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冉
“口传”和“身授”是“口传身授”教学法的两个步骤,分别是口头讲解和亲身示范。在很久之前,人类还没有出现口头语言,还无法用语言交流的时候,舞蹈的教学方法只有示范即“身授”一种。由于语言是一种主要交流的工具,所以在出现语言之后,人们便充分使用。但是人的语言是不可能做出全面解释的,而舞蹈艺术是一种以人体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的艺术,所以舞蹈艺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特性,逐渐被更多人承认并加以运用,因此,“身授法”是舞蹈教学自古以来流传下来的。“身授”即实践,边做边讲、边体会,理论伴随着实践是舞蹈教学的一大特征。以在各大专业院校中均有的民间舞蹈教学为例,在受教者了解该民族的生活地域与风俗特点等的前提下,施教者需要通过自身示范与讲解,使受教者身临其中,充分感受所学民族的文化特征。再如在蒙族舞蹈的教学中,受教者要一边学习动作一边感受蒙古族的草原文化,领会蒙族舞蹈的奔放、豪情的特点。这种方法一方面可以使受教者掌握民族民间舞蹈的技巧,也可以促进他们把握深刻地民族文化内涵。由此可见,单看或是单讲是看不会也讲不透彻的,不亲身做就不能称为是舞蹈课堂。舞蹈课作为一种实践性强的课程,边做边讲是最符合舞蹈教学的特有规律的,因此,最适用于舞蹈教学的方法莫过于“口传身授”。
如果说,在普通教学中,学生获得的知识主要来自书本知识,来自施教者的阐述与灌输,那么,舞蹈学生知识的主要来源是自身的实践,学生只有经过长期的、不间断的训练才能获得知识。因此“身授”在舞蹈教学过程中是十分重要的。身授,就是示范的方式。示范,就是学生去效仿、模仿老师亲自塑造的形象。舞蹈教师的示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舞蹈的动态形象和舞蹈家本人的形象。
1.舞蹈动态形象的示范:这类示范要经过在低年级进行的全面示范和从中年级开始,示范的动作逐步减化的两个过程。在第一个过程进行时教师必须将手、脚、身体和面部的动作同步并且全面展示出来,以便给学生展示一个良好的舞蹈形象,在学生心中留下一个整体的印象。这样全面的示范可以使学生对舞蹈动作有全面的理解的同时,也会产生学生对教师的钦佩与敬佩的心理,从而树立起教师的威信。在示范的第二个过程中,教师就可以适当的减化动作的示范,例如,双手向旁划开就表示双腿要向外打开等等一些用手比划腿部动作的指示,这样不仅有利于学生智力的提高,还可以让学生看到教师教学中的多样化。随着学生年级的步步升高,示范的动作也要适当的从全面到逐渐减化,当面向的学生为高年级的时候,示范的动作可以大幅度减少。从最开始要求学生模仿的越像越好,到学生已经逐步掌握了大概的身体运动规律后,模仿的对象也随之淡化,到最后教师的示范逐渐单一、简单,学生便凭借自己的想象去塑造自己理解中的形象了,这样的一个过渡在调动学生想象力的同时一定程度的培养了学生的创造能力。
这一方法也充分显示了舞蹈教学过程的形象直观性,相比之下,虽然普通教学中也强调形象教学但他们的形象多指物体的形象,即使是人体的形象,也不是舞蹈的形象,大都不是老师亲自示范的。这就可以说明,舞蹈教师的示范是十分直接的,随时进行示范并进行随时纠正,这在舞蹈教学中是必不可少的。
2.舞蹈家本人形象的示范:这方面内容就是教师各方面修养的自然流露和外化。包括仪表、谈吐、爱好、衣着等等,这些都是学生下意识接收到自己身上的,这类示范的影响程度并不低于有意识的传递。因为在这种无意识的传递中学生会自觉、无阻的接受过去,并且这种传递不一定会马上发现,是无形的,而且潜伏力很强。所以,必须首先让自己全面发展才能培养出优秀的、全面发展的舞蹈人才。
3.舞蹈教师在进行示范时,首先要保持好自己的体型与体力,坚持练功;坚持舞蹈进修,保持身体应有的舞蹈素质,示范时准确把握舞蹈的风格特点,做到舞蹈动作表现和情感表现相结合,这样才能给学生做出精确的示范。另一方面还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理论和文化修养,给学生带来正面的、积极的影响。
虽然说在舞蹈教学中“身授”是最重要的方式,但是缺少了教师的口头传递,往往也达不到完美的教学预期。只有教师边讲边做,学生在模仿与想象的同时边领会才是最全面的。“口传”就是口头传递的方式,包括讲述、解释、语言渗透等多方面的涵义。这种口头传递包括的内容有三方面。
1.第一方面是讲解动作。无论教学内容的设计是教新的还是复习以前的,教师都要在示范与讲解同时进行。例如,动作的名称、做动作时头在哪,手在哪、做这个动作容易犯的毛病以及如何改进等等这些问题。试想如果教师只告诉学生这个动作怎么做而不告诉学生这个动作的名称,那学生在课下练习的时候就很难与其他动作分辨开来,更有可能漏练或者记不住这个动作。只有将动作讲解的详细透彻,才能使受教者的舞蹈感知更加清晰明确,以便达到预期的训练效果。
2.第二方面是传递知识。在舞蹈课堂教学中,教师会有一些夹在过程中的表达,例如,在学生做动作的过程中,教师会不时地提醒“胳膊伸直”、“肩膀放下去”等各种提示。这个时候学生就要在做动作的同时把老师的话连同伴奏音乐一起接受,这时是舞蹈教师传授舞蹈知识的最佳时机,舞蹈教师可以在这种情况下,传递一些所学舞蹈的种类、与其他舞蹈种类的比较或是关于做动作时对音乐的理解与情绪的表达等等,与此同时,这个时候也可以锻炼学生的感官。
3.第三方面是渗透思想。思想,它包括许多方面,例如品德、艺术观念、审美理想等等。这方面的口头传递一般不是有意准备的,而是下意识的外露。比如,学生上课违反纪律、迟到、与同学之间发生矛盾这些情况,教师在进行批评的时候会流露出很多表情,会说出许多与上课内容不同的话。在这种时候,教师的言语习惯以及处理事情的方法与情绪都会渗透给学生。尤其是这种情况出现在低年级的班级中,学生还会模仿老师的言行。由此可以说明,舞蹈教师除了要有足够的舞蹈修养,还要有一定的语言修养。只有自己有良好的行为习惯、较高的思想品德以及丰富的专业知识,才能渗透给学生好的思想、好的知识,成为一个好的榜样。
舞蹈教学对舞蹈教师的表述能力有着十分严格的要求:要求准确,如果教师表述的语言不准确容易造成学生产生错觉和误解,不利于推进学习进度,语言的精确可以使学生迅速抓住动作要领,教学也可以顺利进展;要求生动,教师的语言绘声绘色,可以唤起学生学习的兴趣;要求精炼,一句话能讲清楚,绝不说两句,不能打断学生的运动惯性和兴奋的状态,尽量在学生动作进行时进行评论与传授知识;要求亲切,如果过于严肃,学生容易产生抵触情绪,教师要遵守启发与强制相统一的原则,带领学生轻松愉快的学习。
“口传身授”教学法无疑在舞蹈教学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实际的舞蹈课堂中也是多方面的体现了“口传身授”重要性。每当开设一门新的课程,施教者首先要培养受教者的学习兴趣,对受教者进行适当的引导。施教者需要传授相关的舞蹈审美知识,并且通过概要的语言表述来介绍本门课程的种类、特点、风格以及审美特征等,这就体现了“口传身授”中的口头传达,在传达过程中语言要准确生动、精炼明白、优美流畅,要将舞蹈的美与语言的美融为一体。这同时也考验施教者的语言表述能力,只有让受教群体能从中产生丰富的想象,建立起浓厚的学习兴趣,才能确保教学活动顺利展开。其次就是以身示范——“身授”,施教者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不仅是教学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主要手段,再通过之前一系列的语言传达的铺垫之后要将舞蹈动作进行整体示范和分解示范,才能使受教者充分感知并且学习。在这一环节,施教者要准确把握舞蹈的风格特点;要做到情感与舞蹈动作共融;准确地将分解动作示范出来;立即改正过程中的问题。例如中国古典舞教学,施教者就要将古典舞中舞姿的延伸、动作的流畅与细腻充分体现出来,在进行手、眼、身、步的分解示范时,要将古典舞的韵律和神情表达到淋漓尽致,这不仅可以使受教者从中感受到其中的内涵也,有助于提高模仿学习的准确性。在经过上述肢体动作学习过后,要想受教者能得到更深入的情感体验,动作表达的更加有韵味,就要进行最后一个环节——讲解,由于舞蹈艺术具有一定的意会性,如果只是停留在传授动作,那受教者呈现出来的也仅仅是动作准确,并不能很好的展示舞蹈艺术的情感性,受教者的舞蹈感知也不够清晰。这一环节施教者不再是单单讲解所教授舞蹈课程的风格、特点等,而是要着重讲解舞蹈的情感内涵、韵律体现、动作的着力点以及动作的发生、发展等,在这一阶段,施教者可以适当的加点难度,语言绘声绘色,抓住要点,能够对受教者起到一定的审美引导的作用。到这一环节结束,整个舞蹈教学过程才算真正意义上的结束,之后的训练教学中受教者需要反复练习、反复琢磨。施教者在课堂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确保教学过程完整、顺利、完美。
“口传身授”教学法在舞蹈教学中是口传——身授——口传的一个过程,每一个步骤缺一不可,比如在学校的舞蹈教学中,这些步骤是要经过反复再反复的,必须经过多次的示范与讲解,才能保证受教者最后呈现出来的是动作准确、特点鲜明、情感丰富的舞蹈。
综上所述,在舞蹈教学中,虽然说“口传”是“身授”的辅助,但二者缺一不可,如果只有施教者的示范和受教者的模仿,那相关的舞蹈知识就很难被学生们接收,最终达不到舞蹈教学的效果;如果只有施教者的讲解与传递,那就失去了舞蹈教学所特有的实践性。只有“口传”和“身授”二者共同进行,才能发挥出舞蹈教学的最佳效应。同样,在舞蹈教学中施教者与受教者要共同努力,共同进步。施教者在教学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需要承担多项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正确的思想;受教者要充分调动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配合施教者的教学,只有这样,教学过程才能顺利进展,达到舞蹈教学的最终目的——培养社会需求的各类舞蹈专业方面的人才,为我国舞蹈文化的繁荣、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