盈余管理规模进行回归分析,得到如下结果:
本文首先运用增值税-盈余管理单变量检验,检验盈余管理能否识别税制改革。通过表3-4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2017年、2018年对盈余管理系数分别为0.1750、-0.0187,且均通过t值检验,盈余管理能够识别税制改革。
表3-4 单变量检验
2.增值税与盈余管理多变量检验
企业盈余管理能够识别税制改革,在此基础上引入多个控制变量,提升检验科学性,解决现行增值税税制改革对盈余管理的抑制程度问题。通过分别对2017年、2018年数据进行检验分别得到回归结果表3-5,结果显示:2017年各指标均通过检验,2018年除资产负债率(LEV)、股权集中度(OWNSHARE)指标外均通过检验。对比两年增值税(Ln(VAT))系数由2017年的0.1750变为0.0790,税制改革对盈余管理的抑制作用呈现。问题一得到证明,笔者进一步使用2017-2018年数据进行差分回归分析,得到下表3-6:
表3-5 多变量回归结果
表3-6 2017-2018年差分回归结果
通过表3-6的回归结果发现,该模型能够很好地解释税制改革与盈余管理的关系,各变量指标均通过t值检验,因此,得到现行增值税税制改革对盈余管理的抑制作用体现反应系数为0.0411。问题二得到解决,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征税范围有助于抑制企业盈余管理行为,提高企业管理效率。
笔者选取驻山东潍坊上市公司22家企业作为样本,选取2017年、2018年税率调整前后两年数据作为研究对象,构建截面数据进行对比研究。
本文通过研究分析,证明了现行增值税税制改革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存在抑制作用,同时,通过借鉴学者们的研究经验提出模型,得到税制改革对盈余管理的抑制作用反应系数。为税制改革在我国特定城市企业管理领域的实践提供数据支持。
通过以上分析和研究,提出以下建议措施:
1.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研究中发现,企业在税收政策适用中存在中间地带,模糊税收优惠政策或为适用而适用,鉴于此,明确优惠政策涉及的税收要素,明晰政策细节解读,保证税收优惠政策不被滥用。
2.政策制定借鉴科学的研究结论,合理改革税制。2016年营改增的顺利完成、2019年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无不是税收制度的重大改革,税制设置问题、税率调整幅度都需要确实数据支持,因此科学有效的研究尤为必要。
3.改进经营管理模式,规避税率调整的影响。税制改革中对于企业影响最大的是税率变动导致的合同履行问题,为规避税制改革带来的影响,签订合同时按照不含税价格计算更有利于应对税改对合同履行带来的不便。
受到时间、资源及自身研究能力的限制,本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样本选择,本文选择驻潍坊上市公司2017年与2018年数据,鉴于本文成文时间,2019年年报尚未披露,无法取得相关数据,同时,研究对象中大业股份(603278)、惠发股份(603536)均于2017年上市,2016年以前的数据无法取得;其次,盈余管理指标的计算方法的选择。文中提到,盈余管理指标存在资产负债表法和现金流量法计算两种方法,之前学者多采用资产负债表计算法,本文笔者采用现金流量计算法,不同的计算方法理念是不同的,对结论可能存在影响;最后,变量指标的缺陷。借鉴以前学者们的经验构建模型,但是模型变量存在更多的选择性,例如增加现金流量指标等。
鉴于本文的局限性,在以后的研究中予以完善,同时,将研究与实践进行结合,使企业更多享受制度带来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