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沫若与《历史研究》相关的书信解读

2020-11-17 22:18
郭沫若学刊 2020年3期
关键词:郭沫若历史研究

李 斌

(中国社会科学院 郭沫若纪念馆,北京 100009)

1953年,中共中央决定成立历史问题研究委员会,由中宣部副部长、中国科学院副院长陈伯达负责。同年,陈伯达在中国科学院召开会议,讨论决定在中国科学院增设两个历史研究所,并创刊一份历史研究的专业刊物。刊物由郭沫若作为编委会召集人,尹达和刘大年负责具体工作。陈伯达还在会上传达毛泽东的指示,提倡“百家争鸣”,指示尹达和刘大年在办刊过程中要容纳不同意见。这份刊物就是1954年开始出版的《历史研究》。

作为《历史研究》编委会的召集人,郭沫若为这份刊物写稿、审稿、改稿,倾注了大量心血。在郭沫若和编委会其他学者的努力下,《历史研究》成为历史学领域的权威刊物,引领了中国历史研究的发展方向。

1953年底,尹达和刘大年到郭沫若家,商量创办历史研究专业刊物的具体事宜。郭沫若决定写一篇发刊词。这篇发刊词就是《开展历史研究,迎接文化建设高潮——为〈历史研究〉发刊而作》。郭沫若于1954年1月2日起草好了这篇发刊词,立即送给刘大年和尹达。第二天,他给刘大年和尹达写信说:

刘大年、尹达同志:

发刊词昨晚起了初稿,今早看了第二遍。写得不大好,特别在尾巴上想不出更响亮的语句来结束。请您们尽量地删改、润色。如不可用,就只好请您们另起炉灶了。

敬礼!

郭沫若

一月三日①《郭沫若来函(一九五四年一月三、四日)》,《刘大年来往书信选(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76页。

这封信写得相当客气。郭沫若对发刊词反复斟酌,1月4日,他再次致信刘大年:

刘大年同志:

发刊词末尾一小节,如无大改动,请将“促进高潮”四字,改为“各尽所能”。此致敬礼!

郭沫若

一月四日①《郭沫若来函(一九五四年一月三、四日)》,《刘大年来往书信选(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76页。

经过仔细修改,这份发刊词刊登在《历史研究》创刊号上。郭沫若在这份发刊词中指出:

历史研究的资料对于我们是绝对丰富的,而历史研究的需要在今天却又相当地迫切。汉民族的历史、少数民族的历史、亚洲各民族的历史乃至世界史都需要我们以科学的观点来进行研究和解释。特别是我们自己的历史,很多方面,我们不仅还没有进行“具体的分析”,甚且还不曾有过初步的接触。无限的材料摆在当前,还不曾切实地进行有计划的收集,材料听其自生自灭,可能有不少宝贵的成分是已经消失了。就因为这样,我们在目前还得不到一部完整的通史或其他各文化部门比较精密的专史,那是一点也不足怪的。但在今天我们是迫切地需要有这样的研究和著作了。我们需要从历史发展中来体会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我们需要从历史发展中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提高民族自信心、促进民族新文化的创造。

有这样的朋友,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应用已经相当有把握,能够“根据详细的材料加以具体的分析”,而产生出“理论性的结论”来,那样的朋友和他的作品,在我们当然十分欢迎。但假使一时还得不出“理论性的结论”,只要能够“根据详细的材料加以具体的分析”,甚至只要能够提供出“详细的材料”或新出的材料,也都是我们所一律欢迎的。任何研究,首先是占有尽可能接触的材料,其次是具体分析,其次是得出结论。只要是认真能够实事求是地做到这其中的任何一步都是有价值的工作。认真能够实事求是的人,他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必然会逐渐地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接近而终于合辙。

郭沫若1954年1月4日致刘大年的信说:“请将‘促进高潮’四字,改为‘各尽所能’”。这个词出现在这篇发刊词的结尾:“文化建设的高潮要紧跟着经济建设的高潮而来了,各尽所能,责无旁贷。”②郭沫若:《开展历史研究,迎接文化建设高潮——为〈历史研究〉发刊而作》,《历史研究》1954年第1期。

郭沫若在发刊词中不仅提出了在中国开展历史研究的迫切性,而且对于史观派和史料派的文章都表示欢迎。这同他自己在学术研究中既重视考证,也重视批评有关。抗战时期,郭沫若将他研究先秦社会与学术思想的文章结集为《青铜时代》和《十批判书》出版,前者“偏于考证”,后者“偏于批评”,两者“相辅相成”③郭沫若:《青铜时代·序》,《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315页。,缺一不可。“考证”侧重对资料的整理与考据,“批评”侧重用马克思主义理论重新阐释历史,“考证”与“批评”构成了郭沫若学术成就的两翼。如果说“批评”是郭沫若学术研究的目的的话,那么“考证”则是他学术研究的基础。在当时强调历史观和宏大叙事的情况下,郭沫若在发刊词中强调材料和“考证”,体现了他的独特眼光。

郭沫若对材料和“考证”的重视,从他给《历史研究》编辑部的另外一份审稿意见也表现出来。《历史研究》编辑部1955年10月12日给郭沫若送上一份稿件,附信说:

郭院长:

兹有林寿晋先生撰写的《东晋南北朝时期的矿冶铸造叶》一文,经初步审阅,认为可以作为备用稿。现在特将该文打印本一份送上,请审阅,并望十月卅日以前将审查意见写示,以便根据诸编委的意见,决定该稿的去取,为盼!

此致

敬礼

《历史研究》编辑部十月十二日

郭沫若在这封信的右边空白页上写道:“这篇文章注意到新的研究方面,虽然主要是资料的搜集,但已难得。我同意备用。郭沫若十、十四”①根据手迹复印件。。很快,这篇文章就以《东晋南北朝时期矿冶铸造业的恢复与发展》为题发表在《历史研究》1955年第6期上。

在郭沫若等人的坚持下,《历史研究》对于史料性文章特别重视。“《历史研究》作为新中国史学界的权威刊物,其栏目组成主要有五个部分,除了研究性论文及作品评介外,史料介绍和史学动态是两个非常重要的板块,曾一度占据刊物的半壁江山。《历史研究》继承了传统史学重视史料搜集与整理的特点,对新发现的史料进行了及时地披露,体现了对基础性史料的重视。”“1954-1958年五年的时间里,《历史研究》刊发资料介绍性文章83篇。”②盖志芳:《〈历史研究〉(1954-1966)研究》,山东大学博士论文,2010年,第95页。体现了对史料的重视。

值得注意的是,《历史研究》的主编是尹达,副主编是刘大年。但在《历史研究》的筹备过程中,相比于尹达,郭沫若显然更重视刘大年。刘大年后来对此有解释:“正副主编是直到创刊号快要付印的时候,才由郭沫若召集范文澜、陈垣、尹达、刘大年共五人举行的一次会议上确定的。在那以前,郭老心目中一直以为我就是主编。开会头天晚上,我去找范文澜同志,告知第二天会议内容。我提出刊物主编由尹达担任,我做副主编。理由是古代史时间长,稿子多,近代史时间短,稿子少,尹达是搞古代史的,做主编适合。范老完全赞成。其实我思想上主要考虑的是郭、范对古代史分期意见不同,刊物要百家争鸣,不同的意见进行讨论,难免涉及郭、范关系。尹达和郭老在一个所工作,他担任主编,处理这方面的问题,可以避免引起别的议论。但这个考虑不好说出来,后来证明也是不必要的。第二天上午,在文津街科学院院长办公室开会。最后一项议程是我提出请决定正副主编。郭老立即断然说:‘主编当然是你啰!’我把头一天对范说的话讲了一遍。谁知郭老毫无思想准备,他顿时怫然作色,提高嗓门说:‘那我就不管了!你们自己去解决吧!’陈垣老不表态,范老说了一句:‘还是尹达同志当主编吧!’于是就散会了。”③刘大年:《郭沫若关于〈历史研究〉的六封信》,《历史研究》1994年第1期。当然,正如刘大年所说,郭沫若对尹达是没有意见的。郭沫若“怫然作色”,也并不全如刘大年所说在尹达担任主编一事上“毫无思想准备”。郭沫若是《历史研究》召集人,在谁担任主编这件大事儿上,刘大年不事先和郭沫若商量,而在开会讨论的前一天晚上找同是从延安来的范文澜私下商议并做出决定,从组织原则上说,这样做是不妥的。何况范文澜和郭沫若虽然相互尊重,但由于学术观点的不同,关系本来就比较微妙。在这种情况下,郭沫若当然“怫然作色”。

1955年,《历史研究》编辑部将贺昌群的《论西汉的土地占有形态》一稿提交郭沫若审阅。郭沫若于2月18日写了详细的审稿意见并返回《历史研究》编辑部。兹录如下:

贺先生的《论西汉的土地占有形态》读了一遍,写些意见如下。

①第一页、正文第一行“春秋战国的旧贵族……”,文中屡以“春秋战国”连文,实则两个时代大有不同处。

②第一页正面倒数4-6行“战国时商人地位很低,与奴隶相仿佛……可见始皇时商人地位低下还未大变”,有问题。当时的白圭、计然、陶朱、吕不韦……,不能说是“奴隶”。“贾人”殆如《周礼·职官》中所隶属的“贾”,是一部分管采办的奴隶,不能与富商大贾混同。

③第一页背面一行“方兴未艾的商叶资本”这说法是对的,但与②矛盾。文中如此矛盾者下文尚有,如16页正面倒数4行“战国以来富商大贾……”云云,即是。

④二页、背面10行“这个政策对社会生产力起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力”字当删。

⑤三页背4—8行,董疏说的是秦,接下去虽有“汉兴循而未改”,应有所交代。汉所“循”者乃制度,非“赭衣半道,断狱岁以千万数”等等也。

⑥同,12行“《史记·卷百二十》”应是“百二十二”。

⑦同,16行(倒 3行)“小盗”应是“小群盗”。

⑧四页正2行“捕不满品者”“不”字原作“弗”。

⑨五页正3行“封建的土地国有制”——这是本文的中心思想,但有问题。“土地国有制”是原始公社的孑遗,西周的制度就是这样。武帝没收集权私有土地为国有,主旨在“破坏氏族的联系”,但一般地仍是土地私有制,即土地地主所有制,此其所以为封建制的特征。如贺所说,文中大有矛盾。如十四页正倒2—3行论王莽“收天下田为王田”“强烈受到地主阶级的反对”,那正是完全的“国有制”,然而行不通,也就正证明武帝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的成功不能说为建立在“国有制”的基础之上。这是关键性的问题,请作者考虑。

⑩十二页正,6行“为涿郡太守”下应加虚线……。同9行“迁河南太守”下亦应加……。又“豪强胁息”下应补“野无行盗”四字。

[11]同页正倒4行“赵光汉”“光”当为“广”。

[12]十四页背6行“群小日近”上应补“请寄为奸”四字,又11行“何独私养……”上多一“奈”字。

[13]五页正,倒5行“加深了矛盾的客观发展”,语意不明,是什么“矛盾”加深了?应说明。

[14]六页背5行“大抵逃逋皆在大家”,原本作“逋流”,俞樾云“当作逋赋”。俞樾说大有见地,因下文明言“细民不堪,流亡远去”。如逃往大家,大家那有那样的慈悲,养畜那许多人?又“中家为之色出”,“色出”颇费解,疑有字误。解为“很高兴”,不一定妥当。

[15]六页背、倒3行“百金中民十家之产”,“中”可读去声,当也。《管子·轻重篇》中多此字例。

[16]九页1行前抄脱了一行“轺车一乘直万服牛二六千 凡貲直十五行”,当系抄写者之误。又2行所引简文,抄写错乱,应照原简改抄。

[17]十六页正,倒 2 行“前富既衰”,“富”下夺“者”字。

[18]十八页注17“作出这样非常错误的推论”,注欠明白,应简单说出是怎样的“非常错误”。

以上大小意见十八条,提供作者参考。第九条特别重要。西汉的土地制度的骨干是土地私有制而非国有制,武帝打击大地主和富商大贾,解释为“破坏氏族的联系”是对的,但不能说“武帝时代,汉天子掌握了遍布全国的大量的公田,大一统专制封建主义的中央集权就是凭藉这样一个社会经济基础而造成的”(原稿十三页背,倒一-二行)。如果真是那样,那就是后文所说的“违反封建历史发展生产规律”(十四页背二-三行)了。武帝打击大地主而扶植中小地主,这是在农业上的基本政策。他采取盐铁酒酤等国营政策和均输平准以利流通,同时打击富商大贾,这是在财政经济上的重要措施。因此,所以国库富裕,能不加农业税而足以应军需上的大量消耗。并因此而收揽了中等以下的民心,所以政权能够巩固。

又二页一行“如桑宏羊、东郭咸阳、孔仅辈,都是盐铁工业的大商人”,大有语病。东郭咸阳是齐地的盐业工商业家、孔仅是南阳冶铁工业家、桑宏羊是“洛阳贾人子”,究竟是什么商人,不知道。

郭沫若

二、十八

此意见请送贺昌群先生阅(郭)。①黄淳浩编:《郭沫若书信集》(下),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177-179页。本文据手稿校订。

贺昌群(1903-1973),四川乐山人,郭沫若的老乡。他早年进商务印书馆编译局,后来曾担任中央大学教授、南京图书馆馆长等职务,在戏曲、敦煌学、西北考古学、魏晋南北朝史的研究等方面都有突出的贡献,是20世纪中国著名的历史学家。代表作有《魏晋清谈思想初论》等。

郭沫若审读的《论西汉的土地占有形态》是贺昌群在《历史研究》发表的第一篇文章。贺昌群1954年进入中国科学院,担任历史研究第一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图书馆副馆长。贺昌群进中国科学院工作,得力于郭沫若的举荐。1953年,在中国科学院筹建历史研究第二所的时候,郭沫若曾给院党组写过一封推荐信:

贺昌群,现任南京图书馆馆长。贺本系隋唐史研究专家,研究态度踏实,著述颇多。此类专才宜集中至第二历史研究所,从事研究工作。请党组考虑,向文化部调用。张稼夫同意。

郭沫若

十月三日①《郭沫若致党组》,《刘大年往来书信选》(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61页。

贺昌群的《论西汉的土地占有形态》原稿笔者没有找见,但从郭沫若这封信可以推测,贺昌群在初稿中的一个关键性论述,是汉武帝时期实行“封建的土地国有制”。郭沫若不同意这一论述。因为从马克思主义理论来看,社会发展的五种形态,除原始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外,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都是私有制。当然,郭沫若也不仅是理论先行,他还发现了贺昌群文章中的前后矛盾。贺昌群论述王莽“收天下田为王田”,从而遭到地主阶级的强烈反对,贺昌群认为这是“违反封建历史发展生产规律”。如果汉武帝也是实行“封建的土地国有制”的话,那他和王莽的土地政策就是一致的,为何汉武帝能够成功,没有违背历史规律?而王莽却失败了,违背了历史规律呢?贺昌群初稿中的这一矛盾被郭沫若敏锐抓住了。

《论西汉的土地占有形态》经过修改,发表在《历史研究》1955年第2期上。可能是由于修改时间太短——从郭沫若提出修改意见到文章发表,只有两个月时间,留给贺昌群修改的时间可能不足一个月——贺昌群这篇文章的正式发表版中有着比较突出的矛盾。他一方面保留自己的论述,另一方面又吸纳了郭沫若的意见。郭沫若否定了“封建的土地国有制”,贺昌群在正式发表版中没有再提这个概念。郭沫若认为这句话——“武帝时代,汉天子掌握了遍布全国的大量公田,大一统专制封建主义的中央集权就是凭藉这样一个社会经济基础而造成的”——是和后文矛盾的,贺昌群做了如下修改:“武帝时代,汉天子掌握了遍布全国的大量的公田,是形成专制封建主义中央集权的重要物质条件。”其实这处修改和原稿只是表述不一样,并没有实质上的不同。郭沫若在审稿意见中提出:“武帝打击大地主而扶植中小地主,这是在农业上的基本政策。他采取盐铁酒酤等国营政策和均输平准以利流通,同时打击富商大贾,这是在财政经济上的重要措施。因此,所以国库富裕,能不加农业税而足以应军需上的大量消耗。并因此而收揽了中等以下的民心,所以政权能够巩固。”这是郭沫若的观点,而贺昌群几乎原封不动写到自己论文的正式发表版中:“武帝打击大地主,扶植中小地主,这是在农业上的基本政策;采取盐铁酒酤等专卖政策和均输、平准以利物质流通,平抑物价,这是在财政经济上打击富商大贾的重要措施;因此收揽了中等以下的民心。又没收了大批地主的土地,汉天子的实力空前加强”。但问题在于,“扶植中小地主”只是郭沫若为了说明西汉是私有制而提出的观点,贺昌群在文中并没有给出实例,他对此可能有保留意见。所以贺昌群这篇文章虽然做出了修改,解决了一些初稿中存在的问题,但又产生了新的问题,并不能自圆其说。其实,这体现了郭沫若和贺昌群在学术观点上的分歧,郭沫若不承认有“封建的土地国有制”,而这是贺昌群研究中国封建社会土地关系的核心概念。他后来在《汉唐间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研究》中“将隋以前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称作是国有土地所有制,之后,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变为地主土地所有制。”②刘卫芳:《贺昌群史学成就探究》,河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4年,第16页。也就是说,贺昌群虽然在这里遵从了郭沫若的审稿意见,但后来还是坚持提出了“封建的土地国有制”的概念。

贺昌群原稿开首处春秋战国并举,没注意到这两个时代的区别。郭沫若将春秋战国之交作为奴隶制结束、封建制兴起的重要时代。所以在郭沫若看来,春秋战国绝不能并举。贺昌群认为“战国时商人地位很低,与奴隶相仿佛”,这与后文中的“战国以来富商大贾……”确实矛盾。这两处经郭沫若指出,贺昌群做出如下修改:“战国的旧贵族——诸侯公卿大夫的世卿阶级,逐渐被新起的地主阶级所代替,汉初,社会上充满着战国以来的旧势力——富商大贾、强宗巨族、地主豪强,特别是富商大贾最为猖獗”。只提春秋,不提战国,而且删除了战国时期商人地位低的表述,修改得也很简洁。

至于郭沫若指出的其它问题,如引述中存在脱文和错字,引《史记》卷次有误等等,贺昌群都按照郭沫若的意见做了修改。从这里也能看出郭沫若在审读这篇稿子时查阅了不少资料,花费了不少工夫,充分体现了他对这篇稿子的重视。

贺昌群是在1949年后才开始向马克思主义史学靠拢,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国封建社会的,《论西汉的土地占有形态》是贺昌群转向马克思主义史学的较早的成果。对于如此著名学者的马克思主义转向,郭沫若高度重视。后来,贺昌群在《历史研究》还发表了《升斗辨》(1958年第6期),《秦汉农民起义的原因及其历史作用》(1961年第6期),《东汉更役戍役制度的废止》(1962年第5期)等文章,属于《历史研究》推崇的著名学者。

历史学家何兹全在回忆中说:“‘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双百方针提出后,学术气氛比较松动,学术界又提出历史分期问题来讨论,我也技痒,‘春色关不住’,大胆冒出来参加讨论。我写了一篇《关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几个问题》。1950年左右在师大历史系兼职上过课的张云飞先生当时在《历史研究》任编辑,我把文章拿给他看。他不敢作主,就拿给尹达同志看。据说尹达还拿给郭沫若先生看过。不知是尹达的话还是他传达郭的话,说过一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转了好久,《历史研究》始终没有用。后来我就要回来,登在1956年8月号的《文史哲》上。”①何兹全:《爱国一书生》,《何兹全文集》(第6卷),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2944页。

郭沫若确实审过稿,并把审稿意见以书信的形式告诉了《历史研究》编辑部。这封信的手稿只署了“二、十九”,没有署年份,收录进《郭沫若书信集》时,系于1953年。《郭沫若年谱长编》在收录这封信的条目下加编者注:“此件系《郭沫若书信集》‘据手稿编入’,末署‘郭沫若 二,十九’。《郭沫若书信集》编者标为‘(1953年2月19日)’,不确。中国历史问题委员会设立于1953年8月,决定创办刊物应在1953年8月以后,《历史研究》创刊在1954年2月。据此,批复不可能作于1953年2月,只能作于1954年2月。”②林甘泉、蔡震主编:《郭沫若年谱长编》(第4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第1480页。这里的考证也是错误的。何兹全这篇文章后来发表在《文史哲》1956年第8期,文末附注为:“这篇文章的初稿写于一九五四年五月间,从初稿写成到现在,在同志们的帮助下我曾作了几次修改,谨此致谢。一九五六年六月廿九日。”所以,郭沫若这份审稿意见只能写于1954年5月至1956年6月之间。有可能写于1955年2月19日,也有可能是1956年2月19日。何兹全将文章投给《历史研究》,“转了好久,《历史研究》始终没有用。”也就是说这篇文章放在《历史研究》编辑部的时间比较长。由此推测,何兹全应该是初稿写成后不久,即1954年,这篇文章就送到《历史研究》编辑部了,而郭沫若的审稿意见写于1955年的可能性比较大。兹录郭沫若的审稿意见如下:

何兹全的《关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几个问题》,问题很多。他自己已经说明,他的文章是建立在“对比”这个方法上的,关于西方的知识他自己说“不够”。(二十五页15行)东方的呢,他也有好几处说到在关键性的地方材料不够。

①“唯一成问题的是奴隶劳动是否大量使用于农业劳动,这方面没有有力的材料”。(十二页5行)

②“曹操和日耳曼间的相同处……对此我是没有更深入的了解的。”(二十三页背2行)

像这样的研究态度,基本上有问题。然而作者却喜欢迅速作出过早的结论,所以全文中“似乎”、“大概是”、“可能是”、“大体上必然是”、“恐怕是”、“当然是”一些盖然性的话有一二十处之多;而“我认为”、“我总认为”、“我则以为”这样武断的语句也可不少。

我对西方资料亦无直接研究,不能多说话。关于中国的材料,则确切知道有些问题。

《左传》昭十六年的“商人”是殷人吗?(五页背、倒1行)

③“汉武帝以后土地集中起来,‘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董仲舒语)……”(十三页背倒4行)董语见《汉书·食货志》,是说秦自商鞅以来的现象。那种现象已经产生,能说秦汉还是小农经济吗?

④为什么不从全面来看问题?战国以后的上层建筑是奴隶制国家形态吗?儒家的封建思想的支配如何说明?

其他小错误、小问题尚不少,不具列。

郭沫若二、十九①黄淳浩编:《郭沫若书信集》(下),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54-55页。据手稿校订。

何兹全在回忆录里说,尹达或者郭沫若的意见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从这封信来看,这个意见不会是郭沫若的,有可能是尹达的。何兹全此处提示是为了说明他和郭沫若在中国古代社会分期观点上的不同。何兹全在文章中讨论了三个问题:“一、西周春秋是前期古代社会;二、战国秦汉时的奴隶制及其在社会经济中所起的作用;三、东汉时期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和封建社会的成立。”何兹全认为,西周春秋是“由公社解体到发展的奴隶制国家的过渡时期”,“东汉到魏晋这个三、四百年的时代,就是中国古代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化的过渡时代。”②何兹全:《关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几个问题》,《文史哲》1956年第8期。这和郭沫若的观点是不同的。郭沫若认为,商代就进入了奴隶社会,奴隶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的时间在春秋战国之交。这就比何兹全的分期提前了好几百年。不仅如此,何兹全的观点和其他主流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观点也不相同。“解放后,中国历史学界占领导地位的是范文澜的学派。范老以西周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开始时期。史学界的领导人物如翦伯赞、吕振羽多持此说。于是大、中、小学的中国历史教学都采用此说。魏晋封建说是和毛泽东的教导唱反调的。我写了这篇文章,是大胆的。但发表以后,却时时提心吊胆。怕不定何时,要受批判。”③何兹全:《爱国一书生》,《何兹全文集》(第6卷),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2946页。

但郭沫若并不是因为何兹全在古代社会分期上的观点和他的不同就简单否定了这篇文章。他主要是从学术论证的周密性上进行考察。他认为何兹全掌握的材料不完整,而且“盖然性的话”较多,主观推测的地方多,这样做学问是不严谨的,而且何兹全仅从经济基础考虑问题,没有从上层建筑这个角度进行全面考察。这其实体现了郭沫若自己做学问的态度。无可讳言的是,郭沫若所指出的何兹全文章中的很多问题,在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也存在,比如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生硬套用,比如面对有限的先秦材料,很多地方只能是推测。但郭沫若有他的强项,那就是在研究中国古代社会分期时有着长期的独立的史料准备,他解读了大量的甲骨文、金文,对很多传世经典的创作年代重新做了考订,他的论述是建立在坚实的史料基础上。而从何兹全的论文来看,他在这些方面的准备显然是不够的。《历史研究》在创刊号和第2期连续发表陈寅恪的文章,陈寅恪的文章以史料考证见长,这充分说明了《历史研究》对史料和考证的重视。所以即便是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古代社会,如果不是在建立在扎实的史料基础上,郭沫若也不会给予肯定。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何兹全在回忆中没有提到郭沫若的审稿意见,但郭沫若提到的一些问题他还是尽可能做了修改,这或许是来自和郭沫若有相同意见的其他“同志们的帮助”吧。对于何兹全原稿中的“曹操和日耳曼间的相同处……对此我是没有更深入的了解的”之类表述,郭沫若认为“像这样的研究态度,基本上有问题。”何兹全的正式发表稿修改为:“读者中或者有的会说中国社会发展和罗马不相同,不能拿罗马情况来和中国相比,从而说明中国的问题。我觉得中国古代和罗马古代,因为都是奴隶社会,因之,也就有共性,当然也有其特殊性。我用共性说明问题,并不意味着抹杀特殊。”④何兹全:《关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几个问题》,《文史哲》1956年第8期。这显然是注意到了郭沫若所提的类似意见的结果。

在郭沫若90周年诞辰之际,史学家钱祖夫将他保存的两封郭沫若书信公布在《江海学刊》上。第一封写于1955年1月30日,兹录如下:

钱祖夫同志:

我是一月十日出国的,廿六日返京。忙于他事,您九日的信和大作,今晚始得阅读。在我出国期间,您的信曾送交《历史研究》编辑部,他们有信来,我现送您一阅。您对罗书的批评,基本上是正确的。但如编辑部前次给您信中所说,您文亦有缺点。罗书之作既在解放以前,在当时反动的国统区中能够说出该书中所说的一些见解(尽管有错误),已颇难得。批评当有与人为善的精神,不可求全责备。再者对敌与对非敌,在态度上亦应有所不同。编辑部对于您的稿件的处理,我觉得是可以同意的。您所提及的《新建设》的态度,我觉得也比较恳切。例如所说“引文较多,缺少新的见解”,似不失为坦率的批评。每种刊物的编辑同志,据我所知道,都是很忙的。外来投稿很多,都需得亲自看或请适当的人看。如每一种稿件都希望得到详细的答复,那是力所难逮的。因此,我觉得我们应以同志爱来对待编辑同志。即使自己受了委曲,我觉得也不必过于计较。同志,您才二十岁,我很惊讶您的写作能力,您是有远大的前途的,希望您不要轻易“失望”。我这些话,写得也比较直爽,请您宽大地接受。哲学研究所的筹备,由潘梓年同志负责,不久将出《哲学研究》杂志,你可直接和他通信(交科学院即可)。

敬礼!

郭沫若 一月三十日①《郭沫若致青年作者的两封信》,《江海学刊》1983年第1期。

钱祖夫,生平不详。现在能查到的,是他曾经发表过4篇文章。除了公布郭沫若书信的《郭老对青年作者的亲切教诲》一文之外。已知他最早的文章是发表在《光明日报》1953年7月11日《史学》副刊第8号上的《关于太平天国的民歌》。这篇文章引起了吕骥的重视,吕骥曾给他写过两封信。他将吕骥的来信以及他的追忆写成《精心采集珍惜“下里巴人”的乡音——吕骥同志有关太平天国民歌事的二封信》发表在《江苏社联通讯》1983年第3期上。此外,他还在《明清小说研究》1985年第2期发表《介绍张闻天早年有关〈红楼梦〉的诗文》。从这4篇文章来看,他对太平天国、《红楼梦》有所研究。

钱祖夫1955年1月9日致郭沫若的信,现在已经查找不到。据钱祖夫回忆:“五十年代中期,我在工作之余,对太平天国史颇有兴趣。对于历史学家罗尔纲先生评论‘天朝田亩制度’的专著,读后有些不同看法,认为有些问题值得商榷,于是写了一篇文章寄给《历史研究》杂志。过了一段时间,未得复信,对编辑难免有些意见,误认为他们不敢得罪‘大人物’。此外,我还就别的课题写了一稿寄给《新建设》杂志,也碰到类似的情况。由于当时年少气盛,缺乏严于律己的精神,就冒冒然于1955年元月九日给郭老写了一封‘诉苦’的信。”②钱祖夫:《郭老对青年作者的亲切教诲》,《江海学刊》1983年第1期。

钱祖夫提到的罗尔纲专著,是《太平天国的理想国——天朝田亩制度考》,商务印书馆1950年出版。这本书研究“天朝田亩制度渊源何在,有何根据,其施行的实情以及影响又何若等等方面”,“初稿成于一九四一年。到了一九四六年在四川李庄时,将初稿修改,承商务印书馆接受印行。”③罗尔纲:《自序》,《太平天国的理想国——天朝田亩制度考》,上海:商务印书馆,1950年,第1页。由于商务印书馆迟迟未出版,到1949年,罗尔纲又做了第三次修订,终于在1950年出版。

钱祖夫给《历史研究》投稿,又给郭沫若径直写信,直接批评一位太平天国研究权威的著作。写信者和收信者大概都会想到两个月前发生的李希凡和蓝翎批评俞平伯《红楼梦》所引发的事件。

1954年,李希凡、蓝翎两位年轻人将他们写的《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投给《文艺报》。《文艺报》很长时间没有发表,作者写信去问,也未见回音。这篇文章另外发表在《文史哲》1954年第9期。毛泽东知道这件事后,给刘少奇等政治局部分成员和主管文化宣传工作的领导同志写了一封信:“驳俞平伯的两篇文章附上,请一阅。这是三十多年以来向所谓红楼梦研究权威作家的错误观点的第一次认真的开火。作者是两个青年团员。他们起初写信给《文艺报》,请问可不可以批评俞平伯,被置之不理。他们不得已写信给他们的母校——山东大学的老师,获得了支持,并在该校刊物《文史哲》上登出了他们的文章驳《红楼梦简论》。”“事情是两个‘小人物’做起来的,而‘大人物’往往不注意,并往往加以阻拦,他们同资产阶级作家在唯心论方面讲统一战线,甘心作资产阶级的俘虏,这同影片《清宫秘史》和《武训传》放映时候的情形几乎是相同的。被人称为爱国主义影片而实际是卖国主义影片的《清宫秘史》,在全国放映之后,至今没有被批判。《武训传》虽然批判了,却至今没有引出教训,又出现了容忍俞平伯唯心论和阻拦‘小人物’的很有生气的批判文章的奇怪事情,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④毛泽东:《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一九五四年十月十六日)》,《红旗》1967年第9期。郭沫若也是毛泽东这封信件的收信人之一。

和俞平伯一样,罗尔纲也是胡适的学生。1955年,罗尔纲在郭沫若领导下的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工作。所以郭沫若高度重视钱祖夫的信。郭沫若对于太平天国是有过研究的。他搜集了很多这方面的材料,但他本人没有写文章,而是将材料提供给秘书王戎笙等人,后来王戎笙在他的指导下成为天平天国研究的专家。所以郭沫若对罗尔纲的著作是有发言权的。对于这位不相识的钱祖夫,郭沫若耐心劝导。郭沫若不客气地指出,钱祖夫的文章也有缺点,罗尔纲不是敌人,“批评当有与人为善的精神,不可求全责备。”而且请他理解编辑部工作的难处。郭沫若还特别安抚这位年轻人:“同志,您才二十岁,我很惊讶您的写作能力,您是有远大的前途的,希望您不要轻易‘失望’。”并特别谦卑地要求他的“宽大”。后来不见钱祖夫这篇文章发表,也不见钱祖夫有其他行为。这表明郭沫若通过动之以理、晓之以情的方式,说服了钱祖夫,没有酝酿成更大的风波。而罗尔纲也没有受到这件事的丝毫影响。1956年,罗尔纲在《历史研究》发表资料考证文章9篇,大都是关于太平天国的,充分展现了他的学术能力。

之所以说他们这次通信,双方都可能想到了《红楼梦》研究批判。因为不久钱祖夫就给郭沫若写了第二封信,讨论的正是批判胡适学术思想等问题。这封信现在查找不到,1955年5月6日,郭沫若给钱祖夫回了一封信。兹录如下:

祖夫同志:

我五四返京,今天看了您这封长信,谢谢您。您在工作余暇,还肯仔细阅读,留心总结,是很好的。批判胡适,主要目的在宣扬并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因有立必有破,从批判反动思想中更容易接受正确的真理。意见小有异同,足征学有深浅,在讨论进行中,由辩证的统一,便可逐渐趋于一致。您的意见,不妨把它写出来,不必顾虑。您这封信,我寄还您。因这是您的劳动产品,您如要写文章或许有底稿的作用。

郭沫若 五月六日①《郭沫若致青年作者的两封信》,《江海学刊》1983年第1期。

郭沫若这封信,可以和他在两个多星期后修改刘大年起草的中国科学院学部成立报告稿中的观点对照阅读。在批判胡适、批判胡风时期,郭沫若坚持从正面出发看问题。“有破有立”,“破”是为了“立”。批判胡适也罢,批判胡风也罢,并不是为了整人,“主要目的在宣扬并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而对于牵连进来的具体个人,则要“与人为善”。这种态度,郭沫若一直坚持。他也希望钱祖夫这位年轻人在时代风浪中“与人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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